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了,是你 墨鱼仔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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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了,是你 墨鱼仔1123-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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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样能学成的好。一个好的家长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你挑选的业余功课得适合她的天赋,不要胡乱安排根本就完不成的任务。”
 少妇听到最后两句话,神色很是尴尬,赶紧答应着,然后拽起自己的女儿快步离开了琴行。
 龙泉看了看她那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打趣道:“林老师,够厉害。”
 “唉,让你见笑了,”林珑有些羞涩的捏了捏鼻尖,“当老师还是得有老师的作派吧?不能因为对方付了学费我就把她当上帝。她那样真的不好,完全是在糟蹋自己孩子,逼得对每一样东西都失去了兴趣,那有什么意义呢?何况,小孩子学东西得因材施教,那小姑娘的父母和爷爷奶奶我都见过,家里没一个高个子,她学舞蹈根本就不可能向上走,像我一样随便玩玩也就得了,何必浪费时间。”
 “没错,父母不能把自己孩子当作理财产品来投资,”龙泉点头应道,“她那样就像是买了十支八支基金或股票,期待未来的升值。其实,就算是买基金股票也得重点挑选最合适的,最具价值的,不可能面面俱到。”
 “是啊!就是这个道理嘛,得选最合适的,人不能太贪心。”林珑连连点头之后,又继续列举自己的亲身实例,她妈妈是跳舞出身;爸爸弹琵琶;叔爷爷是乐团的二胡独奏,给毛爷爷表演过;姑爷爷是小提琴老师,盛先生父亲的学生;外公的中国画和毛笔字上过不少书画杂志,得了些奖项,围棋也下得不错;爷爷是民国时期法文学校毕业的,会四门外语;伯伯则是俄文翻译等等。
 “你看我家里人,在艺术和语言等方面都各有所长,就这样我也没说每一种都跟着学啊?!又不是像达芬奇那样千年一遇的天才,绘画、建筑、机械、物理、化学……什么都懂,”林珑撇嘴不屑的说道,“我们都是普通人,时间精力有限,能搞好一两样就不错啦!这世上哪去找那么多天才哦,难道都去穿越重生,再活一次辉煌一下?”
 龙泉望天感叹了一下,好文艺的一家子!然后淡淡的说:“你家人生活很多姿多彩,我家比较单一,基本都是金融和工程类的。”
 “看出来了,你这样子就像是严肃家庭教出来的。”林珑浅浅捂嘴一笑。
 没多久,一位穿着民族风大摆长裙,拎着个彩色藤编挎包的女青年款款走进了琴行,这是第二位学生,和林珑同年,是已经工作之后才来学琴以实现自己童年时未达成的愿望。
 林珑很高兴的跟她一起进了琴房,她最喜欢这位学习刻苦且很有悟性的学生,接下来的课果然上得非常顺利,不知不觉就到了下课时间。
 当两位姑娘说笑着走出琴行时,一眼便看见龙泉正拿着一支箫站着收银台前,正在跟欣姐交谈。
 欣姐笑着对她说:“林老师啊,出来得正好。你朋友说想买一支箫,还是你帮忙买吧,别直接在琴行拿。”说罢,她给了林珑一个‘你懂的’眼神。
 林珑接过了龙泉手上那支八孔紫竹G调箫,笑着问:“这支卖多少嘛?”
 “280,给你能打折到220样子。”
 “哦,明白了,”林珑看向龙泉问道,“就想要这种‘应明章’的箫吧?我直接在他厂里订过,帮你买吧,你知道,琴行卖乐器得加上房租水电等运营成本。直接在厂里买便宜一点。”因为有学生在一旁,林珑也不好直接说,其实,同样的箫在厂里买才100块,加上运费也就115元。
 “我马上就要回队上了,想直接带过去。”龙泉说他待的基地气候不太好,之前的箫经常发霉甚至已经开裂,没法再修补,所以才想买一支新的。
 “给我地址吧,寄给你,”林珑看着龙泉点头,抄写了地址之后又开始掏钱包,赶紧阻止道,“别跟我谈钱啊!又不贵。这样吧,你也送我一支箫好不好?我们交换。”
 “嗯?”龙泉疑惑了,自己在哪儿找箫给她?
 “我一直想要一支排箫,就是子弹壳做的那种!”林珑解释着,又很期待的望向龙泉说道,“我看到过好多排箫子弹壳工艺品,可是音准都不对,就只是能吹响的工艺品,既然你会吹箫,能给我做一支真正的子弹壳乐器吧?”
 望着那一双闪闪发亮,充满着渴望的大眼睛,龙泉鬼使神差的就点了点头,也没去管现在部队要求回收子弹壳的规定,反正后勤也不可能每一颗子弹壳都回收干净,搜集一下应该能行,也就是多花点时间罢了。
 看到龙泉点头,林珑乐呵呵的笑了,然后说为了感谢他,要超值大放送,允许他点歌,想听什么她就弹什么古筝曲。
 结果,龙泉还没吭声,那位古筝学生就很激动的开口要求道:“林老师,你们可不可以琴箫合奏啊?!那个《沧海一声笑》!”一个帅哥一位美女,要能琴箫合奏,那画面得多美啊!
 林珑不置可否的地淡淡一笑,只是看向龙泉,他则再次点头,只是有些犹豫的说,虽然曲子不难,但两人也没合练过,不知道行不行。
 “那没关系,先吹一遍我听听,然后你就按照自己的节奏和感觉吹就行了,不用管我,我自己能跟着你走。”林珑很利索的说着。
 当龙泉在试奏第一遍时,那位民族风的古筝学生,从藤包里摸出了一部DV机,她平日里来上课,总是怕听漏了讲解,也想回家反复学习,于是在征得林珑的同意之后,每次上课都会全程摄像。
 “拍我可以,别拍他。”林珑轻声提醒着。
 “好。”女孩换了个角度,站在了龙泉和林珑之间,将镜头对准自己的老师,至于箫嘛,就当作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神秘男主角吧。
 等他吹奏完第一遍之后,林珑扬手弹起了楔子,然后在合适的节奏点,点头示意龙泉开始跟进,哪怕一次也没合练过,但两人却默契十足,两种不同乐器演奏的曲调完美的契合着,一丝丝,扣人心弦。
 在朦胧夜色中,箫声悠扬,琴声流畅,两人虽身处闹市,却对周遭的一切充耳不闻,恍若就身处山水之间,轻舟之上,因气度潇洒而自得宁静。
 合奏的第一遍结束时,林珑用眼神示意龙泉反复。
 稍顷,她启唇跟着琴箫琴合鸣,扬声唱道:“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清朗的女生,却并不会使这首豪迈的曲子变得逊色,林珑那怡然自得的神情,不被世俗困扰的作派,洒脱不拘的性格,使她能演绎出那种飘然出世的豪情,仿佛风清云淡,无欲无求,空灵歌声在夜空中飘荡,直沁人心腑。
 龙泉一面吹着箫,一面垂首看向正在快乐弹琴唱曲的,兴致高昂的林珑,好一个神采飞扬的窈窕淑女……
 他只觉得心头忽然一热,一种莫明的情愫,开始在心底暗暗流淌、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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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上)
 走出琴行,龙泉看着川流不息的马路,发现车流中有不少正空着的绿壳子出租车,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否需要招一辆车送林珑回家。
 嫂子昨晚曾交代过,遇到那种穿很高高跟鞋的女孩子,千万别按自己的习惯干啥都用两条腿走,人家那鞋就只适合坐轿车,没座位的公交车都不成,站着不方便,还问要不要开他哥的那辆悍马,说军人开悍马应该很酷,挺能勾搭人。
 只是龙泉不熟悉行车路线,也不想借哥哥的东西显摆,就作罢了。
 
 此刻,他想起自己之前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林珑的,从科甲巷到琴行也是她提议走路,龙泉在考虑,这次是不是应该自己说打车?可是,打车,最多一刻钟就能到她家,少校同志突然觉得有些遗憾,不想这么快就和林珑说‘再见’,那真的是再见,理论上就是再也见不到。
 他连见自己家人的时间都很少,更何况是一个不会成为家人的相亲对象。
 正当龙泉犹豫之时,帮欣姐锁上门的林珑走了过来,然后很有些得意的告诉他:“车站在那边,从这里我能找着路。”
 
 这下,龙泉不用再自己纠结了,顺势就跟着她往公交站台走去,只是在心里暗笑,一个每周在这里授课的人,若是还找不到路,那纯粹就是智力问题。
 一路闲聊着,龙泉很遗憾的发现,现在的公交车有了专用通道,也不比出租车慢太多,很快的,就到了林珑家的小区门外,小姑娘很委婉的表示,自己是单身一个人住,不太方便请一位年轻男士上去小坐。
 
 于是,龙泉也只能礼貌的与她道别,在目送林珑翩然走向庭院深处时,望着那抹纤细的背影,他突然发现自己居然很狗血、很文艺的想到了一个词“依依不舍”,还想到了一句话“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我操,少校同志一面唾弃自己一面快步转身,小跑着回家。
 没想到自己就只是在家待了三天,心壳子居然就变软了,还那么轻易的就对一个人产生好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难过美人关?我操,他又唾弃了自己一次,这句话也TMD很文艺!
 
 与此同时,林珑爬上四楼,打开防盗门走进了黑黢黢的屋子,顺手打开玄关的电灯开关,然后一面换鞋,一面高声喊道:“猫猫,我回来啦!”
 回应她的,是一阵卡兹卡兹的啃铁笼子的声音和“吱吱”几声细细的耗子叫。
 没错,就是耗子。那位叫做“猫猫”的小家伙,是林珑养的一只仓鼠弟弟,嫩黄色的‘布丁’品种,体型和大鸡蛋相仿,或者可以说,它团起来睡觉时,就像一个毛茸茸的大鸡蛋。
 
 林珑的父母不喜欢喧闹的都市,两人都退休之后就在乡下的山水之间买了一套房子,搬去休闲养老,而她随时要给学生上课,偶尔也会和朋友同学聚会,住乡下不方便,于是就留在了原来的老房子里,可是,一个人守着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有时候确实有点寂寞,特别是入夜之后,万籁俱寂,却没一个人可以和自己说话,整个房子里除了弹琴、敲击键盘或放电视和CD音乐也没点其他响动。
 于是,林珑就养了小宠物,有过敏性鼻炎的她不能养经常掉毛的猫猫狗狗或小鸟,其他还能发出声音的宠物也没几样可选了,于是就买了喜欢啃笼子转轮子,偶尔会“吱吱”叫两声的小仓鼠,给它取名叫“猫猫”则是她小小的恶趣味。
 
 进屋之后,林珑把提包随手往客厅沙发上一扔,沐浴卸妆,换了件绵绸的绿花睡裙,然后进了那间用父母主卧室改建的隔音琴房,点上一支檀香,戴了指甲,抱起琵琶盘腿坐在沙发上,开始随意拨弄起来,一面练小曲子,同时还偶尔走神想着今天遇见的人,经历的事。
 她能察觉出最后那龙泉似乎是对自己很有好感,甚至还有点想跟着到家里来继续聊天的意思。
 因此,林珑是特意说的那句“单位小区,不太方便晚上请男的进门”。也不是不放心一个少校军官的人品,就是有点不想招人闲言的意思,而且,她依然觉得自己和龙泉不适合继续发展,也就没必要把关系搞得过于亲近,单纯做朋友就行了。
 
 当然了,还有最后一点,她这屋子实在是见不得人啊!特别是不能被一个严谨的,每天都要“整理内务”的职业军人看见!
 搞艺术的人,特别是跟绘画设计相关的,大多数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散漫、随性和不拘小节。体现在生活中,就是很多人都不怎么会收拾屋子,例如,林珑家里的陈设摆件、书柜里的书等物品,就很少会有规规矩矩、有条不紊、一丝不乱放置的。
 
 一来是放置得太过整齐,那就没有艺术的美感了,二来则是,像林珑这种有点随性的人,总有些丢三落四,在客厅看书,会随手将书往茶几上堆;在书房画画,那一大盒彩色铅笔、马克笔,也就随意的散落在书桌上;玄关处随意摆放着好几双鞋;而厕所的大篮子里,还堆着几件待洗的衣服……
 虽然吧,跟别的完全不收拾屋子的艺术系同学相比,林珑也不算太糟糕,但是,那个龙泉……估计是茶几上堆着超过三、四件东西就会看不顺眼吧?连走路的步伐都几乎每一步完全一致的人,那得多刻板严谨啊!当兵当久了的,对待生活物品好像都有点一丝不苟不杂不乱的癖好。
 林珑望天翻了个白眼,确实得维持一下淑女形象,不能破环了人家的美化幻想,就算只是当普通朋友,那也得是印象很好的朋友。
 
 说起来,其实这个龙泉算是她遇到的相亲对象中条件最好最合适的一位,家境、性格、学历都很不错,兴趣爱好也和自己很投契,这还是林珑第一次遇到同样喜欢民乐甚至能跟自己合奏的相亲对象,可惜,就是他那职业,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不敢想象,若是嫁了这么一个随时会执行特殊任务的军人,自己会是多么的孤独寂寞,甚至可能会时刻提心吊胆、惊恐难安……
 唉,他怎么就不能是个军区大院里坐办公室的呢?!要工作没那么危险和忙碌,自己小小的倒追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条件很好,聊天的感觉也不错,可惜就是职业不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呐。
 
 林珑在惋惜之中,花了一个多小时把琵琶和古筝都弹了一小会,然后盖好琴,进了卧室,从梳妆台抽屉里取出一个掐丝珐琅的小首饰盒子,再次叹息一声躺靠在了床上。
 盒子渐渐开启,里面,静静的躺着一颗指头大小的黄铜纽扣,因为经常被她摩挲,那扣子已经有些陈旧磨损,只是扣子上的“八一”二字,依然模糊可辨。
 遇到同样脸上有个小酒窝的军人龙泉,林珑自然再次想到了她的那个不知姓名的初恋情人。
 
 临近十四岁的那年暑期,林珑在书摊上买到了新出的一本《火王》漫画,于是一面走在街上,一面看书尝鲜,她压根就没留意脚下的路,自然更没留意天上落下来的东西。
 那是一个建筑工地,一辆起重机正在吊运盖房子要用的预制板,由于捆扎得不牢实,最面上的一块滑落了下来,直接就往林珑小朋友的头上砸去!
 无数路人在惊呼大吼,但事件的中心人物却沉浸在漫画情节中完全没有丝毫的反应,直到有一个人从后面冲过来拖了林珑一把,在将她搂到自己怀中的同时,还用力踹了预制板一脚,让它向反方向倒过去,当那水泥石板轰然砸落时,小姑娘这才被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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