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事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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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事酒吧-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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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面的那人我终于依稀的看的出个轮廓,他穿着古代的衣服,却带着一个现代人才用的口罩。虽然遮住了脸,但是那银色的长发足以证明他就是秦广王了。秦广王说道:“你就是一小**,竟然敢这么和我说话。我只不过是让夜羽,白露给我证明,我根本没说过‘我爸是阎王的话’,那小子也没说什么李刚不李刚的。”
  白露我虽然没听过,但是夜羽我是知道的,那是黑无常在人类世界里用的名字,这样推测而来白露一定是白无常的名字了。马面似乎已经不能忍耐了,大吼一声:“谁准许你叫黑白大姐的名字了!你这混蛋!”就冲了上去,马面这一飞冲的速度很快,但是秦广王也不是吃素的,他腾空而起,马面的金钩甩了个空,而他按住马面的脑袋,以此为支点在空中完成了翻跃的动作,眼睛微闭,面带藐视笑容的跳到了我的面前。我想他一定是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不然怎么会跳到我可以出手的范围内,还露出这么悠闲的神色呢。而我也并非出于对他的憎恨或者气愤,仅仅是因为前面突然出现了一个东西这样子,而条件反射的出拳迎击。就这样一拳打中了他的左脸,第二次给他打到在地。当他躺在地上,慌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我站在他面前,他看到我的眼神完全是愣住的,然而我却感觉到那愣住的眼神中开始燃烧起战意。他举起右手便要出拳打我,然而一道金钩勾住了他的手腕,马面一发力,他整个人都被拖后了一尺。
  马面对我喊道:“文哥,你可够厉害的啊,又给丫打倒了。改天兄弟我向你讨教讨教。”我苦笑了一下,背地里左手抚摸着右拳,刚才拿一下用力过猛,手腕貌似有些脱臼。此时身后已经站了不少人,大部分的鬼怪大概都目睹了刚才的一幕,我心想下期的头版又得有我的事了。秦广王见鬼们都涌了出来,立刻嗖的一下不见了。而马面收起了金钩,走过来搭住我的肩膀,呼唤众人继续回去喝酒。
  酒吧里开始了新的故事会,马面就刚才的事件向众鬼描述开来,我抚摸着自己的右腕,哭笑不得的坐在一边,白无常拿来了冰水给我敷手,对此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但是当着大家的面,我是不能拒绝的,黑无常一边喝酒一边高兴的看着我们这一幕,我猜她又盘算着如何榨取我的钱财了。手腕舒服了一点,我便准备立刻,然而众鬼都在挽留,我显得不好意思,可是现在家住城南十分遥远,如果不早点离开,恐怕坐不上末班车了。然而白无常却提议要送我走,众鬼便都笑而不语的同意了。
  一出门,白无常便扶着我的右手。自从上次李广事件之后,牵手之类的亲密举动似乎毫无障碍了。我对白无常的心意其实还是很复杂的,因为她确实是个好女孩。有傻的,柔弱的一面,也有聪慧,坚强的一面。可惜小时候看过倩女幽魂,新白娘子等影片之后,就深觉人鬼恋根本就是悲剧,所以不论她怎么对我好,我都会保留着一段距离。一路太过沉默的话,恐怕会让她察觉我跳的很快的内心,我说道:“你不是带我嗖的一下飞回家吗?”
  她答道:“走走挺好的。”
  我突然想起刚才秦广王的话,便说道:“你是叫白露吗?”
  “嗯,白色的白,露水的露。是一个人类给我取得名字,他说白无常太不像女孩子的名字了。”
  “哦,这样啊……”其实我真的想不出什么话说,而白无常也只是对我的话进行了回答,她不会提出很多让我可以接下去的话题。于是我们基本大部分时间是在沉默中度过的,坐车,做地铁,一直到家,都是这样。
  站在家门口,我礼貌的邀请她进去坐坐,可是她却摇摇头说道:“不用了,我要早点回去了。听了你一路的心跳声,我很知足了。”
  我问道:“只是心跳声就可以了吗?”
  她微笑着说道:“嗯,我想找的就是这样让人平静下来的心跳声。”说完她便挥挥手,不见了。
  望着空无一人的大门,我伫立了许久,才回到屋内,该是工作的时候了,我拿出了老鬼给的单子,单子上面写了一篇故事,以及下面老鬼潦草的指示。我看了看故事的题目,微微有些吃惊,题目是:摄走魂魄的照相机。  

 第二十九话 晨会 
   这篇故事讲述的一个我似闻却未闻的故事。写故事的人似乎也是年代久远之人,这篇故事,是打印版的,所以应当不是原版,具体故事如下:「早先年,相机传入中国已一段时间了,但是我大清朝里却弥漫着相机摄魂的传闻,照相成为了一种骇人听闻的话题,然而不久,上流社会逐渐蔓延起了照相之风,据说是慈禧太后肯定了之一技术,由于大量的人们开始照相,摄魂之说也就不破自散了,直到我的晚年时期,都没听说过这被人摄入魂魄的事,然而事情就在我自己购买的相机上发生了。
  那是一款来自德国的照相机,牌子我没听说过,也不重视。卖给我的是一个小日本,当时做这笔生意的时候我还特意长了个心眼,让他示范一次,只见他给自己身旁的武士照了一张,武士并没有发生什么异样。之后他把照相机放在一个黑盒子里,我命仆人把黑盒子收好,等着我想玩的时候,再拿出来。然而人年纪大了,总是忘事,自从装进那黑盒子以后,几年都没拿出来用过。直到我内子也过八十大寿的时候,我才想起照相机的事,那天的情景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儿孙满堂,大红喜字贴着,灯笼高挂,热闹极了。
  我一把年纪愣是不闲着,非要亲自给老太婆和家里的大大小小照相,而结果,就是引发了悲剧。照相机“啪”的一响之后,站着的人,坐着的人,全横七竖八的倒下了,一探鼻口,尚存呼吸,但是却不论如何呼唤就是不醒,一个时辰后,他们一个个相继停止了心跳,彻底没气了。现在想来,我当初就按那一下,全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除了我以外就全都去了的事情,还是让我倍感痛心和后怕的。事后警察和验尸医都也做不出解释,然而出事那天一时惊慌,仆人丫头们人来人往,照相机也奇异的丢失了。之后这件事便不了了之,我也家道败业,沦落天涯了。现在想来当时,就是那一瞬间的事,而我最后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下面是老鬼写得指示:此故事尚未完,九月初,地下黑市拍卖摄魂相机。你同白无常,马面替我走一趟吧,明早九点来STORYBAR,具体商量。
  看到时间不早,我也就赶紧关灯休息了,然而却辗转反侧的睡不着,心里嘀咕着,万一被这摄魂照相机一照,那小命不就没了嘛。不知何时坠入了梦中,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里被一个巨大的照相机追赶,身后是一片连闪。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冷汗,天才微亮。我立即用冷水洗了个澡,为的是让梦境赶紧退去,穿好衣服又急急忙忙前往STORYBAR了。
  大概起的太早了,手机上显示着的时间还是七点一刻,我有些不好意思叫门,深怕打扰到莫明琪小姐,可是和我不同,莫明琪还是高中生,早起上学那是必须的。我刚在门口开始犹豫,门便被莫小姐打开了。莫明琪见我来了便向我打招呼道:“哟,文记者来这么早。”
  “叫什么记者,我就是一贫穷的撰稿人罢了。”我自嘲道。
  “那不一样,你写得故事可有意思了。虽然我一直和这些鬼们在一起,可是从来没遇到这么神奇的事。”莫名琪的微笑是很可爱很可爱的那种,她的赞叹让我感觉像是吃了蜜一样,我对她说道:“谢谢,谢谢,莫小姐竟然看我写得故事了?我们的杂志可是很黑暗的,明明是周刊,竟然还定那么高的价格。”
  莫小姐用小粉拳砸了一下我的胸口,假装生气般说道“别叫莫小姐,叫的好生分,和大家一样叫我琪琪就行了。我叫您文哥,好吗?文哥的周刊也好,地府的月刊也好,两边都是很精彩的。”被她那一拳砸的我心底都软了,马上笑脸向迎的说道:“我就是市井小民,不是明星大腕,何德何能受琪琪小姐追捧呢?”
  “不多聊了,您赶紧进去吧,屋外风大,我要去上学了,回见!期待您的好故事哦~”说完她一奔一跳的上学去了,而我却抚着刚才胸口的地方,倍感幸福的感叹道:“真是可爱的女孩儿,如果是我的……”话还没说完,远处的琪琪又转回头对我大声喊道:“赶紧进去吧,白无常小姐都等了您很久了。”
  此言一出,我瞬间冰冻了。惨了,不会被她听到了吧……
  打开酒吧的大门,里面是正在忙碌的小马,小马见到我立刻热情的打招呼,对于马萧南的印象,除了年轻,英俊,高材生,礼貌,客气这些的关键词之外,唯一能让我想到的便是他很少说话,而去很少说自己的事。作为这家店里的工作人员和房客,我绝对有理由相信他也是有许多故事的人,然而要想知道,恐怕要很久很久之后了。我回应了他之后,便穿过大厅走向厨房,此刻依旧摆好了早餐的白无常,似乎正惴惴不安的等着谁,我想那个人一定是我吧。
  看到我的到来,她似乎有些意外,连忙说了些,这么早,太早了之类的话,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是十分容易分析她所想的,然而昨晚我也对于她和我之间的事,思前想后过,现在看到这种状况,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于是我坐下开始品尝她做的早餐,先装模作样的夸奖她的手艺很好,当然这不是实话。餐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所以我立刻进入了正题,把我想好的话说了出来:“白无常小姐,为什么喜欢人呢?听说你在地府也有不少追求者啊。”
  白无常一听我这么说,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大概不知道我想要表达什么,回答道:“这是我的命。”
  我虽然觉得自己的话外音,她并没有听懂,但是也对存在了许久的白无常却信命得问题很感兴趣,于是连忙继续问下去:“什么命?这是什么意思。”
  白无常的表情似乎并不是很想说,但是见是我问还是勉强开口了:“我小的时候,算卦的先生告诉我,我的命不凡,但是不是在活着的时候,我永远都会爱上我不该爱的人,得到爱的那一刻就是和我爱的人分别的那一刻。”此时的她依旧尽量保持天真的笑容,但是眼泪似乎已经渐渐浮出,我看得出,如果继续问下去,恐怕是段伤心的回忆。对于女孩子哭,从小我就很怕,于是暂且压制了心中的想法,毕竟如果我只是逞一时之快而刺伤了她,那我也就太没良心了,对于她对我的好,我还是要心存感激的。所以赶紧换了别的话题。
  刚刚吃完早餐,老鬼便下了楼,看到我已经来了,便嘲笑我道:“最近都没饭吃吧,这么早就饿醒了?”我已经很习惯老鬼开的玩笑了,对此苦笑了一下,懒得搭腔,老鬼仅仅喝了一杯咖啡和吃了两片面包,便结束了自己的早餐,打发小马去上课了。我们来到老鬼的书房开始商量本次事件。
  老鬼说道:“那篇故事是别人转手卖给我的,不过我也确实查验了真有此事。本来以为这篇故事应该是就此沉睡下去的那一种,毕竟说故事的人都不在了,可是没想到,前两天地下的黑市上传来了一个消息,说一个可以摄人魂魄的照相机将被拍卖。我猜想要去竞标的都不是善类,但是这东西真若要有那故事中的神奇,落在他们手里可就是危害四方了。所以特地和老阎王打了招呼,要求请马面出马帮助,白无常听了此事也想加入进来,本来我觉得这事挺危险,不同意她去,但是她听说你会来,就非要加入。邀请小文你来参与此事的目的无非有二,一是酬金,最近的日子过的很紧吧?二是灵感,现在的灵异故事又没得写了吧?”老鬼说完便点起了烟,开始大肆吞吐,这书房里本来就是烟雾缭绕,再加上这烟,直呛得我难受,我抬头望去,进退两难四个大字高挂后墙,也正映照着我心中所想。我连忙问道:“这趟的危险系数有多大?我可不想再赚了钱之后全都赔进医药费里了”
  老鬼定了定神,说道:“地下黑市,鱼龙混杂,各种道上都有人,所以不好说。我给你派上保镖马面,大幅度降低了危险系数,但最大的危险应该还是来自于照相机本身,因为按照故事中所说,只要按下快门的一瞬间,人就灵魂不见了。这基本上来不及反应和躲闪。不过也因此在众多保镖人选中,我挑了马面。因为马面可是有着打破异空间的能力,我猜想这个照相机的功能还不至于强到可以将灵魂毁灭,最多也就是封存在某个空间里,所以即使你们被吸纳了魂魄,他应该可以把你救出来,故事中不是写着呢吗,按下快门后还有呼吸,一个时辰之后才死亡,也就是还是有两小时的急救时间。”
  老鬼的表情对我似乎并不多做担心,反而是担心白无常,说道:“地下黑市的人们手脚可不干净,你一没有战斗执照的大姑娘还是不要去了。去了只会给小文他们添麻烦,而且小文一定会很担心你的。”
  然而白无常的态度却异常强硬,仿佛她有着非去不可的理由,她说道:“我可以便装前往,就算你们阻止,我也会一个人去的,所以请不要阻拦了。”白无常的坚决是出乎我意料的,而老鬼担心的问题也确实让我很担心。正当我搜肠刮肚的想着规劝之词的时候,书房的门被用力的打开了,只听一个人说道:“怕什么,万事有我。有我在,谁敢动我白姐姐和文哥。我让他们死后也不好受!”
  马骨面具,马鬃毛发型,嚣张的口气,腰后挂着金钩,这十分显眼的特征让我脑子里迅速产生了他的名字:马面。  

 第三十话 老友 
   马面的出场总是这么大的排场,对此,我已经开始习惯他的风格了,看起来似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行为说话都显得有些粗野,但是这是他不拘一格的天性,本质上可是个善良的孩子,在对黑白无常的感情上就可以看出,他不但重义也重情。不知道我这样的解读他,他会不会生气。马面并不在乎烟味,一进来便靠在白无常旁边,坐在了沙发的扶手上。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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