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微笑着摇摇头,指给我门上的电话。过了一会儿,门外面进来年轻的一男一女,我赶紧又问,并且不等他们回答,先嘀里嘟噜说一串什么电话没人接,我们是新来的住户之类的。那个女的问我从哪里来,我说中国,她表示很吃惊。那个男的用他的手机再给新经理打电话留言,又给以前的经理留言,突然间他想到说我们可以去找公司助理,就跑着去了。那个女的对我说那个是她的哥哥,他住在这,要我不要着急。她说我的女儿很可爱,女儿看到她夸张的表情,呵呵地笑出声来,那个女的惊奇的捂着嘴。一会儿,她哥哥和一个男子从里面出来,说公寓经理马上就来。我知道,一切终于有了出口,真不知该怎样谢谢他们。
他们真是个好人,那个男的又专门回来给了我他的电话,说我们刚到这里没有朋友又没有电话,有急事他愿意帮忙的。我真想知道英文谢谢到底有几种表示方法。
公寓经理终于来了,又过了一会,老公才回来,我奔出去告诉他好消息,我们终于可以进到我们的新家,已经五点半了。
我们租得是一房一厅的公寓,家具已经买好了,但是还得有时间去约搬家公司。走得时候,东西是分类放进箱子的,但是到用的时候,已经全乱了,所有的箱子全倒出来,厅里的地下堆满了衣服用具。拽双被子铺到卧室,就算是床了,简单洗洗,吃些飞机上给的饼干,头一碰到“床”(根本就没带枕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觉醒来,看看表,还是2号的夜里十一点半。女儿鼻子还是不通气,呼噜呼噜的,
“女儿真可怜,这么小睡觉就打呼噜。”老公如是说。
黑暗里,我的眼泪再次哗哗地流。老公担心机场那下子把笔记本摔坏了,没那么困了,就起身去试试机器。我躺在那里,心潮澎湃。到一个城市去居住和旅行真不一样,要是旅行,我能轻易就捕捉到美丽的风景,但是现在真是没那个心情。倒是没什么可懊悔的,只要有了不一样的体会,就不能说这一步是个错误,眼下只不过是无所适从的伤感。我不愿意把自己现在低落的情绪过渡给老公,一不留神,还是说出来:“老公,我现在想家了。”
老公回答:“这不就是咱的家了嘛。”老公的回答让我宽松了许多,睡吧睡吧,只是暂时的一些不顺利导致了我的眼泪潮水般的袭来,要不了多久,也许就是明天,我就会开始享受新的生活了。
清早,朦胧中,仿佛还在空中颠簸着,老公唤我:“老婆,快起来看啊,天晴了,太阳出来了,外面可美了!”
星期天音乐会
Rob是个单身的白人老头,我不清楚他的年纪,也不知道他是结过婚,还是未婚,只是通过他手臂上还有脸上的老年斑,判断他怎么也是过了不惑的年纪的人。有一回,他告诉我他的电子邮箱地址,名字后面有个数字是54,我猜他不是五十有四也是五四年生人。无论是哪一样,他的精气神看上去都使他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将近十岁。Rob是我的英文老师,他真正的工作是个办公室职员,每个周六到我家来教我两个小时的英文。第一次见他的时候,Rob作自我介绍,说他是个孤儿,生父是德国人,生母是俄罗斯人,养父母是西班牙裔,他长在温哥华,年轻时在多伦多工作,当过厨师,还说他喜欢做饭,但是不喜欢作厨师,因为厨师的工作太辛苦和枯燥,现在是个职员……我当时只是一味的怀疑自己的听力,因为Rob说的一切不是我习惯上常听到的开场白,我想,他告诉我的,都不是他认为的隐私。
每个星期六,Rob都会在九点二十左右到我家,尽管约好的是九点钟。周末早起,对于周五已经做过彻底放松的人士在是个不大不小的折磨,所以微微的迟到,使我们双方都得到一个缓冲。这个周六,早上七点,电话铃声突然大作,老公去接的电话,回来边往床上俯冲,边告诉我:“睡吧,Rob今天不会来了。”我随着这话,立刻昏睡过去。再次醒来,太阳已经照山腰了。“Rob说什么?”我问老公。
“他说他今天太忙了,要练习冬不拉,可不可以把课改到明天。”
对啦,冬不拉,从这个雨季快结束的时候,Rob一直在一个俄罗斯社区中心学习弹奏冬不拉,听说夏天有个音乐会要举行,他大概在临阵磨枪吧。虽然我常私下里叫Rob老光棍儿,但是我知道这个老光棍儿生活得一点也不单调,周六当义工,周日去学习画水彩画,周三练瑜伽,这不,每周一又开始去学冬不拉。我告诉他,中国也有这个乐器,名字都一样的叫法,Rob听了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嗨,很多白人是不太了解别的国家的,即使自己国家的历史也是糊里糊涂,报纸上说加拿大有超过七成的白人不知道加拿大的元首是哪一头。
中午,Rob又打来电话,问我们愿不愿明天去参加他们乐团的音乐会。我们欣然接受邀约。
第二天,我穿了一条深蓝色牛仔背带裤,和珍珠白的高领衫,还在脖子上围了一条孔雀蓝的薄披肩,上面用银丝线绣着梅花。这条披肩是专门为音乐会加上的,北美的人们穿着很随便,舒服为主,往往加一个胸针或者围巾、帽子什么的,就算比较重视的装扮了。出门的时候,我还在考虑,五月天里扎着围巾是不是太热了,等到了车站,我看见有个上了年纪的短发女士,也在脖子上系了一条麻质的湖蓝色的围巾,向后系的,前面看上去松松的像个垂领,带子飘在后面。看,围巾是最简单又出效果的装饰。
音乐会在身处闹市的俄罗斯社区中心举行,小小的门脸,很容易错过,里面就是个小型的礼堂,门口竟然有人在卖票和CD,我们只报上Rob的名字就行,他为我们留了票。走进去,一边竟然有个小厨房,卖些蛋糕甜品咖啡什么的,很多的小朋友在座位两侧跑来跑去,大人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的交谈着,不同的是周围人人都在讲俄语。我和老公两个黄种人显得很突出,他们倒是很高兴我们这样的外人来参加他们的音乐会,有视线相遇的时候,来人都会微微点一下头以示问候。演出开始了,主持人兼指挥用英文俄文介绍着今天的曲目,我仔细一个个端详着她背后的演奏人员,因为都穿着红色的俄罗斯传统服饰,加上个个都是顶着个肥胖的大肚子,找到Rob还真不容易。他原来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一看到他拿琴的姿势,我就想起了有滥竽充数这回事,别人都是把琴抱在怀里,Rob同志是让琴睡在大腿上,演奏的时候,时而看自己的谱,时而看别人的谱,但是因为坐在前排还是有几个人冬不拉弹得很像样的,所以我们听得很入迷,竟然还听到了熟悉的《喀秋莎》。有个小朋友,大概不到一岁的样子,晃晃悠悠地站在观众席后面的空地上,演出一到间隙,他就不满意地咦啊啊地哭起来,等音乐一响,马上就停止,反反复复,每到间隙,大家就集体回头,听他的“牢骚”,忍俊不止。
中场休息,Rob退下场来,他把他的朋友们叫到一起来,天哪,整整坐了两排,不知道门票都卖给谁了。又碰上了车站见到的那个带着湖蓝色围巾的女士,她原来也是Rob的朋友。看上去,人人都知道我是Rob的学生,和我说话都是一字一顿的,我说我很喜欢这场轻松的音乐会,很多歌曲我以前在中国听过。他们很惊讶,一来我可以说整句的英文,二来我竟然熟悉这些音乐。我对Rob说,他看上去有些紧张。他吃吃地笑,说有些段落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弹,他才学了三个月而已。Rob得到了我们对音乐会的肯定后,高兴得说太棒了,瞧,这次英文课很有趣,是不是。
音乐会结束后,我们乘公共汽车离开,在车上,看见路边Rob和那个女士站在一家餐厅门口正在看菜单。我猜,那是Rob的女朋友吧,那条湖蓝色的围巾该是为Rob系的喽。
策马扬鞭
温哥华的公共交通系统很方便,即使不用开车,也可以走遍很多地方,而且无论白天黑夜。我也实在不愿意开车,坐车多舒服,怎么神游都没有危险,何况对于我这种严重不分左右的人。
相比较这里的公共交通系统,它的驾驶资格管理系统是很繁琐的。笔试通过满一年,才有资格去参加路考,然后才能取得真正可以独立驾驶的资格,但是在笔试通过两年内,没能通过路考,那么笔试成绩就要作废。我的笔试成绩作废在际,只好赶鸭子上架了。我的笔试可是考了两次才通过,感觉跟考阅读理解似的,第二次去考试,我进去的时候,旁边的印度老哥就在捋着胡子东张西望,等我都考完了,他还在那里捋胡子。说什么,我都得努力延续这两次笔试的结果的寿命啊。
有很多人是回中国学了车,再回到温哥华来考试。我想我若是在教练场学出来了,未必敢开车上马路,于是就地找了个教练。这个欧先生,是早期的香港移民,今年六十有三,但是精神矍铄,脸盘像连战,眉毛像钟馗,身材高大,脾气温和,至少没有像传说中的教练那样的骂人。我住的地方在市中心,正在修路,欧先生觉着路上堵车,太耽误时间,都是约我在温哥华西区的考场见面。所谓的考场,不过是以驾驶资格考试办公室为中心的辐射开的一带,我常想这周边的居民可得烦死了,一出门就能碰上无数的新手在路上练车,像我这样的新手,通常在车后会挂个L的红牌子,表示正在学车,是learning的级别。不知道别人怎样,反正,我看到别的车看到我的大红牌,都是避让三分的,知道我这种新手容易走谱。话说回来,我乘公交车到考场,常常迟到,或者有时欧先生早到了,他总是坐在对面的公交车站的凳子上等我,双手扶在膝盖上,双腿劈成个八字,看见我从车上下来,站起来就往车位走,端着个肩膀,圆摆衬衫晃里晃荡,下面肥肥的运动裤,脚踩一双高帮的白色运动鞋,八字脚慢慢的踱着,我看着就觉着十分有趣,这不活脱一个钟馗嘛。
欧先生喜欢说我们温哥华是这样或者我们香港云云的,香港来的移民面对大陆来的新移民常有这样的优越性,或者说是主人翁精神吧。不过,我觉着他实在是像经过了大陆的应试教育,至少也是领略了其中的精髓。欧先生在他的车上作了很多标记,比如停车,可以参照车前窗上的白色不干胶,再比如,车身左后下方,贴了个黑色橡胶圈,倒车的时候,如果从反光镜里看到黑色橡胶圈到了马路牙边,再回轮就绝对不会蹭到路牙。对于新手,尤其对于女新手,尤其尤其对于逻辑思维迟钝的女新手,太需要这样量化了的训练了。每次练车,开始欧先生总是抓住我的小错不放,质问“怎么回事,你今天脑子在想什么?”温哥华所在的卑诗省有条教规是过路口或者拐弯的时候,司机要有shoulder check;就是夸张的左右看。我第一次坐别人车的时候,还老纳闷司机老回头找什么呢,就是要夸张到这个地步。但我是新手,要把看到的路况反应成学到经验需要个过程,有时,我看了左边,再扭向右边的时候,欧先生已经早扭到右边去了,然后就听到他的责怪“咦,怎么搞得,看了左边不看右边,你要吓死欧先生了,哎。。。。。。”我一听到这港式的“咦”、“哎”的长音,就想一定要赶紧完成课程,还要一次通过路考,仿佛再不能忍受这样的声音。但是每次学车结束,欧先生又会总结道:“不错,今天你很不错,欧先生很满意。”,让我心情愉快的回家。
考试临近,我问欧先生,我通过考试吗,他反问我,为什么不行,试试看喽!现在想想,这大概是语言差异,如果这话用粤语讲,大概就是“没问题”的感情语句了。我广州的那个朋友一直坚持不懈地建议我试着看看粤语版的《大话西游》,据说境界更高。考试的前一晚上,我忽然觉着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了,身边的朋友还没有一次就通过的呢,听说有人考了八次才通过,我的妈呀,一想到这些,我的浑身的汗毛孔都以不同的节奏收缩或者扩张着。这感觉上次出现好像是高考的时候,记着试卷拿到手里的时候,浑身直发抖。可再一仔细想,那是兴奋的状态啊,我不是出色的完成了高考吗,大概许久没有经过考试,分不清兴奋和紧张了。再说,高考是一锤子买卖,路考没通过,我还可以再去考,而且可以无数次的考。想到这里,我忽然觉着怎么也得争取一次过了,不能老这么给欧先生和考试中心送钱不是,这两个月,钱可是花得跟秒针一样快。早晨起来,老公上班前,跟我说今天就看我的了,争取一次搞定啊,我想了想说;我这两天不太方便啊,万一没过也是有理由的。老公不屑地回答,他每天还刮胡子呢,万一他下个月路考没过,就是那天胡子没刮好。上午,我准备了韭菜和肉馅,万一没考过就准备化悲愤为食量了,万一要是过了,就权当庆祝,横竖都是万分之一的概率。
下午,欧先生最后帮我复习了一遍,送我走进考试中心,我跟着考官走出大门的时候,他还在后面喊:“记着注意行人!”。他只嘱咐了我这个,其实我最常犯的错是他让我左传,我作了右转,或者干脆作了个掉头,欧先生喊那话儿的时刻,我边走边正在用双手悄悄地拍打着自己的腿,脑子还念叨着:左边、右边;left、right。考官随我坐进车里,我按照事先想好貌似随意地为他打开空调,然后才平稳地启动车。每个路口我都使劲地左看再右看,路上竟然没有什么车辆,这可不是我所期望的,要是堵堵车,不是还可以耽误耽误时间呢嘛,这一马平川的,走的时间越长越容易暴露问题啊。果然不出所料,有几个科目竟然考了我两遍,平行趴车一把没趴进去,大脑立刻一片空白,左右都乱了,考官长叹了一口气,帮我扶了一把方向盘,我连连说实在抱歉,怎么这么紧张呢。考官也笑了,大概我总算没有让他觉着有危险动作,最终赢得了他一句“Anyway; you pass it!”。我太高兴了,笑得像朵花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