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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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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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制造业及商业逐渐的发达,是大领主权力瓦解的原因,也是牧师们在欧洲大部分的世俗权力全部瓦解的原因。象大领主一样,牧师们在技艺、制造业及商业的生产物中,找到了可用以交换自己所有的原生产物的东西,并且由此发现了自己可以消费其全部收入的方法。自己既能完全消费自己的所有物,不必分许多给旁人,所以他们的施与,逐渐缩小范围,他们的款待,也不象先前那样慷慨、那样丰盛。其结果,他们先前那么多的扈从,由渐渐减少以致全部散去。为要过着大领主那样的生活,为要满足其虚荣和无意识的欲望,这些牧师也想由他们的所有地,获取较多的地租。但是,要增加地租,只好答应跟租地人缔结佃租契约,这一来,租地人大体上就脱离他们而独立了。从此,使下级人民要听牧师们支配的利害关系,一天天衰微,一天天瓦解。和那使孩阶级人民受大领主支配的利害关系的衰微与瓦解比较,前者的衰微与瓦解,还要来得迅速。这是因为大部分教会的采地,远不如大领主领地之多,因此,每个采地的所有者,自己消费其全部收入就更快更容易。在十四世纪十五世纪的大部分时期,封建诸侯的势力,在欧洲大部分达于极点。但牧师们的世俗势力,即他们曾一度拥有对大多数民众的绝对支配权,却在这时就非常衰微了。教会这时在欧洲大部分的势力,几乎就只剩下了心灵上的权威;甚且连这心灵上的权威,也因牧师们慈善不行,款待中辍,而非常薄弱了。下级人民对于这一阶级,再也不视为是他们苦恼的安慰者和贫穷的救济者了。在另一方面,富有牧师们的虚荣、奢侈与耗费,又惹起这般下级人民的愤激和嫌恶,因为一向被视为贫民世袭财产的东西,现在竟被这些牧师为自己寻乐而浪费了。
在这种情况下,欧洲各国君主力图挽回他们曾一度享有的支配教会重要圣职的势力。他们一方面恢复各主教领区副主教及牧师选举主教的旧权利,一方面恢复各修道院修道土选举院长的旧权利。这种旧制度的重建,就是十四世纪英格兰制定的若干法令,特别是所谓有捧圣职栓叙条例的目的,也是十五世纪法国颁发的基本诏书的目的。依据这条例或诏书,要使选举发生效力,进行选举须先得君主的同意;被选的人物,亦须得君主的同意。这样,选举虽在想象上仍是自由的,但君主的地位,必然会使他掌握有种种间接手段,来支配其属下牧师。在欧洲其他地方,亦设有与这同一倾向的规定,但罗马教皇任命教会重要圣职的权力,在宗教改革前,似乎在英法两国,被限制得最厉害而且最普遍。以后在十六世纪时,罗马教皇与法国国王间成立了一种协定;根据这协定,法国对于法国教会一切重要圣职(即所谓主教大会圣职),有了绝对推荐权。
自基本诏书及上述协定成立以来,法国一般牧师对于教皇命令的尊敬,就不及其他天主教国家了。每当君主与教皇有所争议,他们几乎常是站在君主一边。这样看来,法国牧师们对于罗马教皇的独立,主要就是由于这基本诏书和协定了。在比较前些时代,法国牧师们极忠心于教皇,与他国牧师们原非两样。当克培王室第二君主罗伯特被教皇逐出教会时,教皇的处置虽极不正当,但法王的从臣,据说就把法工食桌上的食物投掷于狗。他们拒绝吃罪王所触秽了的一切东西。不难推测,法王左右居然这样做,必是由当时国内牧师的指使。
对于教会重要圣职任命权的要求(为了拥护这种要求,教皇宫廷常使基督教国家若干最有力君主的王位发生动摇,甚至于倾覆),就是这样在欧洲各国,甚至在宗教改革以前,被抑制了,被变更了,或者完全放弃了。随着牧师们对人民的势力的减少,国家对牧师们的势力日益加大。因此,牧师们搅扰国家治安的势力和意向,就大非昔比了。
引起宗教改革的争论开始在德国发生的时候,罗马教会权威就是处于这种倾顿状态。该争论不旋趣间就传播到欧洲各地。新教义到处大受欢迎。传播这新教义者,以一般人攻击既定权威时所常具的那样热烈奋发精神,从事宣传。就其他方面说,新教教师,也许不比许多拥护旧教的牧师们更有学识,但大体上,他们对于宗教的掌故似乎比较熟悉,也比较知道旧教权威所由树立的思想体系的起源与沿革,所以在一切论争上,他们总占优势。他们的态度是严肃的,普通人民把他们循规蹈矩的行动,和自己大多数牧师们的浪漫生活对照起来,就分外觉得他们可敬了。加之,博取名望及吸收信徒的种种技术,这股新教教师,都比其反对者高明得多,反对者为教会的骄子,自视不凡,他们现这些为无所用的技术,早把其抛在脑后。新教义的理论,使某些人欢喜它;新教义的新奇,使很多人欢喜它;新教对旧教牧师们的憎恶和轻侮,使更多的人欢喜它。不过,使最大多数人民欢喜它的,还是宣传新教义者到处谆谆教诲这教义的雄辩,那有时虽不免流于粗野下流,然而是热诚的、热情的、狂热的雄辩。
新教义的成功,几乎到处都是极大的。当时与罗马教皇宫廷发生龃龉的君主,一凭着这教义,就不难把自己领域内的教会颠覆下来;教会是失了下级人民的尊敬和崇拜的,大抵都不能有所反抗。德意志北部有若干小君主,因一向受罗马教皇宫廷轻视,曾有些对不起他们的地方,因此,他们就在自己领土内进行宗教改革。克雷蒂恩二世及阿普索大主教特诺尔的暴虐无道,使卡斯塔瓦斯·瓦萨能够把他们逐出瑞典;教皇要袒护这暴君及主教,所以卡斯塔瓦斯·瓦萨在瑞典进行宗教改革,并未发现什么困难。往后,雷蒂恩二世又在丹麦被废,因其行为不改,也象在瑞典时招人厌根。但教皇还是袒护他;于是继登王位的霍斯泰恩的徘勒德烈为报复教皇,仿卡斯塔瓦斯·瓦萨的前例实行宗教改革。柏恩与久里克政府,原是和教皇无特别争执的,但因少数牧师一时的越轨行为,以致这两地方人民憎恶轻视其全阶级;在这种事故发生不久,宗教改革就极容易在这两个地方完成了。
在这种危机四伏的状态下,教皇宫廷不得不苦心孤诣地求好于法兰西及西班牙的有力君主。后者在当时为德国的皇帝。仗着他们的援助,教皇宫廷才得在很大困难与很大流血惨剧之下,把他们领土内的宗教改革运动全然镇压住,或者大大地阻止了。对于英格兰国王,教皇宫廷也分明是有意拉拢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因为怕得罪了更有力的西班牙国王兼德国皇帝查理五世,这友好终未结成。英王亨利八世原不尽信革新的教义,但因这教义已在国内一般流行了,所以他就乐得顺水推舟,镇压领土内一切寺院,消除一切罗马教会权威。他虽做到这里就停止,没有更进一步,但那些宗教改革的拥护者,却已有几分满意了。往后英王嗣子继位,政权却操在这般宗教改革论者之手,亨利八世未竟之功,就由他们毫不费力地完成了。
有的国家,其政府是薄弱的,不得民心的,且未十分稳固的。象苏格兰就是如此。那里的宗教改革运动,不但有力推翻罗马教会,并且同样有力推翻那企图支持罗马教会的国家。
宗教改革的信奉者,散布在欧洲各国了。但他们之间,迄未有一个最高法庭,蒙罗马教皇宫廷或罗马全体教会会议那样,能够解决一切信奉者间的争议,并以不可抗拒的权威,给他们规定正教的正确范围。所以,一国宗教改革的信徒,如同另一国宗教改革的信徒的意见发生龃龉,因为没有共同裁判官可向其诉请,所以那争论从未得到解决;而他们彼此之间,又发生这类争论很多。在各种争论中,关于教会的统治及教会职务的任命这两者,也许和市民社会的和平与福利最有关系。因此,在一切信徒之间,就产生了两个主要党派或教派,即路德派和喀尔文派。新派原亦分有不少的宗派,但其教理与教律,曾在欧洲各地,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却只有这两个宗派。
路德的信奉者与所谓英格兰教会,都多少保存了监督制度的形式,牧师之间,树立有一定的从属关系,一国领土内一切主教职及其他主教会议牧师职的任免权,通给与君主,这一来,君主就成为教会的真正主脑了。至于主教领区内下级牧师职的任免权,虽仍操在主教手里,但君主及其他新教拥护者,不但有推荐权,而且这种推荐权还受着鼓励。这种教会管理组织,从开头即对于和平及良好秩序有利,对于对君主的服从也有利。所以,不论何国,这种教会管理组织一经确立,就从来没有成为何等骚扰或内讧的根源。特别是英格兰教会,它自夸对于所信奉的教理忠心恪守,始终没有例外,这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在这种教会管理制度之下,牧师们自会努力博取君主、宫廷及国中贵族巨绅的欢心,因为他们所期待的升迁,就为那般人的意向所左右。为讨那般人的欢心,无疑的,他们有时流于下流的曲谀和阿附,但他们通常都很考究那最值得尊敬从而最易博得有身分有财产者的敬重的技巧,如各种有用的及增添风致的学识哪,风度客态的端详自在哪,社交谈吐的温恭旷逸哪,公然轻蔑一般狂信者的背理矫情的苦行哪,不一而足。他们所以公然轻蔑那些狂言者,是因为这些狂言者,要博取普通人民的尊敬,同时为使普通人民对大部分昌言不能刻苦的有身分有地位者怀抱憎恶,才教诲和假装实行伪善的苦行。但是,这种牧师,在献媚于上流阶级的同时,很容易全然忽略了维持他们对人民的感化力与权威的手段。不错,他们是受上等人物的注意、称赞和尊敬的,但当他们在下级人民前受到那些最无知的狂信者的攻击时,常常不能有效地、使听众信服地防卫他们的稳重和不走极端的教义。
茨温克利的信奉者,或者比较妥当地说,喀尔文的信奉者,和路德的信奉者不同。他们把各教会牧师职的选举权,付与各教区人民,牧师随时出缺,人民随时可以选举。此外,他们在各牧师之间,树立最完全的平等关系。就这制度的前一部分说,在它风行的时期,似乎也只不过导致了无秩序和混乱的状态,并使牧师们及人民双方都道德沦落。就后一部分说,除达到完全平等外,似没有何等结果。
各教区人民在保有牧师选举权的期间内,几乎常是依照牧师们的意旨行事,而这些牧师又多半是最富于党派精神和最为狂热的。为要保持他们在这民众选举上的势力,他们多数人自己成了狂信者,或者装成了狂信者,他们鼓励民众信奉狂信主义,并常把优良位置接与那些最狂信的候选人。一个教区牧师的任命,原是一件小事,但结果不但在本教区内,并且动不动在一切邻近教区内,酿起了猛烈的斗争。教区如在大城市中,这斗争便会把全区居民分成两个党派。设使那个城市自身构成了一个小共和国家,或者是小共和国的首都,如瑞士、荷兰许多大城市那样,那末,这无聊的斗争,除了激起其他党派的憎恶情感以外,更会在教会内留下新的宗派,在国家内留下新的党派。因此,在那些小共和国中,政府为了维持社会治安起见,不久就觉得,把牧师职推荐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乃是紧急要图。在苏格兰,也就是树立长老管理教会制度的最大国家,在威廉第三柄政之初设立长老会的一个法令,事实上撤消这种推荐权。这法令至少使各教区某些阶级的人,得以少许的代价,购买本区牧师的选举权。基于那项法令形成的制度,大约存续了二十二年,卒因这比较普遍的选举,到处惹起无秩序和混乱,乃由安妮女王第十年第十二号法令废除了。不过,苏格兰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僻远教区发生纷扰,究竟不会象在一个小国那样容易惊动朝廷。所以安妮女王同年的法令,把牧师职推荐权恢复起来。根据这个法令,凡有推荐权者推荐的人物,法律虽一律与以牧师职位,全无例外,可是教会(教会关于这方面的决定,并不一样)在接与被推荐者以灵魂监督权或教区的教会管辖权以前,有时要求须先得到人民的赞同。至少,它有时以教区治安为借口,一直延宕到这赞同能够得到时才授与。邻近有些牧师有时为了使他得到这赞同,但更经常为了阻止这赞同而进行的私下干涉,以及为了利用这样的机会更有效而研究出颇为有名的手段和技巧,也许就是苏格兰民间或牧师间还存有旧时狂信遗风的主要原因。
长老管理教会制度在牧师间树立的平等,计有两种,第一是权力或教会管辖权的平等,第二是圣俸的平等。在一切长老的教会中,权力的平等算做到了,圣俸的平等却没有做到。不过,圣俸之间的差等,究还没有大到那种程度,使一般牧师们,为要获取较优圣俸,不惜对于推荐者作下流的曲谀阿附。在牧师职推荐权完全确立了的长老教会中,牧师要取得其上位者的爱顾,大概都是凭着学问、生活严整有规律、履行职务忠实勤勉这一类比较高尚比较冠冕的技术。甚至,他们的提拔者往往埋怨他们过于独立不阿,视为忘恩负义。其实,说得顶坏,他们也不过因无进一步的希求,态度流于冷淡罢了。因此,欧洲各地最有学问、最有礼节、最有独立精神、最值得敬重的牧师们,恐怕要算荷兰、日内瓦、瑞士及苏格兰长老教会内的大部分牧师了。
教会圣俸将近同等,其间没有一个很大的圣俸,圣俸这样的拉平状况,虽或有时不免操之太过,但对教会本身,却有若干极良好的结果。一个小有产者想保持威严,唯一的方法就是具有很可为人模范的德行。要是浮薄虚华,品行乖戾,势必惹人嘲笑,而且会使他趋于毁灭,与一般浮浪者无异。因此,他们这种人在自己行为上,就不得不遵循普通人所最尊敬的道德体系。他博得普通人的尊敬和好感的生活方式,就是他自己的利益和地位指引他去遵循的生活方式。一个人的情况,如多少同我们自己情况接近,而且在我们看来,应该优于我们,那我们对于这个人,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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