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来了,是你 墨鱼仔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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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了,是你 墨鱼仔1123-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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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好车后,龙泉从后备箱里取出了大包小包一堆东西,堆在脚边都像是一座小山似的。
 “这干嘛啊?”林珑被吓了一跳。
 “见面礼。”龙泉淡定的回答。
 “太多啦!”林珑指着那堆东西开始念叨,“我家没人抽烟这个不需要;我伯伯姑妈都是农林系统的,好茶叶很多,这个也不需要;我家没病人,虫草也不需要……”
 
 龙泉根本就不搭理她,轻轻松松拎起所有东西就开始迈步,反正他能找着地方,林珑也没力气把东西从他手里抢下来。
 林珑姑娘只能跟在他身侧,吊着他手腕撒娇,最终无奈的放弃争夺,一溜小跑往家走——腿短木法啊,人家龙少是快走,自己就得用跑的了!
 进了家门,林珑微微有些喘气的给龙泉介绍了:“这是我爸,林青山;我妈,吴秀美。”
 “伯父好,伯母好!”龙泉放下东西,然后客客气气的给二老打了招呼。
 
 第一次真切的见到龙泉本尊,林爸爸和林妈妈只觉得心里咯噔一响,之前看着照片是觉得这个小伙子有点高壮,这会儿看了真人,更是觉得他实在是太高壮点——电线杆一样,又高又直,跟他握手的时候都觉得有些压迫感! 
 短暂的寒暄之后,林妈妈把客人扔给了自己老公,然后以做菜为借口拉着林珑进了厨房,悄声嘀咕道:“闺女儿,你再考虑下吧,我真觉得他太高壮了,怕你吃亏啊!”
 “高点有什么不好?”林珑很不理解她爸妈为什么一直纠结这个问题,一般人不都是嫌弃对方矮吗?
 
 “那你说有啥好处?”吴秀美反问着。
 “很多啊!”林珑掰着手指头开始数,“醒目的标志,人群中不怕跟丢了;衣架子身材,帅;可以骑在他肩上看演唱;太阳大了躲他身后,风大了躲他身后,雨大了也躲他身后……哈哈!”
 “死丫头!”林妈妈无语的戳了戳她脑门,“你想点实际的好不好?你俩身高体型差距太大了,那个不方便啊!”
 “哪个?”纯洁的林姑娘眨巴眨巴眼,疑惑的看向自己老妈。
 
 “夫妻生活啊!”林妈妈恨铁不成钢的回答,“他起码有140斤,足足七袋大米了啊!根本不用动,压都能压死你。”
 “妈!你!”林珑瞪大了眼,赶紧伸脑袋瞟了一眼客厅,看到龙泉跟自己老爸正聊得起劲,这才放心的转身回去继续压低了声音发飙,“你在乱想什么啊?!他才第一次登门啊!你也想点实际的好不好?”
 “这就很实际,他家庭条件不错,我们家也不差,你俩不缺钱不愁吃穿,要结婚这就是最实际的问题,”林妈妈斩钉截铁的说着,又补充了一句,“问题之一。还有一个,他一年假期很少,你也不能随军是不是?这你也想清楚了?”
 
 “那个,第一个问题咱就不讨论了啊,我又没实际经验,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呗,他俯卧撑那么厉害的,做一个小时都能不停顿不减速——想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吧?”林珑摸了摸额头的冷汗,真是的,以前咋没觉得自己老妈那么彪悍呢?
 “第二个问题,你怎么想的?”
 “我本来就很独立啊,不然你们怎么放心扔我一个人在城里?”林珑嘟着嘴撒娇道,“所以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我自己能搞定生活琐事,我也相信我自己能自娱自乐的打发可能遇到的寂寞孤独。”
 
 “女大不由娘啊!”林妈妈黯然的感叹着,“你真想清楚了?”
 “人家送的定情信物我都收了……”林珑扭捏着回答。
 “送的什么?”吴秀美往自己女儿脖子耳朵手腕上一瞟,没看见什么新鲜东西啊?!
 “玉镯子,很漂亮,”林珑笑嘻嘻的回答,“不过太贵了,我没敢戴。”
 “有多贵?”吴秀美看着女儿伸出四根手指,想来四千也不算贵得不敢戴,就猜道,“四万?”
 林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轻声说:“……再加一个零……”
 
 陡然,坐在客厅里的两男人突然听到厨房里传来一声巨响,林爸爸被吓得抖了一下,龙泉则条件反射似的抬腿就一步飞跃,“嗖”一下跨过茶几,瞬间就冲向了厨房。
 那速度,快得又把林爸爸吓了一跳。
 “没事,没事,就手滑了一下,摔了锅……”林妈妈笑笑,又把龙泉推了出去,“客厅去休息啊,厨房不需要帮忙。”
 等龙泉出去之后,林妈妈叹了口气,无奈道:“以前是怎么教你的?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不能收贵重的礼物!你怎么就不听呢?”
 
 “收了之后才知道很贵……”林珑可怜巴巴的对着自己手指,“那我退给他。”
 “算了吧,收都收了,将来你要确定了想分手再退。他算是有心了,舍得在你身上下功夫。”林妈妈也没再多说什么,就只问了问龙泉的口味和饭量,然后估摸着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
 午饭后,四人去花园里散了散步,一路继续闲聊,林爸爸从龙泉的工作,父母的单位开始盘问,到最后几乎打探到了他祖上三代,包括旁支的各种情况,那审得叫一个仔细,龙泉都觉得他的问题深度与广度已经不亚于自己部队上对核心人员的政审了。
 
 趁着老妈老爸喝茶歇口气的功夫,林珑悄声问道:“我爸太罗嗦了,你没不耐烦吧?不好意思啊……”
 “没事儿,”龙泉很乐和的笑着,“我高兴着呢,问得越细,说明他们越认真的在考虑咱们的事情,是吧?”
 “嗯!”林珑重重的点点头,很是赞同这观点。
 下午4点,被盘问得一清二白已经没料可爆的龙泉告辞离去,来之前就说好了只是吃午饭,还得留个时间让林珑一家人商量商量。
 
 等龙泉一走,林妈妈端着电饭锅就一脸苦相:“你不是说他是‘饭桶’,吃得很多吗?怎么才吃了两小碗饭?怎么办,饭菜都剩了好多!”
 “我怎么知道他今天为啥饭量减了……”林珑嘀咕着,抬手就拨通了手机,而且还很刻意的开了免提,挤眉弄眼的问:“泉仔,你今天吃饱了吗?”
 龙泉迟疑了一下,然后老实回答:“没有。我正在你家外面的小马路旁边买馒头……”
 “啊?自己加餐啊?!那怎么不多吃点呀!”林珑笑着问他。
 “我哥让我少吃点,说别吓着你爹妈。”龙少很老实的回答。
 
 林爸爸一时忍不住,“哈哈”的就笑出了声。
 龙泉立刻在电话那端一脸囧然。
 林妈妈忍笑锤了自己老公一拳,然后对龙泉说:“那个,龙泉啊,要不你回来吧,吃了晚饭再走。饭菜剩太多,浪费可惜了……”
 反正都被听了自己的实话,龙泉也就不推辞了,直接破罐子破摔的答应下来,倒车往林珑家开去,心想:这样的邀请,算是彻底接纳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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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章 愿是你灯塔的守候(一)
 大概是不需要再装斯文讲客气,龙泉卸掉拘谨显露了豪放的硬汉本色,在林珑家的晚饭吃得近乎酣畅淋漓,颇有些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架势。
 可即便是吃得很快、咽得很多,他依然保持了完美的餐桌礼仪。坐姿笔挺、夹菜不乱戳、喝汤不出声、含饭不讲话、嚼菜不张嘴,还总能找到合适空茬回答林爸爸的提问,应付林妈妈的搭腔,不论是谈音乐、论时政还是说家常里短,龙泉都能顺利接上话不出现冷场。
 
 林家夫妻将一切看在眼中,暗暗盘算,这小伙子家世家底都不错,还有家教、够机敏、有学识见地,虽然诸多挑剔可也不能否认他还有相貌有身材,除了那工作有些不尽人意,似乎已经是个十全十美的女婿候选人。
 林妈妈把自己闺女的各个追求者和相亲对象从脑海里依次扒拉了一遍,不得不遗憾承认,真是没一个能比得上这龙泉!如果是让所有人“欢聚一堂”,他哪怕只是坐在角落一声不吭,光凭气质和气势就足以横扫千军。
 
 扭头再看看自己闺女,林妈妈一瞧见林珑望向龙泉时那闪亮的倾慕小眼神,不由得就揪心了,这死丫头平时一贯嘴硬,还说一定要让未来的丈夫一辈子匍匐在自己石榴裙下,人家还没下跪求婚,这就自己开始一门心思仰慕对方。
 婚姻,总是爱得最多、投入最多的那一方比较吃亏,吴秀美可不希望自己女儿处于被动地位。反观龙泉,林妈妈觉得他除了忍嘴少吃饭那个小插曲,从始至终都表现得比较镇定或者说是淡定,不知是性格使然、职业习惯还是没对林珑特别上心?
 不过,礼物倒是送得比较金贵。
 
 吃过晚饭,大家一起收拾好碗筷,想要主动刷碗表现一下的龙泉被林妈妈撵出了厨房,让林珑陪着参观书房兼琴室,他这一整天都被拘在一楼的客厅、饭厅接受盘问,还没机会四处走动一下。
 “真不用帮忙?”龙泉一面跟着林珑上楼,一面询问。
 “不用,你能知道我家抹碗布在哪?刷完了怎么搁放?也没几个碗,你这么大的块头,挤在厨房还嫌占地方呢!”林珑姑娘头都不回的摆摆手,“我家虽然号称是三层别墅,可惜是跟别人一起叠拼的小庙,只有不足180平米,容不下太大的佛。”
 
 “没关系,我能屈能伸。”龙泉笑笑,他也知道林家父母大概是想在洗碗时独处一下交换意见,也没不识相的死赖在厨房,能跟自己小女友独处一下,也挺好。
 “小心你的头,别撞了!”林珑走到二楼玄关,指了指上面悬挂的中式简约风格灯笼,“这一层是三间卧室,一个小露台。不用参观了啊,咱继续上楼。”
 龙泉适时埋了埋腰躲过高空障碍物,然后瞬间伸手拉了林珑一把,将她扯到自己胸前,笑道:“怎么就跳过这层了?不给我看看你的闺房?”
 “闺房怎么能给别的男人随便参观?”站立不稳的林珑往龙泉身上半靠了一下,又赶紧挣脱开来,小声嗔怪道,“干嘛呢?!别动手动脚的啊,爸妈还在楼下……”
 
 “好吧,”龙泉快速用唇轻轻擦了一下林珑的脸颊,然后松开手低声宣告,“我等他们离开的时候再动手动脚。”
 “……”林珑小脸微微一热,然后直接跳过对方的挑逗,蹭蹭爬上三楼,推开左侧一扇厚重的隔音门,干巴巴地介绍道,“三楼原本应该是大主卧,在我们家就直接改成书房兼琴房了,这里有两个大露台,在视野好的地方弹琴看书才够舒服。右边这间是厕所,把门开外面了,不跟琴房混着。”
 
 龙泉踩着木质地板环顾一圈,感叹道:“确实视野不错。”
 这房间,正对门贴墙而立的是一排古典实木8门书柜,书桌摆放在屋子正中靠书柜的位置,房间的左右两面均为玻璃推拉门,门外各有一个围着落地玻璃幕墙的宽敞露台,右侧的露台中摆放着藤椅、树根茶几、茶具,没种多少花草,但坐在其中可直接环顾小区里的青草、绿树、小溪、山石。
 两人走到了左侧的露台,龙泉摸着摆放在其中的黑色钢琴,问到:“环境很好,就是窗户小了点,少了点。这是你的钢琴?” 
 
 “没办法呀,想要好的视野,又要兼顾隔音效果,就只能封掉露台了,好在这里楼层不算低,左右都开窗不会影响通风效果,”林珑耸肩笑了笑,然后又解释说,“这是我妈的琴,卷毛进大学得了更好的礼物,淘汰旧琴贱价卖给我家的,我妈年轻的时候想学钢琴没时间,现在退休了有闲心就随便玩玩。”
 “可你也会弹吧?”龙泉记得她写《宝贝不要哭泣》的初稿时就是用钢琴伴奏弹给自己听的。
 “哎,我也是随便玩玩,而且弹电子琴的时候还多一点,”林珑有些不好意思的搓搓衣角,“以前跟卷毛一起组乐团的时候学点最基本的东西,他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熟悉别的队友使用的乐器,相互了解才能更好的进行配合。”
 
 “触类旁通吗?我发现你们玩乐器的好像都是多面手,”龙泉拖起林珑走回室内,指着靠门的墙边摆放的电子琴问,“还没听过你弹这个,给我展示一下吧?”
 “不要啦,都说是随便玩玩的了,”林珑拨浪鼓似的摇头,“能触类旁通也只是弦乐器而已,我键盘弹得好挫,经常被卷毛他们批斗。”
 龙泉继续要求:“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专业的音乐人,好赖也听不出来,不会笑你的,弹吧?!”
 “听不出好赖还听什么听啊?”林珑白了他一眼。
 
 深感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龙泉无语望天,然后转眼就想出了个点子引诱林珑姑娘:“要不,你弹我唱?”
 “咦?你唱?好啊!”林珑双眼一亮,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下来,龙泉只在云南怒江时唱过一首《原乡情浓》,声音浑厚而气韵悠长,好听得让她至今记忆犹新,可之后再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肯再唱歌,林珑还一直觉得有些遗憾,如今可是机会难得!
 
 看着林珑兴致勃勃的开始插电源、活动手指、按键试音,龙泉眼中笑意渐浓:唱歌这事情,不是哥不愿意,而是要吊住了胃口才好在恰当的时候当作妥协条件来占便宜!
 “你想唱什么?得找一个我能弹,你也肯定会唱的,”林珑在椅子上坐正了,然后抬头如此询问,然后不等龙泉回答就突然双眼一亮,快速调出了YAMAHA电子琴内置的一种架子鼓伴奏,选了一种厚重沉着的按键音,一面弹起乐曲前奏,一面得意道,“就这个,你肯定能唱!”
 
 当林珑弹到前奏的第三个小节时,龙泉立刻听出了这是《精忠报国》,一首耳熟能详的热血歌曲,一首他自己相当喜欢的歌,因为这首歌的歌词,就是他,或者说他们的真实心情写照。
 合着林珑手下那低沉中透露出激越的伴奏音,龙泉用一种略带嘶哑的腔调,昂首高唱出声:“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何惜百死报家国,忍叹惜,更无语,血泪满眶……” 
 唱道此处,他微微红了眼,对别人来说这只是歌词,可对龙泉来说,这是现实。
 他确实有手足般的战友埋骨他乡,他确实不惜百死报家国!
 
 唱道下半段时,龙泉的歌声越来越嘹亮,最后,他甚至忍不住用在部队里拉歌的大嗓门吼道:“……我愿守土复开疆,堂堂中国要让四方——来贺!”同时,用一个大气的挥手握拳手势,为这首曲子画上休止符。
 所谓休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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