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在我上铺的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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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我上铺的女同事-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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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刚才说的‘仔细研究’是什么意思?”她好像不领我赞美的情,一定要从我的话里挑出骨头。都怪刚才说错话,什么叫“仔细研究”?我也解释不清楚,但这只能在心里说,在冰儿面前,我还是必须解释清楚的。

  “我说的‘仔细研究’的意思是长时间的相处,就像你我,经过长时间的相处,彼此都了解对方的性格,这就是所谓的仔细研究。比如我知道你喜欢吃鸭肉,你知道我喜欢吃鱼。”想想自己说谎的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好,我刚说“仔细研究”的时候脑子里是“深入研究”的意思,至于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男同胞们应该了解。当然那时候是想跟冰儿开玩笑,后来想到这种涉及和其他女人暧昧的玩笑是不能开的。

  “今天晚上想吃什么?”她把话题转移到吃的上面来,应该是“风平浪静”了,我也放松了警惕。

  “吃饭呗。”

  “今天晚上你只能喝开水,而且只能用筷子夹。”

  “连勺子也不给吗?”

  “不给!”

  原来战争还没结束,用筷子夹水喝?我整碗端起来喝还不行吗?

  “也不能端着碗喝!”她好像能看到我的心理活动,这个女人太可怕了,两个电脑显示器都不能挡住她“恶毒”的眼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穿墙眼”?但也不能看透人的心思呀。

  “不让我端着喝,那我趴着喝总可以吧?”这次我不仅在心里这样想,同时也打成文字发送给她。还是提前交代比较好,不然她又看透我的心思,不知道还有什么恶毒的招数。

  “嘿嘿,那你试试看咯。”阴笑,绝对是阴笑,这个女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危险了?

  下班回到家里,我一直都是“备战”状态,想想也不用,难道喝水也会噎着?

  冰儿拿出一个平时喝橙汁的圆柱形玻璃杯,这个杯子有二十厘米高,里面只装半杯的开水。除非是端起来或者借助吸管,不然别想喝到杯子里的半杯水。奶奶的,难道要我学《乌鸦喝水》里的那只乌鸦叼着小石头把杯子填满?

  “你要是能喝到杯子里的水,我今晚就睡在你床上。”冰儿把杯子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满脸挑衅,同时也是一副阴笑。

  “这可是你说的,大爷我今晚就要定你了。”我用筷子夹住杯子并把它放倒,杯子里的水马上流到桌子上。我用嘴快速的吸了一小口,还好这玻璃桌子平时被冰儿擦得发亮发亮的,不然就太没卫生了。

  “这也可以?!”冰儿显然是愣了,没想到我会出这一招。

  “我完全遵守你的规则,只用筷子,没用勺子,也没用手端。怎么样,快去把身体洗干净在床上等我吧。”这回轮到我阴笑了,想不到这么简单。

  “好,我睡你的床,你睡我的床。”

  “你耍赖!”

  “我没耍赖呀,我又没说我们睡同一张床,我只说我睡在你床上而已。”

  “你···!”

第四十章
第二天我早早就起,早餐也不吃了,为了吃得中午的而不失去明天的,我豁出去了。

  “你干嘛不吃早餐?”冰儿端着一碗白米粥,满脸疑惑的看着我。

  “中午有人请吃饭,先留着空肚子。”我一路飞奔,也不等她了。但是还没踏进公司的大门我就瘪了,叶秋站在门口朝我挥挥手,一脸的得意。

  “嗨,早上好!”她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仿佛其他的表情注定与她无缘。

  “早,你来多久了?”我看一下时间,八点半都还没到。公司九点上班,八点半已经算早了。难道这女人鸡鸣之时就已经守候在公司门口?

  “不多,也就十几分钟,快带我去报到吧。”这姑娘倒是蛮敬业的,上班铃声都还没响就想报到。

  “报什么到呀,随便找个有电脑的座位坐下就可以了。对了,你是来面试什么的?”我们公司有一个特点,招聘的员工几乎不用什么“观察期”啦、“岗前培训”啦,找个有电脑的位置坐下就能直接办公了。

  “那我坐这里,我是爵士牛排的招商经理。”她走到我座位旁边的的椅子上坐下,这个座位在我左手边,正是之前亚瑟王的位置。

  “坐在我旁边?我可是一个嗜烟如命的男人,到时候别在我面前发牢骚,什么二手烟之类的。”我善意的警告她,毕竟我的烟瘾是很大的,很多女生都受不了,就连亚瑟王这个名副其实的男人也难以忍受。

  “我知道你会抽烟呀,在KTV的时候我就见你抽过。我初来咋到,坐在你旁边可以向你学习学习。”她眼睛可爱的一眨一眨的,似笑未笑的嘴型仿佛在述说着万千风情。

  “行,或许在我带有文学气息的香烟的熏陶下你将变成一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烟,从谁的嘴里吐出来,带有何种意义,那是很有讲究的。至于有什么区别,目前我还没研究透。

  “嘿嘿,不愧是流氓。你在公司是做什么的?”我开始有点后悔她坐在我旁边,因为她始终都是微笑着。我这个人说来奇怪,开心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灵感,只有在伤心或者郁闷的时候才会写出很多不痛不痒的方块字,所以在我文章的字里行间多多少少有些伤感。但是她就整天乐呵呵的坐在我旁边,我能郁闷吗?想难过都很难!

  “确切的说是有文化的流氓,一个不会骚扰良家妇女的有文化的流氓。”我可不喜欢骚扰良家妇女,要骚扰也是骚扰良家少女。“我是网站编辑,顺便兼职未婚女同事的护花使者。”我瞥了冰儿一眼,发现她正狠狠的盯着我。

  “哈哈,Lisa说得没错,你确实是一个流氓,是个风趣的流氓。既然你是编辑,那一定很会写文章咯?让我看看你写的东西。”

  我把创业论坛的网址告诉她,顺便告诉她我在上面的ID。她点开我其中的一篇帖子,饶有兴趣的看着。还好老板还没来公司,不然一个招商经理第一天上班就看小说,成何体统。

  “老公,我们中午吃什么?”冰儿发过来消息,还带一个飞吻的表情。这丫头今天怎么了?这种暧昧的表情通常都是我发给她,然后换来的是一个打头的表情。如今她竟然会主动来“调戏”我,绝对有阴谋。说到午餐,本来想吃定叶秋的,没想到还是输了。难道今天厦门的公交车不挤了?全部给她让道,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开车上班的。

  “我们中午不都是在那家小餐馆吃的吗?不是红烧带鱼就是脆皮鸭,还能有什么?”虽然家里离公司比较近,但也有一段距离,犯不着为了一顿午饭而来回奔走,所以我们午饭一般在公司附近的那家小餐馆吃。

  “你不觉得这样很像一对恩爱的夫妻,老婆问老公中午要吃什么,然后老婆给老公做一顿好吃的?”她还是不依不饶,虽然有点反常,但这就是她的可爱之处,时不时给你一些无厘头的举动。

  “我们本来就是恩爱的夫妻,但是你不觉得上班还没到一个小时就谈论午饭吃什么,会不会太早了?”九点都还没半呢,离十二点还有好几个小时。别说我肚子还真的有点饿了,都是没吃早餐惹的祸。

  “既然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要记住哦,我可是你钦点的老婆。”还“钦点”呢,要不是我的三寸不烂之舌操纵众多花言巧语,她哪能那么快就接受“招安”。

  “哎,这种有爱无性的夫妻生活,我看是危机四伏。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走到哪里路边都是花花草草的。我的定力很差,为了能实现长久的一夫一妻制,师太你就从了老衲吧。”

  “啪!”对面扔过来一本杂志,又准又快又狠的砸在我头上。我一看这本杂志,是公司的宣传杂志,我说陈总啊,你干嘛把杂志做得那么厚呢?

  “哧···”旁边的叶秋想笑,但是强忍着,仿佛忍不住了,趴在桌上捂着嘴。

  “你是不是调戏未婚女同事了?”缓了一会儿,不过脸还是通红,可能是刚才憋的。她凑到我跟前小声问我。不管是叶秋还是莉莎,都不知道我和冰儿的关系。

  “她呀,她早就是有夫之妇了。”这个“夫”当然是我咯。

  “那你还调戏她?”

  “她有暴力倾向,你加我QQ吧,上班说话影响不好。”我把QQ号码念给她,一会儿我这边就有好友请求消息。

  “叶秋叶秋,一叶知秋,挺不错的网名。”是一个很文雅的网名,就是不知道是否和莉莎一样热爱文学。莉莎的网名叫“夜雨”,很平凡的网名,却透露着一股文学气息,看到这个网名不禁让我想起自己改编的一句诗:“夜阑卧听风吹雨,香车美女入梦来。”冰儿的网名叫“玉壶冰心”,但是我知道这是在遇见我之后才改的,至于她之前的网名叫什么她死活不肯说。后来我把“满清十大酷刑”全部用上以后,她才说叫“傻子”。

  “你为什么要‘恨雪’呢?难道你心里的恨比雪还要多?”很多人一看到我的网名都会问这个问题,我已经习惯了。但是她的想法比较特别,或者说有点接近。大部分人会以为我真的恨自然界中的那种雪,还理直气壮的教训我说雪是很漂亮的,不能恨。有些人则认为我以前女朋友的名字里有一个“雪”字。只有叶秋能一下子猜透,她的思维方式确实和别人不太一样。

  “如果恨可以像雪一样遇春而化,你已道出我心里的玄机。”她能猜对确实令我有小小的震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知心?

  “哈哈,你帖子里有说啦。”狂流汗,差点就上当了,原来是看过我帖子的,我多次在文章里阐述“恨雪”二字之意。原来她也是众多平凡女人中的一个。

  “那你为什么要叫‘一叶知秋’呢?一叶不仅能知秋,也能障目而不见泰山。”

  “我问我妈为什么要把我取名叶秋,她告诉我我是在中秋节那天出生的,所以就叫叶秋。我没什么文化,看到我的名字就想到这个成语,所以就用上了。”

  “你是哪里毕业的?”现在的女人说没什么文化,那可是大有文化了。

  “厦门双十中学高中毕业,沃顿商学院大学毕业。”双十中学?!沃顿商学院?!天哪,这还叫没文化。难不成都是“海龟”?要说这两所学校,我可是如雷贯耳。沃顿商学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号称全球第一商学院,里面出来的人可都是商界人才,不过这个人才怎么会跑到我们小公司来?

  “你不要这么震撼好不好?其实我很笨的。”很笨?这不是在严重打击我的自尊心吗?能考上沃顿的人还笨?听说国内的学校有“择校生”一说,不管是高中还是大学,但是国外好像不流行这个。

  “我们这小庙怎么能容得下你这尊大佛?姑娘你吓死我了。”想当年我悬梁刺股、挑灯夜读,最后还是考个“下流”的学校,她这么“笨”的一个女人一下子就从国内名校“蹦”到国际名校,这不存心气我吗?

  “在家里呆着我聊,出来透透气呗。你可别死呀,你死了小说谁写下去。我跟你讲,我可是看入迷了。”才看多久,这么快就入迷了?难道我的文字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还是写这些文字的人特别有魅力?

  整个上午我也没干活,就陪她聊天。而她也利用“熟悉业务”的时间对我“死缠烂打”,非要我把故事的结局告诉她,看文字的还不过瘾,非得我口述不可。对于写小说我从来没想过结局也没有任何大纲,写到哪里算哪里,什么时候有灵感什么时候写,没灵感的时候Word一关就看电影。因为我认为艺术来源于生活,而生活是多变的,如果提前订好提纲,那这样的生活就是样板戏,依托于这种生活的小说也是千篇一律,还没开始就知道结束,这样的小说全然无趣。

  通过交谈,我知道了她更多的情况也了解更多关于莉莎的情况。她和莉莎是在美国的时候认识的,因为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也都是迫于父母的“这是为你好”而出国深造的孩子,所以“情投意合”,有同样的兴趣爱好,同样的话题。只不过莉莎酷爱文学,而叶秋则专注于经济学。大学毕业后就一起回国,叶秋的父亲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董事长。叶秋回国后就帮父亲打理公司,后来因为一次重大的失误,叶秋被她父亲“关禁闭”,让她永远不能干涉公司的事情。对于这样一个衣食无忧的女孩,在家里呆了三个月,把该玩的都玩了,最后还是觉得无聊,就随便找家公司“透透气”。

  莉莎的父亲也是一家大公司的老板,不过由于莉莎在商学院“不学无术”,倒是天天研究中西文学。后来不得不在自家的公司当文员,日子也过得极其潇洒,有时候写写文章赚点稿费,或者帮报社翻译一些文章。

  对于这样的富家子女,在什么公司上班都是一种消遣,她们不在乎薪水的高低,不在乎公司的大小。只要她们觉得好玩,她们会认真的工作,哪天让她们觉得心烦,或许拍拍屁股就走人。Lucy和Lily是莉莎他们公司的员工,在中国也有三个年头了,不过由于中文的高深莫测,三年过去了她们两个也只会讲少量的蹩脚的中文。

  找份好工作不如嫁个有钱的老公,嫁个有钱的老公不如找一个有钱的老爸。钱真是万能的,不仅能是鬼推磨,还能使磨推鬼。看看自己瘪瘪的钱包,我还能怎么样,苦笑呗。

第四十一章
下班铃声响了,很优美的音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一听到这铃声我就有一种撒腿就跑的冲动,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开电梯,然后等其他人到齐后又以最快的速度冲到餐馆占位置。但是当我们抵达餐馆时,空调旁边的桌子已经有人,只好在一个冷气从不光顾的地方坐下,然后再向路过的人形象生动的解释“挥汗如雨”的具体场面。

  铃声一响,我以最快的速度打完卡,然后刚想以同样的速度冲到电梯的时候,一只纤细但是还蛮有劲的手把我右手紧紧拉住。根据我的初步判断,这是女人的手,但是在公司敢抓我的手的女人除了冰儿没有第二人。况且她是一直支持我快速去餐馆占位置的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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