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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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塔兰-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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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塔兰 第十三章(11)
“嘿!”我朝着正在倒车的出租车大叫,“我的衣服!卡拉!”
  “林先生?”
  有个男子站我旁边。他的面孔很眼熟,但我一下子想不起来是谁。
  “什么?”
  “阿布德尔?哈德汗想见你,林先生。”
  听到哈德汗这名字,记忆随之复活。那是纳吉尔,哈德拜的司机。那部白车就停在附近。
  “你……你怎么……你在这里做什么?”
  “他要你现在就过去。我开车。”他以手势指着那车,往前两小步鼓励我。
  “不用了,纳吉尔。我今天忙坏了。你可以告诉哈德拜说——”
  “他要你现在就过去。”纳吉尔板着脸说。他不笑,我觉得如果不想上那车子,大概得跟他打一架。那时候,我很生气、困惑而疲累,因而还真有那么片刻考虑这么做。我心里想,长远来看,跟他打一架,说不定会比跟他走少花点力气。但纳吉尔绷紧面孔,露出极度痛苦的专注神情,出奇客气地讲话,“哈德拜说,请你过来,就像这样,哈德拜说——林先生,请过来见我。”
  请这个字,他说得很别扭。很明显的,在他眼中,老大阿布德尔?哈德汗都是以命令口气对人,别人接到命令,无不心怀感激迅速照办。但这一次,哈德汗交代任务时,却要他以请求,而非命令的口气,请我过去。他说英文的“请”字时明显吃力,显示他是费了一番工夫背下来的。我想起他在市区开车时,可能一路喃喃念着这个外国字,不自在,不高兴,仿佛在念其他宗教的祷文。他的“请”字虽说得别扭,却打动了我。我微笑表示认输,他露出宽慰的神情。
  “好,纳吉尔,好,”我叹口气,“我们去见哈德拜。”
  他伸手要开后车门,但我坚持坐前座。车子一驶离人行道边,他即打开收音机,转大音量,或许想免去交谈。拉姜给我的信封仍在我手上,我翻转信封,检视正反面。手工纸,粉红色,约杂志封面大。上头一片空白,没写任何字。我撕开一角,打开,发现里面是张黑白照片,是张室内照。房间里灯光昏暗,摆了许多不同年代、不同文化的昂贵装饰品。在那刻意凌乱摆放的物品中,有个女子坐在类似宝座的椅子上。她穿着长及拖地、盖住双脚的晚礼服,一手放在椅子扶手,另一只手摆出国王的挥手动作或优雅的斥退下属动作。发色乌黑,发型经精心打理过,垂下的长发鬈衬托了她圆滚而有些*的脸。杏眼直视镜头,眼神带着吃惊的愤慨,让人觉得有点神经质。樱桃小嘴坚定地嘟起,把她柔弱的下巴往上拉。
  美丽的女子?我不觉得。那盯着人的脸蛋,散发出多种不讨人喜欢的特质——高傲、怨恨、惊恐、骄纵、自恋。照片中的女人给人这些印象,还有其他更不讨人喜欢的印象。但照片中还传达了别的东西,比那讨人厌的脸孔更叫人反感、寒心的东西。她在照片底部,盖了如下一行红色大字:周夫人现在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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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塔兰 第十四章(1)
“林先生,请进,请进。不,请坐这里,我们等你好久了。”阿布德尔?哈德汗挥手要我坐在他左手边。我在门口甩掉鞋子,另已有几双凉鞋和鞋子放在那儿。我按照哈德汗的指示,坐在那个长毛绒丝质坐垫上。房间很大,我们九个人围着矮大理石桌坐成一圈,只占去房间的一个角落,地板铺了乳白色五角光滑瓷砖。我们围坐的那个角落,还铺了方形伊斯法罕地毯。墙壁和拱顶状的天花板装饰了淡蓝色与白色的镶嵌画,呈现出云朵飘浮空中的效果。两座明拱连接这房间与宽阔的走道,三面下附座椅的观景窗可俯瞰种满棕榈树的庭院。窗框皆饰以雕柱,柱头上有*教宣礼塔状的圆顶,上头刻了*字母。哗哗作响的喷泉水声从窗外的庭院某处,传到我们的耳际。
  那是个气派而朴素的房间,唯一的家具是那张大理石矮桌和围着石桌、等距摆置在地毯上的九个坐垫,唯一的装饰是一幅画框,呈现以黑颜料和金叶绘贴而成、麦加大清真寺广场中央的石殿。但八名男子在那朴素简单的房间里或坐或斜躺,似乎很自在,而他们想要什么风格,当然可以自己全权作主,因为他们掌握了一个小帝国的财富与权力,一个作奸犯科的帝国。
  “林先生,有没有觉得清爽多了?”哈德拜问道。
  这座建筑位于董里区的纳比拉清真寺旁,我一来到这,纳吉尔立刻带我到设备齐全的大浴室。我蹲了马桶,然后洗了脸。在那个年代,孟买是全世界最脏的城市。它不只热,潮湿得让人浑身不舒服,在每年无雨的八个月份里,空气中还时时飘着肮脏的灰尘;灰尘落下,让每个无遮掩的表面都脏兮兮的。只要走在街上半小时,用手帕往脸上一抹,上头就会出现一条条黑污。
  “谢谢,是的。我来的时候觉得很累,但现在,因为礼貌接待和盥洗设备,我又恢复了精神。”我用印地语讲,绞尽脑汁想在这短短一句中传达幽默、见识与善意。人总是要到不得不结结巴巴说起别人的语言,才知道说自己的语言是人生何等的快事。哈德拜用英语说,让我如释重负。
  “请说英语,林先生。我很高兴你在学我们的语言,但今天我们想练练你的语言。在座每个人说、读、写英语的能力,都有一定的程度。拿我来说,我学过印地语、乌尔都语,也学过英语。事实上,我想事情时常不知不觉先用起英语,再用其他语言。我的好朋友埃杜尔,坐在你附近的那一位,我想,大概会把英语当作他的第一语言。而在座所有人,不管学到什么程度,都热衷学英语。这对我们至关重要。今天晚上我请你来这里的原因之一,就是让我们可以享受跟你——以英语为母语的人——说英语的乐趣。今晚是我们每月一次的谈话会,我们这一小群人要谈的是——慢着,我应该先介绍大家给你认识。”
  他伸出手,亲切地搭在他右手边老人的粗壮前臂上。那老人身材壮硕,身穿绿色灯笼裤和无袖长上衣,一身阿富汗传统打扮。
  “这位是索布罕?马赫穆德——林,介绍过后,我们都以名字相称,因为在座所有人都是朋友,对不对?”
  索布罕摇摆他花白的头,向我致意,冷冷探问的眼神盯着我,或许怕我不知道以名字相称所暗暗表示的敬意。
  “他旁边那位面带微笑的壮汉,是我来自白夏瓦的老朋友埃杜尔?迦尼。他旁边是哈雷德?安萨里,来自巴勒斯坦。他旁边的拉朱拜来自圣城瓦拉纳西,你有没有去过?没有?那你最好早点找个时间去看看。”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项塔兰 第十四章(2)
拉朱拜是个体格粗壮的秃头男子,灰白的唇髭剪得很整齐。听了哈德拜的介绍,他微笑致意,然后转身向我双手合掌,默默向我致意。他的眼睛在他指尖上方,精明而带着提防之意。
  “我们的拉朱兄旁边,”哈德拜继续介绍,“是凯基?多拉布吉。二十年前,他和其他印度裔帕西人,因为尚吉巴岛上爆发民族主义运动,而被迫离开该岛,来到孟买。”
  多拉布吉个子很高,但很瘦,年纪五十五岁上下。他转头,黑色眼睛看着我,那表情似乎深陷在极度痛苦的忧伤中,令我不由得回以安慰性的浅浅微笑。
  “凯基兄的旁边是法里德。他是我们这群人里年纪最小的,也是我们之中唯一的马哈拉什特拉本地人,因为他在孟买出生,但他的父母来自古吉拉特。坐你旁边的是马基德,在德黑兰出生,但已经在我们的城市里住了二十多年。”
  一名年轻仆人端着盘子进来,盘上有玻璃杯和一只盛着红茶的银壶。他从哈德拜的杯子开始倒茶,我是最后一个。他离开房间,不久又回来,把两碗拉杜(ladoo)圆球甜点和巴菲(barfi)炼乳糕点放在桌上,然后再度离开房间。
  紧接着有三名男子进来,在我们一段距离外的另一张地毯上坐下。哈德拜向我一一介绍,一个叫安德鲁?费雷拉,果亚人,另两位是萨尔曼?穆斯塔安和桑杰?库马尔,都是孟买人。但介绍过后,三人未再开口讲话。他们似乎是地位低于帮派联合会成员一级的年轻帮众,受邀来聆听会议,但不发言。他们的确在聆听,非常专心地听,同时紧盯着我们。我常常一转头,就看见他们盯着我,那是我在牢里非常熟悉的眼神,那种正经八百盯着人打量的眼神。基于行家的揣测,他们在打量我是否值得信任,打量不用枪干掉我会有多棘手。
  “林,夜间谈话会时,我们通常会讨论一些主题,”埃杜尔?迦尼以清脆利落的BBC腔调英语说,“但首先我们想听听你对这有什么看法。”
  他伸出手,把摆在桌上的一卷海报推给我。我打开海报,把用大黑体印成的四段文字从头到尾看一遍。
  萨普娜
  孟买人民,倾听你们王的声音。你们的梦想就要实现,而我,萨普娜,是你们的王,梦想的王,流血的王。我的子民,你们的机会已经来了,你们苦难的锁链就要解除了。我来。我就是法。我的第一道命令是要你们睁开眼睛。我要你们看到自己挨饿,而他们在浪费食物;我要你们看到自己一身破烂,而他们绫罗绸缎;看看自己住在贫民窟,而他们住在大理石和黄金宫殿。我的第二道命令是杀光他们,用残暴的手段杀光他们。
  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萨普娜。我即是法。
  后面还有,还有很多,但全是老调重弹。最初那让我觉得可笑,我不由得笑了起来。房里的鸦雀无声和他们转头狠狠盯着我的眼神,使我的笑变成苦笑。我意识到他们把这看得很严肃。我不知道迦尼的用意,只能拖延时间,于是我把那篇狂妄、可笑的东西再读了一遍。读着读着,我想起有人在天空之村,在二十三层楼的墙壁上,写上了萨普娜的名字。我想起普拉巴克和强尼?雪茄说过的,以萨普娜之名干下的残酷杀人案。房间里仍是鸦雀无声,众人一脸严肃地期盼我讲话,叫我惴惴不安。我手臂上的寒毛直竖,一道冷汗沿着背脊慢慢流下。

项塔兰 第十四章(3)
“林,然后呢?”
  “对不起?”
  “你怎么看?”
  房里实在太安静,静到我可以听到自己吞口水的声音。他们想听听我的看法,认为会是高明的看法。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是说,那太可笑,太愚蠢,叫人难以相信。”
  马基德咕哝一声,放声清喉咙,皱着黑浓的眉毛,黑色眼睛怒目而视。
  “把人从腹股沟到喉咙一刀切开,然后把那人的内脏和血散落房里各处,如果你说这严重,那就是严重。”
  “萨普娜干这样的事?”
  “他的手下干的,林,”埃杜尔?迦尼替他回答,“上个月,有一桩,还有至少六桩类似那样的杀人案。其中有些人死得更恐怖。”
  “我听人讲过萨普娜的事,但我以为那只是传说,像是都市传说。我没有在哪份报纸上看过这类事情的报导,而我每天都会看报纸。”
  “这件事受到滴水不漏的封锁,”哈德拜解释道,“政府和警方要求报社合作。报社把那些凶杀案当作各不相干的消息报导,当作是彼此毫无关联的单纯抢劫杀人案。但我们知道那是萨普娜的手下干的,因为凶手用受害者的血在墙上和地板上写上萨普娜这字眼。攻击的手法非常凶残,但受害者被抢走的值钱东西不多。目前,萨普娜的事还未正式公诸大众,但每个人迟早都会知道他,知道以他名义所干下的事。”
  “而你……你不知道他是谁?”
  “我们对他很感兴趣,林,”哈德拜答,“你对那张海报有什么看法?那东西出现在许多市场和贫民窟里,而且如你所见,那是用英语写的,你的语言。”
  最后那四个字,让我隐隐感到责骂之意。我虽然和萨普娜没有任何瓜葛,对他几乎一无所知,却为那个完全不相干的人而愧疚脸红。
  “我不知道,我想在这上面我帮不上忙。”
  “快,林,”埃杜尔?迦尼责怪道,“你一定有一些感受,一些想法。没要你负什么责任,别害羞,就说说你最初浮现的想法。”
  “好吧,”我勉强说,“首先,我觉得这个叫萨普娜的人,或者写这海报的任何阿猫阿狗,可能是基督徒。”
  “基督徒!”哈雷德大笑。哈雷德年轻,可能有三十五岁,头发黑而短,眼睛绿而温和。一道粗疤,呈平顺的弧线,从左耳划到嘴角,让那半边脸的肌肉显得僵硬;黑色头发已出现早生的灰、白发丝。那是张聪明而敏感的脸,怒气和恨意在他脸上所划下的疤痕,比脸颊上那道刀疤更鲜明。“他们照理要爱敌人,而不是把敌人开肠破肚!”
  “让他说完,”哈德拜微笑,“继续说,林,你为什么认为萨普娜是基督徒?”
  “我没说萨普娜是基督徒,只是说写那东西的人使用基督教的语句。瞧,这里,第一个部分,他说我来……还有……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纪念我,这些都可以在圣经里找到。还有这里,第三段……我是他们谎言世界里的真理,我是他们贪婪黑暗里的光明,我的流血是你们的自由——他在改写圣经的语句……我就是道路、真理、光明……也见于圣经。然后,在最后几行,他说……杀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将以我之名偷得生命——这来自登山宝训。全来自圣经,这里面大概还有出自圣经的句子,只是我认不出来。但那些字句全给调换过位置,仿佛那个写下这东西的家伙,草草读了点圣经,然后颠倒着写出来。”
  “颠倒着写?请解释一下?”马基德问。 。。

项塔兰 第十四章(4)
“我是说那和圣经语句的观念相反,但使用同一种语言。他写的东西,意义和用意完全和原文相反,有点像是把圣经颠倒过来解释。”
  我本可再细加解释,但埃杜尔?迦尼突然结束这个话题。
  “林,谢谢。你帮了很大的忙,但我们还是换个话题。我个人实在不喜欢谈这个萨普娜疯子,那让人很不舒服。我会提出这问题,完全是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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