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也改名为肯尼迪机场。全国文化中心改名为约翰?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财政部开始铸造五千万枚肯尼迪半元硬币——但因为大家要把它作为纪念品珍藏起来而无法在市面上保持正常流通。全国各地的各种委员会都一致赞成改变当地的地名来向总统表示敬意。最为突出的是英国,它竟把伦尼米德地方签订大宪章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一片草地划出三英亩来作为肯尼迪圣坛。
官方调查机构沃伦委员会的结论是:1963年11月22日,当肯尼迪视察达拉斯市的车队在大街上行进过程中,一个名叫李?哈维?奥斯瓦尔德的枪手,从临街的一幢建筑物窗口开枪击中了肯尼迪的后脑勺。对此,大多数美国人持不信任的态度。人们也不相信奥斯瓦尔德的谋杀行动是个人的独立行动,直到1991年《肯尼迪谋杀案》的电影公演以来,许多人相信肯尼迪是在一次合谋下被暗杀的。
1992年5月20日,曾为肯尼迪尸体解剖的两名病理学家詹姆斯?休姆斯和桑顿?博斯威尔打破了28年多年的沉默。他们说:“没有第三颗子弹击中肯尼迪的证据,也没有证据显示有任何一颗子弹发自肯尼迪后上方以外的方向。”他们否认他们的原始报告曾遭任何高级官员的篡改,否认他们受到压力而改变了他们当时所作的结论,也否认肯尼迪的尸体在验尸之前做了手脚。休姆斯和博斯威尔针对合谋论者提出的上述种种指控予以澄清。这两位病理学家支持官方沃伦委员会对这次暗杀事件的调查结论。这两位病理学家当时是华盛顿郊外伯塞达姆海军医院医生,他们在肯尼迪的尸体运到该医院后,进行了4个小时的尸体解剖工作。《美国医学会学报》主编乔治?伦德柏格医生在纽约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严词抨击合谋论者说:“他们企图利用一位总统沽名钓誉或从中渔利。”
被指控为刺杀肯尼迪的凶手李?哈维?奥斯瓦尔德又被一个名叫杰克?鲁比的夜总会老板枪杀。
当然,肯尼迪遇刺身亡还有各种说法。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在过去40年里,关于肯尼迪遇刺的内幕至少有36种不同的版本。有人认为,时任副总统的约翰逊对肯尼迪遇刺一事难逃干系,说这件事本质上就是一场政治阴谋;也有人认为,肯尼迪遇刺与古巴卡斯特罗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反卡斯特罗的古巴流亡者干的,是古巴的阴谋,原因是通过“猪湾事件”和“导弹危机”,肯尼迪成了卡斯特罗的死对头;还有人认为,跟南越吴庭艳有关,是吴庭艳的余党对肯尼迪采取了报复行动;还有说肯尼迪打算于次年从越南撤军,这自然与军工集团的利益相违背,便为他们所不容;还有人认为,是中央情报局的变节行为,因为在猪湾惨败后,肯尼迪于1961年免去了中央情报局局长艾伦?杜勒斯的职务,并削弱了中央情报局的职能,这导致其内部“*”头目和一些将军的怨恨;还有人说,是美国联邦调查局下的毒手,理由是时任联邦调查局局长的埃德加?胡佛与肯尼迪兄弟深有嫌隙,肯尼迪想让胡佛提前退休,此举严重得罪了胡佛;甚至有人说,是美国极右翼势力所为,德州石油商、欧洲移民、国家安全部门、古巴流亡者、白俄君主主义者和美国反卡斯特罗政权志愿人士等,他们报怨总统对共产党人过于温和,因此与联邦调查局、中央情报局和五角大楼串通一气,联手设计了暗杀行动,并销毁了这个阴谋的所有证据,以终止肯尼迪的内政、外交政策,嫁祸苏联与共产主义世界……如此种种,至今没有一种版本真正令人信服。
已经整整40年了,但关于肯尼迪遇刺的一些具体内幕仍然扑朔迷离:谁是凶手,谁是幕后策划者?这一秘密缘何历经40年未被揭开?由于当时的一些目击证人都先后神秘地死去,也许肯尼迪遇刺案永远都将是一个无法揭开的谜。现在虽然科技发达了,侦缉手段有了质的改观,无奈物是人非,40年前的事情要想还原,不是凭科幻、想象能说服历史和法律的。至于说,因为肯尼迪试图从国际银行家手中夺回货币发行权而导致杀身之祸,更是耸人听闻的小说家言,不足为信!
谁终结了美元银本位
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有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两种类型。银两本位是以白银重量“两”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银币本位则是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白银;银币和白银可自由输出或输入,以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在货币史上,银比金更早地充当本位货币。但在充当货币商品方面,黄金远胜于白银。银本位并不十分流行,主要是在一些经济不很发达的国家。其最大缺点是价格不稳定,原因在于银矿的分布广,开采成本低。随着技术革新,产量变动很大,形成了对货币流通的冲击。西方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银本位制先是过渡到金银复本位制,19世纪20年代后又为金本位制所取代。只有墨西哥、日本、印度等还保留银本位制。
20世纪20年代与30年代之交,我国因受国际金价及银价波动的影响,白银不断外流,银本位币制难以维持,国内的货币发行也未趋统一,杂乱不堪。国民党政府于1935年实行“法币改革”,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同时禁止银元在市面上流通,并强制将白银收归国有。
历史上国际社会先后实行过银本位和金本位的货币体系,也就是说货币的价值和贵重金属挂钩。比如1英镑,当时是一种叫做Sovereign的金币,含纯金02354盎司,考虑到铸造费等因素,当时英镑与黄金的比价是1盎司黄金=4英镑。当时金银的比率约为1∶16,所以英国的银质辅币克朗Crown重约30多克,1英镑=4克朗。同一时期美元对黄金的比率为1盎司黄金=5美元,美元的金币有1、25、5、10和20美元等,美元的银币如1美元,大小跟我们的银元差不多。
美国很早就废除了所谓的“银本位”。西班牙银圆的重量、成色在1497年时由西班牙国王定下,当时每枚标准重量为27468克,成色93055%(后改为902%),即含银2556克。之后西班牙在美洲殖民地发现银矿,并从美洲土人处抢夺得大量白银。位于墨西哥及秘鲁的西班牙皇家造币厂,在之后的数个世纪内铸造了数以百万计的西班牙圆,运送到美洲、欧洲以至亚洲各地,成为当地流行的通货。很多地方之后亦以接近的重量、成色铸造当地的银圆硬币。现在不少地方的货币以“圆”(Dollar)或“披索”(Peso)为名,皆是源自西班牙银圆。例如在美国,独立后以美元作货币单位。在1873年之前,1“美元”按法例可被兑换成2406克白银,即大约相等于1枚西班牙银圆。因为美国政府甚少铸造1美元的硬币,因此在南北战争前,西班牙银圆一直是主要流通的货币之一,各银行亦多以西班牙银圆作储备。美国铸币局所铸造的25仙及10仙辅币,俱是按照美元法定含银量的四份一及十份一而造成。直到19世纪末,美国放弃银本位。
肯尼迪要求美国财政部发行的“白银券”很少,1964年3月,约翰逊上台后不久,就下令财政部停止“白银券”与实物白银的兑换,从而事实上废除了“白银券”的发行。这并非是终结银本位,仅仅是废止了“白银券”的发行。事实上,在进入20世纪中叶以后,任何人都不可能再恢复银本位了。
约翰逊总统任内在外交上无甚建树,内政方面提出过不少有关社会福利和民权的法案,以推行其“伟大的社会”施政计划,他一手扩大侵略越南战争,使侵越美军从他出任总统时的1万余人激增至卸任前的50余万人。在战事失利后,美国国内出现反战浪潮,同时种族*频繁,*党党内矛盾重重,陷于分裂。面对压力,他作出了不参加下届总统竞选的抉择,从此息影政坛。在内政上,约翰逊总统提出了与“新政”、“公平施政”、“新边疆”一脉相承的改革计划,即“伟大社会”施政纲领。他在任期间,不遗余力地推行各项福利法案、民权法案、消灭贫穷法案和减税法,他的著名的“向贫穷开战”的口号,引导全国在生活富裕时考虑到饥饿和匮乏的棘手问题。
1973年1月22日,他只过了4年美国前总统的生涯,就在得克萨斯州自己的牧场里因心肌梗塞去世了,年仅64岁。他不会想到,30多年后他会被一个中国人认定为杀害肯尼迪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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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款权的秘密(1)
特别提款权(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它的会员国的储备资产。它是在1970年作为对现有储备资产的补充手段而发行的。因为当时预计到,如果不采取这样的措施,那么国际储备量的增长就难以满足对它们的需求。特别提款权由一些国家持有,作为其储备的一部分,当它们的国际收支发生困难时,就象黄金一样可转换成货币。从那时起,特别提款权的特征和性质,与它所在的整个体系一样,已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在特别提款权的演变过程中,1974年是特别重要的一年。在这以前,特别提款权是通过美元与黄金的平价,按一定数量的黄金确定其价值的。但到1973年以后,美元和黄金的平价不再被遵守,而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都允许浮动。在新的受管理的浮动体制下,人们希望特别提款权的交换价值具有稳定性,而这正是各单独币种所缺少的。为此,从1974年起,特别提款权按照在国际贸易和交易中使用最广的“一揽子”货币来确定价值。这样,在它的储备中持有特别提款权的那些国家,就不大会像那些只持有一两种货币的国家那样,由于汇率变动,使他们的进口价值以及储备价值相应地急剧变化。
同样在1974年,国际货币制度改革委员会(二十国委员会)建议,特别提款权应成为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主要储备资产,并在1978年把这个目标列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协议条款》中。由于特别提款权是由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活动的国际社团,按照协议的手续,为达到协议的目标而发行的国际资产,就使它能较好地为这些目标(特别显著的是全球清算条款)服务的主要储备资产之一。但是,大家认识到,如果特别提款权变得如此重要,就不应当仅仅在国际收支发生困难时才使用,而应像其他储备资产(特别是储备货币)那样,具有同样广泛的用途。特别提款权的利率原为年利15%,也就不得不提高到接近于其他储备货币所能达到的水平。
分配
目前,所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是特别提款权体制的参加国,因而有资格分配到特别提款权。当断定存在着对补充现有储备资产的长期需要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按会员国的份额比例将特别提款权分配给各参加国。自1970年至197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了95亿特别提款权,分配给112个会员国。197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同意总裁的建议,认为由于各国的国际贸易额水平增高,因而需要增加它们的储备,而且认为这一增加的趋势将继续下去。因此,在1979、1980和1981这3年中,每年分配了40亿特别提款权,总数达到210亿。在1981年末,有160亿特别提款权为各参加国所持有,另有50亿特别提款权则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总资金来源”账户内。这种再分配扭转了特别提款权的持有数在总储备中所占比例的下降趋势。特别提款权持有数占总储备的比例,1972年末为59%,1978年末下降到29%,到1981年回升到44%。
1981年6月,总裁向理事会报告,他不能再提出取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广泛支持的进一步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建议,当他一旦能取得这样的支持时,将立即提出建议。在1982年5月的会议上,临时委员会要求执行理事会继续努力取得一致意见,以使总裁能制定一项有关特别提款权在近期内的分配方案。
特别提款权的秘密(2)
定值的“一揽子”货币
在1974至1978年间,特别提款权改用包括16种货币的“一揽子”来定值,以抵消单项货币汇率经常发生的反复浮动对它的影响。然而,1978年以后,采取了一些行动,扩大了特别提款权的用途,使其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外的民间记账单位。1981年,“一揽子”的组成简化了,即把16种货币改为5种主要贸易国的货币(无论在“一揽子”方法初次使用时,或其组成改变时,应注意保证特别提款权的价值在变动前后的连续性)。
在“一揽子”办法下,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是按多种货币的固定数额的总和估定的。为了保证特别提款权汇价的最大稳定性,在1974年使用的选入“一揽子”的货币的标准以及1978年复查“一揽子”的标准是:这种货币必须是在国际贸易和支付中使用得最广泛的。每种货币在“一揽子”中所占“权”数,既要反映它在贸易中的重要性,也要反映它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
当不同货币在世界贸易中的重要性发生变化时,有必要对“一揽子”中的货币组成进行复查和调整,以反映不同货币在世界贸易中的重要性。因此,1974至1978年,“一揽子”中包括在1968至1972年间出口量超过世界总出口量1%的16个国家所发行的货币。自1972至1976年,约有18个国家的出口量超过了世界总出口量的1%。然而,到1978年,决定将“一揽子”的规模减少到16种货币,沙特*和伊朗的货币初次列入“一揽子”,而丹麦和南非的货币被取消了。
1978年以后,特别提款权开始更加广泛地用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外的交易的记账单位。包括在“一揽子”中的货币这样频繁的变动,看来可能成为它发挥更大作用的障碍。由于5个占主导地位的出口国的出口额和其他国家出口额之间存在着持续的较大的差距,有理由可以预计,这种差距将在可预见的将来继续下去,因而,在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