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毒不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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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毒不庶-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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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贺姐姐,你没事跳马作何啊?这会受伤了可怎么办啊!”

跳马?宁瑾丞心口一跳,也顾不得是不是会被骗了,赶紧驱马往回赶。

吉贺确实是崴伤了脚,尽管她已经放慢了速度,也选着草叶厚实的地方跳,可也只是降低伤害,不能完全避免受伤。再说,她要是不真受点伤,她还真担心前面那呆子不肯过来。

看到宁瑾丞赶过来,吉贺瘪了瘪嘴,哼道:“就知道只有本公主受伤,你才肯过来。”

这话就是在承认她是故意让自己受伤的了。

宁瑾丞微微一愣,有些无措地抿了抿嘴角,翻身下马走到吉贺身边,蹲下身轻声问:“伤到哪里了?让我看看。”

“呆子,你确定要看?”吉贺扬起眉毛,指了指自己的脚踝。宁瑾丞又是一愣,为难地皱起眉头。

大匡信奉神明,以天神与地神尤为看重。天神司掌风雨,可保风调雨顺,地神司掌土地,可保子息繁衍,而女子作为孕育下一代的存在,全身上下一双脚被视为最重要的部位,因为它踏于土地之上。

大匡女子十五岁及笄,及笄当日便要在家族祠堂赤足跳祈神舞,以表对地神的尊敬,并祈求地神保佑其子孙不息。

因着人们将女子双足看得如此重要,是以,男子一旦看过,或是触碰过未出阁女子的双足,按规矩,要迎娶女子为妻。

宁瑾丞没想到吉贺伤到的是脚踝,这会又尴尬又为难。

沉思一番后,他道:“公主殿下,臣护送你回营地。”说罢一把抱起吉贺,将她送上马。

吉贺还未反应过来,已经骑在了自己的马上,她瞪了宁瑾丞一眼,心道这种时候你倒是胆子挺大动作挺快,竟然敢不先经过她的允许就抱她!

“梦萝,上来。”吉贺对还在一看满眼兴味看戏的梦萝抬了抬下巴。梦萝眨了眨眼,哦了一声,踩着脚踩上了马。

吉贺微抬下巴倨傲地望着宁瑾丞,道:“本公主要打猎,不回去。”说罢手中鞭子一抽,身下枣红色的骏马长嘶一声,飞奔而去。

“吉贺!”宁瑾丞一时心急,直接喊出了吉贺的名字,然而前面的人头也未回。暗叹一声,他只好翻身上马追了上去。

这样一来,两人的处境又调转了过来。rs

第一卷 六十六、两情相悦?

皇家猎场占地极广,平原山林中,各种飞禽走兽数不胜数,在这里,只要你有本事有气魄,你可以猎到任何你想要的动物。

午时便要赶回营地中,在这短短一个多时辰内,所有人都是卯足了劲地追逐各种野味,天上飞的也好,地上跑的也好,只要看到了,就不会轻易放过。

陆方伯本是打算独自一人打猎的,然而齐匀柯担心他一直这样下去会不合群,也不利于他以后的仕途发展,便就拉了他与一群将门之子比试。

这是齐大将军千叮咛万嘱咐的,要齐匀柯这个作为义兄的多带陆方伯见见世面,结交一些勋贵世家的公子少爷,为以后做准备。是以齐匀柯不得不替这个有些孤僻的义弟打算。

陆方伯也不是不愿意和人打交道,只是他觉得旁人瞧不上他,他也不想卑躬屈膝,低人一等地去主动攀谈,是以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独来独往。然若是有人主动寻他说话,他还是愿意开口的,且态度也得体礼貌。这不,齐匀柯一群人一寻他比试,他就点头应了。

将门中人不比一般的勋贵世家,大多数将门之后都性子直爽,没有文人那些弯弯绕绕,自命清高,他们以强者为尊,只要你有本事,即便出身低微,他们也不会低看你一等。

这也是齐匀柯敢给陆方伯搭桥牵线的主要原因。他知晓陆方伯仇视贵族,也知晓那些大家公子大多看不起陆方伯,是以才想了个从将门之后这里下手的法子。

不得不说,陆方伯仇视贵族,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顾安年当年那一计害的。

一行五人,个个是英年才俊,又都是豁达的性子,一番比试下来,陆方伯所展现出的超强骑射与武艺,让几人不由暗自敬佩,不仅没有看低陆方伯的平民身份,还产生了英雄心心相惜之感,惋惜他没有身在将门之中,以后仕途定会诸多坎坷。

陆方伯也知晓自己身份的不便,心中不免有些黯然,倒是齐匀柯,听了几位好友的感叹,眼珠一转,笑嘻嘻道:“诸位都是好弟兄,我也就不跟大家客气了。方伯如今虽有家父照拂,可终究在出身上输我等一筹,日后仕途必定比我等艰难,到时诸位兄弟飞黄腾达了,可要记得帮着拉我这弟弟一把啊!”

他这话说的豁达,毫无谄媚恭维之意,其余三人听了不由哈哈大笑,连声道:“这往后的事,我等怎会知晓,不过日后若是能帮得上忙,我等自是竭力相助的!”

其中姓徐的男子调笑道:“依我看,以陆兄弟的本事,日后倒是在下要靠陆兄弟提拔了。”

这姓徐的男子名叫徐明,年方十七,是徐飞之子,徐飞虽做了逸亲王府的门将,可毕竟出身将门,家中还有几位身居军中要职的弟兄,是以徐明的出身,也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只是徐明性子散漫,家中叔伯虽有意安排他到军中做事,却又怕他这性子会在军中惹事,是以到如今他还未能做出半点功绩。

倒是徐明自个儿就想得开,就盼着往后子承父业,也到逸亲王府去做个门将,日日见着心中的偶像——逸亲王,也算是心满意足了。

“哈哈哈,徐明,你还真别说,就你这吊儿郎当的性子,倒还真有有可能!”其中名唤赵兴诚的男子闻言仰头大笑。

“我看徐明是不稀罕,怕是就想着到逸亲王府做门将了吧。”一名气质沉稳内敛的年轻男子淡淡笑道。

“行了,高鹤,你就别羡慕了,这差事你可讨不到。”徐明得意洋洋地摇头晃脑。

“瞧你那德行!”齐匀柯恨铁不成钢地摇头长叹,几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陆方伯抿唇微笑,心里提着的一口气算是松了。经过这一会的相处,他看得出来这几个都是爽朗豁达之人,对他全无低看之意,如此他便能全心相交了。

五人闲聊片刻,便又策马在林中继续寻找猎物,一路欢声笑语,几个年轻人很快便称兄道弟,成了至交好友,并相约回到营地后要不醉不归。

相比起陆方伯这边的顺心恣意,宋璟可谓是身处水深火热之中。

原因自然是宁秋霜。

从营地出来后,宁秋霜便理所当然地跟在了宋璟身后。想着她对自己的用处,宋璟不得已,只好推了与顾怀卿等几位好友比试的约定放慢速度与宁秋霜同行。

也不知是宁秋霜有意,还是无意,她的速度放的极慢,宋璟虽不耐,却只好慢悠悠陪着她遛马,等到他终于开始不耐烦,抬头才发现早已看不到其他人的背影。

宋璟不由有些烦躁,这荒山野岭的,他自然不能丢下宁秋霜一个人,但是要他跟宁秋霜单独长时间地相处,他实在有点吃不消,特别是他还不得不装出一副对她别有情愫的模样。

然与宋璟心情相反,此时的宁秋霜极为开心兴奋,她不时微红着脸偷看身旁面容俊雅,身姿飘逸的男子,一颗心荡漾不已,只觉得单独与心仪的人行走于青山绿水之间的场景,无比得罗曼蒂克,几乎让她心醉。

是的,心仪,经过帐篷外的一番谈话,宁秋霜发现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宋璟。而且她也坚信,宋璟对她用情至深。为了不辜负宋璟的一片情深,她决定放下顾怀卿所给予的伤害,去珍惜眼前这个人。

因为他们两情相悦,不管是身份还是地位,才华还是容貌,都是天生的一对。

不要问她为何会如此认为,这是她女人的直觉。

脑海里突然浮现一本穿越小说中的情节,女主在山林中迷路,男主无意间听到女主的歌声,随后一见钟情,从此不可自拔,痴心不改。想到这里,宁秋霜灵机一动,在记忆中搜索了一遍适合此情此景的歌曲,最后选定了《等你的季节》这首歌。

清了清喉咙,宁秋霜将声音放柔放低,让声音尽量甜美,开始唱道:“等夏天等秋天,等下个季节,要等到月亮变缺,你才会回到我身边,要不要再见面,没办法还是想念,突然想看你的脸,熟悉的感觉……”

突然响起的歌声,让宋璟微微怔愣,陌生的曲调让他产生了细微兴趣,开始凝神细听,然而过于甜腻的嗓音,很快就让他失去了兴趣。

“小小老鼠小小老鼠不偷米,大脸猫大脸猫爱吃鱼……”记忆中清脆欢快的歌声突然占据脑海,将外在的声音掩盖,那没有任何修饰的声音,就像是山涧最澄净的溪水,让人回味。

宋璟无意识地跟着脑中的歌声轻哼起来,嘴角不由自主挂上了闲适轻松的笑意,树缝间漏下的刺眼阳光,在他看来都变得柔和许多。

宁秋霜转过头的瞬间,便看到了宋璟怡然含笑的模样,以为他是被自己的歌声所迷,她心底顿时涌起阵阵喜悦与骄傲,在唱完一首后,又接着唱道:“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和你在一起,踏遍万水千山,走遍海角天涯……”

听到宁秋霜又换了一首歌唱起来,宋璟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含笑打断她,柔声道:“秋霜,你所唱的曲子本宫从未听过,如此天籁,不知是何人所作?”

被打断虽然让宁秋霜心中有些不悦,然听到宋璟话语中的夸赞之意,她又得意起来,矜持一笑,微红着脸低声道:“三皇子过奖了,此乃秋霜所作,登不上大雅之堂的。”

宋璟的第一反应是不信,但是又确实不曾在其他地方听过,便也就不声张,略一思索,突然道:“本宫前些日子曾听过一首极其绝妙的曲子,秋霜见多识广,对曲谱造诣极深,想必应也曾听过。”

对于宋璟夸奖别人的行为,宁秋霜十分膈应,她抿了抿嘴角,有些不高兴地问:“那曲子叫何名字?”

宋璟见她面色不愉,眼底闪过冷意,却仍是柔声笑道:“本宫不知晓曲名,曲调倒是还记得几分。”说罢轻哼起来,正是那日他跟踪宋祁,听到顾安年弹的那首《水调歌头》。

宁秋霜一听这熟悉的调子,登时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急切问道:“这曲子三皇子殿下是在何处听到的?!”就差扑上去抓着宋璟的肩膀摇晃了。

又一个穿越者啊,这次她一定要找到!

宋璟心中惊讶,他只是随口问问,却不想宁秋霜真的知晓。心中微沉,他编了个谎言,道:“是先前去西南巡查,在一家茶馆所闻。”

闻言,宁秋霜脸上闪过失望,过了好一会,才幽幽道:“这首曲子名唤《水调歌头》,是有词的。”

宋璟眼前一亮,追问道:“秋霜可知那词……”

不等他说完,宁秋霜点点头,吟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宋璟凝神细细品味,只觉词中意境飘渺悠远,豁达之中又隐含眷恋之意,与那花丛中淡然轻笑的容颜联想到一切,不由令人心动神往。

而宋璟脑中那花丛中弹琴之人,此时正蹲在树下毫无形象地刨蘑菇,威严的大王爷则蹲在树杈上掏鸟窝……rs

第一卷 六十七、大雨将至

“好了没有啊?这都多久了,你还没有好啊。”宋祁一手托着鸟窝,一手扶着树干,一腿曲起坐在树干上,低头问下面的顾安年。

“有点耐心好不好?我还没有念到十,你就已经问三遍了!”顾安年抬头狠瞪了头上的人一眼,嘀咕:“挖个蘑菇我容易么我。”

“你再不快点,我手里的蛋都要孵出来了。”宋祁颠了颠手里的鸟窝,挪揄道。

“那敢情好,烤小鸟比鸟蛋好吃,你慢慢孵吧,孵出来我一定恭恭敬敬称你一声鸟叔。”顾安年毫无压力反击,双手刨开埋在蘑菇根部的泥土,把三根手指粗的蘑菇小心翼翼拔出来。

可惜宋祁不知道鸟叔的知名度,只以为顾安年只是单纯开他玩笑,遂大笑着反驳道:“哈哈哈,我是鸟叔,你不就成了鸟婶?”

顾安年抽抽嘴角,突然觉得代沟隔阂什么的太深了,完全的鸡同鸭讲。

将挖出来的蘑菇放到铺在地上的手帕上包好,她站起身拍了拍身上沾到的泥土,抬了抬下巴,道:“走了,还蹲上面,真要孵蛋啊?”

宋祁咧咧嘴,直接一跃落地,拖着鸟窝潇洒地转了个身,问:“下面要作何?”

不得不承认,即便是拖着鸟窝,那小样还是很帅的,顾安年撇撇嘴,掂了掂手里的蘑菇,说:“所谓山珍野味山珍野味,就是要山珍搭配野味,滋味才是最美妙的,现在兔子野鸡那些有其他人打,我们弄点素的就行了。光是有蘑菇是不行的,我们再找找看其他的。”

宋祁斜眼怀疑地盯着她手里提着的小布兜,扬了扬眉问道:“你确定这么点东西够我们所有人吃?塞牙缝么?”

顾安年摊手:“我可没说要和其他人分享,你要是嫌少,也可以选择不吃。”

“……”宋祁抽了抽嘴角,眼珠一转,笑道:“这样的好东西,我自然舍不得吃,就想着留给你吃。”

顾安年瞪他一眼:“不用你留我也有的吃!”又烦躁地摆了摆手,催促道:“快点快点,磨磨蹭蹭的,等会午时了我们都回不去。”

“我也很想快点,可你看,这么半天了,你才找到了这么一小兜,你确定还要继续找?不如换点其他的吧。”宋祁又指了指顾安年手里提着的小布兜,时刻提醒着她付出与收获的不成正比。

经宋祁这么一说,顾安年这才发现因为蹲的太久,腰腿都有些酸痛了,掌心也是火辣辣地疼。摊开五指,这才发现握着树枝刨了半天泥的手心,不自不觉间已经被粗糙的树枝磨得有些红肿了,幸好的是没有破皮。

宋祁也看到了,忙拉过她的手微皱着眉头吹了吹,满眼的心疼,嘴里训斥道:“就说你是大小姐的命了,还自找这么些罪受,你要喜欢吃这些东西,叫下人上山来采就是了,何必亲自动手。”

“你说得对。”顾安年认同地点头,“过惯了娇生惯养的日子,难免对乡野生活会有几分好奇,但偶尔体会一下就行,多了我肯定受不了。”她晃了晃微红的手心,脸不红气不喘地道:“我可不想受这些罪,我果然是过好日子的命。”

“你倒是实诚。”宋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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