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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这些活儿都是下人做的,根本不需要你来做。听话,以后白天下去监督一下,闲下来的时间就休息休息。我并不要求你一定要学会琴棋书画,那些狗屁装风雅的东西如果感兴趣,你可以试试,如果真的没兴趣,你可以换一些喜欢的娱乐玩。即便你娘一辈子都想不起我们的婚事,在我心里,你也已经是我夫君,我只希望你的后半生有我,有幸福和快乐。”
背上的双手用力环住我,他将我紧紧的拥入怀中很久,才回话。“婉韵,你疼我,我懂。可是酒馆是咱自家的,相较起在山中种田,这活儿根本不算什么,你就让我做吧!老是闲在椅子上,我真的不习惯。”
在他滑滑的脖颈处烙下一吻,他的身体我见过三次。除了长期劳作被晒成麦色的脸和粗糙的手以外,其他地方均是白希滑嫩的。劳动人民是最可爱的,我并不觉得这样的他不好,更不觉得这样的他就比城里那些无所事事,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低贱。相反,我很珍惜他爱劳动的良好品德,并不想抹杀他的优点。
“那好吧!但是不许做太多,累了我是会心疼的。也不知道你娘什么时候能允了我们的婚事,她应该不会忘太久吧?如果过了年她还没想起来,我就再张罗几车彩礼去你家,就算用抢我也要把你抢过来成亲。所以呢!你要好好养养皮肤,多吃点好东西补补身子,等着做我最俊美,最讨人喜欢的新郎吧!”
花青云眯起乌溜溜的大眼睛而笑,左手随意的抚摸着我背上的长发,回答。“回来两天,你已经念了无数次成亲的事,娘就算远在沃城应该都是时时打喷嚏,想忘都忘不掉的。”
我坏坏一笑,说道。“如果是这样,那我以后一定要按呼吸的次数来念,最好念到你娘那边马上传信过来。吩咐咱们,为了地球上有限的氧气,你们赶紧成亲吧!”
花青云抓住我边说边准备使坏的手,麦色俊颜挂上粉红。“你呀!满脑子的有色思想!”
我吐吐舌头,肯定不会承认。“哪有啊?”
“还说没有?我已经身在酒馆,你还整日念着成亲的事宜。你……你根本不是着急成亲,而是……”说到这里,脸颊再度红上一分,却是说不下去。
我哪里能放过他?拉开彼此的一些距离,单指挑起他尖尖的下巴,正对上那双羞囧的眼眸问。“而是什么啊?你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自己错了呢?如果不知道自己错了,我又怎么改正呢?嗯~~~夫人哪里错了?还请夫君指正!”
“你……你太坏了!”花青云紧紧闭上眼眸,脸红如番茄,却无法将话说出口。
我故意逗着他,身体不安的在他身上扭动,就连胸前两个高高隆起的山峰都故意蹭在他平坦的胸膛上。“我哪里坏啦?你是我的夫君,我有问题不问你,难道还要问其他人去吗?如果是这样,那夫君告诉我一声便是,我这就去请教别人,看看自己到底哪里错了!”
说完,我就要从他身上跳下,可是用力间,才发现身下所坐之处,早已经有了一个高高的隆起。哈哈!青云呐!原来动情的不止我一人,你根本也无法逃避情难自禁。
腰间的双臂用力环住我不安的身子,就连呼吸都已经变得烫人,他却故意压抑着自己的心跳,柔声哄着我。“你没错,是我错了。好啦!夜深了,我们不闹了,好不好?”
“夜深喽!”我故意拉长尾音,身子也不再乱动,在他放松警惕的下一秒,屁屁却是稍稍用力向下,明显坐在某处已经萌发的东东上,根本不用我说什么。花青云马上就羞囧的无地自容,连环住我的手臂都僵硬在原处,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哈哈!”调皮一笑,我却是从他双腿上跳下,看到荧荧火烛下,花青云咬着唇瓣儿仍旧僵硬在椅子上。墨蓝色的长发渲染上点点艳红,整张麦色的俊脸堪比红烛艳丽,含羞带怯的咬着唇瓣儿。似被我发现他有了反映是一件很不矜持的事情,这会儿该是在做思想斗争,怪自己的正常现象吧?
我敛了笑意,站在原地看着他,认真说道。“我们两情相悦,情到深处是自然,这没什么好自责的。青云!我喜欢宛若自然精灵纯朴的你!别多想,快睡吧!”
说完,我也快步离开。不是不想真的吃掉花青云,而是因为我答应过花绿什,绝对不会欺负他的。
在这个女尊的世界,一个男子的清白比命都珍贵。既然我爱他,就要为他设身处地考虑。若是要他背负婚前失洁的骂名,那又怎么能算爱他?
所以,我宁愿时时盼苦苦等,也不能真的要了他。
都快走到自己的门口,花青云才反映过来,尽量收起害羞和无措,走近我小声的说。“戌时关店的时候,百里掌柜来找过你,我见你迟迟没回来。怕他太累就让他先回去休息。他不同意,说有大事需要等你指示。我答应他,你回来就会去找他,他才肯会归林居的。你快去看看他,别耽误什么大事才好。”
我挑眉,关店以后还特意来找我?到底发生什么大事这样了不得?可是,再大的事我也不能去找百里千耀。“百里出身商贾大户,有什么事他都会妥善处理的。你别担心,回去睡吧!我明天起早去问。”
花青云却是不依,拉着我欲回房的手臂。“他的样子不像开玩笑,更何况他那人从来都不开玩笑。你还是赶快去看看吧!”
我叹气,拧起眉头故意调笑他。“这么晚了,你让我去一个男子的房里,就不怕我一个没控制好,发生点什么不该发生的?到时候,你这个正夫没进门,我就挺个大肚子,手里挽着一个小侍,看你到时候怎么办?”
他却正色的看着我,认真的纠正。“你别胡说,百里掌柜不是那样的人!自己家的生意还如此不上心怎么行?快去!”
说完,不由分说推着我就往外走。
我在心底无奈哀嚎!这样都吓不住他?百里千耀不是这样的人?晕死啊!你们是光认识他的皮,根本不认识这丫的瓤!他就是一个白天正经,晚上风;骚的野玫瑰。靠之!我是真怕死他的变身啦。
被花青云推出酒馆之时,我还不甘的敲了几下门板示意。可是花青云就是认准我忙一天累了,所以才不愿意过归林居处理正事。
我纠结的皱着眉头,走三步退一步的向归林居而去。奈何归林居和酒馆实在太近,就算这样走不到五分钟也已经走到。掏出钥匙开门,心不甘情不愿的上了三楼。这次,我可没那么傻再自己开门受惊吓,站在第一道门前,明明有钥匙我也不开门,一定要让他彻底清醒,自己穿好衣服再来见我。
‘砰砰砰!’“百里千耀!我来了!”边敲边喊,宁愿把整个三楼高档客房的各位爷吵醒,我也不要看见妖艳的野玫瑰变身。
一会儿后,所有三楼的客人都点灯来看发生什么事,我只好点头哈腰给人家道歉,把各位大爷哄回去以后,百里千耀那家伙就像睡死一般,一点反映都没有。
手掌再度高高举起,如果我再敲三下,百里千耀这家伙还不醒,我马上就回去睡觉,就算天大的事儿,我都不管了!
可是,没等我的手挨上门板,屋内就传来百里千耀的声音。“门没关,进来吧!”
我愕然!这家伙连门都没关,根本就是特意等我没睡嘛!那为什么还要我敲这么半天?这丫的诚心报复我,让他等这么久?靠之!小心眼的男人。
推门进去,果然门是没上锁的。踩在纯白的地毯上,我气愤的忘记所有,快步通过长长的过道,一心想的就是要找百里千耀那个坏蛋算帐。
双手用力一推内屋门板,抬脚迈进去,吼道。“你……”
不要怪我不把话说完,实在是我巡视了华丽的屋子一遍,红红的烛火下根本没有一个人啊!
刚才我明明听到他应声,门也是没有锁的,他怎么可能不在房间内呢?难道……有高手飞进来,把这夜半三更静悄悄开的野玫瑰给摘走啦?
呃!这种高手上辈子叫*贼,换到这个女尊世界应该叫什么呢?应该叫采草贼吗?
“你在想什么?”就在我胡思乱想到处乱YY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
“啊!”那个贼还没走?天啦!我不会武功,这下要完蛋了。
一双温热的手扶住差点没摔倒的我,细长的眼眸看着我时露出一抹勾魂摄魄的笑容。长长的手臂穿过我的身体,看我被吓得根本无力站直,干脆半拖半抱将我放到椅子上。
“你、你知道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好端端的不在屋里呆着,你站在我身后干什么?”目光低垂到白色地毯之上,就算说话我亦不敢看向那个明显还是穿着睡袍的家伙。丫的!本姑娘已经学好,说什么都不会再被外表所迷惑。对你,不感兴趣,哼!
他拢了拢因为扶我而散落到身前的墨发,纤长的手指又滑向自己同样松散的真丝睡袍衣襟。可是……这丫的不是把睡袍拉正,而是嫌他开的不够大,手指轻轻一挑就拉开更大的弧度,显耀他白希妖媚的胸膛。
“我是怕你不好意思进卧室来,所以才站在走廊等你的。谁知,你只顾低头走路,来到我身边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推门问话。说了一个字又不继续,我以为你冲到什么,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痴呆模样。好心喊你回魂,你不报答我也就算了,怎好恩将仇报怪起我来?”
丫丫个呸的!本姑娘现在谁都不怪,要怪就怪当时不该因失恋而误闯树林,就该让你这夜半变身的野玫瑰永远长在野外。免得每次不是被你吓,就是被你*到最后吃亏。
深吸一口气平复满肚子的郁闷,好不容易把被吓跑的魂魄招回来,还是赶紧说正事吧!他的屋子,我是一分钟都不敢多呆。“你戌时去寻我,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一个字的废话都别说,我只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吃亏才是福
“米惑?郡城没有姓米的人家,她现在又是何等身份?”陷在回忆里,我不假思索的问。
沈逸仙单纯的眨巴眨巴自己的大眼睛,却是了然而笑回答。“你既然听说过米惑姐姐,又怎么会不知道她是什么身份呢?表哥的先生亦是惑儿姐姐的先生,惑儿姐姐现在京都为官,每几个月才能回郡城看一次表哥。”
一切都没有变,她们还是同学。
唇畔映出一抹苦涩的笑,原来世界上根本没有偶然,一切都是我们命里注定,早就预言好的命数。只是我还不明白,到底是我们一起穿越到这里?还是这里曾是我们的前世?亦或是,根本就是我们因为某种原因穿越到现代,又在现代触发什么,而归来?到底,哪里才是真实的我们?
“施姑娘!施姑娘?”见我久久陷在呆愣中,沈逸仙不得不摇晃着他白希的小手,在我眼前做着经典的招魂动作。
“干嘛?”心底烦乱,我冷声问。
他一顿,再度转回尴尬的语气。“你……你到底什么时候咬我啊?”
好吧!既然有人一度喊着要我咬,那我还客气什么?
伸手握住沈逸仙的双肩,在他根本没说准备好的时候,张嘴就咬在他故意露出的脖颈上,心里烦乱根本什么都没顾及,尖尖的虎牙狠狠嵌在他如雪一般嫩滑的嫩肉中。
“啊!”沈逸仙这次真没直接晕,高声的尖叫一下,然后全身没了力气,软软的倒在我怀中。
我抱着他不由皱眉,感觉满嘴都是他腥甜的血液。得!刚和人家保证过自己不是僵尸,却一个失误真的把人家血给吸了!
再看沈逸仙印有四个牙洞的雪颈,不仅有细细的血流,旁边还伴有不断冒出的红疹。看来,他和我都把这病想的太简单,他的身体根本不允许特例出现。
忙在他的袖子里掏出药瓶,仔细对比说明喂他吃下。就是这么一会儿工夫,细细麻麻的红疹已经遍布他的全身,就连我没碰过露在外面的小手也不例外。唉!治疗恐女症的道路,长远而艰巨啊!
看着霸占我*的小正太,我只好认命的起*。当我收拾妥当自己,想出门的时候,*;上却突然传来声音,不敢相信的回头,真是沈逸仙醒了。
“你怎么样?这才半个时辰,你居然醒了?”我乐的屁颠颠的跑回去,没敢碰他,只好站在*头关心的问。
沈逸仙抬手覆上脖颈,想说什么没说出口,却是看见自己满身的红疹。痛苦的揪紧眉头,失望的说。“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还会起红疹?”
人最怕的就是燃起希望后被无情的打压,他的苦我真的能体会。“仙儿,人要向好处看对不对?你是起了红疹,可是你晕厥的时间缩短一倍啊!相较起来,这样也很好,对不对?”
本就水汪汪的大眼睛此时含着泪光,抬眸望向我之时,扁着嘴巴问道。“我这样很难看对不对?如果晕厥和起疹子可以挑选,我宁愿自己晕厥,也不想看到如鬼魅一般的自己。”
我看着他委屈的样子,感觉他就是个孩子。人生有那么多无奈,又岂是你可以挑选的?可是,看到如天使一般的沈逸仙,我真的不忍心打击他,只好放柔声音哄着泪眼朦胧的少年。“慢慢都会好的,有我在,相信我。”
沈逸仙咬着橘红色的唇瓣儿点头,忍了几次才能真正隐去眼底的泪光。却是急急撩开被子下*,说道。“时辰不早了,如果我还不回去会被爹爹发现的。快去帮我安排个马车,待你生辰那天,我再来看你。”
早在那夜,我就已经可以把对许世清离的恨与天使般的沈逸仙分开。所以,这一次听到许世清离,我没有任何失控,应声后就去安排马车。然后为他取来韦帽,目送他乘马车离去。
他是我弟弟,就算我不想承认,那也是更改不了的事实,我没有办法逃避,只能接受。
转身回去的时候,正看见花青云疑惑的站在原地看着我。我拧拧眉,暗自在心底嘀咕。莫不是被他看见沈逸仙在我房间里出来?如果是这样,我是不是要告诉他,其实沈逸仙是我亲弟弟。虽然要解释很多太麻烦,但相较起让他生气,我倒宁愿对他实话实说。
快步走过去,我拉着他的手,问。“那么看我干什么?”
他眨眨眼睛,麦色的大手试了试我的额头。“没发烧啊!那为什么客人退房你不收钱?还要亲自顾马车目送他远走?”
呃!差点不打自招,还好咱嘴严。
赶紧换上一副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