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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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少年游-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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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曼玉说:“我最好的时候,没有跟喜欢的人在一起。”
  很多年后我当了作家富豪榜的榜首,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候是在合肥度过的,那时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古惑仔。
  小时候我是一个沉闷的小孩,我爹一直叫我“书呆子”,私下里我觉得自己蛮聪明,却不知道怎么证明给他看,夜深人静的时候老爹把书呆子放在窗前的书桌上自习,自己看电视去了。他信任书呆子,因为“书呆子”就是这么一种东西,你叫他看书他就会照做,你给他支笔他就会写字,你给他讲妖魔鬼怪他就会相信。
  但我爹的“书呆子”只会思考关于妖魔鬼怪的事。我那时只需每晚看半个小时书就能维持成绩,剩下的时间我默默地对着窗外的黑暗,思考是否有妖魔鬼怪在那里徜徉,好像隔着一扇窗外面就是太古洪荒天地玄黄。
  不靠谱的事情想的太多,但在行动力上却是个矮子。那时候我是个穿一身蓝布学生装、平生没打过什么架、成绩在班里倒数1/3、下垂眼角傻了吧唧的家伙而我的班长则是一个穿着一身皮夹克、书包里带一把一尺长藏刀、成绩在班里排前十、四周学校兄弟有矛盾都卖他一个面子的英俊小生,我跟班长之间的差距真是令我可以仰头仰到断脖子。我就是在这种牲口的光环笼罩下长大的,他施加在我精神上的压力之重简直是一头大象。
  我内心里非常向往去当一个班长那样的古惑仔,但家里对我的要求是看到打架要绕着走。
  我最喜欢的漫画是《侠探寒羽良》但是班主任说它是一部涩情漫画,北条司的画风直到现在还在影响我,让我相信姑娘腰细腿长是第一重要的。
  我最喜欢的影星是周润发,后来我去买了很贵的Burberry风衣,模仿发哥在《英雄本色》里的造型。
  但你们见过港片中经常出现用来烘托主角的眼镜仔么?如果不记得就去重温周星驰的《逃学威龙》,我就是那样的一枚眼镜仔。
  因为班长、寒羽良和周润发的缘故,一度在我窗外飞舞的妖魔鬼怪都呼风吸云手持双枪。
  拥有这样美好想象力的眼镜仔还是眼镜仔,他距离他所梦想的一切太遥远了。
  高中时我去了合肥的尖沙咀。
  真实的尖沙咀在香港九龙,如今是繁华的购物区,当年是小混混们闯荡的地盘。我去过香港很多次但没有一次去过真实的尖沙咀。不过在当年合肥少年的想象中,尖沙咀就是一片新时代的江湖,那是一片试炼场,将来想做大事的都得在尖沙咀混过。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尖沙咀,因为城中的少年们渴望一片江湖。合肥的尖沙咀叫城隍庙,准确一点的名称是,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
  我的母校是合肥八中,合肥八中就在城隍庙对面。
  我在合肥八中读书的时候,它还不是重点中学。它现在号称总理母校,那时候却透着几分江湖之气。混世的同学们下午放学出门得长眼色,前门后门地张望,免得有人在门外寻仇。如果己方人数不够而发生了遭遇战,十有八九要吃亏。不过寻仇的也得回家吃晚饭,所以偶尔路过操场看见某兄弟咬着草根看太阳落山,不用问你也知道是前后门各有几个兄弟看住了,秋风残阳,很是萧索。
  想要混得好就得有几个好兄弟,我的好兄弟姓唐。
  如今唐兄弟发达了,在杭州做手套外贸,手下颇有几家厂子,我的皮手套都是在他那里订做。唐大哥说他的厂里永远留着我的手模,只要甩个电话过去说个颜色皮质,无论是新西兰的鹿皮还是毛里求斯的黑牛皮,要黑的唐老板给你做黑的,要绿的做绿的,没那颜色了也好办,唐老板说了:“咱哪年不进个几十万英尺的皮子呀?要啥颜色,叫新西兰农民给你染!”于是不几日就有一双合手的手套寄到宅门前,材质款型说是都不亚于Zegna。
  而在那个时候唐兄弟最渴望的是一辆山地车,二手也罢,这样他会显得酷一些,可以泡上班里他最看好的妹子。
  唐兄弟报道第一天这么自我介绍:“我姓唐,唐太宗的唐。”我被他唐宗宋祖的风姿震撼了。
  开学第一学期我成绩排名第二,唐兄弟排名第三,唐兄弟被我的学习成绩震撼了,从此我们决心一起混江湖。
  后来我看台湾版的《福星小子》,里面二号男主面堂终大郎被翻译作唐太宗,我忽然发现唐兄弟和面堂同学其实颇有相似度,所以下文我们不妨称之为面堂兄。
  面堂兄教导我说人生里几件事是最重要的,第一当然是一个漂亮的妹子,第二是一辆山地车,第三是驰聘江湖做一番前无古人的事业。
  这个排列顺序千万错不得,第一者是必须有的,没有人生便会很多不幸福;第二者是达到第一者的手段;第三则是一个点缀,当你拥有了山地车和漂亮妹子之后,若不驰聘江湖,怎能让世人知道你的风光?
  但我不是出于这个原因而立志当个坏小孩的,我是因为觉得面堂兄比我有魅力,所以准备和面堂兄好好学习一个男人的魅力之道。
  至于班里那些早慧的妹子们,我还没有在其中任何一人的长发上空虚地系上“我家”的标签。面堂兄在我高三军训的时候,某次饭后散步时忽然说,兄弟我觉得你这几日看蒙了,有慧气,以你现在的资质,可以为你找个妹子了。
  原来我高中三年中,足有两年半的时间,资质都不够找妹子的,即便是我最要好的面堂兄也只能为我惋惜。
  但面堂兄的感情也未必有多么顺遂,如今回忆起来,我能记住的都是当年课桌间 和面堂兄打王八拳的妹子,记得面堂兄喜欢的那个,记得面堂兄假装喜欢的那个,记得一个总穿大一号高跟鞋小跑起来踢踢踏踏好比大河之舞的,还记得一个总穿粉红色衬衫膝上半尺小黑裙,露着一双少女型长腿,却不合时宜的穿了双塑料凉鞋的。
  所以面堂兄许诺的妹子也并未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每天下课后,依然是我和面堂兄骑着车在街头并行,交流我们从杂志上看来的,外面的世界。
  (二)
  面堂兄在高二那年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地车,虽然是二手的,但总算是良好人生的开端,既然漂亮妹子暂时不可得,便只有先行闯荡江湖做一番事业。
  闯荡江湖就要追随大佬,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这就好比陈浩南想出头,光靠立志是不够的,还得有B哥赏识他的志气。
  学校里有个混的很开的兄弟,我们姑且称他为竿哥好了,因为他既高且瘦,浑似一条竹竿。在我们还穿校服和运动鞋的时候,竿哥已经穿上了修身西装和尖头皮鞋,夏天的时候还有一副雷朋墨镜插在西装内的口袋里,但通常不戴,以免被班主任以“流氓装束”为名没收。
  和竿哥对视始终是很可怕的经验,他的脸瘦得见骨,眼睛却极亮,看你的时候目光焦点缓缓地从下面翻上来,散漫了很久之后才凝聚在你脸上。
  人家都说竿哥那种看人的方法是真正大佬看人的方法,你值得他认真看一眼,他才认真看你一眼。所以你若是被竿哥的眼神吓到了,那是好事,这说明竿哥觉得你还行。
  很多人都说竿哥之所以混的开是因为有背景,竿哥的哥哥在城隍庙是排前三的老大,谁得罪了竿哥,在附近的街面上只有死路一条。委实说我和面堂兄只见得竿哥目光如电,却很少见过竿哥的威武,因为成绩不好,班主任经常当着众人将他劈头盖脸地臭骂,也不见班主任横死街头。
  唯有一次让我见识到竿哥所在的江湖。那天我跟竿哥在明教寺前有过,那座寺庙在三国时候曾是曹操教习弩箭的地方,又名教弩台,是有尚武之风的古迹,街面两侧摆满了小摊,我和竿哥侧身而过,梧桐叶飞旋着在我们身边落下,如今想起来那是个肃杀的秋天。我有意无意地问起竿哥关于城隍庙里的事情,竿哥说话不多,只是纠缠于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这时后面一条身影疾步而来,一个高过我一头、比竿哥宽出一掌的男孩一拍竿哥的肩膀,问说你是不是谁谁,竿哥下意识的回答说是,随即就是一掌狠狠地抽在竿哥的脸侧,对方冷冷地丢下一句话说让你记住,随即飒沓如流星地消失在前方。那一刻对我而言真是电光石火,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觉竿哥捂着脸吐出一大口鲜血和两枚断牙,整张脸一直从下颌一直肿到眼角。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扇耳光能把人打成那样,第一次亲眼见到鲜红的血从人嘴里喷薄而出,我吓傻了,竟然说出了让我事后觉得一生英明丧尽的话来,我说,那是谁?我带你去找老师!
  竿哥未流露出“傻逼啊道上的事情你报警管屁用”的表情,而是问我要了手帕,擦尽了嘴角的血迹,淡淡地说,没事,我欠他们点东西,打完就算了。竿哥说今天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你路上小心点,但也别怕,他们不会对你怎么样,我们只是同学。然后竿哥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我独自一人站在古教弩台下,只觉得天地悠悠世界广大,江湖如此狰狞多彩,而自己如此渺小。
  在那个年代,所谓“人人敬畏者便是英雄”,大家都敬畏竿哥,我和面堂兄也信着竿哥,非常渴望竿哥带我们见见传说中的老大。但竿哥总是拒绝,只说哥哥事情很多,还要进货什么的,实在没空见我们。
  “进货”二字让我和面堂兄心潮澎湃,觉得那生意危险又刺激,不知是海关罚没的打口磁带、黑漆漆的猎枪还是上面印有暴露女郎的外国杂志。
  于是越发地想见大哥,想见一个人太久了,他在你心中的形象就越发高大,最后隐约有朝圣般的渴望。
  没机会朝觐大哥,我和面堂兄只能讨好竿哥。面堂兄在街头的游戏机店和台球吧都是有信用的人,打声招呼老板就知道是面堂兄到了,游戏币打折不说,有时候还能赊账,面堂兄便邀请竿哥去游戏机店和台球吧潇洒,我在三人中地位最逊,只能敬陪末座。敬陪末座的意思是玩那个叫《吞食天地》的三国游戏时,竿哥当仁不让地选了最能打的关羽,面堂兄以色取人选了白面小生赵云,而我只能选莽汉张飞、土鳖魏延或者老当益壮的黄忠。
  关羽以为自己最能打所以要冲在前面,赵云觉得自己很帅所以也要冲在前面,很快就战死沙场,最后往往活下来的是我那瘦小的黄忠,失去了大哥们的保护小黄忠注定死路一条,他在熊熊烈火的战场上蹦蹦跳跳,射出无力的羽箭。
  若干年后面堂兄在杭州凯悦酒店请我喝茶,随身带着雪茄箱,由年轻漂亮的助理捧着,我们步出凯悦酒店,在西湖边漫步,走到一家能够抽烟的茶吧中坐下,助理把雪茄箱放在我们之间的桌子上,退到我们看不到的角落里。面堂兄打开雪茄盒,建议我尝试他从美国买回来的Padron千禧纪念版,说比高希霸黑金版还都要牛逼很多,国内的高希霸黑多半都是印度烟叶冒充的假货。
  我知道面堂兄两年前还不抽雪茄,而我也对烟草没什么兴趣,但我们还是很有仪式感地用长梗的松木火柴熏烤了Padron千禧纪念版,都用彭的雪茄剪剪去末尾,点燃了,吸一口,赞美它醇厚的香气,并内行地说要是在封闭的室内这香气只怕是更加动人,可惜凯悦酒店早已禁烟。
  面堂兄频频地称赞他的高级雪茄,言下之意是此等高级货价值一千块一根,只会与我这种真朋友分享,若是那种不懂格调不够资格的朋友,便只能享用雪茄箱上层的大卫杜夫而已。我懒的应对,于是含含糊糊。
  面堂兄见如此高级的雪茄都不能令我衷心感佩他的高义,不禁有些沮丧,又抽了一会儿雪茄之后,他忽然说我可不是随口说,我们真的是真朋友,我当年还请你和竿哥打游戏机嘞!
  我说去你妈的,可是你每次都把赵云选跑了!
  除了玩街机和打台球,我和面堂兄还练习枪棒。
  《水浒》中说梁山英雄好汉不近女色,终日里只是练习枪棒打熬身体,多年以后我发现“枪棒”是“女人”的反义词,枪棒使男人团结一心女人使男人分崩离析,枪棒的世界和女人的世界绝不相容,所以林冲那美貌的老婆必须死,唯有这样他才能投奔枪棒的世界从此再无弱点。
  迈克尔·曼导演的《盗火线》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这个真理,Robert De Niro扮演的大盗是那种值得其他男人跟他去赌命的男人,但他遇到了心爱的女人,所以最后他死了,也害死了他的兄弟们。
  但是男人总是一再地犯相同的错误,他们虽然习练着枪棒,但时刻准备着为了某个女人脱离枪棒的世界。
  我和面堂兄练习枪棒,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有可爱的女孩。
  但是面堂兄是个理论家,他说出来的理由要更加冠冕堂皇,他说我们闯荡江湖,没好身板是不行的,听说道上的兄弟们经常打群架,为了情义有之,为了心心相印的妹子也有之,这时候我们不能缩头,而且妹子们都喜欢运动型的男生,枪棒之术除了闯荡江湖之外也有讨好妹子的副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总结下来还是为了妹子,面堂兄这辈子都没超出他的三原则,除了山地车升格成了法拉利之外。
  枪棒教头面堂兄已经找好了,据说是一位身怀绝技的老拳师,开有一间武馆,名曰“神行太保”。我私下里疑心这间拳官其实不是教拳的而是训练邮差的,这方面我比面堂兄读书多,神行太保戴宗在《水浒》里就是个送信的,并不能打,和玉臂匠金大坚、神医安道全一样算是梁山上的文职干部。
  但我还是跟面堂兄一起去了,因为面堂兄说老拳师太德高望重了,去看看也好,至于如何身怀绝技,面堂兄主要是说老拳师能够徒手打开啤酒瓶,甚至一掌削断酒瓶颈,不德高望重大概做不到。
  拳馆很偏远,骑车很久才到原先似乎是一间中专,后来被老拳师包下了场子。院子里几十号少年每人手持一块板砖,随着教练的号令一下下往自己脑门上砸,原本叫体育馆现在叫训练馆的房间里,十几个腿法花哨的女孩正以大劈叉般的高难度动作去踢教练手臂上的垫子。
  我和面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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