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手记:京师四小名捕破案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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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手记:京师四小名捕破案传奇-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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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乎意料的是,尹说,不怕。
  为什么?我很诧异。
  尹说,我抓人,可我不侮辱人。他们输了,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玩不过我,抓他是我的职责,他有什么可恨我的?
  一句话,道出了斗智斗勇背后的玄妙。
  我想,面对这样一本“贼学”,即便是我这样的外行,不想写点儿什么那肯定是心理有问题。
  想写和动笔,是两回事。我是警界的外行,怕写出来让人家笑话。题材丰富,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组织,我也不知道是否能写好。
  而我终于决定,即便我是外行,还是要动笔吧。

序(5)
那是因为一个契机。
  从一个知情人那里,我想问他是否知道某一个警察为何会离开了他心爱的岗位。
  知情人也不晓得,那时他还年轻,却需要面对一场考试。考试,是一起真实的案件。
  一边,是一个有深刻背景的亿万富豪,人们说他权势滔天;一边,是一个如同枯萎花朵、面色苍白的女孩子,还有她的老师,瘦弱的一个小女子,却毫无畏惧地怒视着那个禽兽。
  考试的中心,是那个警察,他就站在两者的中间。
  周围,有服务员,有门童,他们多半对事情有些了解,然而,愤怒的目光,不能熔融权势的分毫。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那警察的身上。
  他看看左面,又看看右面。
  终于,他的手铐,砰然扣在了那富豪的手腕上。
  留下的,是富豪不可思议的眼神,还有春雷般的掌声。
  事后,问那个警察,您当时是不是有一点犹豫?
  警察平静地说,我在犹豫。我在犹豫,因为这不是我的辖区,如果由本区的同志来抓,更合适,我抓,是越界,违反纪律,要写检查的。
  那您为何还要抓?
  我一等,他就可能毁灭证据了。去年,他做过同样的案件,那一次,他没能被起诉。
  仅仅是要写检查那样轻松么?
  那个人在被捕后当天就离开了拘留所,警察当时正写完了材料,在拘留所对面的面馆吃饭,眼看着气派的两辆车来接的。
  也许,警察的一生中,这是最郁闷的一天。
  第二天,上级对他说,检验出来了,证据确凿,我们把那个老混蛋抓回来。
  也许,警察的一生中,这是最灿烂的一天。
  富豪终于入狱。一年以后,警察与警徽说了再见,不知道和这件事有关,还是无关。  
  那一天,我正看到尹的日记中的一篇,80年代的一篇,他在一起案件的结尾,这样写道:“我决心做警察的时候,有两个信条,第一,安于清贫,第二,不交社会朋友。”
  很平静的两句话,而那时,我知道,我已经不得不写了。
  如在上海的一位法官朋友曾经请我翻译给外国老板的话:“我知道我们国家还有很多问题,但是我们一直在努力。”
  有无数文章谈到过今日中国警界的问题,但我总是相信,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星星在闪烁,中国的天空虽然沉重,总有普通人用他们的脊梁将它撑起。
  那就是手铐砰然一声的时刻,那就是中国警官的魂魄,使我不得不鼓励自己,尽力来写作这部作品。
  我希望把它写得更像一部职业警察对自己工作的记录,而不将所谓的内幕充斥其中,我想这才是将我视作朋友的人的真正期望。他们是成功的人,成功的警察,他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充满自豪。
  写作这部作品,大约需要很长的时间,我只能说现在开个头,慢慢来完成它。对于这部作品,我觉得需要作几个说明:
  第一,我所写的,都是真实的案件,细节之处可能会有夸张,包括把我个人穿插进案件之中,那只是为了把案件连接起来,但侦破过程、案犯的情况,我会严格按照真实的材料来写。
  第二,每个案件,我可能都会提供一些真实的证据,比如案件记录的原文扫描、案犯的照片、作为证据的材料等,如材料的拥有者对此有顾虑,请与我联系,我会将其删除。
  第三,案件的侦破过程不免涉及一些侦破技巧和斗智经过,但无论您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不要轻易效仿。原因是其中关键部分笔者必参考当事人的意见作修改,以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比如尹判断一个案犯根据之一二三,我可能只写一,再加一个不相干的四;审问过程中最重要的几句话我可能会略去,效仿的话,只有南辕北辙。
  第四,我知道文中提到的警官也经常在网上出没,如果他们愿意在我写完他们的某个案子之后说说自己当时的感受或者案情中的出入,那萨求之不得。至少,我知道你们在看我的文字,虽然即便是老宋,也无法因为萨胡说八道而跨过大海来抓我。
  现在,这个序写出来,但是从老宋侦破龙潭湖碎尸案开始呢,还是从尹的那个穿拖鞋买菜得二等功说起呢,或者从赵的击毙鹿宪洲入手呢?
  真有些犹豫……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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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上)(1)
穿着拖鞋买菜的功夫能落一个二等功,尹自己后来想想也觉得不可思议。
  老实说,我原来真不知道当个警察要立功是件很难的事情。
  萨曾经在另外一篇文章里提到老尹的一个案子,当时写的内容如下:  
  照老尹的说法,这案子确有点儿新鲜。案犯的车让老尹扣住,竟然还能坦然地侃侃而谈,自称是上京办案的外地警察,又拿证件又说关系,谈得颇为合榫。不过一团和气之下终于双方的斗智还是显示出了各自的境界:老尹是最先反应过来的——这小子神色可算泰然,但证件不争气,伪造的终究还是有破绽;而对手也堪称人精,在第一时间发现了老尹的疑惑,而且判断准确——碰上老手了,不要周旋,三十六计,走!
  老尹的“不冷静”,就发生在这小子一踩油门的时候——
  车子蹿出去,把拉着车门的老尹带了个趔趄,老尹一扬手,手中的对讲机砸了过去,与此同时那小子猛打方向盘,对讲机在车玻璃上砸了个粉碎……
  老尹说自己不冷静,在于自己的第一反应本来应该是叫人,现在把对讲机扔出去,砸坏了,没法呼叫同伴,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手扬长而去。  
  实际上这段话不尽不实,跟他的小警察说那次实际比写出来要悬得多,老尹是被那辆车硬甩下来才掏对讲机砸过去的,这之前抓着车门让那小子一拖几十米,警靴的底儿磨穿了,地面上一路烧橡胶的糊味,可见这小子加速的力道多狠,老尹又跟他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事后问老尹(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了,您想啊,人家外号“小尹”,从相貌上看也跟“老”字不沾边,可人家怎么也比我大……算了,咱乱写,您乱看),当时干吗那么玩命呢?老尹手一推鼻梁上的眼镜,振振有词:
  “那小子他拿着枪啊!我得把他那支枪缴了啊!”
  为了证明自己是警察,那小子曾经把挎包里的一支五四手枪掏给老尹看。
  他扒着车门,一直在和那小子争那个藏枪的包呢!
  因为老尹砸花了那小子的车窗玻璃,其他的干警顺藤摸瓜,破了一件大汽车走私案。
  我问老尹,这个案子是二等功,还是三等功?
  老尹有点儿诧异,想了一下才记起来我是外行,只好解释:“这属于日常工作。”
  的确,对尹来说,抓了几百号案犯,记功的,不过是有数的那么几次,其他的,“日常工作”。当警察,吃的就是抓贼破案这碗饭,公安部给功很吝啬的。
  从这个话题引申一下,后来我才发现,很多警察在遇到持枪案犯的时候往往会特别兴奋,反应激烈。这是因为中国毕竟是枪支管制的国家,想弄到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枪,往往就意味着大案。不过他们的第一反应是缴枪,第二反应才是抓人。夺了案犯的枪,基本就把他变成了没牙的老虎,即便跑了下次还可以抓。而如果让他把枪带跑,成了惊弓之鸟的案犯特别凶残,随时会做出极端举动,闹不好下次抓捕时这支枪就是另一个警察的一条命。
  老尹大概就是这样,看见枪特别执著。不过警察也多种多样,也有在关键时刻挺不住的。萨在日本认识一位华人餐馆老板,原来是做乘警的,他有一段很难忘的经历。
  这位乘警曾在闻名全国的“通缉二王”期间和王宗、王宗玮两人在火车上狭路相逢,这两人藏在车上的水房里躲避检查,被乘警发现。
  现场只有三个人,双方同时意识到了危险,也几乎在同一时间掏枪射击,仓促中乘警的一枪打中了车窗框,而王宗玮的一枪准确地击穿了这位乘警老大的耳朵。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上)(2)
据说王宗玮此人曾在保密厂做过验枪员,枪法是子弹喂出来的,所以“二王”案件虽然起因于他哥哥王宗的盗窃,此后一路上的几十条人命,多半却是丧在这个身材高大、颇有几分英俊的王宗玮手里。
  子弹的冲击让这位乘警向后一仰,被车门接口处一绊,直摔在后面一节车厢里。十几年后做了餐馆老板的他说起当时的场面还是心有余悸。不过他自称当时的表现极为丢人——
  他没有起来开第二枪,而是倒在那儿再没敢动,自己说,装死。
  “二王”没有过来察看他的生死,跳车逃跑了。
  给我们看至今留着弹痕的耳朵(直到现在,因为当时鼓膜震破,他的听力还有问题),餐馆老板说,那时候列车窗外面的冷风吹在脸上,心里又怕,又愧,又恨,又担心那两个家伙过来给自己补一枪,又想如果他们乘机洗劫列车该怎么办?时间似乎极短,又似乎极长,五味杂陈。说的时候仿佛要哭出来。
  他因此受了处分,不久,就离开了警察的队伍。
  其实,我们当时在座的几个人非常理解他的心情,而且觉得他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你一个对两个,负了伤,枪法也不如对方好,起来打不是白送一条命?何况也没什么不良后果嘛,毕竟二王还是跳车了,没有其他人因为你装死受损失不是?因为这个受处分似乎严厉了些。
  老板摸摸耳朵,叹口气,说,处分是应该的。你们不懂,我是警察啊。  
  跑题了,接着说老尹。
  那天本来是个休息日。根据日历,我查到那一天应该是10 月里一个星期四,警察的休息日很没准,公安部总不能发布告——
  各位不良同志,你们好,每星期六、日请勿作案,我部没警力抓人……
  警察都熬夜多,所以好容易有个休息日,多半是多睡会儿——老尹这个人前面交代了,很顾家的一个人,睡醒了就决定出去买菜。这很正常,做家务么,哪个男人能跑得了?公安部二级英模也跑不了。
  没穿警服,趿拉着拖鞋,穿件外套,老尹就奔了北京站口。
  嗯,不是买菜么?怎么又奔北京站了?
  首先说老尹家离火车站不远,从站口绕一下去菜市场不很远。更主要是照老尹的说法,习惯啦,出门就上那儿遛一圈。我琢磨在老尹眼里,北京站站口这片跟他家后院的菜园子似的,每天不瞅瞅他难受。
  本来也就是遛一遛,看看自家菜园子里边萝卜白菜的有啥变化没有。走到地铁口,忽然看见从站口走过来两个人,老尹看看,就站住了。
  火车站前头满广场都是人,他干吗专看这两位呢?
  老尹这样记这个案子:  
  西服,球鞋,农民气质,皮肤黝黑,目光游移,广西口音(忘了说,老尹能说十几种方言,能听的更多,学天津话让我这天津人的后代都叫绝),手提两个密码箱,没其他行李。  
  老尹低头看看自己,嗯,裤腿挺长,看不出来我穿的是拖鞋,好,可以抓人了。
  嗯,这就能抓人了?
  对啊,老尹说了,你说他们是干什么的吧?
  暴富的农民企业家?萨问。
  公安部通报追缉的特大拐卖妇女团伙成员,老尹说。
  根据通缉令上的照片判断的?
  不是,公安部只是知道有这样一个团伙,没有抓到过,也没有照片。
  那……
  就是根据上面那段描述判断出来的。
  这就能判断出来?
  当然……也不全面,我当时就没判断出来他们俩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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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拖鞋拿了二等功 (中)(1)
老尹抓人之前先看看自己的鞋,这有道理,如果让嫌疑人看出他穿着拖鞋来,跑了怎么办?
  可是……
  “西服,球鞋,农民气质,皮肤黝黑,目光游移,广西口音,手提两个密码箱,没其他行李”,凭这样几条怎么能判断出这两个“农民企业家”是拐卖妇女团伙的成员呢?萨感到十分诧异,至少,拐卖妇女,他身边得带着人吧,就两个大男人谁卖谁呢?
  你以为拐卖妇女的非得带着妇女才能抓么?老尹说,实际上更不好办,你抓了,那被拐的往往还帮着案犯编瞎话糊弄警察呢!没办法,被卖之前,她们对自己身边的拐子比对警察更信任,更觉得是自己人。
  还真就是根据上面的内容判断出来的。
  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在上一篇中没有提到,就是公安部的通报中,对这个犯罪团伙是有描述的。这个犯罪团伙,开始活动于80年代后期,成员都是广西某地某村的农民,专门把南方的女孩子贩卖到北方山区。
  但是,你也不能见着广西人,农民气质,就往派出所带吧?肯定是不行的。每天经过北京站的广西农民成百上千,你都给送派出所去,行吗?那广西的自治区主席就该打上公安部来了。
  在今天的新闻报道中,比如某某人被警察不分青红皂白错抓了,引发群情激愤。这类越权执法是一个经常可以见到的话题。事实上,对警察来说,很多时候抓还是不抓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看着有嫌疑,你不抓,罪犯可能就从你眼皮底下跑了;你抓,万一不是,怎么办?一次两次好说,三次五次你就别干了。警察也顾虑甚多,这是个麻杆打狼——两头害怕的事儿。
  我的看法,当前警界被很多普通百姓视为负面的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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