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球天王之碧海飞波奇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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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球天王之碧海飞波奇天情-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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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奇吃到一半就饱了,再也吃不下去,郝冲把自己碗里的吃完了,看见郝奇面露难色,知道他吃不下去了,就说:哥,我来替你吃吧,我还没吃饱。郝奇看着他把自己剩下的饭全部吃完,说:“你真能吃。”

  郝冲说:“我其实吃完了刚才的那一碗就已经撑的不行了。”

  人饿得滋味是很难受的,可是被撑到的滋味是不是更难受?

  郝奇想到这里,心中竟一阵酸楚。眼角生了些泪花。他努力的冷静下来,自己上了电梯。一会到了十楼。

  丁州大学的每个宿舍有四张床,两两相对摆着,一共可以住四个人。

  郝奇进了宿舍,一股潮湿的气息迎面冲来,他们的宿舍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打扫了,墙角一堆垃圾形成了一座山,山上面还有几座小山。宿舍里只有一个人,林伟在捧着一个游戏机游戏游戏再游戏,所以小光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做油(游)条。

  郝奇问道:“邵鹏今天没回来?”

  林伟民说:“没有,不知道又把哪个妞骗到他的那个虫居去了。”

  郝奇笑了笑。念道这个无敌的害虫。这是邵鹏自己对自己的称谓,他还强调说他这个害虫专吃处女膜。

  林伟不再说话,继续在他的游戏世界遨游。

  郝奇今天先是上网,又去风尊,后来摔了一交。而后又去好肥牛喝了酒。仅仅是半天,却好像过了很久。喝完酒的时候就有些累,现在进了自己的宿舍,温暖的气浪渗入身体,不觉的头中更是困倦加重,随便洗了几把,脱衣服钻进被窝,立刻就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郝奇忽然醒了,匆忙的去了厕所,回来看见小光的床上没人。心想这小子干什么去了,买水果还把人买丢了。想着,坐回自己的床上,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手机,一看已经一点多了,便给小光发了一条短信。发完又躺进了被子里,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手机响了几声。是小光发来了短信,郝奇看了看,原来宋情发烧了,小光正陪她在学校的医院里面输液,今天晚上是回不来了。

第十一章 精灵
郝奇正睡的已经达到了极度深层,猛然感觉一阵凉意,这凉意至透进自己的心里。冻得自己微微得打颤。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条蛇。它的皮肤竟然没有鳞片,也没有液体,如同人的皮肤一样光滑细腻。它的身子又粗又长,正盘旋着将自己缠住,用力往自己的身体里面勒!

  郝奇惊叫着醒来。他时常做一些奇怪的梦。只不过是睡觉的时候做一个,醒来的时候就忘一个。

  他眨眨眼睛,阳光照进宿舍里面,正照在了他的脸上。虽然是冬天,可是他仍旧能感到阳光的温暖。他摸摸自己的屁股,昨天的疼痛还没有消除。他叹了口气,他总是庆幸每天早上能够醒来,仿佛一切又能从新的开始。

  郝奇看了看四周。整个宿舍里就剩下了他自己。林伟也已经出去了。他的行踪自己不用多费心,就能猜个###不离十。他去网吧游戏去了。

  当郝奇出了宿舍楼的时候。他抬头看了看天空,阳光充足,蓝天无云。这下面,是冬季里的校园。雪后的校园是那么的让人心情顺畅!

  早餐时间早过,餐厅已经关了。还有一个多小时才能吃中午饭,他便想到到学校外面随便吃了点。犹豫了一会,决定还是先看了宋情。而后想给宋情买点什么,但是一想,也没什么可以买的,估计小光也买的差不多了。想到这里就来到了学校的医院。

  郝奇找到了宋情所在的房间,看见她正坐在床上吃饭,小光也坐在床边,困的晃晃悠悠如同不倒翁,就要倒地的时候,能迅速的弹起来。

  郝奇看见宋情的起色还好,便放心了许多。

  宋情不是那种漂亮的女孩,但绝对是那种机灵的人见人爱型。她的一对耳朵天生比普通人的耳朵长一些,因此大家都心疼的叫她小兔。不过郝奇喜欢用小光对她的称呼。

  初入学时,班里组织了一次小聚会,每个人轮流自我介绍,这样的聚会现在看起来多少有些多余且无聊。但是对小光来说可是终生难忘的。当宋情开始介绍自己时,小光目光变得及其呆滞,低声的说道:谁他妈说这世界上没有精灵?

  自从见过了宋情之后,小光每天嘴里面除了抽烟就是念叨她的名字。而且还诗兴大发,铸就一首:

  你可曾品尝到她耳朵的滋味?

  略带着未成熟的,

  并且是毛茸茸的轻微的酸涩。

  那是不能吃的最美的食物,

  因为透过那些细小的毛孔,

  你知道里面流的是源自她心里面的血。

  那时,小光和郝奇已经混得很熟,他把这首诗塞给郝奇,说:“怎么样?我厉害吧?”

  郝奇看了,点点头说:“你写的?”

  小光歪着嘴说:“怎么?怎么说我的大学也是考上的,不是拿钱买的!操!我是文化人。流氓有文化,警察也害怕!”

  时间过的还真是快,宋情的耳朵早属于了小光。他现在可以任意吻她的耳朵,只要他想!世界上每年每月每天每时每刻都可能改变人的一生。

  也许只要想改变,就能改变。

  宋情看见郝奇来了,说:“你怎么才来啊,给我买什么好吃的了?人家得场病挺不容易的。”

  郝奇苦笑了一下,心想这丫头得了病,这兔子嘴也不闲着,也不洗脸,就说:“我本想买些什么来着,不过一想还是你好了再请你吃吧,那时候也吃的多,宰我也容易。”

  宋情瞪了瞪眼睛,笑着说:“那算什么啊,人家要的是雪中送炭,你呀,光会来马后炮。”

  小光在一边看到了郝奇来了,兀自哦了一声,继续亦真亦幻神游,看来他昨天晚上一定操劳的可以。

  郝奇坐在了宋情身边,她可能是郝奇能大方的坐在身边而不紧张的唯一一个同年龄的女孩子。

  郝奇说:“情情,还不是为你好,病好了,气顺了,吃嘛嘛香。”

  宋情把手搭在郝奇的肩膀上,用手指弹他的脸,说:“你小子再找借口就没劲了啊,那我现在病好了,咱们出去吧。吃点饺子吧。”

  郝奇知道她就喜欢吃饺子,但是知道她这个时候是绝对不适合吃的。就反着说:“好,让小光在这里睡觉吧,咱们俩出去得了。”

  宋情点了点头。就要起身。

  郝奇赶忙阻止,说:“情情,你还来真的?我就是说说,还是等你好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宋情撇撇嘴。说:“我中午再输一次液就差不多了。”

  郝奇说:“那就好,我得走了,我得去拿鞋。”

  小光蒙眬间听见了,无力的拜拜手。宋情点点头,同时还不忘扔一句:“真是的,见到我你就跑。”

  郝奇笑着出来,到运动场随便转了几圈,看会一帮人打篮球,估计到了食堂开饭的时间,就直奔餐厅。

  餐厅离宿舍不远,也是一座三层的建筑。郝奇习惯在第三层吃,其实并不是他习惯,只是他以为,人们都习惯性的懒惰,不愿意爬高到第三层来吃。第三层的人就会很少。无论如何也不会太挤!但是可能怀着他这种想法的人比偷懒的人还要多,第三层的人已经杂乱的烂成了一锅粥!

  郝奇走到餐具车边,准备拿金属的饭盆和饭勺。这时,餐具车里只剩下三个饭盆,两个勺。其中两个饭盆没有洗干净,里面还有些不知道谁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一把勺也是弯的。郝奇叹了口气,苍天有眼,还好,还剩下干净的一盆一勺可以供自己使用。

  郝奇左手把勺拿了起来,右手刚要拿那个饭盆。谁知,却被别人捷足先登,一把抢去。

  郝奇看去,原来是就是那个他昨天在风尊上厕所时,碰见的长着粗眉毛的女孩子。怎么又碰见她了?

  那个女孩子把盆拿到手中,看见郝奇在看自己,又看了看餐车里面的勺子,而后一把把郝奇手中的勺子生生夺了过去!

  哎!郝奇吃惊的轻叫了一声。那个女孩子已经跑了。

  女士优先,女士优先!就当自己学雷锋做好事了。郝奇这么安慰着自己。他只好拿起了一个有菜的饭盆和那把弯了的勺子。

  郝奇把勺子用手扳直,又把它和饭盆到餐厅的水龙头那里狠命冲了冲,随后打了一点米饭和炒菜,躲到一块窗户边,独自吃了起来。可是之前那些在饭盆中残留的残羹剩渣仍旧不时的在自己的脑中出现。弄的自己每咽一口饭菜,都要咬一下后槽牙。

  “这不是好哥吗?”从郝奇的身后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郝奇正在捉摸这这是不是有人在叫自己。一个人却在自己的对面坐了下来。

  郝奇看去,那个人脸上最明显的是有一颗痣,却是那个君子!怎么什么地方都能看见他,他难道也是这个学校的吗?那就好办了,他该还钱了吧。

  郝奇笑着说:“哦,原来是你啊!”

  君子笑着说:“对对,你记起来了,没想到你是这里的学生。哦,对了,本来我应该还你钱的,可是我今天早上出门比较匆忙。忘带钱包了。你知道我不是你们学校的,我来找人,结果人没在……”

  郝奇在心里开始分析他说的话,早上出门,找人,没在,现在是中午吃饭时间。想到这里,郝奇说:“你的意思是不是说……”

  君子说:“哦,你明白了,我就是那个意思!”

  郝奇心里面这个气,火苗四处的乱窜,不过自己始终是个要面子的人。郝奇便从口袋里拿出十块钱,给了君子。说:“你拿去买点东西吃。”

  君子看着钱,说:“大哥,我其实不是这个意思,是那个意思。”

  郝奇没有听他说什么,起身走了。他已经没有一点耐心听他讲什么了。只求这辈子再也别看见他。

  君子看着那张十块钱,说:“我刚才只是想和他说,我能不能下次还你的钱。”

  “不过这个人还真是好心,他怎么知道,我早饭也没吃。”

第十二章 虫
郝奇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把自己放在冷水桥那修的那双鞋拿回来。那双鞋虽然破得有些过分了,但是他舍不得扔。因为那双鞋很合他的脚,就像是女朋友一样,世界上适合一个人的没有几个。

  穿鞋还穿出感情来了。

  郝奇一直强烈的记着那个修鞋人的膜样。四十多岁年纪,全身上下脸最干净,无论冬夏,他总是坐在放在地面上的一块毯子上面。那毯子虽然总是坐,难免旧,但是不脏。那个修鞋的人的双手柔软灵巧,十指修长,可以试试弹钢琴,只是上面有淡黄的烟锈,有惨白色的茧子,有不见红的伤口,证明他不适合干弹钢琴的活,一旦开工的时候他的双手就麻利的上下翻飞着,穿针走线,驱剪执钉,迅速的修好一双双破鞋。

  郝奇向着学校的大门口缓缓地走了几步。迎面却看见了潇洒走来的邵鹏。

  邵鹏长得很斯文,有时候戴眼镜,有时候不戴,这并不能说明他不戴眼镜的时候用了隐形眼镜,而是很可能说明他根本就不是近视眼,至于戴眼镜只不过是装饰而已。可能是戴眼镜的缘故,他脸上总有些书卷气,这让人初次和他见面。对他总是很放心。

  “嘛去?”邵鹏喜欢这样和郝奇打招呼。

  “拿鞋!”

  “我靠,你是蜗牛他爸吧,干什么都这么慢,吃屎都赶不上热的,我回趟宿舍,没时间和你说话,撒尤那拉。”

  郝奇看着急匆匆地邵鹏的背影,他喜欢走在时间的前面。

  其实邵鹏最喜欢的并不是女人,而是钱。

  邵鹏对钱的喜欢胜于水蛭喜欢血。

  水蛭对血有着天生的感觉,它们甚至可以看到完好的皮肤后面的血,从而想方设法钻穿皮肤,获得这些血。邵鹏对钱的感觉也是这样的。他甚至可以看见土里面的钱。但是他与水蛭不同,总是用合法的手段来获得这些钱,不会伤害任何人。

  记得大一开学的时候,邵鹏是最早报道的。郝奇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最早报道,但是过了不久,大家都熟悉了,邵鹏才说出了原因。他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之后,就来到了古口市,开始考察,开始做生意。

  一年多来,他拿到手里的钱已经有一百多万,还要有几十万的帐在外面飘着。

  这不仅能说他天生有生意人的头脑,而且他还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

  邵鹏喜欢穿西装,好象这种衣服让他看起来比平常的大二学生年长几岁。也显得成熟。

  邵鹏是郝奇所认识的人中烟酒吸收量最大的人。这些有害的物质他大部分吸收于交际的场合。也许那些场合太需要这些东西了。

  邵鹏时常为了生意喝的烂醉如泥,甚至有几次,还因为喝酒躺在了医院里面。

  小光说:“你说你手里已经有了一把钱,吃喝玩乐够你这几年用了,这么拼命干什么?你要是再这样,我怀疑你小子早晚都死在酒上”

  每当别人向邵鹏提出了为什么这么拼命这个问题,他总是说:“攒点钱,毕业之后去日本,泡几个日本妞!”

  邵鹏这个人做事情是很有条理的,要不他也赚不到那么多钱。他想要办到的事情,就一定要办成,哪怕咬着自己的后槽牙,头悬梁,锥刺股。也把要把事情干成了。有一回为了一票室内装修的生意,陪着客户打了三天两宿的麻将,差点累出尿。

  张张看来皆是血,三天憋尿不寻常。

  事后,邵鹏手里抖着一把钱,用这句话来总结自己的表现。

  邵鹏说要上日本,郝奇坚信他就能去日本,因为他刚入学的时候,就参加了学校的日语协会,开始学习日语。大一的那年暑假,他还请了个教授级的人担当自己的家庭教师,在自己的那套虫居里教授自己日语。像他这种目的明确的人,怎么可能不成功。

  邵鹏的那套虫居,是今年夏天买的一套两居室。总共花了四十多万。小光不解他为什么买这套房子。

  邵鹏说:“这房价天天涨,毕业之后把它卖了,估计还能赚个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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