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之妖》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深山之妖-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书名:深山之妖
作者:小湖水

文案
李潇洒是真的人如其名的。至少在外人眼里,李潇洒绝对够潇洒。
李潇洒人生有两大准则,一是不得罪女人,二是不得罪老人。个中由来是李潇洒心中的痛,不想提起,也不想说起。
年幼的李潇洒翻了翻白眼,虽然这个白眼还不够大。如果从小自己身边就有个会说话会发光而且无所不能的小精灵、每次受伤都能瞬间愈合、随便就能扛起老爷子在家里做负重练习……经历过这些还不能意识到自己与常人不同的话,李潇洒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弱智了。
“嗷呜。”狮妖低呼一声,在李潇洒手下的脑袋冒着金光。金光消失后,狮妖变身了。
李潇洒堪堪的捧住下巴。在半空中的手不知是继续还是收回来。手下没有了狮头,只有个人头,当然了,那个头还连着一个人身。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潇洒;金典 ┃ 配角:小扇子;怀远;小桃花鱼 ┃ 其它:天人不是人!狮妖也不是人!



  ☆、一、变迁

作者有话要说:  2年前写的短文,也是第一篇文。当时想写便写了,2年后的今天突然发现我电脑还存了个这样的文档(很好,我的电脑用了2年了,还健在)。既然写了,就希望它能被自己以外的人看到,而不仅仅是安静的躺在我的电脑里,被岁月掩埋,被时光瓦解。全文6万字,很短的文,有人看到的它话,请勿踩,毕竟是当年的一腔热血,希望不会变成日后的一行热泪。
  绿野令人想到仙踪,可是仙踪却不一定有仙人。苍茫的大山深处,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绿野仙踪之地,正是人迹罕至之所。在深山中流淌出来的溪流之水,带着山的冷清树的残叶潺潺地流过山外的原野,流进了山外的一个小村庄的一个大水潭里面。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友。大水潭的水里没有生命繁衍生息,水潭旁边的人家的破落小院内是一派比水更冷清的景象。孤儿寡母无依靠,睦邻好友不亲近。
  老人说,妇人克夫作寡妇,孩儿无父便无福。
  儿童无知,笑指孤儿寡母,克夫克夫便无福,无福无气无人疼。
  寡妇丧夫四年,孤儿却刚刚五岁,小孤孩连父亲的脸都记不住,年轻寡妇只是一遍又一遍的给怀里的孩儿讲他的父亲,柔软的黑发,英气的眉毛,浓黑的大眼,丰润的嘴唇,削瘦的脸庞,深沉的嗓音,温柔的话语,粗糙的手指,温热的掌心,挺拔的躯干,细致的心思……
  于是年幼的小孩儿记住了父亲,也记住了泪眼婆娑的母亲。
  孩子长大了,母亲开始老了。孩子工作了,母亲撒手人寰了。
  小村庄前的潭水依旧清冷,潭水旁的人家却更加破落了。偶尔路过的路人,悄悄的朝里面看上一眼,便吓得魂魄不全。
  旧屋破门掩孤坟,坟前树上吊孤儿。
  生前无人问津,身后人人拜祭。
  村里的人把孤儿下葬,与寡妇之墓相邻。破落的房子被休整一新,修好了门,整好了瓦,粉饰了墙,更换了锁。众人虔诚的跪了三跪,锁上门,至此缄口不提这对孤儿寡妇。
  说也奇怪,一直无鱼无虾的水潭,竟然在村人拜祭完孤儿寡妇之后,慢慢的有了鱼,后来越来越多,水潭生气勃勃,村里的人却觉得鬼气森森。其实,没有人知道,在孤儿死前,从外面带回来了几尾母亲生前最爱的桃花鱼,放了在谭水里。
  十几年过去,小村庄成了大城镇。大水潭却变成了小水塘。山里的水不再流进来,一潭活水已经变成了一塘死水。水里的鱼却依旧繁衍得生生不息。潭边的房子,被政府征了地,连着它后方的一大片民居一起,建了学校,把城里的著名大学迁到了这个地价低廉环境清幽的地方。小村庄的村民,老一代的人已经尘归尘土归土,年轻一代大部分都住进了城市里,再也没有人知道当年的那对母子那栋房子和那个潭子。
  学校建好了,人多起来了,这个曾经寂静的地方,变得热闹非凡。学生从城市来到小镇,有人伤感有人欢喜。不过大家都很喜欢那个被整修一番的小水潭,水绿草青鱼群悠游。加上远处群山幽幽,近处山风习习,没过多长时间,再也听不到抱怨的声音。
  学校外面来了闻着人气而来的商家。小食街建成,小型商场落定,菜市场兴盛起来。房地产商也在不远处盖起了雅致的别墅群。建筑倒是大气,没有城里的那么压抑,价格也实惠,买房的人蜂拥而至,哄抢一空后又激起开发商的一阵开发狂潮。渐渐的,有人把目光投向了不远处的连绵的山。
  大学领导对学校外边的变化,自然是高兴的。周边配套设施越完善,生源越稳定。事实证明,学生的辍学率已经从刚迁址时的百分之三下降为如今的零了。学校的投资方很开心,于是加大投资,更新了学校的设备,新招了一批老师,当然,对老师的学历和阅历还是严格要求的,都是国内著名大学毕业的博士博士后,其中更是不乏出国深造过的高材生。
  其中,有一个老师是校方动用了很多关系才请到的。那人年轻却成就斐然,是国内某个领域的佼佼者。有了这样的老师,自然吸引许多慕名而来的学生。校方对此效应相当满意。尽管是意料之内的事情,却依旧让人兴高采烈眉开眼笑。
  又是一年的开学典礼,校长兴致极高的在致辞,头顶烈日的热情和台下新生老生的态度正好相反,学生个个大汗淋漓面红耳赤,嘴里都在喊爹喊娘了,已经有几个虚弱点的女生借故离场了。男生开始问候校方领导的祖宗十八代了,女生开始后悔之前涂的防晒霜防晒指数过低了。
  校领导在主席台上的阴凉里吹着特大工业风扇,一干班主任在台下陪着学生暴晒。这个安排是校方经过严密审核后的安排,一来领导不受罪,二来学生有校方的人陪着晒太阳,也不至于心里不平衡。只是苦了那些年轻的班主任,腹背受敌,两面夹击,一方面要接受领导的注目礼,一方面要倾听学生的抱怨,简直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不过有一个年轻班主任倒是有点儿意思,撑着一把大大的遮阳伞,就是那种商家摆在店门口的那种大圆伞,招呼着班里的二十来个学生围成圈儿乘凉。他自己左手拿着把檀香扇,轻轻地扇啊扇啊,扇子下方的白玉坠子一晃一晃的,跟那个老师被风吹起的刘海儿的节奏同步。
  台上领导看见那把红艳艳的伞,微微有点怒气,这么个不知轻重的人怎么当班主任的?自己快活了却不知给其他老师和同学带来了多坏的影响。想发作的时候瞧见了那个老师的脸,心中的怒气也只好压下了。哎,众领导叹一声气,再大的怒气也只能咬碎了吞进自己肚子里。大人物就是你要处处就着他,就算他不知道你在就着他的时候你也要就着他。
  其他班主任见台上领导竟然无视了那个新老师的作为,不免心中不满。几个资历老一点的老师聚在一堆,轻声的讨论着。
  眼睛女:“哎,那个人是什么来头?你们看见没,领导都让着他三分呢。”
  板寸男:“没准儿是那富二代官二代什么的?”
  西装皮鞋男:“你们消息不灵通了吧。据我所知,那个是就是校方重金请回来的教授,叫什么来着,噢,对了,李潇洒。”
  “原来是他。真年轻呀!”眼睛女不禁惊呼。
  “这李潇洒,可是比那些什么二代有分量了。至少在他那个领域,他真的是名符其实的一代,永远的一代。”板寸男语气平平眼中却是满满的敬佩。
  西装男注视着那个年轻老师,心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怎么那么大呢?本来这个学校里的老师就比其他学校的那些老师高了一个级别,可是,这个新来的却比这个学校的老师更胜一筹。
  李潇洒是真的人如其名的。至少在外人眼里,李潇洒绝对够潇洒。
  十几岁的时候已经在国际上享誉盛名。在国外参加了一项研究,到了二十多岁,研究结果问世,举世皆惊,而他却在研究完成后急流勇退,受邀来到这国内著名的学府里任教。
  而校方也很惊喜,在学校没有迁址之前他们也曾向李潇洒发出过邀请,只是当时的邀请信石沉大海,一点儿回音都没有,在迁址后,校方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再次给他发去邀请信,没想到他竟然回复了,并且一口答应了校方的邀请。所以,学校领导对这次迁址又多了几分满意。
  他带的那个班的同学都高兴坏了。李潇洒当他们班主任了,听着都觉得脸上有光。一群刚进大学的孩子,开始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连最初的迷茫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有李潇洒带着,这四年应该是这一生最精彩的了。
  李潇洒一身光环倒是也没有多么自傲。他只是觉得,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让自己开心而又不伤天害理并且对这个社会又有点贡献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开学典礼结束后,他指挥着班上那个高大的男生扛着大伞,领着一班小兔崽子就撤退,看他那架势,知道的就没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李潇洒带着小弟要去打群架呢,看他那神情,那动作。
  回到学生宿舍楼下的李潇洒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大太阳就是他的天敌,一晒他就犯晕,所以每次见着太阳,他都一副黑社会老大的嘴脸,英气的眉毛皱成一条波浪线,目露凶光,呲牙咧嘴的,本来是斯斯文文的一张脸,硬是挤成了一个门神样。
  学生看着也觉得有趣,个个跟着他呼前涌后的,也是乐在其中。
  李潇洒开始交代他的手下:“同学们,由于今天白天天气炎热,我们的班级会议推到晚上进行,记住,准时参与,自备节目,到时诸位可是要上台展示你们的个人魅力的。准备得好的同学,将获得由我精心准备的神秘大礼一份。”
  他的话一说完,学生们就沸腾了。神秘大礼啊,李潇洒的神秘大礼啊!二十多张嘴立马就叽叽喳喳的聊了起来。
  扛伞的那个男生大着胆子问了一句:“老师,神秘大礼到底有多神秘呀?”
  李潇洒用力的扇着他的檀木扇子,对着那个男生笑道:“你叫高勇是吧。刚刚扛伞扛得很好,老师要在大家面前好好的表扬一下你的气力和你的勇气。当然啦,神秘大礼的神秘,只有最后得到它的人才能领会了。”
  被点了名的高勇被众人注视着,脸不禁红了,毕竟是刚从高考考场上过来的孩子,脸皮还是薄得可以的。哪像那些大二大三的老生们,脸皮厚得都能当砧板用了。
  李潇洒笑笑,等他手下这些孩子学会逃课旷课骗老师假条或者死皮赖脸着让老师改成绩的时候,估计那会儿他们的脸皮也能当成砧板切切菜剁剁肉了。
  等他的学生散去,三五结群的回寝室之后,李潇洒扛着那把大红伞,飞快的奔回他的教师宿舍。把大伞往墙角一扔,立马从桌子上操起空调遥控器,滴滴滴的拼命按着按键降低空调温度。
  四肢大摊的躺在床上,他开始怀念在北欧的幸福生活。那是连空调都不用开的地方啊,夏天比这儿的夏天凉爽多了,哪像现在这样大汗淋漓,还容易失水犯晕犯困。虽然冬天冷了一点,但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呀。
  “哎”,他叹气,认命的闭眼,睡觉,为晚上的新生会议养精蓄锐。谁让自己生来就这个劳碌命呢,这是他临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当六点的闹铃响起的时候,李潇洒看了一眼闹钟,再看了一眼窗外的天,在确认了不是早晨六点之后,认命的爬起来。晚上七点的会议,但是在那之前,得先把肚子喂饱,所以,六点离开被窝的人,六点十五分准时奔向教工食堂。
  李潇洒除了晒不得以外,也饿不起。除了睡觉要睡饱,吃饭也要吃饱。他的人生理想目前只有这两个。
  而李潇洒同志是吃素的,虽然这和他的作风不太相符,但是他就是一个一块肉都不吃的人。人类食用的动物在死前都太痛苦,吃了这样饱含痛楚的肉会降低他的快乐指数和生命活力。所以,可以把李潇洒理解为一只吃草的剑齿虎——怪异离群的灭绝生物。
  吃饭的时候,有一个看起来应该也是新来的年轻老师端着餐盘就在李潇洒大快朵颐的时候轻轻坐在他对面。朝他打了一个招呼,声音是温柔如水的调调。
  李潇洒在战斗中抽空看了一眼对方,发现竟然是个女人之后只好停住粗鲁的攻占米饭的动作,笑眯眯的回了一声。
  李潇洒人生有两大准则,一是不得罪女人,二是不得罪老人。个中由来是李潇洒心中的痛,不想提起,也不想说起。
  “你是李潇洒老师吧!”年轻的女人眼中满是惊喜,兴奋的挥舞着拿着筷子的手,眼看就要戳向李潇洒的那碟青翠的炒白菜。
  李潇洒点完头,急忙的伸手护住自己的晚餐,心说,冷静啊冷静啊,拿出点知识分子该有的自觉呀。
  女人察觉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收回双手,脸红着说:“李老师,真是唐突了。我太激动了。”
  李潇洒见自己的菜安然无恙心,笑得很是开心:“没事,还没请教老师你的芳姓大名呢。”
  年轻女人见李潇洒问便轻着嗓音说:“什么大名啊,叫我季青就好。我也是新来的老师,咱们以后就是同事啦。”叫季青的女人虽是有点害羞,却是直勾勾的看着李潇洒的眼说话的,眼中清澈,没有半点杂质。
  李潇洒眯着眼打量季青,“四季常青,好名字啊。”
  “人生能有多少个四季呢,活在当下潇洒做人才是,李老师,你的才是好名字呢。”季青言笑晏晏的道。
  李潇洒笑笑,不再说话,埋头吃饭。季青见状,也不再多言,低头小口小口的扒着饱满晶透的白米饭。
  李潇洒快速吃完,笑着跟季青说了声晚上开会便告辞了。
  季青点头,目送李潇洒的背影远去。
  李潇洒潇洒的离场后,季青停下筷子,微微出神。李潇洒,真是潇洒啊,只不过,对异性还是这么不冷不淡。呵呵,季青心里自嘲的笑了笑,心想自己怎么的就忍不住接近了李潇洒呢?当初姐姐的告诫刚刚竟全被自己抛�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