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有人点了我的号,想要进入内场。
但当听见这个熟悉的声音时,我连耍猴的心情都没有了。
一花一树一天堂(3)
71
我一直怀疑玲珑是属火箭的。
当年我和他称兄道弟、狼狈为奸的时候,但凡我有事,他就会从天而降,简直比杨过的那只雕兄还招人待见。
我刚看见他在大屏幕上消失,他就立马光速出现在现场,引起一片哗然。
毕竟是知名人士,我实在猜不透,这位名扬天下的已婚男士,葫芦里卖的什么酱油?
后来证明,玲珑确实不是来卖酱油的,人家是来卖哇撒比的。
他向我吐槽的第一句就是——“女人,你就那么饥渴吗?”
我当时的飙泪程度,不亚于把整包芥末吞下去。
后来,我镇静了,指了指一旁将镜头扫向我们的摄像机,示意他这是现场直播。
然后,我看见他走了过来;然后,我看见他的脸压了下来;最后,我发现他的唇贴了上来。
完了完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当时的现场一片混乱,尖叫声、嘘声、掌声……响成一片。节目信号被中断,底下的闪光灯闪成一片。
玲珑俯下身,用唇封住我的镜头被无数倍放大,均出现在第二日各大八卦媒体的首版。引用的标题是——“新锐化妆师情迷邋遢女”。
我一看见这标题,倒是乐得清闲;但再一看这照片,浑身的怒火就点着了。不为别的,就为了那遭天谴的摄像大哥其烂无比的摄像技术,竟然把我粗大的毛孔还放大了数倍,报纸上我的脸,简直惨绝人寰。于是,我雄赳赳气昂昂地旷了班,冲进报社,带了两桶汽油,想要同归于尽,还好有人拦住了我。
不过,那是后话。
前话是,玲珑放开我的时候,一个毫不留情的惊天大巴掌甩在他的脸上,还有一句无比凄厉的语声回荡在演播室内场,久久没有消去,
“我死也不要看见你!!!”
我当时使的排山倒海绝对气势惊人,别说是泰山,连喜马拉雅山也被推下来了。然后,我提着白色裙子,冲了出去。
不过是一次变相的相亲,不过是完成一个普通女生的梦想,不过是想找一个梦中的王子。
为什么每一次,他总是要破坏我的梦想?
所以,当玲珑追上来,扯住我胳膊的时候,我幽幽地回转身看了他一眼,示意我手里拿的不是纯净水,而是浓度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的浓硫酸。
不过,他没有放手。
于是,我简单利落地把浓硫酸朝他脸上泼去。
后来,经实验证实,这妞的脸皮果然是铜墙铁壁。不但毫发无损,他还顶着一张湿答答的脸蛋,将我拦下。
“我们没什么好说的,放手!”
他没有放。
“我再也不想看见你,滚!”
他没有滚。
“你再不滚我就让你断子绝孙!”
于是,他断子绝孙了。
但是,顽强的太监公公还是追了上来,堵住了我的去路。
“萧玥,你冷静点,听我解释”他的表情中透着隐忍的痛苦,微皱的眉头显示出刚刚那脚并不轻。
“不用解释,我累了……”
想假装坚强,发现做不到。因为太过束缚,想放弃,从此了无牵挂。
“我真的累了,所以——”
所以,不要再纠缠不休,这样,只会让彼此越活越累。
“玲珑,你找到值得你好的人了,真的,这样很好,不要再对不起她了。毕竟不是每个女人,都像我这么下贱”
下贱到即使你结了婚,我还是会抱有一丝幻想。
想哭出来,却发现嗓子没了声音。想呼吸,却发现心被窒紧。想逃到天涯海角,却发现终究是画地为牢。
他抱住了我,框住了我,就像以往的每一次,我每次受伤,他总是在身后,默默地、不求回报地疼惜。
疼惜着我的伤,也消逝着他的情。
最后,他放开了我。
我抹抹眼睛,“你回去吧,我还要录节目呢,刚刚那段肯定不会播,你放心好了……”
放心好了,我绝对守口如瓶,包括曾经的、现在的,幻想的、幻灭的。只要对你不利,我一定不会说;只要你不难过,即使自欺欺人也无所谓。
“萧玥,你听好了!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也绝不允许你离开我!”他说得分外咬牙切齿,我听得恍恍惚惚。
呆楞在原地的我,很快明白了他话中的含义,
“我不要明着做小三”
玲珑的脸色缓了些,拍拍我的肩,
“没事,你可以暗着做小三”
我一个铁拳砸过去,不过只砸中胸肌弟弟。
你说你一结过婚的人,跑到这儿来捣什么乱。灭了剩女相亲的路,简直比上大号不给手纸还要恶劣。
虽然现场的雄性动物不招人待见,但这不代表你一雌性动物就可以乱来。
当我再一次想使排山倒海的时候,手却突然被他捏住。
“不要再使性子了,听我慢慢说好不好?”温柔的语气,简直像在哄小孩。
有多久没有这般温柔了?一年,抑或是更长?眼眶有些潮热。
我当时震惊过头,智商迅速下降为幼儿园大班,居然点头应和他。
玲珑笑了,迷离地笑了,魅惑横生地笑了。
“你就那么介意我结婚的事情?”
“不介意”当然,这是鬼扯。
“我看见你当时在流泪”
“我没有,你看错了”我使力,手却挣脱不开他的禁锢。
“我的心意未曾改变,以前是,现在也是”
我怀疑自己幻听了。
“所以,我不允许你去外面找男人”
我被雷醒了。
“以后,只许看我一个,也只许想我一个”
雷公雷母,请劈死我吧!我一定是在梦游。
“玲珑,不介意的话,你能不能掐我一下?”我要确认自己是在做梦。
他照做了,然后我龇牙咧嘴了。
“你丫的,下手那么重,老娘残废怎么办?”我乱嚷着,再一次挥舞自己的铁拳。
“看到你没事就好”他摸摸我的脑袋,牵着我的手离开了。
不对!我猛地甩开他的手,大吼一声,
“你都结婚了,不要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
他回过头来,幽幽地看了我一眼,
“哥还是清白之身,只被你糟蹋过”
我华丽丽地无语了,原来他们果真是柏拉图精神恋爱。
“我不想做你的肉伴,我找得到更好的男人”
肉伴=肉体伙伴,我似乎有些明白玲珑打得什么鬼主意了。
倔强地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如此熟悉而陌生。伸手可触的距离,却是从此的天涯相隔。
手指像失去了知觉,我泪眼朦胧。
最后,他轻叹口气,上前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
“第一,我还是单身;第二,我想忘记你,可是做不到”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埋得很低,目光注视着我的身后。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消化这句话的含义。
“三年我可以等,现在我更可以等。所以……不要再离开我了”
不要再说再也不见我的话,不要说诀别,不要说分离。因为这些,都是我们无法去承担的重量。
“那……那你——”想要问清楚,却是急得半个字吐不出来。
玲珑又深呼吸几口气,周围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那天拍最新款婚纱的时尚大片,从头到尾只有你一个人信以为真”
……
一阵风吹过,一群乌鸦飞过,一个傻子飘过。
请给我几瓶硫酸,我想毁了自己的容。
“玲珑——”被他牵着手走在春风微醺的街道上,我浑身无力,
“嗯?”他的语调轻柔,好像挨了一巴掌的人并不是他。
“我无颜活在这个世界上了”我呻 吟。
“确实,我早就觉得你好去整容了”
断子绝孙脚再现江湖。他吃痛,低咒一声,马上拉着我的手快步离开。
春风扬起他的衣角,是淡淡的香柔;柳絮飘散他的发间,是深深的眷恋;被他牵着的手,是浓浓的喜悦;强有力的心跳,是失而复得的悲戚。
还好,我们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错失彼此;还好,我们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含恨化蝶。
我很庆幸,我们是萧玥和玲珑,没有放弃彼此。
我卑微地爱着,他沉默地守护。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一花一树一天堂(4)
72
那事情发生一周后,玲珑又不怎么待见我了。证据如下:
每天发过来的慰问短信少得可怜,内容大多是这样的:晚饭少吃肉,早上不要睡太晚,经常起来运动……敢情他直接变性成我妈了。
还有就是,他出现在我们办公楼外的次数屈指可数,考虑到他是名人的关系,我也不强求。
可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说不出哪里不对。他还是他,精得要死的死男人;我还是我,一个被他耍得团团转的傻女人。
太聪明的女人找得一定是傻男人,同理可证,太优秀的男人找得一定是纯良如我的可爱女人。
照我的间歇性脑残推理,这妞一定在计划什么大事,不是惊喜,就是惊讶。至于后者的接受程度,在我这颗千疮百孔的心里面,已经是just so so了。
好在我在江湖上号称“小强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妞不来找我,我也懒得搭理他。但是,心里还是闷闷的,就像那黄梅天气,湿答答的,很不好受,要死不活的那种。
好在我萧玥是很会调节心情的人,艳阳高照的时候,我就被慈禧拖着,出门曝尸了。那花花绿绿的衣裳,那堪比峨眉的山峰,那修长无骨的大腿。我顿时精虫上脑,想要买套风骚的衣裳。
不过,慈禧人是正宫里出来混的,怎么能允许呢?于是,这个想法被无情谋杀之。
我继续琢磨着搞套清纯的来玩玩,人正宫娘娘又发话了,
“老大不小的,还玩萝莉,你妈已经天天吃保心丸了”
在慈禧的打击下,我很挫败,越挫越败的那种。
索性最后,我坐在一旁,看她老人家勤快地换着各种花枝招展的衣裳,并发表如下评论,
“这套衣服买了老爸会灭了你”
“这套衣服你穿了比萝莉还萝莉”
“妈,咱不能走春哥路线,胸太大了”
激将法对慈禧很有效,最后,我就拎着大包小包屁颠屁颠地跟在她身后。
从以上事实也可以证明,我亲爹在家绝对是一个傀儡皇帝。
闷闷地回到家里后,打开手机看,还是一条短信没进来。于是,我拆开包装,把慈禧的衣服全都糟蹋了一遍,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
就在慈禧片刻后发现现场一片狼藉的时候,大怒,
“来人!把她给我拖出去斩了!”
我当然没有被腰斩,因为我晃悠到外面去了。
四月的春风带着暖意,夕阳西下的美景,带着太阳的缠绵。虽然对大地万物有所留恋,但又不得不离去。
一如生活,没有了激情,就好似失去了快活的源泉。
在小区里晃悠了半天,小三和那只不举的小公猫相遇了,两者碰撞出了激情的火花。小三面含羞涩,用口水轻轻舔食着自己的爪子。小公猫分外爱恨分明,根根猫毛竖立。
于是,他们擦身而过了。我扼腕叹息,本该是多么美好的一段姻缘啊!
小三继续嗅着气味往前走,边走边不忘给路旁的小野猫抛媚眼,春心荡漾的猫儿们纷纷被他秒杀。
我用脚踹了他一下,你这只无情无义的种狗,竟然明着我偷情,简直大逆不道,回去大刑伺候。
小三回首望着我,露出分外委屈的眼神。
走着走着,小三顿住了脚步,就在我以为这家伙又乱留情的时候,距离我前方出现了一只体型巨大、英姿飒爽的古代牧羊犬。毛色纯白,颈下是一圈淡棕色的毛发,巍然挺立,不言自怒。
我清晰地感觉到小三颤抖的身躯和激荡的心。
真是丢了我几百年的老脸,完全没有气场。我一撩袖子,一个跨步向前,用高大的虎躯挡在小三的身前,义愤填膺,张开双臂,
“快,来姐姐怀里~”
古牧没有动,高傲地看着我。
然后,我抬头,看完之后,呆楞三秒,发出了一句感叹——此景只应天上有。
“小三,咱长不高不是咱的错,我们回去”小三咽呜了声。
“你家狗狗的毛色真不错”古牧的主人突然开口了,低低的、迷离的男低音。
我回头,错愕无比地用手指着自己,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此景只应天上有”笑了,腼腆地笑了。
根据我在情海摸爬滚打数年的经历来看,这景年纪绝对比我小,个子高,皮肤白,一脸阳光灿烂,双边的小酒窝讨人喜欢。不加修饰的黑色短发让他看起来很年轻,很朝气。
他的笑容很干净,带点客气,宽松的白色V领衫套在他的身上,更显得他的身形完美。
如果要靠宠物来吊马子,他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我一看,就是愿君采撷的一棵好苗子。二话不说,立马露出一个风流无比的笑意,
“我这破狗怎么能和你家的比啊?”我轻轻揩古牧的油。
古牧的虎躯颤抖了下,空气中弥散着淡淡的花香。
“狗小也有小的好处,太大的话,养起来很费力”他再一次温柔地开口。
“大狗有安全感”我一语双关。
我发现古牧的主人很喜欢笑,“我看你家小狗挺可爱的”
小三朝他摇了摇尾巴,这个见色忘义的耽美狗。
我踩住了它的尾巴,“哪里哪里,古牧才保养得好呢”
我发现,我们的对话灰常无趣。
“人总是说别人的东西比较好,却不知道珍惜自己的”他突然这么说。我看着他,他依旧在笑,只是笑容里有丝伤感。
原来这个看上去纯净无比的男娃娃也挺复杂的,我感叹一声,刚想上前问他的芳名,就发现一阵尿意涌来。
俗话说得好,尿在弦上,不得不发。
于是,我一路狂奔回家,彻底释放。待我再下楼牵小三回家的时候,高傲的古牧早已不见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