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命天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假命天子- 第26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老是这样叫,我又不能封住他的嘴巴,就这些。”

简旭心里高兴,知道紫絮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子,问道:“就这些?”

刘紫絮点头,“就这些,你以为,还有什么?”

她这反问,把简旭问住,“啊……那个……嗯……我以为也是这些。”

刘紫絮单纯,不知他把自己往歪处想。

简旭决定,在此住一晚歇脚,明日启程,回安舆。刘紫絮已经把白狼的一切都告诉了他,简旭分析,这西夏使者被杀案,有两个人最有嫌疑,一个,就是白狼,他完全可以因为夙仇,而劫杀西夏使者,截走那些财宝。虽然他对刘紫絮说,自己没有做过那件事,但是,人心难测,究竟他做没做过,只有他自己知道。

第二个有嫌疑的人便是香萝,白狼对刘紫絮说,香萝是夏王的一个妃子,简旭就想,妃子,不就是夏王的女人,对于男人,自己的女子即是自己的私有,怎会轻易送给别人,怕这香萝是夏王的一个棋子,那使者被杀,也说不准就是他们自己做的一个假象,然后意图嫁祸给我朝,或者是白狼。嫁祸给我朝,不过是给西夏出兵找个合理的借口。嫁祸给白狼,就是给他夏王杀白狼找一个合理的借口。

简旭又想,那锦云堂,怕真是要乱了,白狼诡计多端,刚刚对孙大路讲的话,定是有意散播出来,说云树杀了那些一起受雇于夏王的人,这就是给锦云堂竖起了众敌。既如此,云朵,自己非带走不可。

叫刘紫絮去看云朵,顺便告诉她,明日启程往安舆。

谁知,刘紫絮去云朵的房间看后,匆匆的跑回,喊道:“简旭,不好了,云朵不见了”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三章 目惊锦云堂

什么,云朵不见了?简旭随刘紫絮去云朵的房间看,果然,人去屋空。桌子上,放着那块翡翠玉佩,玉佩下,压着一张纸,简旭拿起来看,上面写着:“简兄,紫絮妹妹,我有事,就此拜别,谢谢二位对云朵的厚待,感念不忘。玉佩奉还,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

“她为何要走?又能去哪里?”刘紫絮问。

简旭想想,说道:“不好,云朵聪慧,定是也明白了白狼散播那些话的意图,她担心父母,怕是回家去了。”

刘紫絮哦了一声,“那还好,比在外乱跑的好。”

简旭道:“紫絮你不懂,我这次带她出来,是受云朵的母亲云夫人之托,因为她感觉最近家里可能要出大事,怕云朵在家里不安全,不行,我们得去追她,答应云夫人的事情,若云朵出事,我心不安。”

刘紫絮点头,“好,我们离开动身。”

简旭见她毫不犹豫的想去找云朵,搂住她,说道:“紫絮,你心地善良,对谁都这么好,紫絮你记住,我此生只爱一个人,那就是你,以后不要乱想,更不要乱跑,害我到处找。”

刘紫絮扬起脸,微微笑着,习惯的,用手去画简旭的眉,也不说话。

简旭把脸贴上她的脸,把自己的鼻子,去蹭她的鼻子,别胜新婚,真想和她好好的亲热一番,可是,云朵跑了,迟了怕追不上,在刘紫絮粉嫩的嘴唇上狠狠的亲了一口,道:“我们走。”

两个人,往锦云堂方向,骑马去追,天黑不辨道路,是以不敢快跑,追了有一个时辰,还是不见云朵,简旭猜想,难道她从别的路走的?若在返回别的路去追,只怕耽误时间,反正云朵是回锦云堂,不如就直接去锦云堂看看,她在最好,就可以找到她,她不在也好,因为云夫人不准她回家。

两个人从半夜开始赶路,来到锦云堂的时候,天微微放亮。简旭忽然现,锦云堂门口少了把守的家丁,他预感到有事生,下了马,往大门口跑去,门开着一条缝,简旭加了心,现在这个时候,任何事情都可能生,往院子里一看,惊得他立在当地不能动。

只见,云夫人水璘,站在院子当中,手里拎着一把宝剑,剑血,并顺着剑身往下滴答,水璘身上也全是血迹,不知是她的,还是别人的,因为,院子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很多人,大概都已成了尸体。

水璘看见简旭进来,有些意外,又往简旭身后看,是刘紫絮,没有女儿云朵,远远的喊话过来:“云朵呢?”

简旭才知,云朵根本没有回来,那她会去哪里,若是回来,她路熟,应该比我们早到才对,难道,去追白狼了?

“云夫人,云朵不见了,在客栈的时候,她偷偷跑了,我以为她回家了,是以追了过来。”简旭道。

听说女儿不见,水璘奔了过来,急急说道:“简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水璘一生极少求人,你快走,去把朵儿找到,千万不要让她回家。”

简旭看水璘的脸上都是血迹,问道:“云夫人,你这里,出了什么事,谁来捣乱?云堂主怎样?”

水璘摇摇头,“老爷很好,至于谁来捣乱,目前还不清楚,我可以告诉你,不是夏王就是那些门派,这里面的事情太多,一时说不清楚,你只记住,告诉朵儿,我和她爹爹,都很好,我会保住这个家,叫她不要回来,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

然后她又赶简旭走,简旭无奈,这是人家的私事,既然不允许自己留下,那就走吧。再说,云树杀了那么多人,不能把他当个好人看待,不能因为云朵,而起恻隐之心,帮助云树,也许就是作恶,可是不帮,看水璘的样子实在是可怜,总之现在有些乱,走就走吧。

刚出大门,水璘又追了上来,“简公子”

简旭停下,转头过来。

水璘表情复杂,像是痛苦又像是无奈,沉声道:“若是,我也死了,告诉朵儿,不要报仇,忘掉这一切,人总归会死,让她好好的,过一种平静的生活,还有,若有人连朵儿都不放过,告诉她去找白狼,他会救朵儿。”

简旭不明白水璘的这最后一句,白狼,不是锦云堂,是云家的仇人吗,会救云朵?这有些稀奇,你云夫人不会是记性这么差,白狼才来过锦云堂叫阵呢,说要取云树的级,她居然说让云朵有难的时候,去找那个白狼,要说找我简旭,还正常,想不通,但水璘话只说到这里,也不方便问。

水璘看简旭怀疑的目光,忽然想起什么,又喊他等等,反身匆匆跑回屋里,过了一会儿,她又匆匆返回,递给简旭一物,是一把儿佩戴的长命锁,道:“若是朵儿有难,或者,若是白狼想杀朵儿报仇,你就把这个给白狼看,他会明白的。”

简旭收了长命锁,在怀里揣好,还是不明白,白狼也不是很老,和自己差不多,你拿把孩的长命锁给他看,是让他睹物思人吗?云朵又不会是白狼的私生女,水璘是不是刚刚一场厮杀被打坏了脑子,做这些古怪的事情。

算了,她要怎样就怎样,我就按她的话去做,有句话叫意外惊喜,我想,也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奇。

与水璘告辞,和刘紫絮翻身上马,看水璘的样子,是没有受伤,这女人,不愧为锦云堂的女主,了不起,不用说,地上的这些人,都是死在她的手下。他心里又好顿感叹,风光无限的锦云堂,此时成了沙场,所以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的命,是起伏不定的。

两个人,离开锦云堂,又换了一条路走,希望能看见云朵。走了半日时间,也还是没有碰到。简旭合计,不会就因为白狼说了那句话,她就去追人家杀吧?

刘紫絮却有不同的看法,说道:“也许,因为白狼说,那云树曾杀了很多门派的人,她不相信自己的爹爹会是那样的人,去查了吧。”

她这一句,让简旭豁然开朗,怎么就忘了这件事,可是,那些到底都是什么人,当日在董大家时,贾全简单的说了几个人的名字,自己都是模模糊糊记得,从哪里查起好呢。

边想边走,就来到一个镇店,时值中午,肚子饿,早上还没吃呢,从昨晚到现在也没睡,非常疲乏,民以食为天,先吃饭,睡觉都在其次,饭不吃没有力气,吃饱了,再全面的分析一下,然后再找云朵。

两个人,来到一个饭铺,刚想往里走,忽然被门口的一个叫花子抱住了腿:“大爷你行行好,给我几文钱,买个馒头吃吧。”

简旭心里咯噔一下,这声音,好熟悉,怎么像是麻六?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四章 隐忧

简旭低下头,叫花子仰起头,两个人,四只眼睛,一对,彼此都大吃一惊。

“麻六,怎么是你?”

“老大,怎么是你?”

一个往下蹲,一个往上站,砰脑袋撞在一起,简旭捂着鼻子,痛的直叫,然后抓住麻六的衣服,把他拎到饭铺里坐好。

看麻六,衣服倒是囫囵,就是脏的发臭,头发乱蓬蓬的,脸上像被谁涂鸦成花猫,而且那灰尘和着油脂,一层层的抹在他脸上,他伸手挠挠脑袋,长长的指甲里全是黑垢。

麻六看见简旭,像是失踪的孩子找到了家长,想哭,“老大,我有话告诉你。”

简旭一摆手,“稍等”看他,已经没有了胃口吃饭,喊了小二过来,当啷,扔在桌子上一点银子,道:“小二哥,烦劳你打点水,给这个家伙洗洗,无论头发、手脚都要洗,然后我再点菜。”

小二看看桌子上的银子,心里乐,今日有外快赚,听说手脚头发都要洗,眼珠一转,道:“不如客官再给我几文钱,我就带他去洗个澡,岂不是好。”

简旭一听,也对,里面还不知脏到何种程度,说道:“好好,不如我再、再的多给你几文钱,索性你连衣服都给他换了。”

小二道:“哎呦,客官,水,井里多的是,衣服几文钱可不够。”

简旭当啷,丢了一块大的,小二急忙收起,眉开眼笑,“够了够了,客官先喝茶等着,他出来时,保证换了个人。”

简旭开玩笑道:“拜托,换身衣服就可以了,人,还要这个。”

麻六嘻嘻一笑,听简旭的话很是感动。

简旭把他一推,“去去,满嘴臭味。”

小二把麻六带走,简旭抖抖自己的衣服,被麻六传染似的,浑身难受。一会儿,小二过来回报给简旭,“客官,你收留的那个乞丐,我洗澡水打好,衣服也放好,他一个人在后边洗呢,我不能侍候,得出来跑堂。”

简旭道:“已经非常感谢,刚好我们也要点菜。”

菜点好,故意要些大鱼大肉,看麻六的那个样子,能吞下整头猪。然后又问刘紫絮吃什么,她永远是那样的温顺乖巧,“都可以。”

小二走了,刘紫絮问道:“麻六为何突然跑出来?安舆方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简旭点头,“那还用说,但应该不是大事,否则麻六张嘴就会说。”

刘紫絮自责的说道:“都是我不好,若我不跑出来,你就不会出来找。”

简旭看着刘紫絮笑,“紫絮,别老是这样责备自己,偶尔你得需要厉害点,我老是想,要是某一天你对我破口大骂,会是什么样子。”

刘紫絮不懂他的意思,忽闪着大眼睛,很认真的说道:“我怎么会骂你,永远不会的。”

简旭知道她没有理解自己的意思,解释道:“我就是比方,你要是像街上某些泼妇,就泼辣一回,会不会很可爱,你太好脾气了,有时我觉得自己言行举止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就怕伤害到你,你给我的感觉,不,应该是给所有人的感觉是,弱到不敢碰,老想呵护你,恐怕,那个白狼,都是这种心思,又恐怕,很多男人对你都是这种心思。”

刘紫絮低下头,轻声道:“好端端的,提他作甚。”

简旭知道她再一次误会自己,赶紧说道:“我不是想提他,还是在打比方,算了,不说这些。”

刘紫絮用纤细的手指,摆弄着面前的茶杯,道:“其实白狼,待我真的很好,那天我跑了出来,没有地方可去,是他收留了我,给我饭吃,对我也是有礼有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有什么不应该呢,他对我好,是他的事情,我喜欢谁,是我的事情,其实我心里,对白狼是很感激的,和他之间的感情,比对一般男人要好,比如现在,我就很担心他,怕他一气之下离开,会出什么事,也许你会生气,但是白狼对我好,我就想对他好,这和你我这样的关系不一样的,你是我的亲人,我感觉,你就住在我的身体里,无法分离开去,你痛苦,我也痛苦,你快乐,我也快乐,而白狼,是朋友,我只是有些担心他而已,反正,我也说不清,我就是不讨厌他。”

刘紫絮这些话,是想了好久,才有勇气对简旭说的,她不想骗简旭,说自己与白狼毫无瓜葛,那是撒谎,但是,简旭偶尔提起白狼,一定是以为自己和白狼有了某种不清楚的关系,她感觉,白狼和自己,甚至要超出张春潮,张春潮是自己故国的人,仅此而已,而白狼,是很疼自己的人。

简旭伸手握住刘紫絮是的手,在嘴边吻了一下,道:“紫絮,我明白,我是你的丈夫,而白狼,是你的朋友,我没有生气你和他来往,只是这个人,太复杂,我要你当心而已。”

刘紫絮点头,“我总感觉,白狼不会伤害我。”忽然想起简旭说是自己的丈夫,有些害羞,怯怯的问道:“你以前,是不是这样宠幸过很多女人,然后,都不会明媒正娶。”

简旭呆住,这话问的有点尖锐,我若说没有宠幸过其他女人,那这皇上有毛病。我若说我宠幸过很多女人,这既是撒谎,她也并不一定听了会开心。还有,和紫絮这么久,是应该给她一个名分,可是,我究竟算是个什么人呢?真假皇上且不说,我究竟能不能够回到现代去,若回去,能不能把紫絮带走?带不走,难道就要这样不负责,并且,活生生分开?

穿越这么久,都没有认真的考虑过这个问题,若是不能回去,我又该怎样在这个时代生存。假皇上卸任以后,做什么来养家糊口?

并且,他隐隐有种感觉,自己和那个新皇,不会有一个好的收场。因为有句话叫“功高盖主”,还有句话叫“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最要命的是,自己和那个新皇长的形同一人,这会不会让他产生威胁感。

这个念头,是此次西行之后才有的。他思索过,那新皇按理说已经祛除了毒,为何不出现,感觉自己就是他的一个棋子,他在后面坐享其成,那么等事情都解决了,他会这样友好的对待自己吗?自己可是知道他太多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