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所谓“向骚包学习”,也不能走幼稚“左”倾路钱。有一天,如果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杀过来要我说清楚——“为什么我天天对他眨眼睛、裸睡,他仍犯困?”这时,我也会吓坏的。其实,我倡议的,只是一种精神,支持广大妇女姐妹不要压抑美丽的春心,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可以展开五彩缤纷的勾人魅力。至于你要如何“开展这项活动”,因人而异,毕竟男人花心相同,口味却不同。
另外,很重要一点是,你所做的一切要快乐,要由衷而发,要真实,所有勉强的作秀,或虚假夸张的挑逗或呻吟,会令一些男人不舒服,起鸡皮。如果挑逗丈夫,当做泡澡一样是一种心灵的放松,一种生命的放牧,那么你做的一切,就是可爱的,自然的,有灵有肉的。生命如花,而性的芬芳,是最“痒”心的,也是最“养”心的!
成熟风骚的“媚娘”,是一种境界:,她不用手去撩拔,而是用一个眼神暗示;她的长裙不是用来脱的,而是用来滑落的;她呼唤亲爱的男人,也许不用“你过来呀”,而是嗔责“你这王八蛋”……
他累了你舒服了(2)
所有狂野慌乱与惊心,只是为了快乐。在夫妻的床笫法则里,快乐是至高无上的,它与幸福只有一纸之隔。其实,强调幸福的尊贵时,无需去贬低快活的“低级趣味”,男人女人是人间一种最原始、最简单的关系。如果有爱情照耀,真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可尽情地去吮吸快乐的甘露,因为我们喜欢,因为我们是有血有肉的人。骚包如果站在一个肮脏的地方,令人鄙视;如果站在圣洁的家用爱情地毯上,就是我们女性朋友学习的榜样。
男人坏可能是因为女人傻(1)
提醒:不要轻易让别人打开你的拉链
在接受我访谈时,自称“出污泥而不染”的小晶语气非常坦然,这位身上各关节挂满饰品的女生骄傲地说:“这些都是我自己挑选购买的,没有一件是男友送的。”他们喜欢做周末恋人,一周聚一次,“以免麻烦对方”。是的,爱一个人其实很麻烦对方的,所以才有我一直倡导的新礼貌用语:“对不起,我爱你!”小晶与男友总是若即若离,她从不黏人,即使出去吃饭,也实行严格的AA制,谁也不欠谁。
男人犯错往往是在女人犯傻之前!新女性在恋爱约会时最好的自保方式,便有点像过中国的十字路口:一停二看三通过。
于菊有一套自己的公寓,不大,但非常精致。她是个有主张的女孩,所以从父母那里搬出来独住,不过周末都回郊区老家陪父母。她说:“我是翅膀硬了,喜欢拥有单身的感觉。”可是,原先快乐无忧的她,最近要告别单身,因为她“不得不提前结婚”!
27岁的于菊,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还留有清纯学生的模样,一袭白裙子,有出水芙蓉的干净与脱俗。三年前,她认识了刚,并与他恋爱至今。他们很相爱,双方父母也认可。于菊本想在2008年与男友结婚,在她看来,爱情长跑才有意思。到时去北京度蜜月,看奥运会比赛……那是她内心最甜美而神圣的一个梦。
几个月前的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她所住小区停电,只好约男友刚一起去看电影,心想看完电影回来,应该就会恢复供电。当男友送她到楼下时,保安告诉他们电要等第二天才会送来,正犹豫着,刚自告奋勇说:“我陪你吧,今夜!”于菊想想也是,便答应了,她是个怕黑的女人,再说刚坚持三年没有“动自己一个手指头”,应该是信得过的。平常只允许他“拉手、拥抱最多接吻”,他十分合作听话,不会犯规。不过,今夜引他入室,会不会是一个错误?毕竟这是第一次“同房”……在要掏出钥匙开门刹那,一只猫森然叫着跑过,吓得于菊一头扑到男友怀里,于是,她更坚定了留宿男友的决心。她跟唐朝女皇武则天一样最怕叫春的猫了,更何况这是一个黑暗的长夜。
点了精油蜡烛,芳香四溢,没电也好,别有风味。吃了水果,又喝了冷水,于菊有些冷,这已是深秋了。在她准备给男友刚找毛毯时,他双臂合围抱过来,撒娇说:“宝贝,我不要毛毯,我们一起就可以取暖了!”于菊摇着身子想挣脱他,但从后面环抱自己的刚更紧地搂着自己,一股暖流传遍全身,很舒服,便不再拒绝他,但口里仍在说:“讨厌,你不要趁火打劫噢!”
这时的刚已经是熊熊燃烧不能自已了,烛光下的他,呼吸渐渐变粗……之后干脆把于菊抱起来,转圈,于菊咯咯笑着。这一笑对刚而言,无形中像打了一针兴奋剂,他忘了所有的于菊曾经单方面订下的“规矩”,顺势抱着女友翻倒在沙发里,在于菊还没完全反应过来,他强行拥有了她的身体……
于菊清醒过来时,哭了,然后是捶打他,后悔莫及。可是刚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打不回手,傻傻地垂头站在一边,这又让于菊顿生怜惜之情,不忍心继续惩罚他,但仍然感到愤怒、不甘与害怕,这心情异常复杂。天终于亮了,刚认错,然后去医院买了药回来“补救”。于菊虽然恢复平静,但内心一直感到不舒服。就这样不明不白糊里糊涂毫无准备地“失身”了,她心目中理想的恋爱进展方程就此画上句号,一缕晨愁令她无心梳妆,面对镜中的自己,她问自己:“2008年还等吗?”
既然已经“给他”了,一周后于菊决定尽快嫁掉,她不想背着任何心理包袱谈恋爱。但内心隐隐地又痛起来,这公平吗?男友的行为,是对自己尊严的侵犯,可他又跪下认错,口口声声说:“我是因为爱你才情不自禁!”于菊很矛盾,因为她很爱刚,于是约我出来聊心事。我说,如果你觉得结婚可以让你结束这些内心挣扎,那也是一种选择。但她仍然心里有团阴影,简单地说,好像这一切都是“被迫的”,不是水到渠成的那种境界。我无言以对。于菊是个认真的女孩,她让我想到“约会强暴”这四个字。其实,很多女孩婚前都经历过这种事,只是从未把它当做一个问题去推敲或反思。
男人坏可能是因为女人傻(2)
对于“约会强暴”你有多少的认知呢?浪漫的约会在你毫无预警下演变成一场令人惊心动魄的“约会强暴”的几率有多少?你的约会强暴的IQ指数有多少?学会对”约会强暴“说“不”才能拥有更安全甜蜜的约会时光。应该说专门借约会侵犯女性的色狼不是太多,但是更多的“男朋友”是以爱的名义强行占有对方,这往往更容易获得女友的谅解。特别是随着网络交友的盛行,已发生不少这样案例:满怀期待与网友见面的女孩却惨遭“狼袭”,这就是“约会强暴”。假若女性单独到男性的住处、他的汽车或其他僻静空间中,这位女性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值得注意的是,约会强暴的发生并不只局限在初次约会。
那么恋爱中的女性该如何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呢?
第一,不要贪小便宜,吃人家的嘴软。轻食爱情主义者,是很忌讳花对方的钱的。
第二,月下山盟海誓时,可以陶醉,但是不要糊涂乱了分寸,请记住一个新词:华丽转身。新女性要善于“华丽转身”,而不是热乎乎的迎合,或百媚千娇地讨好。只有这样,保持一定距离,维持一定温度,爱情才会细水长流,平淡但真实。最重要是比较“安全”!
第三条,初次约会应该选择人多的地方,避免“单挑”,时间也不要太晚,尽量不要让对方在初次约会时就“护送”你回家,彼此保持安全距离。这样你才真正有机会了解你的约会对象,清楚地判断是否与他继续交往。不要担心对方认为你保守,因为很多约会强暴都是在第一次发生的,所以要慎重。一方面可以给自己安全加把锁,另外,也是证明自己“有头脑”的机会,心怀不轨的男人最喜欢没有头脑的女人。
第四条,认清自己的心理“弱点”,提防为其所“用”。怀春对女孩而言,是一种特殊的病,低烧、心律不齐、口渴、有强烈的触摸欲,这时,她最好的解药,是一个自己爱的男孩;而男孩的爱情,带有一种“解决问题”的欲望,仿佛天生就是来摆平“犯病犯傻”的女孩,所以可以不择手段,包括抛洒女孩百听不厌的谎言。而谎言之所以是谎言是因为另有企图,所以在他说“爱”的时候,往往是“性”的假面具,不要太在乎,在乎的应该是自己“恋爱中的身体”。你的身体,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强迫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假如你不想让对方触摸你或吻你,就必须坚决地说出:“请把你的手拿开”、“请自重”或者“如果你再这样,我就马上走”。总之要把对方的不良欲望扼杀在萌芽状态,不要让他得寸进尺,因为你把太多的控制权交给了对方,相对地就减低了对自己身体的主控权。
第五条,小心撒娇给对方带去错误“性”息。一旦对方“燃烧”起来,千万不要以模棱两可的态度,让对方摸不清你真正的意思。留意自己是否经常制造让对方误解的言语或举动,如身体无意的触碰、拧捏等。因为大部分的男性对于女性的一些行为会产生错误的解读,若你经常在肢体语言上所传达的讯息与你嘴里所讲的不一致,这些都很可能会导致性侵害行为的发生。因此一定要注意你的身体语言所散发出来的“性”息,免得让他有机可乘。男性经常会将女性的“被动”解释成“默许”,因此他们会忽略或误解女性“礼貌”的反应,所以你一定要直接的说:“不!我不喜欢这样。”千万不要担心你的坚决态度会因此而伤害了男友的感情,因为这事关个人尊严。
记得打开心扉,表现你的真诚,但是不要轻易让别人打开你的拉链!
我是浪子回头经营着“性福”(1)
提醒:与浪子结婚危险但是也浪漫
一个酷酷的“奶爸”,带着小女到医院打针,他右手臂上有一条紫青长龙。“长龙”的背脊上是一道活生生的刀痕,长长的一划,上面架着几十排小“横轨”,旁边刺着两个字:浪子!急诊室外,大家都吵吵嚷嚷,只有他听话地站着等护士叫号……
这个“浪子”是张云松,一个像豹一样的男人。下面是他的口述:
是她驯服了我,因为她非常爱我。夜里,我在自己开的酒吧里坐一个钟头左右,再交代一些事后,便回家与她“儿女情长”;白天,她上班,我没事干,便成了三岁女儿的“奶爸”,干家务,十分贤淑。白天我是小白兔,夜里我则是大灰狼。
结婚前夕,我们结伴上街为对方买一样有“象征意义的礼物”,结果是,她买的是领带,我买的高跟鞋。领带是“让你就范”,高跟鞋则是“让你走不远”!各自心怀鬼胎,都想控制对方,“权力意识”第一次在我们的爱情里公开宣示,我想,好戏还在后头。
新婚之夜,上床前,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做:我们当地有个民间传说,洞房花烛之夜吹灯上床时,谁先踩住对方的脚,谁在婚后就是“主人”,可以自如地掌控自己的另一半。就在我伸出右脚准备行动时,她一下子把我先踩了!我把她抱起来,悬空,她胜利似的哈哈大笑。我如实说:“你想踩我脚,我早看出来了,我也知道这个典故,我不信邪,但我可以让你踩,我只想抱你!”这只是新婚的一个花絮,但在她看来,浪漫至极。她是个很善于自我保护的女人,婚前她没有让我有可乘之机,所以,初夜对我们而言,就显得异常神秘与神圣。我很疯狂,她由我“摆布”,她喜欢被我征服,同样,我从她身上找到了满足和女人最抒情的呻吟。,还有一个暧昧的词汇,这个词汇是一个人出生后最早学会的,也是最初的“人权”,即说“不要”!她越是“不要”,奇怪,我越是兴奋,我每次都high到最高点。
当她要我下床拿杯水时,天已亮了。我们忙乎了一个长夜,一个“教学相长”的新婚长夜!第二天,她说头痛、腰痛、唇痛……反正能痛的地方都痛。她借机撒娇,我很内疚,很怜惜地为她这边摸那边捏,我觉得白天可以做牛做马补偿自己在夜里做野兽时对她犯下的“罪行”!同时,我还要下厨煮红枣桂圆汤给她喝,洗内衣那就更不用说。她的白天,作威作福,俨然成了一个女皇,我在服侍她,无怨无悔,兢兢业业。
第一天如此,第二天又来……一切仿佛按计划进行着。白天她掌握我,夜里我挥洒男人的豪情、冲动、亢奋和所有的“邪念”,这时她变回我温顺的女人,宽衣解带,睫毛撩人,双唇含春,一切为了我,我成了她至高无上的天皇,膜拜于我的力量之下,倾倒于我的高招之中……她享受着,其实也在服务着。约定俗成似的,我们每一天都演绎着这样的情节,天黑了,我当朝;天亮了,她是绝对主角,我必须为她跑龙套,就比如我现在做“奶爸”一样。她可以专心专意地上班,家里的一切由我去操办,我也非常尽职。因为我只有白天努力干活,晚上她才愿意做我的劳动“成果”,她才会风情万种地成为我的午夜点心,黑白分明,阴阳呼应,各取所需。这种角色安排、权力分配,非常适合我们的喜好。因为平衡了各自付出,和谐了我们的需求,所以,我们的婚姻带点另类的美丽与诡异。
她说:“我没有看错你。”我确实是个讲义气的江湖大侠,在我看来,夜晚是她为我牺牲,因为我有种种匪夷所思的性爱,如###等,但她都一一满足我。我十分看重性爱的质量,并认为那是人生中第一需求。正因如此,我这个讲究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昔日浪子,自然对她充满感激,白天,我会千方百计竭尽所能地回报她一切。其实,我也需要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付出,因为爱情里的付出,也是一种很刺激的快乐。我愿意。
我是浪子回头经营着“性福”(2)
夜里对她的征服,在她看来,是一大享受,但我一度有点笨,以为她吃亏,以为她一味为我而“忍辱负重”。后来才知道这是以大男人之心度小女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