那是……
略过无数的场景描写,振振深深地记得,那时的Emma是一个绝对可以称之为淑女的孩子——一副小家碧玉型的外表,加上那柔软甜腻的嗓音。见到振振,她露出堪比蒙娜丽莎姐姐的微笑,极其淑女地说道:“振振,好好加油哦,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我。”
可是,现在?!
振振想,莫非这就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自己岂不是罪大恶极?!这年把,良家淑女本就少之又少,现在又让自己一不小心给毒害了个!
慈悲的菩萨,圣明的天主,原谅我这个无知的孩子吧!她在心里默念着。
但是显然菩萨和天主都抛弃她了,因为还没等她祷告完,胳膊上又是重重的一掐。她转头看着Emma的笑脸,哭笑不得:“丫的下手也忒狠了吧!”
“呀,掐到肉了啊,我只是想摸摸你这衣服的料子呢!”Emma故作惊讶状,最后还无辜地加了句:“我说小振振啊,你是不是又胖了,不然怎么摸上的都是肉嘞?!”
振振甘拜下风,感叹着,这猥琐功果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等到振振和Emma走进包厢的时候,里面的人早就迫不及待地开始happy了。震耳欲聋的音乐,五光十色的灯光,整一个闹腾了得。
看着那些上下窜梭,显得格外振奋的男同志们,振振突然想到了一句话,“男人都是裹着人皮的色狼,见着女人就亢奋。”
于是在这种亢奋状态的刺激下,振振很快和众人打成了一片,丫的一群狼连人皮都不披了,一个个原形毕露,烟啊,酒啊,荤段子啊,啥都来,一点也不把振振当外人看。
不,应该说是压根就没把振振当女的看,拼酒的时候那是相当豪爽地。
振振心想,丫的,这会咋都不把我当女人了!
不知过了多久,振振终于有点受不了屋子里的乌烟瘴气了,趁结束了一轮色子,赶紧起身闪人。
振振倚着护拦,漫无目的地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突然,她眼前一亮,盯住对面观光电梯里的人瞧——如果自己没认错,现在在里面和一个男人拥吻的女人是堂姐!
伤风败俗啊!
如果这场景让家里的老头老太们看到,肯定是这反应。
振振一边想像,一边考虑要不要拿手机拍下来,这么经典的场景,不知道能不能敲堂姐一顿。
但是最后,振振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来是因为她发现手机没电了,二来她觉得,这样的事对堂姐来说实在是太平凡了,连她自己都想不出有什么卖点。
于是振振只好眼巴巴地欣赏着,然后看着电梯停在了万达第五层——电影院。电梯里结束短暂激情的俩人稍稍整理了下,相拥着瞧电影去了。
在这长达5分钟的过程里,男人一直是背对着振振的一方,这也导致振振又一次无缘所谓小白脸的真面目。不过光看看那身影,振振就知道他应该是个不错的男人,如果要拿自己认识的人来作比较,大概类似于古易学长,算是儒雅成熟型吧。
想到古易学长,振振又很自然地想到了暴暴。想着她这段破镜重圆的感情,振振又想到了自己和穆白的青梅竹马。
在没有发现自己对穆白有感觉之前,振振一直觉着从小到大,自己都是被穆白压制的。因为她没有他聪明,没有他招大人喜欢,所以从来都是他闯祸,她受罚。
可是,现在想来,原来不是这样的。
一直以来,他都是护着她,宠着她,惯着她。而穆白的每一次闯祸,也都是因为自己的任性。
记得刚到美国那会,振振因为一时适应不了那的学习氛围,于是心情特沮丧,甚至任性到不愿去上课,然后就天天缠着穆白、结果害的穆白除了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外,还要研究她的课程,仅仅是为了帮她补习。就连振振最后的学期论文也是在穆白的帮助下才完成的,而且她还拿到了A。
如果在当时,她还可以没心没肺,嚣张地说自己有多聪明,多厉害,轻轻松松就拿到A的话,现在的她,脑海中不断浮现的只有穆白那略带疲倦的笑容,通常他都会痞痞地说句:“妞,你准备咋谢哥哥我啊!”
然而他从来没有真的要求她答谢过。
振振微微地闭了闭眼,回忆继续层出不穷,脑海中一波一波地,全是穆白的好。
她知道这样想着别人的男朋友,是很不道德的,首先就对不起谢芷,虽然振振不在乎谢芷怎么想,但她不想做小三,仅仅是思想上的也不行。她试图想着邵尉迟,可是都以失败告终,所有邵尉迟为她做过的事,都被换上了穆白的面孔。
振振迷茫了,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邵尉迟的什么给感动了——是他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爱,又或是那份类似于穆白的好?
此时,振振突然想到了很久以前就流行的一句话:人都是犯贱的,永远到了失去的时候才会珍惜。
振振想,她就是在犯贱。
就在振振得出“犯贱”这个结论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振振?”
振振回头,看到了那个引起她无限回忆的罪魁祸首……之一,暴暴。
“小样,真是你,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暴暴穿得很招摇,完全一副约会的扮相,“你一个人在这干嘛呢?”
“犯贱。”显然振振还没有从刚刚的回忆中缓过神来。
“……”暴暴大概是被这个彪悍的回答吓到了,半晌才反应过来,凑近摸了摸振振的额头,“挺好,没烧啊?”
“丫的,你才有病呢!”振振挥开袭向自己的某爪,换了个说法,“老娘正在追忆似水年华呢!”
“哟,这吹得是啥风啊?!猥琐女居然也开始走文艺路线了?”
“这不是给改革开放三十年给刺激的嘛,你瞧瞧这广场,多现代,多时尚,多国际水准啊!”振振指了指眼前的万达,激情洋溢地感慨着。暴暴实在是忍无可忍,边暴力解决,边说:“得得得,你饶了我,快打住吧!”她绝对相信,再让振振继续感慨下去,指不定还可以整出一十七大精神学习报告出来!
又贫了一会,振振才想起一正经问题,“畜生,你男人呢?”
“电影一结束就闪了,说是公司临时有急事。”
“切,敢情是给男色抛弃了啊!”振振特不屑,她可没忘记几个小时自己正因为某个男色,被眼前这个女人给赶出门外了。
“嘿嘿,小样,还记仇呢!”
“哼,我肚子小,消化不好!”
“是是是,咱们振振这身材那是无可挑剔啊!”暴暴太了解振振那点小心眼,其实也不是真生气,就爱享受享受这过程,“你还没说你咋也跑万达来了?”
“还不是和朋友唱K来的。”
正说着,包厢里那群狼人狼女估计是也折腾的差不多了,一帮子人浩浩荡荡地杀了出来。
Emma过来和振振说,大家决定要换个地儿继续,问她有没有啥意见。
振振本来想说折腾了一下午,有点累了,还是闪回家看连续剧比较吸引人,可暴暴那厮估计是被古易学长放了鸽子,约会没尽兴,这会一听还有节目,立马来了兴致,一双眼睛亮得跟100瓦灯泡似的。振振看她那样,估摸着如果自己表达出心中的意思,会不会当场被大卸八块了。
再加上一旁的Emma也是不停地怂恿,振振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得无奈地点点头,心里还幽怨地想着,这周gossip girl好像有更新了呢!
于是一伙人在达成某种共识后,再次浩浩荡荡地往更加灯红酒绿的某地挥霍去了。
振振,我想你了……
振振从小就是个特便扭的孩子。
比如她明明知道一天中,最好的睡眠时间是22点到凌晨2点——传说中人体新陈代谢最活跃的时候,也是肾的最佳排毒时间,可是她还是喜欢熬夜,喜欢在半夜十二点的时候看恐怖片。
比如她明明喜欢睡懒觉,可是又有该死的生物钟,到点一定会醒,这也就是为啥振振从来不会睡过头的原因。但是生物钟一般只在工作日起效,如果是休息日,她一定要睡到自然醒,所谓“扰她清梦者,不可恕”!
又比如现在,她明明在7点就已经受生理闹钟影响,准时醒来,可是她情愿躺在床上发呆,也不愿动一下。于是,她就睁着眼睛又躺了一个钟头。
在这一个钟头里,振振不仅仅是发呆,有时候,脑海中也会闪现出些什么,只是还没等她抓住,念头已经一闪而过,于是她又进入发呆状态。
终于,振振好像隐约想到了什么,手机?电话?邵尉迟?
对了,她记起邵尉迟出差前说过,每天晚上10点半,他都会给她电话。基于振振经常性忽视手机的存在,以至于没电了也不知道,所以邵尉迟特别嘱咐她要记得关注手机。
振振伸手扯过昨晚随便丢在一旁的包包,捣鼓了一阵,终于在包包的一个角落摸到了疑是手机的东西。
掏出,快速地换上了电板,再开机,当振振拿着那个震动不止的手机时,甚至可以想像出邵尉迟发飙的样子。
她随手打开一条最新的短信,可是很意外,这条信息居然不是来自邵尉迟,而是一个陌生号码:“好好休息,今天玩的很开心,以后常联系啊,记住了,我叫苏佐。”
振振笑笑,原来是苏佐。
回想着昨天晚上,振振不得不承认苏佐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除去帅哥不说,单单是阳光开朗,风趣幽默,就已经很招人喜欢了。
把号码储存好后,振振又开始发呆了。她双目无神地看着手中的手机,犹豫着要不要给邵尉迟打个电话。当然,以她对邵尉迟的了解,一顿骂是肯定少不了的,区别只在于她是主动承认错误比较好,还是见了棺材再假哭更明智?
还不等她做出决定,手机铃声响起,不用猜也知道是邵尉迟了,只好认命地接起了电话——
“振振?”
“嗯。”
“回家没?”
“嗯。”
“还窝床上呢?”
“嗯。”
振振有点心虚,虽然平时看她当老佛爷当得挺威风,但实际上她也就一纸老虎,每每和邵尉迟叫板的时候,心里都特没底,就怕他的杀猪意识啥时候觉醒了,翻脸起来不认人。振振觉得这主要是因为刚认识那会儿,被邵太子爷欺压惯了,至此留下了心理阴影。
“快起来吧,早上睡太久不好,还有记得吃早餐。”似乎邵太子心情不错,对昨晚的事是只字不提。
于是振振慢慢放宽了心,“家里没吃的了。”
“那就出去吃。”
“不要,昨天玩累了,今天懒得出门。”
“振振乖,早餐不吃对身体不好的。”
“不要,反正这会老汤记也差不多没东西吃了。”
振振口中的老汤记是一家粥店,在A市算是老字号了,生意那是相当好。说来那老板也牛,如此生意兴隆,硬守着一开始那家不足100平方米的小店铺,就是不开分店,所谓“正宗老汤记,只此一家”。也正因为名气大,生意好,如果不在时间点上去,那就对不起了,下回记得赶早。
“乖,快起来,我保证你有的吃。”电话里传来邵尉迟略带笑意的声音,不待振振再说啥,他就把电话给挂了。
振振翻了翻白眼,这什么人啊,真以为老汤记是他家开的了?!
当然,说归说,振振还真的换好衣服,准备起床了。她想,也许是自己上辈子欠了邵尉迟的,这辈子来还债,要不然怎么什么事都得听他的啊?别看俩人恋爱以后,好像总是振振占便宜,跟个老佛爷似的,指使邵尉迟干这干哪,其实只要她知道,邵尉迟可精着呢。
记得有次邵尉迟出差回来,带回好多礼物,有给吴老爹的,给吴母的,甚至连堂姐都有份,就是没有振振的。振振当然不干了,当场扯邵尉迟的胳膊就问:“丫的你到底是在和谁谈恋爱啊?!”
邵尉迟嘿嘿一笑:“那个不是有句话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这是先打好革命根据地的基础。再说了,你吴大小姐也不是这糖衣炮弹就能轰炸得了的,我这不是还能节省弹药嘛!”
振振一听,那个吐血啊!
而在他这样糖衣炮弹的攻击下,吴老爹,吴母,甚至是堂姐都纷纷缴械投降。就比如现在,吴母若是遇上个什么事,都是跳过振振,直接打电话给邵尉迟,好像他才是亲生儿子似的。还有堂姐的转变也极其明显,以前她总是念着穆白的好,现在可不一样了,开口闭口都是邵尉迟,说完了还不忘警告振振,说要是她再把这一绝种金龟婿给放跑了,以后就甭叫她姐。当然,堂姐会如此挺邵尉迟,振振觉得那一年一千万的广告量才是真正的炮弹。
长期以往,振振有了种很强烈的感觉,觉得自己好像被人合伙给卖了,还是以白菜价大甩卖的!所以说,邵尉迟,那绝对是一奸商啊!
振振越想越觉得自己亏大了,一气愤,忘了自己还在刷牙,于是一口和着泡沫的漱口水,就这么咽进了肚子里,呛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赶紧又漱了漱口。
就在振振和她的牙刷进行着斗争的时候,屋外的门铃不适时地响了起来。振振想当做没听见,继续刷牙,可是那铃声好像和振振杠上了,有种绕梁三日之势。于是振振为了挽救自己的耳朵,很不情愿地走去开门,并在心里不住地慰问门外某人的祖宗不知几代。
开了门,屋内屋外的两人都愣住了,接着是屋外那人的一声爆笑,“振振,你这打扮……哈哈!”
回顾下当时的场景——
一扇门“嗖”地打开(大家可以自行想像某人当时的心态)。
屋内,振振一脸愤怒,两眼可以看见火花,嘴里刁着疑是牙刷的长状物体,嘴角还有溢出的白色泡沫;头发蓬乱,堪比鸡窝;着装还算整齐,不过眼尖的邵尉迟似乎看见白色T恤上有不知名的污渍一块,初步推测为方便面的汤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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