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天堂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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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天堂时光-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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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圣大地(1)
大昭寺1
大昭寺2
林周
你听见过身体与大地的对话吗?
在西天阳光照得最多的那块净土上,一双双忧伤的目光,凝望着东方的佛光。一个又一个的身体,从地上爬起,然后跪下去,再将整个身体扑倒在路面上,双手像泳坛健儿那样尽可能地一往无前,力挽狂澜,无限延伸,一直伸到不能再伸为止。这时候,他们就用额头轻轻地触摸大地。
那一刻,仿佛有一种震撼地球的声音在天地间回响……
然后,他们继续重复这样一组动作——双手合十,又扑倒在路面上。。。 。。。
一山一山,一湖一湖,一城一城,一街一街,一庙一庙,一年一年,一辈一辈,一生一生,一世一世……
不知他们从哪儿来?又会在哪儿停泊?也不知他们能否回到当初梦想启程的地方?磨破的双膝、溃烂的额头记载着一路的漫长和艰辛,无论季节怎样轮回,大雪飘飘,骄阳似火,他们就这样义无反顾的把自己的全部一路葬送。曾有人对我说,他们就算死在路上,也是幸福的。我想,上路的感觉真的有那么好吗?向往与朝拜,相比之下,他们的行为该让多少鸟儿般叽叽喳喳的背包客止步汗颜啊!毕竟他们的装束不是轻轻松松的旅游者,在我看来,他们是一群永不回头的迷路者——路边的草不认识他们,崖壁上的树不认识他们,天上的鸟不认识他们,路上的人不认识他们,认识他们的也许只有路上的路,只有用身体擦亮过的一条又一条的数不清的路。但这不妨碍世世代代的朝圣族三步磕一个长头,四肢落地,永不停歇地追赶他们心中的那一枚刺目的太阳。他们共同的目标是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丈量远方的家园,用佛光把家园的阴影除掉,用虔诚把自己身心的尘埃除掉,用爱把灵魂的伤疤除掉,最终带着干干净净的身体去见德吉的天堂。
这是朝圣者的伟大梦想!
我一直怀揣敬意欣赏藏民族的这个永不泯灭的梦想。他们一生都在朝着自己的方向跋涉,就朝圣而言,那是一种怎样巨大的力量才能支撑起来的永恒信仰啊。如果把朝圣比作一项体育运动,我看这样的运动比世界上任何一种药物都更具健身的功效!但究其人类的寿命来看,藏民族在高天流云下的藏域又算不上长短之最,但是他们却十分智慧地延续了一种比河流古老的宗教,这让马不停蹄的闯入者有着何等的猜疑?在今天这个竞争激烈的年代,你敢说你对一个地方或对某个职业的热爱和忠诚有着朝圣者虔诚的一半吗?就拿写作这件事来说吧,前些年我身边一直跟随着一拔拥有表达欲望梦想的人,后来,这些人当官的当官,下海的下海,甚至有的没有当上官也谋权走私倒在金钱的血泊之中,写作这个神圣的梦想与他们再无关系。这样的人,也许比起朝圣者幸运多了,因为他们内心已无宗教。也可以说,他们只热爱自己。从宗教意义上来讲,成功就是一种摒弃,杂念越多使人越无方向。
就在我见到她的那个下午,她正依靠在路边的一棵树下栖息,那干裂的嘴唇被厚厚的血凝固,手上的一双木板鞋已经残缺不全,腰围上的那块兽皮早已破烂不堪,她在想什么,我不知道。面对她绝望的表情,我只知道这个名叫羊八井的地方距拉萨还有很远很远的路。当时的阳光,正以强烈的方式向大地示威,我以为她会痛哭流涕,声音凄绝。可她目中无人,那双苍郁的眼睛里跑动着牦牛和风。在她身后,是空旷的原野,山坡上吃草的羊忽然抬起头,笑她;树枝上的乌鸦也在笑她。离她不远的小河边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道若隐若现的彩虹。她没有理会我探询的目光,前行三步,扑倒在地,迎接她的是一路尘埃和艰苦卓绝的漫长历程。她何时才能抵达心目中的圣地?想着这些的时候,我转过身子偷偷看她,怎么也没想到她的身影早已没入那座目标显眼的玛尼堆,这一切默然得让人只能回想起一双风中的眼睛。
我很想知道她在那棵树下栖息时想了些什么?是什么力量最终给了她前行的理由?也许,在风中的眼睛里,我的猜想只可能徒劳无益。现代技术文明的力量可以缩短我们脚下的路程,可以把我们的身心无限的抬升到云端,但我断定,再高超的科学技术也无法升华我们的灵魂。在西藏,对于那些远道而来的行走者,信仰简直就像一张火车票或飞机票,一次虚荣的旅行如同短暂的披一次宗教的嫁衣……
长,从每一个地方走过,吹散了年年的传说。
经筒,从每一个心灵转过,累积了日日的蹉跎。
花朵,从每一个故乡开过,凋谢了月月的乡愁。
一个诗人看见一个朝圣者,如同看见女儿泪中最真实的一滴。一个作家遇见一群朝圣者,如同看见冰山在移动,残雪消融。
在每个清晨和黄昏,西藏的每一次微笑和每一次痛哭,如同一首朝圣者的爱情诗蕴藏着天机——太阳每升起一次犹如每一个起点,天边的第一缕阳光,从一个最淡的微笑开始,地上第一株新草遥望着看不到的地平线,周而复始,从一而终,他们就这样在蓝色星球上一路构筑宗教,几绺火亮的云,再次将心胸拓宽,在世界的最高处上升。
                  朝圣大地(2)
圣洁的太阳毫不吝啬地将热情撒向这块没有阴影的高地,你怎能不产生膜拜和向往?神秘的佛像带着远古的记忆凝视着松耳石的光芒,你怎能不朝它一路仰望?那么大的眼睛在蓝色的宇宙之下冥顽,你怎能不边走边吟?谦卑的众生保持着世世代代所流传下来的姿势,带着无与伦比的敬畏与骄傲对着他们心目中宇宙的慧眼生生世世顶礼膜拜,从不停顿……宏伟的布达拉闪着耀眼的金色,撒向这些篷头盖面的子民。于是,巨大的喜悦笼罩着虔诚的队伍,无限的藏光再一次没有因为他们的渺小而将他们遗忘在时光之外……这种如大自然一样的淳朴信仰吸引了许多敏感而焦虑的人背起行囊出发,他们渴望获得指点,渴望融入这片圣域,他们干涸的心灵需要得到冰雪的浸渍,他们蒙尘的灵魂需要得到佛光的清洁。
但他们不是朝圣者。
于是,有人在鹰的翅膀上刻下:西藏,我生生世世的故乡!
于是,有人在十万经石上堆积:西藏,我前世的乡愁啊!
也许,朝圣的魅力不在最后达到终点的喜悦,而永远在于通向无限遥远的路上。我不是朝圣者,也不是游客。但我从事的职业犹如朝圣,我在文字的世界里一次次对自己也对命运说——绝症或哀荣都不必印证,也不必倾诉,因为心灵与心灵之间是不可以复制的,因为血液与遭遇注定是不同的,所以属于一个人,或一个民族的,也就只能唯独任其享受孤独——唯你才有那样不属于游客之怨的天晴和下雪,那样连绵多日的秋雨飘散的瞬间,那时天上奔涌着乌云,光线无边的晦涩,却清澈又透明,一种沧桑的清澈与透明,就像寺院里面历代的修炼高人,即使永远不能抵达,也要执着地向往宁静致远的境地——境地,原来就是超然,就是心灵的风雨疆场,在激烈的相持不下之后,你突然换一种方式,冥思苦想,顿生出另一个世界!
朝圣者如此,写作者也如此。
                  
二  十七岁十七朵莲花
连队背后的时光(1)
连队背后的时光
鲁朗草甸
哪里的握手比较有力
哪里的笑容比较长久
那就是西部开始的地方
——阿瑟·查普曼
我17岁那年,在藏东南角的尼洋河畔当兵,离真正变成个大人,只差一年。那些秋天的午后,一个人总喜欢跑到连队背后的山上,躺在金黄色的落叶里,浏览一本邮差姗姗送来的《解放军生活》,然后在阳光下不知不觉地闭上眼睛,进入梦乡。
梦乡的时候,打开的杂志覆盖着我的脸,树梢上一只乌黑的鸟呆头呆脑地看着我,山下的卓玛坐在塘水边,自由地唱起悠远的牧歌,长一声短一声的呀拉索,轻轻撩动我单薄的记忆和身体。
溪流淙淙,满眼清爽,几朵杜鹃花争先恐后地停在水边吐露暗香。灵芝草,红景天,冷杉,党生,当归,虫草在风中尽享秋波。
时光像月亮做的一面镜子,永远停在20度的蓝之上。我睡在散发着太阳味的落叶里,不想摞动半个身子,阳光一缕一缕溜进我一寸一寸的肌肤,树上的鸟儿见我没有说话,它再次低下头,像佛龛里静坐的小小的神,时刻都在冥想。
……
当青春走出一条河流的时候,连队背后的时光常常排山倒海般压在我的睡梦与记忆之间。虽然那算不上我一生中最明媚的时光,但那时我的眼睛绝对比现在忧伤。有时,忧伤就像青春走过的总有几步阶梯的地方。
如今,我躺在穿过南方丛林坚硬的钢轨上,捧读一本《心是孤独的猎手》,想起十七岁在连队背后嚼着阳光打发的柔软时光,不觉悲从心伤。
为什么值得追忆的时光总是逃得比小偷还要快,我用尽全力的追捕只能看见它落荒而逃的一根白丝。一眨眼,青春从此不知去向。多年来,一直没有回到那个可以睡好觉做好梦的地方,也许我们最美好的愿望和新鲜的梦想都成了普希金笔下衰败的落叶,凋零,腐蚀,渐逝。总是想让自己内心的生活减速再减速,但马不停蹄的努力换来的仍是一往无前的疼痛。如果生活拒绝我做一个隐士,那么我只能在人群中突围。
在云南石屏,一个从西藏退役多年的老兵,对我说起他的连队时光,作了一个让我无比吃惊的对比——远离拉萨的西古沟比你生活的拉萨寂寞万倍。
他的句子里居然用了“我生活的拉萨”,怎么不说“我驻防的拉萨”?“生活在拉萨”与我的军人身份距离拉得何其之大,又远。也许在这个老兵看来,拉萨更适宜用来生活,而边防只能是驻守,这不免让人感觉他似乎有着十分委曲的心事。西古沟在西藏版图的什么位置?也许我涉足过,但不知道它居然还有一个挂在驻地军人口头上的名字。我想我一定去过那地方,也许来不及停留只是匆匆而过,也许只是站在雪山下远远地投去过仰望的目光,或一个挥手的姿势。西藏边防的地名太容易让人蒙在鼓里了。老兵淡淡地说,西古沟离边境很近很近,离拉萨很远很远,直到退役他也没去过拉萨,不知拉萨是圆还是方?
听到这里,我很难过。身在拉萨的我太小看拉萨的魅力了,想不到它竟那么容易给人造成想象。我想究竟是什么让老兵如此肯定地将他在西古沟的连队时光与我的拉萨的生活作了如此对比?他没去过拉萨却能想象拉萨的喧嚣,这免不了让我怀疑人在边防的主观主义。正如多年前我读到《怀念一个没有去过的地方》那部小说,那时总感觉取这标题的作家太过作秀,没有去过的地方就证明你没有那里的生活,你拿什么去怀念?听了老兵后面的话,我没有多思考便立即断言——拉萨真是个适合让人想象的地方。而且,这样的地方太过舒适,尤其是那些每天转动岁月经轮穿过八廓街的人们,我相信他们真的不懂寂寞为何物。
老兵还说,在连队的时候,他们每周五下午就排着队守候一部卫星电话。那时,每颗心都渴望听见从家乡传来的声音。每个人的通话时间只有五分钟。有一次,他看见排到最后的一个新兵突然超越队伍,冲上来一把抢过老兵手中的话筒,滔滔不绝,然后,泪流满面。其实在新兵抢到电话之前,电话线就已经断离接收器了。
他失落地对我说:“当时,我们排队的人都没听见那个新兵到底说了些什么,但大家都跟着他流泪了。”老兵没有对他过去在边防的连队时光加以过多描摹,也没有对自己现在的无限风光加以赞美。但是,多年前的一个生活场景,让他至今坐在宝马车上对连队时光念念不忘。
我想这应该叫物是人非心依然吧。
还想到一个比喻,“连队是军旅人生的一只脚,没有它走起路就不和谐。”当兵的过程离不开连队,往时往事,人在回忆过去中渐渐渐进渐近褪色,像老营房的那一面风霜日晒的墙。猛然间,那些纷至沓来的丝路花语早已落在春的泥土里,而最是那一抹芬芳的红却让人怎么也甩不掉记忆,它总是最先站在梦开始的地方向你招手摇曳。
每每这时,我便会想起阿瑟。查普曼写下那几句诗的意境。
                  连队背后的时光(2)
连队背后的时光,没有归期的远行,无论何时何地想起,心里都会有一株亦真亦幻的杜鹃次第盛开。它的花瓣有的叫温暖,有的叫幸福,还有一种叫——怀念。
                  天堂雨
天堂雨
我驻防的多熊拉哨所曾遭遇过历史上罕见的天旱。天上已经半年没有下一场雨了。山下的小河干涸得不带一丝生命的水分,地里刚刚扬花的青稞也都干死了。哨所附近牧民的奶牛不再产奶。这样可怕的气候已经让不少牧民陆续迁徙到更远的有水的区域,而山上的哨所只能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被强烈的高温持续烧烤着。当时,团部用两匹马驮水来救济我们,但每次的救济都少得可怜,几乎两匹马还在返回团部的路上,我们吃的水就已经只剩下一个皮袋子了。为了维系驮马下次到来的日子,我们惜水如命,十天也舍不得用水洗一把脸。
11天后,驮马依然没有来。哨所里最后一只装水的皮袋子像抽空了气的皮球。已经两天没沾一滴水的我和两个战友啃着干粮,站在距离哨所不远的山口,盼望着驮马在山涧羊肠小道上现影。如果驮马再不来,我们仨将面临着被活活渴死的危险。看着两张焦渴中被压缩干粮的细馍馍糊得带血丝的嘴唇,心急如焚的我开始下达命令——
上等兵李大傻和新兵郭小鬼留守哨所,哨长我亲自下山找水去。
半天后,我来到了山下一片空寂的村庄,只看见一个衣裳褴褛的门巴族小男孩,一瘸一拐地穿过风中的院门,朝多吉原始森林里走去。他黑里透红的皮肤,走路的姿态不像我所见过的小男孩那样轻松愉快,而是像黑白镜头里那个大约五六岁,头大腿细的小男孩,面对灾难给村庄带来的不幸,一脸木然。我从他侧面看过去,他正圈着双手,好像正努力捧着什么重要的东西。我忍不住去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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