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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说明一下,之所以有人会向我请教小说的写法,是因为我也时常写点儿东西。但我不是写小说,而是随记——随便乱记。从中学时代开始,我就有随手写下所闻所思的习惯,有时心血来潮,也会顺手把这些随记整理一下,挑几篇寄到报社、杂志社去。不知道编辑们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传说在我身上体现比较突出,我寄出去的东西,竟往往会被他们冠以“散文”、“杂文”、“评论”之类的名号发表,见刊见报的概率还挺高。所以,我也因此而博得了一个“从小就能写善作”的虚名,唬倒人群一片。
我能写确实不假,但善作,我从来就不承认。所谓“能写”,属于比较简单的事,把老师阴着脸说的“罚写生字生词,每个抄上一百遍”完成,也可以算能写;可“善作”却不一样,所谓善作,不仅文章要写得公认地漂亮,产出量还必须多,比如像李白同志那样的。而我的作文水平,诸位已经很清楚,起码在人物描写上就过不了关。不过,可能是各人衡量事物的标准有所不同,我也曾遇到过夸我作文写得漂亮的,有位在邮局工作的小姑娘就这么夸过。
这位小姑娘在邮局里,干的是付款工作。当年,几乎所有的报刊杂志社都很讲原则,不像如今有些报纸刊物,你给了它文字,它还要伸手问你要钱才肯给刊登,那时候我给它文字,它不仅就这么登了,还会给我钱。有钱不要白不要,所以,我经常会上邮局去领稿费,一来二去,就和小姑娘就混成了脸熟。既然熟悉了,有时候难免就会交谈几句。有一天,我又去取稿费,她忍不住问我:“人家老是给你汇钱,上面还注明是稿费。那你的作文,一定写的很漂亮吧?”她这么一问,我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一直没想过,我写的那些东西,算不算是作文。
明白了侄女儿爱看书的真正玄机,我立刻就对她失去了兴趣。但对一个小女孩出尔反尔,显然有点不道德。于是,我把话再次复述了一遍:“你爱看的那些书,我那儿有的是,你随时都可以和你叔叔来拿。”
我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十分平淡,明摆着是在敷衍她。不想到了第二天的晚上,“老狗”果真带着侄女儿来到了我的宿舍。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021 美女大驾光临
侄女儿和“老狗”会到我的宿舍里来,我根本就没有心理准备,以至于他们敲门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同楼里的哪位仁兄找我下棋还是吹牛什么的,就敞着睡衣,毫无防备地打开了门。
这是一个不大礼貌的举动,尤其是面对着一位少女。好在侄女儿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点,在我一边忙着系腰带一边把他们让进门之后,她的注意力,马上就集中到了我的书柜上。
“哇,你怎么会有这么多书呀?”看到满屋子的书柜和上面排列着的满满书本,侄女儿既兴奋又惊讶:“酒井叔叔,这些书都是你的吗?你家有人开书店吗?”
“是呀,我除了上班,平时就是到街上去摆书摊卖书,发展第二产业。就像你爸爸一样,平时除了开山种地,还要养鸡养猪,增加点副业收入。怎么,你叔叔没有告诉过你吗?”我调侃她。
“叔叔,这是真的吗?”侄女儿半信半疑,转头询问“老狗”。
“酒井叔叔在逗你玩呢。他是个大学生,又是咱们公司的干部,怎么会到街头去摆书摊卖书?”看着侄女儿的天真神态,“老狗”被气笑了,“还‘这是真的吗?’连这个你都会相信,真不懂事!”
“人家也是看着不像,这才问你的嘛。”侄女儿有点羞涩地走到书架前,用手指点着上面排列的书对“老狗”说:“其实我也看出来了,你看这一排,都是些什么《清史稿》、《新唐书》、《明史》,这一排,又是什么《诸子百家》、《四书集注》、《管锥编》,摆这些书,谁会买呀?连书名我都没听说过!”
“噢,那些是我自己看的书,你要看的不在书架上,都在床底下呢。”我记起了她来我这里的目的,便弯腰掀起床单,很费劲地从床底下拖出几个大纸箱来。
大清帝国时代,有位叫袁枚的同志曾说过什么“书非借不能读也”,把它用到我身上,是大错特错的。我买的书,除了工具书外,都读过,而且是认真地读过。不过,像侄女儿喜欢的“言情小说”,我是不会问津的。
这个“不问津”指的是现在,而非以前。在以前,我问津过。原因倒不是这类东西对我有多大吸引力,而是我经常要坐车。您知道,等车、坐车都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可以充分考验人的耐心和耐性,想必这一点,您也一定有过深刻的体会。我是个不愿意老是被无聊考验的人,就养成了在那时看书消遣时间的习惯。
在车厢那种嘈杂的公共环境里,阅读可能会引发慎密思考的书显然并不恰当,看些言情的类脑残读本,算是比较恰当的选择。但讨厌的是,这类书内容有个共性,俗称“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不外乎是富家子弟贫家女,郎君无意妾有心之类,除了人名地名之外,其情节基本一致,所有的作者,似乎都是同一个老师教出来的。这种破玩艺看得多了,要说不腻歪,那是假的,所以后来我就转而选择了《故事会》之类的刊物。
不过,由于先前投入的阅读时间比较多,我看书速度又快,这些脑残读本积累起来,为数还真不少。当然,这类东西我是绝不会摆上书架的,能上书架的基本都是大部头,不是工具书就是学术著作,或者是经典名著。这样的布置,一是因为我确实经常要和它们打交道,取阅方便;二则借此以示自己学问高深,品味高雅。至于琼瑶、岑凯伦、三毛之流的小说,只能委屈一下,拥挤到床底下的纸箱里,任由它们发霉。
看到我从床底下搬书,侄女儿眼睛都睁大了。她诧异问道:“怎么连床底下也是书啊?”
“你没听说过吗,好衣服在箱底,好酒在坛底,我呢,是好书在床底。只要是好东西,都得藏起来呀。”我一边打开纸箱一边说,“我问你,你妈妈是不是把钱藏在枕头里面?”
“啊,你怎么知道?”侄女儿大为惊讶。
“奇怪了吧?其实没什么可奇怪的,这个不光我知道,做贼的朋友们基本上也都知道。”我笑道。
侄女儿也笑了:“贼也知道呀?我回去就告诉我妈,让她不要再把钱放在枕头里了,要换个地方藏。”
“老狗”插话说:“我们山里很少有贼,地方穷,不值当一偷。”
“是山里的民风比城里淳朴。在你们那里,所谓藏,也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而已。”我回了“老狗”一句,又对侄女儿说道:“这些箱子里,全都是你喜欢看的书,你随便拿吧,全抱走都行。”
在侄女儿眼里,这几个纸箱里的破书,简直本本都是精品。她挑了又挑,拣了又拣,拿起了这本,又舍不得放下那本,满眼的恋恋不舍。我提醒她“如果你喜欢的话,这些全部都可以送给你”,可她只是笑了笑,最后,只拿走了两本。
“我看完后,再来换啊。”临走时她说。
这是侄女儿第一次到我的宿舍里来。凡事有了第一次,很自然地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渐渐地,侄女儿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一开始的时候,还都有“老狗”陪着,慢慢地,“老狗”便放了手,任由她一个人独行。
我很奇怪一向护犊有加的“老狗”为何突然就此放手,“老狗”却像个教育家似的,很认真地告诉了我两个原因。他说,其一,侄女儿已经长大了,不能老是被人呵着护着,得让她慢慢学会独立生活;其二,女大不中留,你管得了她一时,管不了她一世。最后,“老狗”总结说:“这就像是养鸽子一样,养大了,就不能老把它关在鸟笼子里,否则的话,它就会变成一个不会飞的废鸟”。
我同意“老狗”的总结,可我没觉得侄女儿已经长大了。对这位小姑娘,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依然认为她只是一个瓷娃娃,还是一不留神就会被摔碎的那种。所以,尽管“老狗”决定撒手,我却不敢掉以轻心,依然比较小心翼翼地,能呵护就尽量呵护着。
她到我这里来最令我担心的,是她的安全问题。我所住的机关宿舍,离她居住的单位集体宿舍并不算太远,而她又总是在礼拜天或我下班后才过来,最多也就是呆到临近傍晚时走,本来也没啥可担心的,怎么说这里也是公安、保安遍地的化工企业重地,朗朗乾坤、青天白日之下,估计也没哪个歹徒胆敢施暴。可是到了后来,事情就起了变化:她来的越来越勤快,在我房间里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有好多次,她都是傍晚时分才来,到了天黑才离开。
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担心了:白天不懂夜的黑,都说“月圆杀人夜,风高放火天”,万一她在回去的路上出了什么事,我对“老狗”可不好交待。于是,为了她的安全起见,我只好在她每次天黑离开的时候,随她一起走,直到把她送回宿舍。
我是个天生怕麻烦的人,但对护送侄女儿这件事,我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麻烦。因为在内心里,我是期盼着她经常光临寒舍的。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022 我是个公子哥
诸位知道,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怀有期盼,那么在他的心里,必然隐藏着某种目的。因为所谓“期盼”,不是个独立的、没来由的东西,它的前提是“有所”,后缀是“什么”,所以,该词的完整表述,是“为什么对他怀有期盼”,或是“期盼着他做出什么”,是有因果关系的,其中的道理,和“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致。
我对侄女儿的期盼,自然也心存着某种目的。需要郑重说明的是,我的这个目的,虽然与我的个人生活息息相关,但它和道德君子们所忌讳的某种颜色却毫无关系,也绝非如后来某些同志想像的那样,里面蕴藏着人类最原始的那种“干得,却说不得”的生理欲望。
您要想彻底明白这事,首先对我的生活,要有所了解。
我的家里除了父母,共姐弟三人,我排行在最后,也就是东北人俗称的“老末”。在我们这个古老国度的任何家庭里,女“老末”可能会有例外,但凡男“老末”,基本上都天生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其具体表现为:兄长老姐们得不到的待遇,他可以得到;兄长老姐们要做的家务,他可以不做;至于为某些事情与兄长老姐们起了争端,则无论对错与否,受责的一般都不会是他。以上优越性,我感受充分,体会深刻。就拿做家务来说,在离开家门进入大学校园之前,我就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其它的事情,也是同样。总之,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老末”动口不动手。
说白了,我就是一个从小养尊处优、毫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公子哥”。我的日常生活,必须严重依赖于他人。
在大学时代,我曾得到过一句同学们给予的个人鉴定:“理论的大师,生活的白痴”。原因是我人在他乡,失去了依赖,闹出了点儿生活笑话。其它诸如搞不清“卫生纸”和“卫生巾”之间的区别、不知道如何去除饭碗里的油腻等等都不算,最出名的,是洗衣服事件。这洗衣服,别人都是趁着艳阳天把衣服洗刷干净了,然后晾出去晒干;可我恰好相反,只要一下雨,尤其是倾盆大雨,寝室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冒着大雨冲出去挂衣服的,必定是我。几次这么下来,旁人甚为奇之,遂问我是何缘由。我十分认真老实地告诉他们:衣服让雨水给冲涮一下,就干净了。于是满堂哄然,引为笑谈。
这件事情的尴尬过去后,我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得出了“之所以会被人嘲笑,只是因为没有人替我做家务”的结论。既然问题已经总结出了结论,下一步,当然就是寻求解决的方法。我仔细地考虑过:把脏衣服打包寄回家洗,显然是不现实的,麻烦且不说,路途也实在太遥远,来往一折腾,我就得拿树叶围着下身,兼职做山顶洞人了;让家人过来,也是不现实的,大家个个都有本职工作,为这点小事,忒不划算;请个保姆倒是可以考虑考虑,问题是,一旦被同学们发现我的生活居然过得如此资产阶级,口水都能把我给淹死。思来想去,我终于从别人的身上得到了启示:那些在校谈了恋爱的学哥、学弟们,不都是靠女朋友帮着洗吗,我为什么不如法炮制?于是,我开始突击研究恋爱心理学,并在开学半个学期后,成功地哄来了一个心甘情愿地帮我洗衣服的旅游系女同学,从而彻底结束了这一狼狈现象。
“衣服太脏了,跟你出去旅游,人家会说你被流浪汉盯着呢。”花前月下的时候,她提议以后我跟随她去游历祖国大好河山,我故意说。
“少爷,不是还有我了吗?”她嗔羞地看了我一眼,于是大功告成。
一起旅游是没戏的,把衣服给我洗了就行。这种招数,我一直使用到了大学毕业。中间具体换了多少个“女朋友”,我没用心数过,自己也不怎么清楚。
毕业后,我就又回到了家乡,摇身一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