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女皇董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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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女皇董明珠-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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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核心技术的垄断,与国际同行相比也毫不逊色;而董明珠一手行李,一手手机,像西部牛仔一样走南闯北,脚不沾地,为了营销多次累倒,住进医院。
  他们两人都是这家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者,并非老板。正是因为他们共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我国数百家空调企业纷纷难逃昙花一现的命运时,缺乏体制优势的格力电器,却顽强地成了世界第一。
  2006年8月,格力电器以优惠的价格向经销商定向增发了相当于总股本15%的股票,用资本的纽带,把经销商和格力电器的利益更加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也就在这一年,董明珠被评为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从业务员到总裁(7)
在颁奖现场,谈到女人当家的诀窍时,董明珠说:“我觉得八个字,女性要自信,要执著,要坚强,要有奉献的精神,作为我来讲,我觉得女性首先不能用性别来作为依赖别人的借口;第二,我觉得我们要执著,我的今天不在于你个人是否富有,而在于你能否给中国社会带来价值,我希望我一生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使格力成为世界级的名牌产品,成为我们中国人的骄傲,所以我应该有一种奉献的精神,只有这种奉献的精神,才可能实现这个目标。”
  看来如何做人还是最重要的问题,工作技巧人人都能学习,如何做人却是一个内修的过程。如果董明珠做人不成功,她又如何能够从业务员到总裁?也许,正是因为有了她对工作的执著和对企业的奉献精神,才有了今天的格利,才赢得人们对她的敬佩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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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是对的(1)
“我从来就没有失误过,我从不认错,我永远是对的。”
  这句话看起来如此霸道和固执,不过,不要以为这是谁在发脾气后说出的气话,因为,这是董明珠面对记者的采访时的直白。
  在一个尊崇谦卑的国度,一个企业领导如此高调地评价自己,并不多见。可是,因为这个人是董明珠,也就没人敢去怀疑这句话。最起码,到目前为止,董明珠从业务员到总裁,所做过的一切决策,都还没出现过失误。也正是因为如此,董明珠说这句话,不但没有受到人们的嘲讽,反而赢得人们的尊敬。
  董明珠说话声音洪亮,频率很高,语气中有不容置疑的自信,同时还让对手找不到可以胡搅蛮缠的漏洞,这就是她招牌的讲话风格。她形容自己要么不说,要说就非得说赢,逼得人家认错服输,这种说不清是娘胎里带来的还是后天历练成的强悍性格,让她自中学起就得了个“常有理”的外号。“常有理”并不意味着“永远有理”,而主要是在上班时间有理。董明珠说自己不工作的时候也很随和,吃亏受累嘻嘻哈哈,“我是江浙的女子呀,我也有柔顺的一面呀”。
  对于外人的评价,董明珠总是一笑而过。她有自己的原则:自己的决策,自己肯定认为是对的。
  董明珠的这个原则,看起来有点胡搅蛮缠,但却有一定的道理。作为一个企业领导,如果自己的决策自己都不认同,又如何能够有效地执行?
  正因如此,董明珠在管理上甚至有些自以为是:“只要你走进格力公司,就必须按照我的思维去工作。”她说得硬梆梆,“谁违背原则,谁就是我的敌人。”
  这句话也不是一般的企业领导敢明目张胆地说出来的,但是董明珠就敢说。一般人说这种话,可能会给人一手遮天,权势熏天的感觉。董明珠敢如此说,自然有她的道理,最起码,只有问心无愧的人才敢说。
  让一个人让对方屈服很容易,权势、金钱每一种方法都可以让对方屈服。但要让一个人从心底佩服你,纯粹靠权势或者金钱的诱惑就已经不可能了。以德服人,才能够真正地让对方心服。而要做到以德服人,就必须让对方对你的做事风格敬佩。
  董明珠敢如此说,恰恰因为她问心无愧。这不仅因为在格力的十几年来,她几乎所有的决策都是正确的,还因为她的每一项决策,都是站在公司利益的立场上,为了公司的发展做出的。做决策的时候,她从来不考虑自己的利益。
  对手们这样形容她的厉害:“董姐走过的路,都长不出草来。”此话事出有因:从1996年开始,董明珠带领23名营销业务员迎战国内某厂家近千人的营销队伍,夺得全国销量第一,而且没有一分钱的应收账款,其营销绝招至今还让人津津乐道,令对手口服心服,以至于有人自费坐飞机到格力,非要看看“董明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2004年,国美未经格力允许,擅自将其空调降价销售,董明珠一怒之下断绝与国美的合作。一时舆论哗然。专家学者纷纷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均认为格力撤销和国美的合作,无异于自掘坟墓,太意气用事。有专家预测,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特别是从企业首先必须获得利润这一角度看,格力终究还需和国美合作,否则会丧失掉很大的市场份额。
  对此种种论断,董明珠不屑一顾。相反,她更抛出更惊人的看法:和国美、苏宁这样的大型零售连锁店合作,对很多制造企业来说只会死得更快。
  此言一出,更是石破天惊,舆论一片哗然。董明珠仍然对别人的议论视若无睹,“我永远是对的”,这是她的信条,她坚信自己的这次决策仍然是正确的。
  两年之后,事实再次证明,董明珠的决策是正确的。撤出与国美的合作,格力的销售额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一路飙升,一直处于国内空调行业的龙头地位。
  虽然还有专家从逻辑上推断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格力终究还要走上和国美合作的道路,但理论终究无法改变现实。在事实面前,再雄辩的理论也显得微不足道。
   。。

我永远是对的(2)
不要以为董明珠的决策是在意气用事,作为一个企业领导者,她是非常清醒的。如她所说,如果作为一个领导者,在作出一个决定之前,不能全盘考虑尽量缩小风险和错误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负责任的。一个决定上的失误,对个人来说可能没什么,但对企业来说,就可能酿成无法补救的后果。因此,我不能失误,我必须做出正确的判断!
  可见,董明珠的自信背后有着负责任的态度在支撑。她对自己决策的坚持,并非倔强或者固执,而是一种理性思考后的自信。
  对于企业家来说,战略思维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从平时工作的琐碎思维中抽离出来,一点一点地思考细节问题。可以说,没有哪个企业领导的战略决策是一拍脑袋就出来的,决策做出之前,决策者无不需要谨慎详细的思考。这一点,比尔?盖茨最具有代表性。
  从上世纪80年代起,盖茨都要进行每年两次、每次为期一周的“闭关修炼”。在这一周的时间里,他会把自己关在太平洋西北岸一处临水别墅中,闭门谢客,拒绝包括自己家人在内的任何人见面,这一周他所要做的就是构想他的微软帝国的未来。而每次“出关”之后,微软都会有惊人的突破之举。
  可见,董明珠要是敢坦诚自己从来没有过决策失误,那这之前她又应该进行了多长时间的思考与酝酿?
  其实,董明珠不仅是在公司的决策上永远没有失误过,即使在个人事情的判断上,她也总是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进格力之前,董明珠对营销完全是个门外汉,一窍不通。可是她看到很多人都在下海,就想别人都能做营销,为什么我就不能做?到了格力,负责人觉得她的工作背景更适合搞企业行政,或者到其他地方做一些相关的职务。但是董明珠有自己的想法:既然下海了,就要从基础做起,要做就做营销人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看似偶然的决定,实际上改变了董明珠的一生。假如她不做营销人员,她就不可能得到一个令她的才能完全展现的舞台,没有这个舞台,她就得不到领导的赏识,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平步青云,一步步走上公司高层领导的职位。
  世间之事往往如此,一个很小的决定,可能就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当人们都在认为董明珠后来的种种传奇经历造就了她的人生辉煌时,却忽视了她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决定。
  或许有运气的成分,即使是偶然的决定,董明珠也总是能得到正确的结果。
  董明珠最初的理想,并不是做销售,而是想做一个教师,或者医生。她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里,家里有7个姊妹。由于最小,家里所有的成员都可以指责她,董明珠不服气,就和她们顶嘴。突然有一天,董明珠想出去闯一闯,于是就来到了深圳一家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搞管理。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到珠海的一个朋友那里,结果被珠海宁静的环境吸引住了,就来到了格力。
  董明珠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偶然的选择,会让她在以后成为中国家电行业的风云人物。
  “我永远是对的”,包含着董明珠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的管理理念。
  “第一次做对”,这几乎是每个企业对员工最基本的要求。但在工作中,有时即使是最简单的工作,还是有人一错再错。比如,某广告公司的员工就犯过这样的一个错误,在为客户制作的宣传广告中,将客户的联系电话中的一个数字弄错了。当他们把制作的宣传单交给客户时,客户由于时间紧,第二天就要在产品新闻发布会上使用它,因此没有详细审核就接收了。直到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在整理剩下的宣传单时,才发现关键的联系电话有错误,而这样的宣传单已发放了5000多份。
  客户一怒之下,要求广告公司巨额赔偿。由于错在己方,而且客户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费用的确巨大。无奈之下,广告公司只好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了赔偿。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这件事情传开后,广告公司便在客户中失去了信誉,渐渐没有生意可做了,因为没有人再敢把自己的业务交给他们去做,害怕再出差错给自己造成麻烦和损失。
  

我永远是对的(3)
一次小小的失误,就把一家本来极有前途的广告公司打垮了。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广告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能细心点儿,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对,那么,这样的现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也许有人会说:“第一次没做对不要紧的嘛,我可以做第二次,做第三次。”是的,第一次没做对时可以重新做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但是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会浪费精力,假如没有及时发现错误,就会像上文中的广告公司那样,给自己和他人都造成了损失。
  由此可见,不仅仅是员工应树立“第一次做对”的观念,企业的经营者同样也应重视这个观念,无论是在做一件普通的工作,还是像经营一个企业这样的大事,都要抱着“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态度,唯有如此,才能尽量避免错误发生,才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倔强的董明珠肯定没有意识到,她在说“我永远是对的”的时候,已经达到了“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的境界。对于普通员工来说,达到这种要求可能看不出对企业的影响力,但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每一个战略决策都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生死存亡,董明珠的这种“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影响力也就显露出来了。
  有的员工认为“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这个要求过于苛刻,有点不近情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然我们都是凡人,怎么可能不犯错误?
  但是,在很多成功的企业里,“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比如,在麦当劳,炸鸡腿、鸡翅的时间是用秒来控制的。少一秒,鸡肉没熟透,多一秒,鸡肉会显老。也就是说,无论多一秒还是少一秒,都会影响鸡肉的口感。因此,每个麦当劳员工都必须一次做对,因为顾客还在服务台前等着呢。福特公司也如此要求员工。在整条流水生产线上,每一个零配件生产出来之后,马上就被送去组装,因为没有库存,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导致全线停产,所以必须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没有任何回旋或找借口的余地。
  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反映的是“变化之前的变化,视野背后的视野”,只有当一个人从全局角度进行战略思考时,他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只是局限于局部的或者暂时的利益,很可能到最后才能发现自己开始的决策是错误的,一切都需要重新决策。
  有这样一个故事,足以看出“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对”的重要性。
  上帝把两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群在北。上帝还给羊群找了两种天敌;一种是狮子;一种是狼。
  上帝对羊群说:“如果你们要狼;就给一只;任它随意咬你们。如果你们要狮子;就给两头;你们可以在两头狮子中任选一头;还可以随时更换。”南边那群羊想;狮子比狼凶猛得多;还是要狼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一只狼。北边那群羊想,狮子虽然比狼凶猛得多,但我们有选择权,还是要狮子吧。于是,它们就要了两头狮子。
  那只狼进了南边的羊群后,就开始吃羊。狼身体小,食量也小,一只羊够它吃几天了。这样羊群几天才被追杀一次。北边那群羊挑选了一头狮子,另一头则留在上帝那里。这头狮子进入羊群后;也开始吃羊。狮子不但比狼凶猛,而且食量惊人,每天都要吃一只羊。这样羊群就天天都要被追杀,惊恐万状。羊群赶紧请上帝换一头狮子。不料,上帝保管的那头狮子一直没有吃东西,正饥饿难耐;它扑进羊群,比前面那头狮子咬得更疯狂。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连草都快吃不成了。
  南边的羊群庆幸自己选对了天敌,又嘲笑北边的羊群没有眼光。北边的羊群非常后悔,向上帝大倒苦水;要求更换天敌,改要一只狼。上帝说:“天敌一旦确定,就不能更改;必须世代相随;你们惟一的权利是在两头狮子中选择。”
  北边的羊群只好把两头狮子不断更换。可两头狮子同样凶残,换哪一头都比南边的羊群悲惨得多,它们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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