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压群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砚压群芳-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好也,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一天终于结束了。除了早上打破了一口缸,差点背上巨额债务外,基本上,平安无事。

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经过门口时,我主动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给老张过目:“张伯你看,都是少爷们练过字的废纸,我拿回去生火的。”

老张点头放行,我三步两步赶到渡口,只想快点回家。我的桃根,今天一天可好?

可是船老板不看到船舱里坐得满满的是不会开船的。我平白地在船上坐了好久,直到天完全黑了才回家。等我去接妹妹的时候,妹妹已经在胡大娘家吃过了,正在胡大娘的摇晃中睡眼朦胧。

我索性多坐了一会儿,等妹妹完全睡着了才把她接回来放在自家的床上。

简单地弄了点东西吃后,我在灯下打开那个包袱,小心地取出那些练过字的废纸。它们对我而言不是废纸,而是宝贝。

我首先找出王献之的字,在灯下一个一个临摹。我没有笔,没有墨,只能用手在纸上画着。

暂时先这样吧。也许过几天,我就可以弄到笔和墨了。他们那么浪费,笔肯定写不了多久就会换的,那我不就可以捡回来用了?至于墨呢,不知道可不可以带个小瓶子,把他们晚上没用完的墨倒点回来?

这天晚上临睡之前,我一直在想着王献之的那个“之”字。可惜那张纸他没有丢,大概是拿回去给他父亲看去了吧。

凭着记忆,我在被子上慢慢摹写着那个字。在无数的“之”字中,我进入了梦乡。

卷一 相见欢 (11) 猫先生寻乐记

这是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二天。

这一天的心情和第一天比起来有了很大的改变。昨天来的时候是战战兢兢的,充满了惶恐和不安。今天则比较平和,甚至有了一点期待。

还没进巷子,远远地就看见王献之走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亦步亦趋的仆人。其中一个手里拎着食物篮子,另一个也拿了一包东西,一路都在哀求着他什么。

为了不跟他直接照面,我退后几步,躲进拐角处。

待他们走近后,就听见那两个仆人中的一个恳求道:“少爷,让奴才进去一下吧,帮您把书桌收拾一下,把墨磨了。”

“我说了不需要,书塾里现在有专门服侍的人,磨墨之类的事她自然会做的。”是很不耐烦的声音。

“可是”,那个仆人很哀怨地说;“少爷以前总说我磨墨磨得最好,少爷也最爱用我磨的墨写字了。”

没有回音,想来这会儿一定是满脸黑线了吧。被一个想要邀宠的男仆撒娇的感觉是可怕的。难为他还能忍着,没一脚踢飞,这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另一个仆人则说;“您今天早上吃得太少了,夫人让奴才一定要看着少爷把这些吃下去。”

“不吃。”

“少爷……”,这个比那个更哀怨了。

“叫你们回去就回去,不准再罗嗦!”大少爷终于烦了,下了驱逐令。

一直等到门口安静了,我才从隐蔽处走出来。我进去后,老张正要关门,又来了一个人,站在门外说:“等等,我也要进去。”

定睛一看,门外站着一个中年大叔。再看一眼他的脸:天那,这个人长得好像猫哦。尤其是他那两撇胡子,修剪得就跟猫的胡子一模一样。

“毛先生,您来了?”老张毕恭毕敬地把他迎进了门。

我差点笑出了声。这个人,还真是绝了,连姓都姓得这么妙,乍一听起来,还以为喊的是“猫先生”呢。

我对他好奇,他也对我好奇。看我往书塾的方向走,他跟在我后面问:“姑娘,你是新来的呀,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嗯,我昨天才来的。”既然有“以前”,那就说明这位猫先生是这里的常客了。

眼看书塾就在眼前了,他才露出恍然的表情说;“原来你就是那位桃叶姑娘啊。”

想不到我在这里倒成知名人物了,“您怎么知道我的呢?是他们跟您说的?”

“嗯”,他点头,“那段时间书塾里脏得要命,我好几次喊下人去扫都被他们赶走了。说那些垃圾是留给一片小桃叶的见面礼,要是垃圾少了,就不隆重了。呃,既然你是昨天来的,那书房今天应该不脏了吧?”

我忙说:“不脏了,您放心大胆地走进去就是了,决不会掉进垃圾堆里的。”

那几个无聊的家伙,一个月不准人打扫,害我昨天光运垃圾就运了好多趟。

“那就好,不然就真的没法下脚了”,猫先生兴冲冲地走进书塾。刚一进门就惊喜地喊:“耶?献之,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言下之意就是,这位大少平时是不可能这么早来的。

再看王献之,脸上竟然出现了一抹可疑的红晕,淡淡地说一句;“毛先生好。”

问候完了先生,马上就用凶狠的语气冲着我说;“你还站在那儿干嘛?你是来干活的,不是来摸鱼打混的,快过来给我磨墨!”

我忍着气,陪着笑说:“我可不可以先扫地,再给您磨墨?不然等几位少爷都来了再扫就不大方便了。”

其实我是应该早点来的,可是早上睡过了头,又等了半天船,结果就搞晚了。

只是我忘了,跟这个小魔头打商量是没用的,他才不管别人“方不方便”呢。他硬邦邦地回了我一句;“先磨墨,本少爷要写字。”

这时猫先生笑眯眯地说:“今天磨墨不用那么急,桃叶你等会儿再磨没关系。今天为师要带你们到园子里走走,多好的天气啊。”

王献之脸色阴阴的,可是毕竟先生开口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我赶紧扫地,然后出去提水抹桌子。那三位也陆陆续续地来了。

人都到齐了之后,猫先生交代我说:“小桃叶,你就留在这里把墨磨好,然后叫两个人抬一张桌子出去,摆在那树荫底下,再拿上几把板凳。要是有茶水点心的话,那就更好了,呵呵。”

这时卫夫人出现在门口说:“茶水点心我这就叫人去准备,桌子、板凳也马上搬出去。等会我要到当铺去一下,这里就麻烦毛先生照顾了。”

猫先生马上躬身道:“多谢夫人,夫人尽管去吧,生意也马虎不得的。”

他们被猫先生领着出去了。

我一边磨墨,一边从窗户里不断地张望。看他们师徒几个在庭院里慢慢地散步、讨论,心里无比羡慕。同时对猫先生的做法也大为赞同:这样教学,的确比坐在书塾里摇头晃脑地死记硬背要有意思得多。

可惜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猫先生在外面喊道;“小桃叶,把笔、墨、纸都拿出来,在桌上摆好,我们马上就要用了。”

我巴不得一声,赶紧把他们要的东西都搬到桌上。然后假装整理,赖在那儿不走了。

只听见猫先生对几个弟子说:“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是什么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又是什么乐?”

谢玄答道:“颜回之乐,乐在‘安贫乐道’。箪食瓢饮非可乐,是颜子自有其乐。乐在淡然无求,浑然无忧,与天地共俯仰。”

“嗯”,猫先生赞许地点头说:“颜回之乐,正在淡泊名利,守真明志。小玄子,你既然知道颜回之乐乐在何处,那你把这个‘乐’字写出来给大家看看。”

谢玄答应着起身去写字,猫先生又问王献之;“献之,你今天想写个什么样的‘乐’字呢?”

王献之看着不远处的水塘说;“我想写游鱼之‘乐’。”

郗超马上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王献之立即答;“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

于是一阵打闹。

猫先生趁机躲到一边吃点心喝茶,根本没一点制止的意思。等他们打完,才问桓济道:“你说他们刚刚是什么乐?”

桓济答:“是嬉戏之乐,同窗之乐。”

猫先生的猫须一翘一翘地说:“那好,你等会就写这个‘乐’字。”

大概一、两个时辰后,桌上已经有了许许多多的“乐”字。他们围在一起一一品评,最后,猫先生宣布:王献之写鱼之乐的‘乐’字胜出。

“不公平!”三个声音同时喊道。

“理由?”

猫先生嘴里嚼着香喷喷的寸金糖,口齿不清地问。对学生寻求公平的呼声表现出了赤裸裸的无视。

“献之既然是写鱼之乐,就应该由鱼来评,而不是由先生来评。”

“也有点道理。不过呢,为师有一个比这更充足的理由。”

“弟子们洗耳恭听。”

“我是猫!”说这话的时候,他还特意动了动他那两撇神奇的猫须。

弟子们绝倒在地,溃不成军。

我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呢,猫先生突然问我:“小桃叶,此刻你最想写的‘乐’是什么乐?”

我怔住了,因为没想到他会问我。过了一会儿我才回答说:“多谢先生动问,桃叶上月痛失慈母,所以,桃叶此刻最想写的乐,是天伦之乐,是双亲健在、承欢膝下之乐……”,想到一个月前亲手掩埋的亡母,我说不下去了。

“那你能把这个‘乐’字写下来吗?”

“我……”,我慌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自从爹去世后,我就没再碰过笔墨了,我还能写吗?

“桃叶,你会写字吗?会就去写呀!”他们热切地催促着,眼睛里有好奇,有鼓励,也有促狭。

我慢慢走过去握住笔,手指却颤抖得厉害。尤其是眼前还有那么多双眼睛在盯着我。

站了半天之后,看那个小魔头已经满脸的不耐烦了,我才鼓足勇气提起笔,同时闭上了眼睛。我不敢看他们,尤其是不敢看他。

眼睛一闭上,脑海里就一幕幕地闪过爹娘在世时的情景。那时候我家虽然不富裕,可是一家人相依为命,和乐安宁。可惜那样的快乐再也无处可寻。

凭着对往日的回忆,我慢慢在纸上写下了一个“乐”字。

我刚退下,他们就一起涌到书桌前看我写的字。但这个“他们”不包括王献之,他依然坐在原地未动。

很快,就听见猫先生大声宣布:“我修改刚刚的结论,桃叶写天伦之乐的‘乐’字胜出,献之,你只能屈居第二了。”

王献之走过来,一把抢过那张纸,看了一会儿后说:“她写的‘乐’字有悲意。”

“所以我评她为第一。”猫先生趁机给学生授起课来:“‘乐’与‘悲’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这世上,从没有纯粹的‘乐’。颜子之乐,寓人生困窘之悲;沂水之乐,寓时光易逝之悲;就是献之你的‘鱼之乐’也只是子虚乌有之乐,若真要穷究,则鱼之乐何在?桃叶寓悲于乐,正得乐之真谛。”

王献之不吭声了,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猫先生讲论完毕,站起来说;“今天的授讲就到这儿了,你们回去后,每个人写十个不同的‘乐’字,下次上课的时候再带来给我。”又看着我说:“桃叶,你也写。”

我也写?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在心里收我为徒了?

在我的脑子想起我没有笔墨之前,我的嘴已经自动发声了,而且还是雀跃不已地;“好的,先生,我今晚回去就写。”

卷一 相见欢 (12) 我们的秘密约定

昨天下学的时候,我只是关好门窗就匆匆走了。今天,由于有早上睡过头的教训,再看天色还早,就准备索性做完清洁再回去。

这样就免得像今早那样被动,少爷们都来了,我还没有扫地。

幸亏卫夫人没那么早起来,否则肯定要挨训的。一个在书塾里打杂的女仆,竟然比来上学的少爷们还晚到,那成何体统了?

也多亏了几位大少对卫生条件要求不高——他们一个月不扫地都可以的,甚至是故意一个月不扫地。枉费他们穿得那么光鲜,腰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宝石,走出门去,谁不羡慕惊叹?尤其是那个谢玄,还每天弄得白衣飘飘的,偶尔街头一遇,你会以为邂逅了什么谪仙般的人物。

可惜,如果你求实精神强一点,把他的衣服下摆撩起来看看,就会知道,“神仙”是只宜远观的。就像诗人住在隔壁就会变成笑话一样。

我敢打赌,至少我没来的那一个月,他的白衣,只要在书塾里打上两个转就会变成乌衣——乌漆麻黑的乌字。这倒也妙极,乌衣巷嘛,可不就是穿乌衣的人住的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不挑剔不讲究对我是好事。遇上一个有洁癖的主子绝对是奴仆的灾难,何况我伺侯的还是四位。要是他们四个一起讲究起来,那我岂不是小命休矣!

一边收拾书塾,一边想着这些,我竟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份工作,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了。

人散后的书塾,显得格外的宁静,夕阳的光影还在窗子上跳动。嗯,今天也许能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吧。

抓紧时间扫好地,再把书桌上散乱的笔墨纸砚归类摆放。一切都弄好之后,我后退两步,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准备锁门离开。

就在这时,有两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一个是笔架上挂着的笔,一个,就是王献之书桌上的那方砚台——我家的桃心砚。

一个不好的念头鬼使神差般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他们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只笔,我拿走一只应该没人会注意吧?

有了笔,墨就不成问题了。反正每天都有没写完的墨汁,我拿个小瓶子倒点,藏在怀里。守门的老张也不会搜我的身。

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否决了:那我不成小偷了?我桃叶可以穷,可以没有笔墨,但决不能干出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那我的爹娘在地底下都会不安的。

至于桃心砚嘛,我只是想趁这会儿没人,好好地看一看,摸一摸,这应该没什么吧?

主意打定,我走到王献之的书桌旁,拿起桃心砚,还没来得及好好看呢,就见窗外人影一闪。

我吓得手一松,差点把砚台失手掉在地上。还好另一只手及时护住了,要不然,天那,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昨天还没进门,就砸了他一口天价缸;今天还没出门,又摔破他的砚。难道我和他有仇啊,专门给他败家来了。

刚刚放好砚台,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叩门声。这会儿还有谁会来呢?

门开处,紫色的衣袍一闪,一个声音极度不悦地说:“你在我书桌上鬼鬼祟祟地干什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