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条旗下的驴象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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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条旗下的驴象之争-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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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涉及到议员名额的分配,多数方案提出按人口分配。按当时的法律,女人是没有选举权的,是不是把各州成年男子都登记一下就可以了?不成,因为有奴隶。
  美国当年每五个人之中就有一个人是奴隶,在南方各州,奴隶占人口总数40%。奴隶之中也有成年男子,他们怎么算?
  华盛顿本人就是奴隶主,但他和杰佛逊等人一样,反对奴隶制度。反对奴隶制为什么不释放奴隶,做一位没有奴隶的地主?那样的话在弗吉尼亚就要受到排挤和歧视,华盛顿和杰佛逊都是胸有大志的人,不会这样鲁莽地在家乡失去支持。
  弗吉尼亚虽然是蓄奴州,但在奴隶制的问题上,和华盛顿、杰佛逊意见一致的人很多,如果美国宣布废除奴隶制,他们也没有意见,但南部的几个州则不同意,一旦废除奴隶制,这几个州的经济就会彻底崩溃。独立之初,佐治亚、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加入美国的条件就是容许奴隶制。为了一致抗英,奴隶制便在美国保存下来,成为美国历史上的一大污点,也成为开国先贤们让后人耻笑的道德问题。
  这件事让很多开国英豪们觉得窝心,于是在制宪会议上旧事重提,大多数代表要求废除奴隶制,起码要禁止奴隶贸易。奴隶不能买卖,就没有价值了,慢慢地奴隶制就会消失了。北方各州此时已经立法禁止买卖奴隶,宪法中应该包括禁止奴隶贸易的内容。可是在这件事上不可能少数服用多数,因为占少数派的南方三州威胁说,一旦这一条加入宪法,他们就退出美国。
  开国先贤们的道德观再一次让位于和谐,在宪法中给予奴隶制应有地位,解决的办法是20年后国会有权禁止奴隶贸易。
  既然奴隶制继续存在,就应该规定奴隶有没有选举权、有没有交税权,南方当然认为奴隶什么权都没有,既然这样,按人口分配议员名额和选举人名额时就不算奴隶了。南方说不成,奴隶也是人,他们自己没有权,他们的主人有权。我们愿意把奴隶也算在人头税上,但奴隶也要有选举权,也就是说,蓄奴州的白人选民的一张票相当于废奴州白人选民的一点若干张票。北方代表当然不干,没有自由的奴隶要选举权干吗?
  奴隶算不算人?制宪会议上吵成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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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为上(1)
和谐,一切为了新生的美国。
  有人出来圆场,在零和一之间取中间值,每名奴隶按1/2算,这是弗吉尼亚代表提出的。南方各州觉得算少了,有人提出那就按3/4算,北方代表觉得算多了。最后,宾夕法尼亚州代表、后来成为第一批*官之一的詹姆斯·威尔森提出按3/5算,这个算法获得麦迪逊的支持。
  能成为*官,自然有调和鼎鼐的能力。一番周旋,这个算法通过了。
  于是,在号称第一部*宪法的美国宪法的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段里出现了3/5的定义:“Representatives and direct Taxes shall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which may be included within this Union; according to their respective Numbers; which shall be determined by adding to the whole Number of free Persons; including those bound to Service for a Term of Years; and excluding Indians not taxed; three fifths of all other Persons。 ”
  印第安人不用交税,其实是因为根本收不上来,其余的人都要交税。美国独立就是要纳税而有代表权,因此这些交税的人在国会里都有自己的代表,自由人按1人算,那些契约奴隶也按1人算,其他人按3/5人算。开国先贤们很小心地没有用到奴隶这个词,但每一个读这段话的人都清楚all other Persons指的是什么。
  契约奴隶是北美的传统,当年欧洲的穷人想去北美求发展又买不起船票,可以和伦敦公司签约,公司提供免费船票,到了北美后当几年契约奴隶,然后就自由了,这是当代人蛇集团的前身。而黑奴是没有契约的,他们不仅一辈子是奴隶,而且他们的子子孙孙都是奴隶。南方人说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就好像你家里的鸡生了小鸡、猪下了小崽,难道就把它们扔到野地里放生?
  可是一直有人认为当奴隶起码要有个最高年限,77年后,北军统帅格兰特将军率领13万大军南下,在弗吉尼亚莽原和南军统帅李将军的6万大军血战三场,双方各伤亡一半人马。格兰特不顾师老兵疲、士气低落,继续南下,率仅剩的六万多人渡过詹姆斯河。
  河对岸,一小群黑奴静静地等待着他们,其中一位108岁的老人用苍凉的声调问:“当了108年奴隶,到底够不够?”
  6万男儿鸦雀无声,片刻之后拔足狂奔。这一次,除非战死,他们再也不会退过詹姆斯河。正是这一句悲伤的问话,彻底地埋葬了奴隶制。
  幸亏美国宪法不容许改动,上面这一段文字才会永远地留在那里,像一个大写的耻辱,挂在美国的大门之上。奥巴马当选为什么那么激动人心?不是因为他提出的改革的口号,而是因为美国欠历史一个公道。
  南方的代表们并不是顽固不化的奴隶主,而是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联邦权力分配中占多数,才能左右美国的政治。1850年前的62年中,南方籍总统占了50年,只有可怜的12年由北方人出任总统,其中还包括亚当斯父子的8年。31位*官中,南方人占18位。而在1850年时,北方人口比南方人口包括黑奴在内多了将近一倍。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只有战争,这一点则是开国先贤们所始料不及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和谐为上(2)
人的定义解决了,该吵政治体制了。两院制度定了下来,众议员民选,参议员每州两名,这样一来解决了大州小州的问题。接下来是中央政府该怎么设立,一样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方案之一是国会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这样一来总统成了国会的傀儡,没有通过。
  方案之二是各州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这样一来总统成了各州的傀儡,没有通过。
  方案之三是人民选举总统,反对者认为一来技术上难度比较大,当年从美国最南端到最北端,在路上的时间比坐船从欧洲到美国都长,如果民选的话不知道多长时间能选出总统来。二来*出来的往往是各地的头面人物,而不是能在全国叫得响的人物,也没有通过。
  一看又成了僵局,3/5先生威尔森关键时候再次挺身而出,他建议采取抽奖的办法,在国会放一抽奖器,里面放满了球,有几个球是金黄色的。议员们来摸球,谁摸到金黄色的球就成为选举人,有权选举总统。
  对于3/5先生这一次的建议,大家认为还是留到将来摇六合彩的时候用吧,但他的选举人的概念被接受了。最后普遍接受的方案就是今天的按参众两院议员的总数,各州派选举人组成选举院来选举总统。但是议员们和联邦高官不能当选举人,以免舞弊。选举院也不在一起开会,因为怕互相营私舞弊,要各州开各州的小组会。每名选举人投两票,其中一票必须投给外州的候选人,以防止他们只选本州的候选人。如果选举结果都不过半数,则由众议院投票,每州一票,半数以上者为总统。副总统如果出现平局的话,则由参议院决定。
  这样的方案看起来听合理,可是有人左瞧右瞧看不上眼,尤其是华盛顿的邻居兼政治启蒙老师乔治·梅森觉得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选举院成为提名委员会,每次选举都没有胜利者,次次都要由众议院来决定。他预言,每20次选举中,起码有19次要由众议院决定。
  这个预言说得正好相反,迄今为止只有两次大选是由众议院决定的。
  到了7月底,大家觉得吵得差不多了,可以中庸了,就成立了一个起草委员会,把各个方案中大家比较接受的部分拿出来,写出一个各方面读起来都不那么气愤的版本。版本出来之后接着吵,吵到重新成立起草委员会,成员包括麦迪逊、汉密尔顿、杰克森、鲁福斯·金和古文诺·莫里斯,由莫里斯牵头,写出了最后方案。
  对于这个最后的方案,代表们没有一个真正满意,可是也没有更好的,因此大部分人就将就着签字了。9月17日是签字日,55名代表就剩下42个了,其余13位没有耐心,中途溜回家去了。42位中,有3个人拒绝签字,是弗吉尼亚的梅森、伦道夫和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齐·格里,因此,在宪法上签名的总计39位。
  总算通过了,主席华盛顿松了一口气,和汉密尔顿会意地一笑,再一次非常谦逊地离开费城,回到波托马克下游弗农山庄园,继续闲云野鹤的生活。这一次费城之行,华盛顿有得有失,失去了一名挚友,因为在制宪会议上观点严重分歧,梅森和他绝交。得到的呢?
  华盛顿挥手拂去波托马克河畔的一团浓雾,就差捡起一根树枝,学姜太公老前辈钓鱼了。
  用不着愿者上钩,在宪法中确立的总统这个职位就是为华盛顿准备的。在汉考克挂冠而去之后,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最有资格成为国家元首的,正是住在波托马克下游的庄园主乔治·华盛顿先生。宪法中对总统权力的刻意限制,就是为了防止华盛顿成为*者。
  是你的跑不了,华盛顿有的是耐心。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1)
制宪完成后,华盛顿回到弗农山庄园,胸有成竹地等着各州批准宪法之后,国会把总统的桂冠送上门来。
  华盛顿能等,可是国会不能等。国家已经到了四分五裂的边缘,迫切需要有位强人把国家团结在一起。宪法产生后,要拿到13个州批准。汉密尔顿、麦迪逊和国会外交部长约翰·杰伊出了一系列小册子,大力鼓吹新的宪法。三个月后,九个州批准了宪法。
  国会等了一年,但还有罗德岛和北卡罗来纳两个州没有批准,而且什么时候批准也没谱。国会实在等不起了,干脆就现有的11个州吧,于1788年底进入总统选举阶段。
  现今总统选举是个系统工程,从热身开始起码得两年时间,主要政党还有党内初选,竞选活动甚至在上一次大选刚刚结束就开始了。但是第一次总统选举没有这么复杂,竞选提名一概不用,国会只需要干一件事:派人来到弗农山庄园,获得华盛顿先生的一个正式承诺。
  这个承诺就是像今天很多演艺界人士经常做的那样,宣布复出。华盛顿不再退休了,就可以选举他为总统。
  造势的有了,法律也有了,国会信心十足地相信,华盛顿先生肯定会和上次接受大陆军总司令那样急不可待。没想到,华盛顿竟然拒绝了,请国会另选贤能。
  国会诸公的脑袋嗡的一声,大了好几倍。按部就班进行了一年多的事,到了最后关头偏偏流产了。从第一届议会总统开始,国家元首都是这样国会内部推举的,被推举人至多半推半就,从来没有一口回绝的。
  华盛顿不干,就找别人吧,可是国会实在找不到人干。除了华盛顿之外,当时美国还找不到能服众的人。今天看来历任总统庸才为主,可是当第一任总统,其他政治家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毛遂自荐,哪怕是华盛顿推辞,也没有人站出来。
  国会只能再去找华盛顿,想知道他为什么不愿意?第一位总统这么崇高的地位,不可能有人推辞呀?
  是对薪水不满意吗?25000美元在当年是巨额了,而且还可以商量。华盛顿说如果我干的话,跟上次任总司令一样,薪水不要了,支付生活费就成。
  是要一个凯旋式的上任吗?国会可以按英国国王坐的马车的样子订制马车,沿途组织各城镇人民夹道欢迎。华盛顿说如果我干的话,不用花公费,我自己借钱雇车上任。
  那您有什么条件?华盛顿说,我不希望听到有反对我任总统的呼声。
  说清楚一点,是希望一致同意华盛顿先生出任美国第一位总统,不能有反对票,要100%同意。到了这个地步,什么条件国会都答应,有了这个正式承诺,国会便开始着手进行选举。
  选举制度在宪法中已经制定好了,总统和副总统要经过选举产生,不是国会这种罗马*院式的贵族*,而是全民*。人一多意见就会不一致,连去哪里吃午饭都有18个主意,更不要说一致推选总统了。100%同意?近代总统大选能达到51%就算大胜了。

是选举总统,还是为总统而选举?(2)
*选举制度听起来很简单,老百姓有资格的一人一票,到了选举日去投票点投就是了。可是一人一票不可能,美国当年的人也就是选民只有白人成年男子,黑人是奴隶,妇女没有选举权。那么白人男子一人一票吧,也不是这个规矩。成为选民还有别的条件,比如当时弗吉尼亚规定,白人成年男子中,城镇居民要拥有英亩土地,农村居民要拥有25英亩土地,达到这个标准才能成为选民。罗德岛直到1842年才给予能出得起一美金选举税的白人男子选举权,在此之前只有地主和他的长子有选举权,造成罗德岛60%的白人男子不是选民。
  到现在,不仅所有白人,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妇女都有选举权了,到了选举日,大家都去投票,可是投的不是总统副总统,而是本州的选举人。各州和华府各自选举自己的代表,代表的分配是根据各州参议员和众议员总数,众议员又是根据人口比例分派的。华府在国会里面没有代表,可是华府人民也有选举权,因此就参照代表数最少的州,有*,这样全国一共有538名代表,组成选举院。这些被选出来的代表根据选民的意见支持不同的候选人,哪位候选人获得270票以上,就当选为总统。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容许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平分代表外,其他州都采取得票最多的候选人拿走全部代表的方法。
  所以美国的总统选举是两极选举制,最终不是靠着绝对多数,而是靠着州加上代表数的多数,于是不止一次出现获得多数选民支持的候选人落选的情况。这个制度正是在宪法中规定的。
  这种办法不是真正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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