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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路易斯是一座已经老去的城市,一望无际的山林、树木掩盖下的红砖小别墅、空旷寂寥的河景,这些都是很美的,但我都不喜欢。
我喜欢纽约,喜欢人多的地方,即便安静也要安静在人多的地方,否则会觉得不安。
我就读的哪所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华盛顿大学,是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私立贵族大学,它拥有一个像霍格华兹那样的校园,出过二十多位诺贝尔奖得主。但因为规模很小,专业上也很偏科,优势集中在医学院、Olin商学院和建筑设计方面,所以在中国反而没有名字接近但是排名较弱的那家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来得有名。
多年后我回到中国,改弦易辙做了文化产业,个人简介中始终挂着毕业去华盛顿大学,
师从Michael L。Gross博士。有一次我的某个同事来找我开会,蛮好奇地说老板我查了你上的哪所美国大学,居然是所名校哦,出过二十多位诺贝尔获得者呢。我愣了一下,心说难道你以前以为我跟方鸿渐一样,手持一张克莱登大学的文凭么?
不过想想也是吧,我曾经就读于那么一座有名甚至奢华的大学,专业也那么光鲜——我的导师是化学和医学院联合项目的导师,而医学院是华盛顿大学各专业中的王牌——却在离开那里之后和那里的一切断了联系,好像圣路易斯的五年半从未出现在我的人生里,未免太让人觉得可疑,觉得那几年留学只是我营造的梦幻泡影,连带着华盛顿大学的声誉也被怀疑。
可能是因为我在学术上做的不够好,那几年让我觉得生活不够精彩,于是在跟朋友神吹海侃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把那段混迹于华盛顿大学,在人群中寂寞不明显的日子略过。
但一天天数着日子度过的时光是终究无法抹去的,正如那天下午,我无意中梦回圣路易斯,竟然觉得那是遥远在远方的另一个故乡,有种苍头白发分回到故乡,却举目无亲的悲伤。
所以才会冲动的拥抱梦中的那个女孩吧,心里说,好歹你还在这里。
时光过去了这么多年再去怀念圣路易斯,怀念当初自己不喜欢的城市,并没有什么意义。
想起来,是太早就去了一个很安静的地方,那时候内心里满是不安、冲动和年少轻狂。
套用《东邪西毒》中张曼玉的话,“人是会变的”其实,我心里,知道梦里那个女孩是谁。
完成《六城记》中最难写、却可能是最重要的写一篇时,听的歌是那英的《相见不如怀念》,就算是这个系列的一个特色吧:相见不如怀念就算你不了解 我那冷漠的眼
你为何视而不 见
别再挂念那一些
谎言或者是诺言
被你拥抱的感觉
开始像个冬天
我才发现 你我
已活在不同的世 界
放了我 吧
放了我的一切
忘了我 吧
忘了那激情的缠绵
放了我 吧
就让我们活得 轻 松一 点
或许我在下着雨 的夜
还会愿意想 起你的脸啊
相见不如怀念
就算你不了解
我只能对你说声再见
嗨,女孩,希望过了那么多年,你一切都好。
西岬
在中国,知道Key West的人不多,我甚至不知道如何准确翻译它的名字。
“Key”在这里是指海岬,这座小城在美国的最南端,位于从佛罗里达深入大西洋的海岬上,但因为它最终弯向西边,所以名字中带了west这个单词,也许我们可以叫它“西岬”。
我喜欢这个名字,比某些人的音译“基韦斯特”好,因为念着“西岬”这个名字,我想到的是儒勒。凡尔纳在《神秘岛》中描写的那个郁郁葱葱的“林肯岛”。
海风、沙滩、浪花和棕榈树。如同世界的尽头,远离人世千万里,无忧无虑。
去西岬的那次,原本我的目标是纽约。我开车前往,但在印第安纳州的高速公路上遭遇了平生最危险的大雪。
同行的朋友和我商量说,去纽约显然不现实了,这样的暴雪,往前也不会好走。这次旅行已经泡汤了,最好的办法是把车留在当地,找个代驾的人在雪化后帮着开回去,然后飞回圣路易斯。可大家又不愿意放弃,纠结了许久之后,我们忽然说,南方应该没有下雪吧?我们往南开,就能避开这场大雪了,我们不去纽约了,我们去佛罗里达!
没有任何研究,对于美国地理也算不上熟悉,只是出于一个简单的想法,南边是暖和的,不会有雪,于是我们决定转头往南开。
我开车去过很多地方,但那是我这辈子最不靠谱的一次旅行,手握一份地图,在铺满大雪的高速公路上飞驰,向南,一直向南。像是盛大的逃亡,如果我当时手里有一把吉他,我一定会缩在车座里拨铉歌唱。但我没有,所以我在车内音响的高唱声打开窗户,让风吹进来吹乱我的头发,在饮料杯架上架了最大杯的可乐,把我的手肘架在车窗上,单手握着方向盘,逆着迎面来的时速九十英里的风,一直向南。
很多年以后,我在《龙族》里写了这一幕,那一刻我们像电光一样奔驰,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丽埋着无数被弃的车,但是你不怕,因为你正在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或者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你觉得你可以跑得不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明马绝影,影子追不上你,光也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
窗外的雪开始融化,风越来越温暖,高速公路的限速越来越高,路笔直向前,尽头是一片蓝色的天空。我们成功地突出雪地,一路打电话给纽约的朋友说,我们去不了啦,朋友说你们干什么去呢?我们骄傲地说我们正去向佛罗里达。
很少有这样的时候,你做着这件事,迫不及待地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骄傲。
我们经过了Penscola,那里有全美国最好的白色沙滩,伸入大海的钓鱼桥让我想到《最终幻想VIII》里克劳德到过的小镇。我们经过了漫长的岛链,它们如同被穿起来的珍珠那样进入加勒比海,连接它们的丝线是只有一条车道的高速公路。
我们的车边是骑着哈雷摩托的车队,这些哈雷摩托的爱好者喜欢在佛罗里达的公路上奔行,他们的车后座上插着俱乐部的小旗,一个个挺胸腆肚,如同骑着骏马西征的蒙古人。
风里棕榈树哗哗作响,目光所及的世界的1/3是路的颜色,1/3是棕榈树的绿色,1/3是海的蓝色。
最后我们的车停了下来,因为再也开不动了,前方是一片茫茫的大海,海滩上的人们在阳光里打排球,两侧酒吧的霓虹灯在暮色将至的时候纷纷亮起。
我打开车门走出去,微咸的海风迎面吹来,太阳正在落山,那种感觉就像你终于追到了它,看到了最美的瞬间。
西岬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它是美国大陆的最南端,隔海和雪茄的故乡古巴相望。在最艰苦的时候,有人抱着游泳圈游过整个大海来这里。
它是恩斯特。海明威曾经的居所,他在这里完成了一多半的作品,出没在那些小小的酒吧里,也曾和我一样看过那里的落日把?
它是海中的孤独所在,墨西哥湾涨水的时候,它有时甚至会被淹没在水下,只剩下那条高速公路可以逃生。
它是加勒比海的邮轮旅行必然的一战,盛产石蟹和金红虾。
它充满着欲望,皮肤晒得黝黑的女孩子穿着比基尼,裸露着漂亮的上身在棕榈树霞走过。
它又非常安静,靠海的餐馆总有露天餐位,总会有人静静地坐着,守着一瓶红酒,直到阳光褪尽,海面上只剩下航标灯的光。
我们选择了一家最安静的餐馆,坐下之后,优雅地垫上餐巾,看着窗外的落日,对侍者说:“我想要一份石蟹”。
这就是一切了。西岬是这样的一座小城,我在那里只待了二十四个小时,但我想我今生不会忘记它。二十五岁那年,我开车穿越十五个纬度,穿越大雪和寒风,穿越无尽的棕榈树和七英里的长桥,看见一片蓝色的大海呈现在我车前,路边餐馆的门开合,海明威在那里写作他的《Hills like White Elephants》。海中石蟹和金红虾遨游,海滩上沙鸥起落,落日照在我身上留下长长的影子。我终于到达了西岬,和我心里期待的地方一模一样。这一刻前世今生光影交汇,我站在世界的尽头,无忧无虑,平安喜乐。
西岬对我而言的意义和那段长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那一年我到了西岬,如同旅人回到故乡。
故园
应朋友的约稿要讲讲北大,其实越是自己呆得久的地方越是无从讲起,那些呆得太久的地方都是你的生活,你该怎么开个题目讲自己的生活呢?
生活里绝大多数的事情在自己看来浑浑噩噩的,不值一提,有那么一些些事情刻骨铭心,你又不愿意提。
那就说说那座我生活了四年的园子吧,一度我的生活半径,就是那座园子。
“燕园”,原来是燕京大学的校园。司徒雷登买下这座可以上溯到明朝米万钟故园的地盘,在里面建了燕京大学。
北大最初的校址在景山东街的马神庙四公主府,后来迁到沙滩红楼,位于东城区,1952年院系调整的时候燕京大学呗撤销,这个园子才被北大接受了。
学校里的人说这个园子“一塌糊涂”,其实是“一塔湖图”的谐音,园子里有一座曾经用作水塔的密檐砖塔博雅塔、一个未名湖,加上图书馆,合在一起号称一塔湖图。园子里有乾隆制碑和圆明园舫,春天的时候烟柳笼罩红塔,塔的影子在水里拉得很长。很多人多惊讶于它的美,说它看起来就像一座公园,但那只是表象罢了,北大的精神其实在并不那么光鲜亮丽的南区,学生宿舍和教学楼都在南区,那里人来人往,摩肩接踵,你随便撞上个人,有可能是撞上了现在的院士,也可能撞上了未来的院士。
我在燕园混的时间段是18~22岁,拖着一双塑料凉鞋踢踢脱脱地跑来跑去,籍籍无名。后来去了美国,写《此间的少年》,写了北大生活,才有那么几个人知道我的名字,某一日某个师弟从芝加哥驾车南下拜访我,饭桌上惊叹说当初没觉得我们化学系有你这么一主啊?
他的意思是是个锥子放进米袋里就会露出尖来,为什么在北大的时候你就没出头呢?我说那是北大能镇得住的“主”太多了啊。
我们当时总是带着自谦和自傲两种情绪说,燕园里面,牛人遍地爬,才子贱如狗。
这话里有两重意思,一是我还不够强,不够在这里的才子中混迹而已,二是我毕竟能在次混迹,和那些牛人称兄道弟。
我第一天进北大,如履薄冰,因为听说那栋老旧的28楼足足住进了十几个当年状元。进了宿舍之后开始观察,想看看这藏龙卧虎的地方是什么规矩,看了好久之间一个人缩在上铺的一角给枕套里赛枕芯,镜片很厚皮肤很黑,一看就是死读书的模样,觉得尚能亲近,于是凑前说同学你是多少分啊?兄弟推了一下眼镜,说我是全国化学竞赛二等奖保送进来的,没高考。我考过两年高中数理化竞赛,全省奖项都摸不到半个,只能在台子看着人家风光领奖,现在全国二等奖的高手就在身边赛枕芯,心中激动,真心赞叹一声说,这么牛?
话出口一半,那名室友一把掐住我的喉咙,低声喝道别说别说,这里高手多,你不怕丢脸,我还丢不起这个人。
想起燕园中的湖叫“未名湖”,某师兄曾说:“名字起得好,未名未名,尚未成名,终有成名的一日。”可在北大里成名终究太难了。
比高尔夫球场大不多点儿的地方,圈着遍及全国的精英学生,两个状元会在食堂里为了一个座位敲着饭盆顶上,那是打击人的自信心的。
我们同系同届有个及出类拔萃的女生,全系第一,平均分高出同辈5分以上,第一次考托福因为只考了667分而黯然神伤,励志重考,终于得到正果,拿下满分,最后浮搓远渡斯坦福而去。而我连考两次,拼尽了全身蛮力,也只不过637分。那时我爹远在安徽,不知燕园中猛将如云,只觉得他儿子聪明伶俐,别人能做到的,他儿子也能做到,总在电话里劝我要力争上游,未必要怕了那个女生,说儿子!努力!岂止要胜过她!还可以泡她!
后来她来北大探望我,在宣传栏中看见那姑娘的介绍和平均分后,黯然良久,然后说,儿子,吃饭去。从此再不提要我努力泡学霸。
再后来我读禅宗公案,赵州禅师总说吃茶去,回想那一刻家父的禅意,堪比高僧,应该是在巨大的打击之下,顿然醒悟了人生的道理。
我这种缺乏全才的人,就只好在歪才上动心思,也干过几件惊世骇俗的事。
当时临着出国的各项考试,加上偷懒和兼职,快到毕业的时候发现足足缺了32个选修课的学分,而毕业论文的数据还没有影子,教务处美丽而富有同情心的老师感慨说了四个字,你完蛋了!好比《北斗神拳》中健次郎的口吻。但我发愤图强,一个学期内拿下十六门选修课,昂然把成绩单交到教务处的时候,颇有挞伐天下的感觉。后来我远渡美利坚,还以此为傲,经常向同学宣扬,谁知被一个北大师兄嗤之以鼻说,我最后一个学期足足修了40个学分,最后一个晚上写了四门课的专业论文!我脑袋嗡地一响,只听见师兄继续摇头说我当时立志大学四年读完二十四史,所以从来不上选修课,可惜只读完元史就后力不继,否则也不会把选修课都落在最后了。
又过了若干年,我才在华盛顿大学的东亚图书馆看到全套二十四史并列于一处的恢弘场面,追想此兄在北大六人一间的鸽子笼中高枕一摞中华书局版的《二十四史》,泡方便面的蒸汽蒸腾起来迷蒙了他的厚片眼镜,又想到自己自从出了校园足足五六年不曾度过一本正史一本诗集,这才真心叹服了。
也有闲散的人,28楼里有伙人号称“九三学社”,但和民主党派没什么关系,社团规矩很简单,早晨睡到9点,下午睡到3年,能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