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娇之悍宠九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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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娇之悍宠九夫-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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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念,不由得拿沈傲霜和娘比。天地之别云泥之差,我曾幻想过有一天,我可以劝服许世清离,让他明白娘虽恨仍旧等了他一生的情,然后两个人可以相依走完最后的人生路。看来,一切都是我的奢望。不仅幼稚,而且极具科幻色彩。比外星人入侵地球,还来的不真实。

再想,就是把自己和沈逸仙对比。无论是外貌还是学识,到性格。不能对自己说谎话,只能悲催的承认,我哪里都比不上沈逸仙。所以,我不想再和他比较。无论许世清离承不承认,我都是他的种子,都是他的女儿。就算自出生他都没有看过我一眼,仍旧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所以,这个债我一定会找他讨。许世清离,你给我等着!

‘叩叩叩!’三下轻轻的敲门声打断我的胡思乱想,礼貌的敲门却在我没有应声之时就已停顿。随即木门轻启,即墨夜非一身银白脚步轻轻的走进来,而他的手中正端着一碗什么。

他走进,难得一脸正经来到*前,看着似半梦半醒的我,小声问。“醒着?”

我动了动睫毛,身体里的力量似乎从进了酒馆就被人抽走,连睁开眼睛都变得不可能。人,果然不能伤心过度。

他见我不说话,竟然破天荒的未语先叹,手中不停搅着粥,嘴也没闲着。“你这是何苦呢?不如今日就答应柯掌柜,只要有一个人……”

“你说的对,只要有一个人。却也要一个能说服大家,德高望重之人,而不是一个心眼狭小又*的愚蠢之徒。”一气之下,我竟然有了力气,坐直身子看着他,一口气将话说完。

他拿着粥勺的手一顿,抿着唇瓣儿点头。想了想,说。“郡城除了尧侯,怕是没有人能成。只是,尧侯虽然平易近人,可是这等小事想请她来,怕也是不可能的。”

我皱眉,恨铁不成钢的瞪着即墨夜非吼道。“少跟我提那个人。丫的根本就是个喜欢做戏,表里不一的小人,你们竟然一个一个都被她骗了。真是猪头!”

即墨夜非一愣,歪头等着我解释。

而我,根本就无从开口。

难道,我能告诉他,那女人明知道许世清离已经嫁人,甚至老婆即将临盆仍旧将他娶回府?难道,我能告诉他,一个在外面做戏十足,却在进府之后连礼貌的道歉都没有,最后只是塞给伤者十个铜板这种打发叫花子的数额送出府邸,还叫人感恩戴个歌颂她的好?这种事,经历一次都是侮辱,又要我怎的和他再说一遍?

即墨夜非惊讶的看着我,虽然我平时和他嬉笑怒骂习惯,但也没有无端就发无名火的。“你这是怎么了?”

用力倒回*;上,先是一声长叹。“没怎么。只是刚才出门碰到一家疯狗,心情不爽罢了。”

他笑,深紫色眼眸转了转,道。“还有人能让你这么郁闷,我还真想见一见!”

无语的白了一眼*幔,有气无力回话。“你不是早都见过了吗?哦,对了。当时你对祁殊言说过什么,那么肯定他不会将我们的事告知官府?”

即墨夜非狡猾的笑笑,语调轻轻。“还能有什么?自然是你那一口粥喂的好。我对他说,如果他要是把我们的事说出去,我就当众告诉所有人。那夜他被你打晕,然后……然后跟你在一个屋子里睡了一天*才醒来。”

我,极度无语中……

到底谁求谁

郡城,除了那个假惺惺的尧侯沈傲霜最大,其下就是还未到郡城上任的郡守。再向下,民间德高望重的就比较多。说到声望最高的,那还要数泰和堂现任坐堂大夫——毕红绫。

传说,这位毕大夫年仅十五岁,就已经是誉满郡城第一妙手。传说,这世上没有她医不了、救不活的人。十六岁就独掌郡城第一医馆,几乎年年都要进京都几次,去为皇室之人看病。但不知是何原因,毕红绫得了诸多的赏赐,却没有入宫做太医,身上更是离奇的没有一官半职。

想请这种名人看病,诊金有多昂贵是可想而知的。就像上次我想请她去给母亲看病,结果还只是进到门口,就被药童给逼了出来。没见人就要交十两银子,到现在想想,我还觉得自己会不自觉的发抖。唉!到什么年代,医生都是一个暴利又体面的职业。

想请她吃饭的人,估计排到城外也轮不到我。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让她来呢?

我纠结的薅了薅头发提神,终于想到办法。

提笔在纸上写了四个大字,用信封仔细的封好,还特地保持神秘,将一个棒棒糖做为奖励给街口的孩子,命他帮我把信封送去泰和堂。

完事回屋,兴高采烈的在厨房找到正在做晚饭的即墨夜非。“喂!明天早晨去市场买点菜,中午的时候挑你最拿手的做几道,我们有贵客要到。”

他顿住洗莲藕的玉指,呃!额滴神呐!那漂亮的手指竟然比洁白的莲藕更加细腻,我去!看的人直想流鼻血。赶紧捂住鼻子不去乱想,我们可是天天住在一个屋檐下,绝对不可以如此丢人的。

他回头看看一会儿阴一会儿晴的我,犹豫一下问。“谁呀?”

我笑。“还能是谁?能带给咱们财运的财神爷呗!你好好准备就是啦!我相信,只要她来,我们的财运肯定就开了。”

他也眯眼一笑,道。“毕红绫。”

“呃?你怎么知道?”这次,换我不解。

他摇摇头,笑答。“你不肯找沈傲霜,新任郡守又没到,你能找的人除了她,还能有谁啊?”

拍拍他的肩膀,我感叹。“不愧是我的狐朋狗友,死党一枚啊!这么会把我的脉,那你知道我准备怎么请她吗?”

他答。“四个字。”

然后,我们相视而笑。

*******************轮回分界线****************

名人效应其实早已经在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影响,比如名人代言广告能够刺激消费,名人出席慈善活动能够带动社会关怀弱者等等。简单的说名人效应相当于一种品牌效应,它可以带动人群,它的效应可以如同疯狂的追星族那么强大。名人效应这四个字用在毕红绫身上,那绝对非常非常的贴切。

从早晨,我就斜倚在门板上嗑瓜子,一把一把磕的口都干了,本想进屋喝口水继续等。却突然听着远处街道传来吵闹呼喊之声,纳闷的看过去,一堆粉丝围绕着一个骑着白马的红衣女子向这边而来。看那气势,我知道,我等的人到了。

赶紧拍拍手整理衣衫,正了正跟人家一比绝对土气的小二红衣。唉!若是知道毕红绫喜欢着红色,我就换身别的衣服等她,但现在想去换已然来不及,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走出去。

白马速度极快的向酒馆奔来,我还没看到毕红绫的样子,就已经被马蹄卷起的尘埃呛的直咳嗽,边捂上鼻子边佩服那些粉丝的狂热。就这样,他们还敢上去围观,真拿自己的肺子当空气净化器了不成?

白马在我身侧停下,毕红绫旋身才马上飞下。要说人长得漂亮,就连尘埃都知道绕着她飞。明明这里的空气都被马蹄卷起尘埃,偏偏她站的地方就是干干净净的清爽。真是没开口,就让我生气。

可是,毕竟有事求人家,就算有些嫉妒人家美貌,有些生气她的傲慢。我仍旧要笑脸相迎,和人家先打招呼。“毕神医大驾光临,小店蓬荜生灰!”生灰,不仅蓬荜生灰,现在就连我身上都已经生灰。

毕红绫小巧的嘴唇傲慢的撅了撅,将我从上到下打量一遍,问。“冬虫夏草会与一个店小二有关?”

我挑眉,看来这家伙儿也不是个说好话就能哄的主。于是学着她,双手环上胸前,同样傲慢的回答。“嗯。”

她‘扑哧’一声笑了,这次倒有几分诚意。唉!没办法!现在冬虫夏草已经变成全国最急缺的药材,做为一个医生,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好东西。奈何,我卖冬虫夏草的时候只敢在偏远的小山村,而那时她又在京都,根本无缘见到这种神奇的药草。所以,她才会被简单的四个字吸引而来,哪怕她根本就不知道去信的为何人,她也会来。

“那好,我们进屋谈。”说完,她就像主人一样的率先而入,从容镇定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只有十七岁的样子,而是早已经经历过各种风浪成熟的女人。

在女尊国,女子有这种气度根本没什么可惊讶的。我向前追了几步,与她肩并肩走入酒馆,我要从心理上告诉她,我并不比她差,这样才能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而不是一个溜须拍马的狗腿子。

她比预计来得早,桌子上只有两道简单的小菜,即墨夜非仍旧在厨房忙活剩下的菜。请她入座的时候,她却是皱着眉毛满眼嫌弃的不肯坐。

一屁股坐在我每日闲来无事就擦,根本就是纤尘不染的椅子上。然后斜眼看她,想了想说。“我知道医生都有自己特殊的习惯。如果毕神医觉得站着吃饭聊天比较舒服,我也不勉强。”

她眉头轻轻皱了皱,最后还是选择坐下,却急不可待的问。“你到底有冬虫夏草的什么消息?我早就得到准确信息,那块出冬虫夏草的地是许世家的,可是也要明年夏季才可以。”

我点头,笑的满是讥讽。想来命运真是不公,为什么我们施家的东西都要被许世家夺去呢?原来施家的家业败给许世家是因为出了一个许世清离,到我这里又被许世家夺取,是注定又要出现什么人吗?还是,注定要由我讨回?

不过,我很快就回答毕红绫。“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施,名婉韵。”

果然,知道我是谁。毕红绫面上现出一丝兴奋,却很快被她隐没。“原来你就是发现冬虫夏草的人。”

“接着,我可以提前透露给你一个消息。那块地确是许世家的,但是她家明年绝对出不来一棵冬虫夏草。”我挑眉慢慢说道。

“为什么?”在人的常识里,一块地长出什么,几乎是固定的模式。所以,许世家才会那么急着要回那块地,将我赶走。所有人都以为,冬虫夏草明年还会从那里长出来。

“这是个秘密。我知道做为一个医者,追求好的药材是天性。尤其像毕神医这样,身兼御医实职的医者,更是想拥有神奇的冬虫夏草,所以一定会早早向许世家下单,以如期获得药材。但我劝毕神医一句,下单前三思啊!毕竟这种预约合同是按收成提货,如果药材以天灾而失去,许世家按照律法可以不退定款的。冬虫夏草现在被炒成神药,想必许世家的定钱一定不会是小数目。”

我的一番话,毕红绫陷入深深的沉思,似在衡量比较,到底哪个更合适。是赌一赌以得到神药,还是听信我的话免得损失高额的定钱。

良久,毕红绫都没有说话。我被驱逐出许世家的事,早就通过小道消息传递给各位有心人。在她们心里,虽然不知道我和许世家真正的关系,却都很清楚我对许世家贪财和霸道的驱离该有多嫉恨,我的话,她自然不会轻易相信。

即墨夜非端着菜肴来大厅的时候,正看见我俩相对无言,再看看桌子上明显没动的筷子,以为毕红绫是不肯吃。他扭着本就极美的纤腰走过来,特意绕到毕红绫的身侧,娇滴滴的说道。“毕神医,请用!”

毕红绫瞬即从沉思中回过神,在看到即墨夜非那张绝色的脸,和妖艳的深紫色眼眸时。终于出现一点正常十七岁小女生该有的表情。

漂亮的大眼睛怔愣一瞬,随即开出两个大大的桃心,马上从椅子上站起来,连看都没看就接过即墨夜非手里的菜,甚至把滚烫的菜汤斜溢到细嫩的手上,她都不自知,还对即墨夜非轻言。“有劳公子!”

我笑。美人,果然是人人都没有免疫力的东西啊!

即墨夜非也不多话,抿唇勾出妩媚的笑容算是回礼,接着转身又回厨房了。

毕红绫一直望着即墨夜非的背影,良久良久都回不过神来。

轻轻咳了咳拉回她的注意力,她倒是很大方,丝毫都不为自己惷心萌动的呆愣害羞。大大方方坐回我面前,直接问。“这位公子是?”

“即墨夜非,这间酒馆的老板兼厨师。”

“即墨公子可否定亲?”

“没有。不过,听说他有心上人。”

“那就是说,未有婚约在身,有心者皆可追。”

我皱眉,却也说不出其他的话来。毕红绫说的对,这里是女尊国,女子张扬追求美男是合法的。只要即墨夜非一天未行订婚礼,其他女子就有一天追求他的权利。只好,无奈点头,不再说其他的话。

即墨夜非剩下的菜做的很快,几乎是几分钟就上来一道。毕红绫也不吃那些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只是拿明眸不停的对他放着电,处处有礼又体贴的与他搭讪,意思相当明显。我要泡你!看得一众粉丝这个心碎,围在酒馆门口的铁杆,甚至都有哭的。

我怀疑的看了看粉丝,真是担心有哪个崩不住的,进来找即墨夜非单挑。呃!此连锁反映,真是我始料未及的。

即墨夜非的菜终于做完,解了围裙来到桌前,对毕红绫淡淡而笑,就是一个字都不开口。

这才想起今天找毕红绫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赶紧先拿起筷子,然后对毕红绫大声说。“快尝尝夜非的手艺,保证你一定吃了忘不掉。三天两头想来这里的!”

她抿出灿烂的笑容,也拿起筷子,只是眼睛却是直勾勾的盯着即墨夜非,道。“三天两头怕是不够吧!此等美色,我定是要天天来的。”

‘啪嗒’我手中的筷子掉落,嘴巴长得大大的。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世上的女子竟然都活的如此潇洒,丫的!我爱死这个世界了。

即墨夜非将筷子捡起重新放回到我的手中,刚想开口说什么,却被一个突然闯进来的人影给打断。

那人愤怒的冲到我们桌前,竟然是一把夺过毕红绫的筷子,以要死要活要没气的语气对我咆哮。“你们想害死我的红绫吗?居然把毒死过人的菜给我的红绫吃。我不答应!绝对不答应!”

嘴角抽搐像跳肚皮舞,在心底暗暗琢磨这人是谁啊?我的红绫?晕死。与即墨夜非对视一眼,他微微摇头表示他也不认识。而不认识此人的,当然不止我们两个。

毕红绫淡淡的看了眼前男子一下,声音不复对即墨夜非的温柔爱护,冷声问道。“你谁啊?”

于是,满室乌鸦飞过,留下我们一头的黑线。

那人却脸不红气不喘的回答。“我是你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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