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个男人拼了命的救你,你会不感动吗?更何况爱情本来就没什么道理可言,不是吗?”
路红音点点头。
的确如此。心宁说风驰日在雨娃被绑架时,不顾自身安危的侵入虎穴。看得出他是真心爱着雨娃,应该会好好珍惜她的。这样她就可以放心了,要不然以雨娃单纯的个性,她真担心她不能好好照顾自己。
“他们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雨娃坚持等到你我都有归宿后才要结婚。她去美国只是去玩玩而已。”席心宁吐吐舌头,笑得很开心。“你不知道,因为雨娃的坚持,风驰日恨死我们两个了。”
“我想他搞不好得恨一辈子喔!”路红音跟着笑了。以她和心宁对感情的态度,雨娃的婚事是有得拖了。
“那可不!不过感情的事也没个准的,搞不好明天你就找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了,到时你可不能见色忘友。”
“别傻了!”
像是突然问想到了什么,席心宁忍不住调侃她。“话别说得这么满,如果明天你的那个大哥哥又出现了呢?”
路红音微愣一下,意识到心宁问的是什么后,不禁尴尬的红了脸。“神经!别老是拿这件事情开我玩笑。”
“天哪,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死守着那个没什么意义的承诺,你难道想要得到‘贞节牌坊’不成?”席心宁觉得自己快昏倒了。她知道红音小时候遇到过一个大哥哥,还莫名其妙的许了婚约。高中时听到,她还和红音为这段“两小无猜”的盟约陶醉不已。但是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荒谬无比,红音甚至不知道对方姓啥名啥,更别说他来自何处,去往哪里。
“不是这样的。”路红音没什么信心的说。
听到她执迷不悟的否认,席心宁忍不住想要点醒她。
“要不然呢?今天就算你们真的见面了,又怎么样?你认得出他吗?就算被你认出来了,你能保证他的人品吗?好吧,就算他的人品也很好,你确定他还是单身吗?就算……”
“就算他还是单身,他也不见得还记得小时候的承诺。”路红音接续席心宁的话,这些话她已经听过太多次了。
其实她也知道心宁说的是事实,所以并不气恼她。站在好朋友的立场,今天如果情况是发生在心宁身上,她也会努力说服她放弃这种近乎“缘木求鱼”的等待。但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这些我都承认,但是你知道的,从五岁开始,我就一直坚信自己未来的归宿就是那个大哥哥。这样的认知,不是说放就能放的。”路红音试着剖析自己的心境,她不希望心宁为了这件事,而替她担心。“更何况在这段期间,也没有让我心动的人出现,就当作我只是在等待生命中的Mr.Right,不是真的刻意在为他‘守活寡’。”
席心宁静默了,她看得出红音眼中的坚毅,也知道她只是在安抚她。不过红音说得对,当那个大哥哥的新娘几乎已经是她终生的志向,要她放弃,岂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身为她的好朋友,本就不该勉强她违背意愿。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祈求老天爷,保佑红音真的遇见个让她动心的男子,也许她就会遗忘那个可笑的誓言。
“是你说的喔,只要遇到令你动心的男人,就要和他交往。”虽然决定不再唠叨,席心宁还是加了个但书。
“好啦!”路红音轻松的笑了,不禁也嘲笑起好友。“就只会说我,你自己呢?干吗不交男朋友,你想害雨娃一辈子不能结婚吗?”
“唉,谁教我没有一个西班牙的帅表哥。”席心宁夸张的叹了口气,脸上虽然装得很可怜,却还是让路红音听出了笑意。
“拜托,别又提他了。”
路红音哀求的模样让席心宁憋不住的大笑,气得路红音鼓起了双颊。
“笑笑笑,我让你笑不出来。”路红音玩闹的朝席心宁丢了个抱枕,正好掩住她过度猖狂的笑声。
“偷袭我,看我的。”席心宁不甘示弱的反击。
一下子,大大小小的抱枕混合着嬉嬉闹闹的笑声,在温暖的蜗居中回荡着。
。。。。。。
美国纽约
纽约,世界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对生于斯、长于斯的纽约客而言,这是令他们骄傲不已的城市。而对其他世界各地的人来说,这里就像一块满地散落着黄金的肥沃土地,让人争破头的想挤进来,特别是亚洲国家的人民。
华人、日本人、泰国人、越南人……这些亚洲民族的人一波波如浪潮般的涌进,让纽约犹如整个世界的缩影,洋溢着各具风情的民族色彩。众多的人口也带动纽约的商机,即使全球经济不景气,纽约依然是生意盎然。
然而,亚洲移民在这块土地上想占得一席之地,是难上加难。美国虽号称是“民族大熔炉”,纽约更是集聚了各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表面上看来是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事实上却不然。
虽然早百年前林肯即宣布解放黑奴,美国政府就以民族平等为目标,但是深植在白种人心中的“优越主义”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弭平的。这样的想法也同样套用在肤色与他们不同的黄种人身上。可悲的是,美国本土的黑人一方面抗议白人的种族歧视。同时却也染上白人的恶习,对新来乍到的黄种人轻视不已。这使得亚洲人的生存、发展更受压抑,当初信心满满想要开创一番天地、离乡背井来到新大陆的人,竟大多数都撞得满身伤痕,而后如一颗尘埃,隐匿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遭人遗忘。
不过,还是有人是成功的。其中,以华人的成绩最为耀眼。凭借着坚毅刻苦的天性,加上高人一等的才智,华人逐渐在这里拼凑出另一个王国。
过去,华人在美国最吸引人注意的是美食和帮派组织——易门。但在美国人的心目中,这些充其量只是二流的事物罢了。
不过,时至今日,由易门蜕变的“风亦集团”,已彻底颠覆如此刻板的印象。
二十年前,刚刚成立的风亦集团,为了安顿不愿离开或自立门户的手下,选择以保全业起家。靠着对黑道的熟悉,及手下每个人都拥有在易门磨练出的好身手,很快的便在这一行闯出名号。然后逐步跨足建筑业、金融业、电脑业、服饰市场,甚至于航运等。
如今的风亦集团已经挤进全球十大财团之列。
由于风亦集团的势力,骄傲的纽约人不得不认识这两个中国字,因为坐落于纽约中心,那一幢以玻璃帷幕为墙、造型新颖的商业大楼上,镶嵌着以行草书写的二个大字——风亦,湛蓝的色泽在金黄的日光照射下,亮得让人无法忽视。
甯雨娃站在对街,抬头赞叹风亦大楼的建筑设计,心里不禁泛起一丝骄傲。中国人居然能在这块异地开创如此的局面,真让她与有荣焉。
她陶醉在美梦中,浑然不觉自己正站在路中央,直到一个路人撞到她。
“糟糕!”她轻呼一声,急忙越过马路,跑进令她看呆了的风亦大楼。
要是让风驰日知道她偷跑出来,一定又会念她好久。带她来公司的车上,他特别千交代万叮咛,要她只能在公司内活动,还故意说了一些什么不然她会迷路,或发生意外的话来吓她。
其实他只是担心无法随时看到她而已。她的心里因这份关心涌起一股甜蜜的感受,嘴角也绽出一抹笑容。
来到美国后,风驰日黏她黏得好紧。她好几次撒娇兼抗议,他都告诉她,他要把在台湾失去她的时光加倍要回来。而当他这么说时,都会让她感动得泛起泪光。一直到现在,她也乐于享受他限制背后所代表的爱意。
亲切的对警卫笑了笑,她松一口气的同时也逐渐缓下脚步,开始思索着该从何处逛起。
这一幢高达四十六层的办公大楼,据说是风亦集团的总部,其企业旗下、分布全球的子公司都必须听命于此,除了随时透过电脑传送讯息外,也要不定期的到这里报告业务发展。换言之,这里等于是风亦集团生命的心磁地带,稍有差池,都可能酿成大祸。为此,各部门的分工非常细,不但各楼层分别负责不同的事务,即使是相同工作性质的人员,也会因负责地区的不同而有工作尺度上的差异。
这些对她来说是很难理解的。风驰日曾经尝试举例说明给她听,却弄得她一个头两个大,到最后还是她自己拜托他别再说了,他才放弃的。当时风驰日还十分无奈且怀疑的看着她说——你真是宵氏企业的唯一继承人吗?
现在回想起来,甯雨娃还是羞愧的红了脸。她知道他没有责怪她的意思,不过她真的很想帮忙、分担他的辛劳。
在台湾她就知道风驰日的身份,也猜想得出他的工作会很忙碌,但是真正亲眼见了,她才知道自己的想像比起实际情况,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
走进电梯,甯雨娃下了坚定的决心——她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让他累坏了!
问题是,该从哪里开始呢?
看到电梯镜中反射出的自己,她犹豫的拍拍脸颊,思索着最有可能学会的工作,她不会妄想去插手学高难度的生意谈判,到时只怕帮不了忙,还会捅出一堆纰漏。不过,这大楼内有简单的工作吗?
然而下一秒,她的心思就完全脱离这个让她伤脑筋的问题了。
她专注的凝视着垂落在胸前的红色圆珠。
那是一条以银白色链子串起的项链,圆润的红珠在光线的照射下异常耀眼,隐隐中还带有橘黄色的光泽在闪动,活脱脱就像颗火球。
甯雨娃不自觉的抚摸红珠。她记得她将它放在衣服里的,想必是因刚刚的奔跑,才会让它跑出来的吧!这倒好,提醒了她一件事。
她在电梯门边一排的按钮上选了四十五。电梯在几秒后叮的一声,门开了,走出电梯,长廊上出现的是两扇高级桧木制成的门。
甯雨娃兴奋的踏出电梯,往其中一扇门快步的奔去,老早即将适才所下的决心全抛到脑后。反正日这么厉害,应该不是这么需要她的帮忙,她还是先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好了。
这幢高四十六层的大楼,三十五楼以下,包含地下两层,是各部门及一些基本设备的所在;三十六到四十三楼是经理级以上的办公室。顶楼则是总裁风和汉指挥一切的地方。
而四十四、四十五这两楼就是副总裁——风家四兄妹的地盘。风水霓和双胞胎妹妹占据了四十四楼,而楼上的一层自然就归风驰日和风驰月两兄弟了。
甯雨娃兴致勃勃的来到靠内侧的办公室,对着秘书露出个笑脸,顺利的取得无需通报即可进入的认同。
站在门前,她强力克制脸上过度兴奋的笑容。拜托,现在是要去探人隐私耶,她在心里这么告诫自己,这毕竟不是什么有道德的事,实在不该表现得像是挖到宝一样。
深吸了口气,她镇定自己飞快跳动的心,直到有把握自己看起来很自然,她才举起手敲敲门。
“进来。”
风驰月自公文中抬起眼看向来人。深厚的武功让他早在对方尚未到达门前时便已察觉,而门后出现的人果然如他所料。
“雨娃。”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不过眼神、语气倒还算温和。“大哥不在办公室吗?”
“啊?我不知道。”甯雨娃不解的摇摇头。到美国的时间虽不长,但是驰月的脾气早在众人的耳提面命下得知,对他的冷漠也就见怪不怪。
她看着眼前的风驰月,心中再一次为老天爷的杰作喝采。风家人真是得天独厚,不但在财力权势上傲视群伦,外表上亦然。
瞧他挺拔强健的体魄,刀般深刻的五官,和他大哥风驰日相比,丝毫不逊色。不过她私心的认为还是日比较吸引人。驰月太冷了,无时无刻不动如山的模样,让人猜不透、摸不清,更不寒而栗。
对于雨娃的怔愣,风驰月微微的挑起眉,动作细微得几乎察觉不到。他没有开口,等着她接下来的答案。
“我不是来找日的,我只是想问……”
甯雨娃思索着该如何开口才不会显得唐突,一接触到风驰月直看着她的眼神,不由得慌乱起来,手指下意识的抚摸胸前的项链。
“大哥的项链?”他的嘴角比平常扬高了一度。“现在我该称你大嫂了。”
从他第一次见到雨娃,大哥就要他只能唤她“大嫂”,理由是因她迟早会是他的妻子。当然这只是藉口,说穿了那都是大哥的占有欲在作祟,他无法忍受心爱女人的名字从别的男人口中吐出来,即使那个人是他的亲弟弟。
倒是雨娃坚决反对,或许是不好意思吧!不得已,最后大哥只好顺着她,但仍强调只能唤名字,不能叫太亲昵的小名——娃娃。
不过,现在她已经戴上大哥的项链,情况又不同了。
“我……这个……”甯雨娃害羞的红了双颊。她知道驰月指的是什么。
昨晚刚吃过晚餐,日就迫不及待的将她拉进房间,为她戴上这条项链,…还言明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脱下来,因为戴上这条项链,就表示他娶定她了。
我有说要嫁给你吗,你在说什么啊?她记得当时自己是这么问的,只是语气娇羞得让人听不出有一丝的不愿意。
风驰日自然了解该如何让她屈服,他二话不说就攫住她的红唇,直到她透不过气,才放了她。随后亲昵的搂着她,对她说出了项链背后的故事。
原来早在他们兄弟姊妹刚出生时,爷爷风天齐就依他们的名,各自做了一条项链送他们,当作将来他们找到生命中的真爱后的信物。
日的项链就是眼前这一条由拓榴石原石制成、赤红得耀眼的“狂日”。由于一向没有戴项链的习惯,因此当时他到台湾也就没有带去。直到回到美国,他才将这条项链给了她。
由于压不住好奇心,当下她便拉着日带她去找水霓和水虹,着实欣赏了一下那令人赞叹的美丽。不过,那一趟“寻宝”之独独缺了驰月的项链,因为他为了公事,昨晚没回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