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谁在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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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谁在不高兴-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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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货的悖论(3)
我之所以不相信蒙牛公司的解释,因为他们的解释既没证据,更没逻辑。在2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蒙牛并不否认IGF…1是致癌物质,只是一再强调,特仑苏牛奶中添加的OMP,和IGF…1不是同一种物质。但蒙牛公司承认,OMP并不是如此前一直宣传的,是蒙牛独立研发,而是从新西兰进口的“牛奶碱性蛋白”(MBP),MBP的安全性受到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等国际权威机构的认可。但是,一个信息源就垄断一切,我们不得不相信的时代早已过去,《财经》杂志记者立即向美国FDA核实,FDA明确否认曾经认证过牛奶碱性蛋白,事实是,FDA的确收到过牛奶碱性蛋白的告知材料,FDA的回复文书对结论没有表示质疑,但并不意味着对该产品的认证,并强调将这种食品原料归入“一般认为安全的物质”(GRAS)并不是FDA的决定,并要求申报公司保证其安全性。
  蒙牛公司的解释前后不一、自相矛盾,这已非首次。2006年特仑苏牛奶上市后,蒙牛一直宣传OMP系蒙牛公司自主研发,拥有多项专利,但此次事件后,蒙牛承认OMP即MBP,是通过上海统园公司从新西兰TATUA公司进口,是日本和新西兰的乳品企业首先分离出来,在欧美等国已使用多年。对于这种明显的矛盾,发布会上蒙牛公司总裁杨文俊解释,“这涉及到专利方面”。本人未能理解,既然是国外使用多年的蛋白,如何成了蒙牛“率先从牛乳中发现并开发”的专利呢?
  蒙牛公司并没有否认IGF…1的致癌作用,事发后的一系列解释,都是再三强调添加的OMP并非IGF…1。然而,网友和媒体均发现,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用专利申请号“CN2006100035519”,至今还能查到,蒙牛公司在2006年申报的一项专利“一种液态奶”,发明的摘要称“本发明通过在牛奶中添加IGF…1,基本可以满足人体的生理需求,能够促进人体对钙的吸收”。
  蒙牛公司对此做了解释,称蒙牛公司申请了很多专利,是用于储存,并不一定马上使用。然而问题在于,我在“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网站查到一篇标明来自“内蒙古产业化办公室”的文章,题为《科技催生发展动力 创新铸就辉煌业绩(蒙牛集团)》,这篇文章中明确说,特仑苏牛奶“已受专利的保护,专利名称为“一种液态奶”,申请号为2006100035519”,并明确称“本发明通过在牛奶中添加IGF…1,基本可满足人体对钙的吸收”。
  此外,以蒙牛公司技术总监母智深为主要作者,在《中国乳品工业》2008年第2期上发表论文《造骨牛奶蛋白(OMP)主要成分功效学研究进展》,明确称IGF…1是OMP的主要成分,这又该如何解释呢?我拿到了这篇文章的纸版图片,白纸黑字印着以上信息。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在国家法定的食品添加剂名录里的物质却添加入食品中,属于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品,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蒙牛公布的财务报表显示,2007年,特仑苏占蒙牛的收入是40亿人民币。特仑苏是从2006年开始大规模上市,那么,卖了三年,每年40亿,总共的货值是120亿,即使我们以最低的5倍来罚款,也应该罚款600亿。
  卫生部发布公告,确认蒙牛添加OMP未申请批准,并夸大宣传。随后,国家质检总局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
  我曾在2月16日《新京报》发表文章,要求蒙牛公布OMP的氨基酸序列,以证明和IGF…1不是同一物质。对此质疑,蒙牛在发布会上称:“IGF…1是有分子结构的,而OMP是一组蛋白,里面有过氧化镁,既然是一组蛋白质,不涉及到分子结构。”然而问题在于,在特仑苏的官方网站上,蒙牛邀请的专家梅方权说:“OMP是具有细胞分化和增殖功能的蛋白质……是一种含有70个氨基酸,分子量为7649的一种蛋白质。”虽然也许蒙牛出于心虚,该网页已被删除,但用Google的网页快照还能看到。
  以上的这些证据,基本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OMP本身或主要成分即致癌物IGF…1。而蒙牛公司的解释,颇多前后矛盾之处,让人无法信服。如果完全按论文标明的量添加,特仑苏牛奶中的致癌物应该超标几万倍,然而,奇怪的是,蒙牛指出,由内蒙古质监局出具的相关调查报告称特仑苏牛奶“未添加IGF…1”,这和上述论文、专利、文件都是完全矛盾的,莫非特仑苏牛奶中根本未添加其宣传对身体有益的OMP,只是作为一种概念的营销?有一个概念,然后就把普通牛奶卖高价?
  大概是因为我发表了多篇质疑蒙牛的文章,有一个自称蒙牛公关公司的人(QQ号42557956)与我联系,要求我撤下相关博文。被我断然拒绝后,从此没再和我联系。
  愤青对于蒙牛事件和三鹿事件,态度有明显的不同。三鹿事件后,没有一个愤青敢跳出来为三鹿辩护,但网上为蒙牛辩护却是不少。诸如要保护民族企业,放蒙牛一条生路之类。可是,难道支持国货,就该冒把自己吃死的生命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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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被可口可乐垄断有什么不好?(1)
周筱赟:汇源被可口可乐垄断有什么不好?
  难道支持国货就该把自己吃死?
  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公告,否决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持续大半年的所谓“外资吞噬民族品牌”的争议,终于以愤青的胜利而告终。在争议的高峰期,有4万多名网民参与某网站在线调查,反对汇源被可口可乐收购的网民高达823%。
  打着“爱国牌”的愤青们,反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理由,不外乎“保护民族品牌”、“反对垄断”、“不能挤压国内企业生存空间”、“阻止外资长驱直入”、“中国饮料市场不能被外资控制”等等。更有愤青列出被外资并购后消失的国内品牌,指责这是外资要彻底毁灭中国民族名牌的阴谋。
  可是,我实在不明白愤青的过度反应,即使汇源被可口可乐收购了,对中国的国家利益有什么实质损害呢?果汁和国家安全又有什么关系?在目前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就算让外国公司买去,引进国外的产品质量控制流程,让老百姓的吃喝更安全,有什么不好呢?
  全国政协常委张宝文,曾任农业部副部长,他在2009年3月10日的两会分组讨论会上明确说:不法分子往蛋白粉里添加三聚氰胺早在2007年就有,全国各地基本都会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这确实已经成为这个行业的潜规则。他说,早在2007年4月,他还任农业部副部长时,曾收到美国的一份抗议书。原来是江苏一家工厂生产添加了三聚氰胺的蛋白粉出口到美国一个州,导致吃了它的16只猫死亡。他自己都没想到,三鹿奶粉事件去年会闹得如此之大。(南方网2009年3月11日)既然添加三聚氰胺已成行业潜规则,那就是故意添加。
  我们相信三鹿这样的民族企业,却吃出了那么多结石宝宝,我们相信蒙牛这样的民族企业,蒙牛却违规添加疑为致癌物质的特仑苏卖高价。难道支持国货就该把自己吃死?国外的食品企业,至少不敢什么有毒的都故意往食品里添加。愤青必定要和我说,国外奶粉也被查出有毒。确实,目前多款外资品牌的奶粉也被怀疑含有毒物质,但即使有,也无法证明是故意添加,从原材料混入的可能性更大。这和某些国内无良企业故意加入有毒物质的性质完全不同。
  打“民族品牌”旗号的外资企业
  网上流传一篇充满文艺腔加铁血腔的帖子《警惕外资并购筑民族品牌保护之盾》,文章写道:
  仔细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外资所惯用的并购国内企业手段往往以合作为名,购买中国民族品牌的使用权后将其“冷藏”,最后用外国品牌取而代之。而在其取得巨大利益之后,对国内企业以及员工的生存状态却漠然处之,冷血之极!
  大量让我们痛心疾首、又不得不面对的案例摆在眼前,中国人该警醒了!民族品牌知识产权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其本身就饱含着民众的信任、支持和感情。不同于厂房、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硬件,它的存在不仅是企业的,更是民族的!
  对于那些打着合作之名、实为虎狼之心追求一己私利的国外企业,我们理所当然要拒之门外,甚至不惜一切捍卫我们的民族品牌!娃哈哈长达13年之久的与达能的较量以及近期商务部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的裁定,都是捍卫民族品牌的最佳典范!而对那些暂时面临困难的民族企业,笔者想说的是,坚定信心,因为你身后有13亿人民,有一个强大的祖国!

汇源被可口可乐垄断有什么不好?(2)
这篇文章中热情颂扬的“捍卫民族品牌的最佳典范”的娃哈哈公司,在与达能公司的商业争议中,大打“民族牌”、“悲情牌”,却突然被媒体披露,其注册地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按照中国法律,这样的离岸公司,完全属于外资公司,和民族企业根本搭不上边。而被愤青推崇为“与外国列强相对抗的英雄”宗庆后(娃哈哈公司老总),随后遭《财经》杂志揭露,一名自称是“税务研究爱好者”的举报人,实名举报宗庆后隐瞒巨额境内外收入,偷漏个人所得税。宗庆后近10年的工资外收入至少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他利用注册在境外的公司,隐瞒境外收入高达7100万美元,总计逃税高达3亿元人民币。在愤青看来,这无疑是竞争对手的阴谋,但自杭州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11月立案,对宗庆后展开调查后,宗庆后立即补缴了2亿多人民币的税款。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宗庆后本人及家族多人已获得美国绿卡或加入美籍,娃哈哈方面也承认了这一点。愤青们还有什么话说呢?愤青被骗了无数次,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当然,愤青可以指责媒体的调查全是造谣。愤青的特点之一,就是对他们不利的事实,他们就可以当它不存在。那么,对于另一个“最佳典范”汇源公司,我们来看看官方是如何定位的。
  2009年3月22日下午,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可口可乐兼并汇源发生在两个外资企业之间,可口可乐是总部在美国的公司,汇源果汁是一个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外国公司,这两个外国公司之间的企业兼并不涉及到中国投资政策,只涉及到中国对这两个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经营集中度的审核问题。
  也就是说,并购与否,本来就是两个外资企业之间的事,只和经济利益有关,和爱国毫无关系,你们愤青起什么哄?这无疑是给了那些打着“民族牌”反对并购的愤青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愤青就是这样被某些无良的企业主以爱国主义旗号裹挟着当枪使,当一个个偶像破灭,却还乐此不疲。
  同样以打“民族牌”、“悲情牌”著称的蒙牛公司,也不是一家民族企业。蒙牛公司虽然生产基地在大陆,但和汇源公司一样,注册地在英属开曼群岛,由著名的美国投资商摩根士丹利公司(简称大摩)控股,完全是一家外资企业。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是能获得国内对外企的优惠政策以及避税。开曼群岛是英国在拉美的加勒比海的一块海外属地,号称“全球避税天堂”,所以很多中国贪官都会把财产以在当地建公司的名义转移到开曼群岛。这个信息,早有大量媒体披露过,而那些爱国愤青似乎完全不知道。
  并购失败谁最高兴?
  按照愤青的逻辑,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失败,民族品牌得以捍卫,最高兴的应该是汇源,最痛苦的则是可口可乐。可事实却恰好相反。
  并购遭否决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在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当即暴跌4217%,而在两天时间里,本来打算大赚一票的汇源老总朱新礼,身家立即缩水33亿港元。此前,由于可口可乐欲收购汇源,汇源的股票曾经大涨。由于已不可能获得来自可口可乐的资金,朱新礼决定立即叫停本来打算投资20亿元建设的全部果汁上游基地项目。
  而可口可乐公司却是相反情况。2008年9月,可口可乐打算以24亿美元的高价收购汇源,溢价高达195%。随后美国发生金融危机,可口可乐同样不能置身事外,显然24亿美元就成了一个过高的价格。经济环境变化后,对于可口可乐而言,如何体面地放弃收购才是当务之急。以致事后出现一种“阴谋论”——是可口可乐暗中煽动中国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以使它能全身而退。很多市场人士也揣测,本来就对并购持保留意见的商务部,和本来就在打退堂鼓的可口可乐一道,促成了交易被否。商务部和可口可乐两家皆大欢喜,眼泪则留给了朱新礼。
  网上流传一个段子:“可口可乐笑了,朱新礼哭了;可口可乐美国股东笑了,汇源员工和股东哭了;网民笑了,股民哭了。”虽然是个笑话,却是现实的真实写照。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说:“有的说这件事说明中国不欢迎外资到中国投资,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非常大的误会。”商务部外资司司长李志群也表示,跨国投资是大势所趋,外资并购不应被视为威胁,而应看作发展的机遇。
  这些表态都表明了高层对经济全球化的态度,我非常认同。否则,我们自己如果以保护民族品牌来限制资本流动,又怎么能去批评美国面对金融危机要搞贸易保护主义呢?其实,如果民族企业做大做强了,同样可以去欧美收购企业。比如2005年,联想集团就以125亿美元全盘收购了IBM的个人电脑业务。汇源为什么不能去收购可口可乐呢?那就是因为实力不够。中国的企业要强大,必须要融入世界,除此别无他图,闭关锁国没有任何出路。既然鼓励中资企业走出去,就必须允许外资走进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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