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武侠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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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武侠新世界- 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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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喜道:“不必去?”
    归东景道:“当然不必,你们三个人去就可以了。”
    “我们?”苏阳奇道:“我,丁喜,和小马?”
    “不错。”归东景笑道。
    “贼去捉贼,你不怕我们跑了?”丁喜也奇道。
    “当然不怕。”归东景晃了晃桌上的酒坛子,得意道:“这些酒里都有一些发作很慢的药,这些药也不会置人于死地,但是唯一的好处就是半年之后如果没有解药,一身的武功就至少要废掉一半。”
    这下非但丁喜小马,连邓定候和西门胜的脸色都变了。
    “实在是很不好意思,我刚才说了,我肚子里有酒虫,这真不是骗你们的,这些酒对于我而言,只不过是药酒,而对于你们来说就是毒酒。”归东景很抱歉的说,然后他看了看邓定候和西门胜,又道:“当然,我既然是制作酒的人,也一定有解药。”
    他从怀里掏出来两个小纸包递给邓定候和西门胜,西门胜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打开纸包,里面有一些白色的小粉末,西门胜一口吞了下去,脸色才恢复了血色,邓定候也哼了一声,把纸包装进怀里。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顺利的查出谁是真正把镖显露透露的人,我们也能等到解药?”苏阳问归东景。
    “相反的话,就得不到,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归东景哈哈大笑。
    苏阳和丁喜相互对望了一眼,同时叹了口气,而小马的拳头上已经蹦起了青筋。
    丁喜按住小马,对苏阳无奈道:“看起来我们只好跑着一趟了。”
    苏阳想了想点头,道:“不过不急。”
    “你们如果需要什么准备的话,我可以提供。”归东景很大方的说:“对于帮我办事的人,我一向很慷慨。”
    “倒也没什么其他的事。”苏阳居然把桌上最后剩下的半坛子毒酒端过来,当着所有人的面,咕咚咕咚的喝了个精光。
    “你疯了!”一直没有说话的小马终于忍不住大声的说。
    “他倒是聪明,反正已经中了毒,倒不如多喝一点,这酒是真不错。”丁喜的样子,好像很后悔自己没有先下手抢过那半坛子酒。
    归东景却依旧很大方,笑道:“这样的酒,我还有很多,如果你们喜欢,我可以让你们喝个饱。”
    不等丁喜说话,苏阳已经放下了酒坛子,醉醺醺的问丁喜:“其实你知不知道,一个人酒喝多了之后,除了睡觉,还喜欢干嘛?”
    丁喜眼睛一亮,道:“莫非,还喜欢撒酒疯?”
    苏阳大笑:“不错,那你和小马喝多了没有?”
    “好像多了。”丁喜说。
    “那我们为什么还不撒酒疯?”苏阳说完已经把酒坛子朝归东景的脑袋上砸了过去,大笑道:“他们既然让我们做事,当然不好意思因为我们撒酒疯就难为我们。”
    “不错,我要开始发酒疯了!”小马已经跳起来一拳头把一张老檀木的书架砸了个大洞。
    于是乎,归东景的振威镖局,在半个时辰之后,已经被砸了个稀巴烂。
    归东景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的鼻子都要气歪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三章 杏花村的娘们们
    归东景吃得讲究,穿得讲究,用的女人也讲究,除此之外,最讲究的就是马车。
    他用的马车,永远是最舒服、最豪华、设备最齐全的。
    苏阳带着丁喜和小马砸了归东景的家之后,当然没有忘记把他的马车也顺手抢过来。
    “我们去调查镖局线路泄密的事,当然不能走着去。”苏阳说的很理所当然。
    “你们最好莫要忘了,时间一到,如果没有结果,你们身上的毒就会发作。”归东景只能忍住气,冷冷的说。
    。。。。。。。。。。。。
    苏阳坐在车里,忽然笑了起来,打开了车座下的暗门,拿出了一坛酒。
    这坛酒当然是好酒,拍开了泥封,就有一股强烈的酒香扑鼻而来。
    丁喜立刻道:“这是泸洲的大曲。”
    小马却惊道:“你们还敢喝他的酒?”
    苏阳和丁喜对望了一眼,丁喜忽然问小马:“你知不知道,苏阳为什么说归东景不是真正的酒鬼?”
    “因为他不知道酒鬼喝多了酒会撒酒疯。”小马摸着拳头笑的很开心,昨天砸归东景的家属他最起劲。
    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自己身上已经中了毒,他本就是个只晓得过好今天,而不会为明天发愁的人。
    在这个江湖里,每一天都随时会发生要你命的事,又何必为了半年之后才会发作的毒而担心呢?
    “还有呢?”丁喜问。
    “还有?”小马奇道。
    苏阳笑道:“当着自己老婆的面夸别的女人漂亮,和就酒鬼的酒里下毒,差不多可以算是世上最蠢的事了。”
    丁喜也在笑,显然他也是个酒鬼。
    “难道你们喝出来酒里有毒?”小马瞪大了眼睛,更奇怪了,摇头道:“我怎么没有喝出来。”
    小马当然也是酒鬼,苏阳和丁喜喝出来酒里有毒,他没有理由喝不出来。
    苏阳问:“你真的没喝出来?”
    小马的嘴长得比驴子嘴巴还要大,傻乎乎的摇了摇头。
    “你呢?”苏阳问丁喜。
    丁喜居然也摇了摇头,不过却没有什么吃惊的样子。
    “我其实也没有喝出来。”苏阳笑了。
    小马恍然大悟,道:“难道酒里并没有毒,他是吓唬我们的?”
    苏阳和丁喜同时点头:“酒鬼能喝出酒里有毒,当然也能喝出来酒里没毒。”
    “酒里没毒,难道解药里有毒?”苏阳挠挠头,笑嘻嘻的说。
    “谁知道呢?”丁喜无所谓的摇摇头,揭开了马车的帘子,朝前方望过去,说道:“不过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的酒和解药,都一定没有毒,你们去不去?”
    “去,傻子才不去。”
    。。。。。。。。。。。。。。。。。。。。。。。。。。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只不过有人是感怀春风秋雨,有人是希望别人断魂,而有的人却只是酒瘾犯了。
    无论哪一种人都不少,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近山脚下,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虽然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随处都可以看到,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看见了也会吓走。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小马一点吃惊的样子也没有,好像早就习惯了这奇怪的一幕,苏阳就更不会奇怪了。。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爱人的权力,无论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多么大,外表和身份多么悬殊,甚至只要相爱,完全可以找一个畸形的小瞎子。
    你可以不认同别人的选择,但绝不应该去剥夺别人选择的权力。
    更何况这个老鸟显然不是丁喜的女人,苏阳笑道:“这位一定就是这里的老板娘了。”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看起来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苏阳说。
    红杏花居然朝苏阳眨了眨眼睛,笑道:“他若是比你大的太多,还怎么当我的孙子?”
    苏阳当然知道红杏花并不是丁喜真正的祖母,但是丁喜和红杏花之间的亲情,却比绝大多数有血缘关系的祖孙还要亲近。
    “你怎么想起来来看我了?”红杏花笑道:“你以前很少来,只有受了很重的伤之后才会到这里来。”
    一个忙碌的男人也许很少回家,但是他受到搓着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却一定是家。
    丁喜也道:“这次我没有受伤,但是中了毒,所以我要帮别人办一件事。”
    “帮谁?”红杏花问。
    “五犬开花里的人。”丁喜说。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而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反手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居然栽在他们的手里。”
    “幸好我的祖母不在。”苏阳笑嘻嘻的说:“要不您老慢慢打着,我先进去喝点?”
    红杏花居然一仰头:“不行,你们三个一起滚。”
    苏阳道:“我又不是你孙子,难道来照顾你生意的客人你都朝外赶?”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就应为你是我孙子的朋友,所以我才叫你们滚,你们最好赶快滚。”
    苏阳眼珠子转了转,道:“看样子里面一定有个很麻烦的人,所以你才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滚。”
    红杏花道:“不是人,里面连一个人也没有。”
    苏阳道:“不是人?难道是枪?”
    红杏花眼光一闪,望着苏阳道:“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苏阳说了一句废话,就已经和小马丁喜一起走了进去。
    枪,百兵之祖。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还有高立的双枪。
    但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大堂里面已经做了十七八个江湖人,但最中央的地方却是空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看来这杆枪曰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丁喜抚摸着枪身,摇头晃脑的说。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哼的意思就是是。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苏阳却自己倒了一杯酒,悠悠的道:“无论它曰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们也不必羡慕,它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瞪了丁喜和苏阳一眼,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我警告过你们,叫你不要进来的。”
    “难道王万武会来?”丁喜问道。
    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姓,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他的坏脾气,和他的霸王枪一样天下闻名。
    “就算王万武来了也关系。”苏阳道:“据说你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当然不错。”丁喜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往事,笑道:“他以前常骂我小兔崽子。他既然要来,只怕我们今天要喝死在这里了。”
    苏阳也笑了,小兔崽子这四个字有时候只有很亲近的人才会去骂,譬如自己也经常会骂赵小龙小兔崽子。
    “不过来的人,却一定不是王万武。”苏阳摇头道。
    “为什么?”
    “你见过一个脾气很大,很暴躁固执的老爷子,会把他的兵器放在鲜艳的花丛中吗?”苏阳指着桌上的鲜花,摇头道:“只有娘们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难道来的是个娘们?”丁喜道。
    “据说王万武有个女儿,长得不错,枪法也不错,脾气却不小。”苏阳道:“可是脾气再大的娘们也是娘们。”
    话音未落,门帘被人掀起,果然有娘们从外面走进来。
    还不止一个。(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王大小姐
    两个娘们。
    两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小娘们。
    这种小娘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片眼光,现在也不例外,从她们两进门开始,酒馆大唐里几十只眼睛就朝她们身上移过去。
    她们两只能装作没有看到这些眼神,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而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出奇的朴素。
    喝酒的女孩子脸色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这里有两个漂亮女人,你却一直只盯着一个看。”丁喜问苏阳。
    “你居然还能有心思看我在看谁,真实佩服。”苏阳笑道:“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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