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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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里的蜗牛奄列-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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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坐上去看看。”她骑到脚踏车上。“很好看。”他赞叹。她蹬着脚踏车在狭隘的房子里绕了一圈。“要不要到街上试试看?”他问。她微笑点头。他坐在她身后,抱着她说:“出发!”

21方惠枣载着李澄穿过灯光璀璨的街道,也穿过灯火阑珊的小巷。“要不要交换?”他问。“嗯。”

她坐到后面。“你爱我吗?”她问。“女孩子不能问男人这个问题。”“为什么不能问?”“一问就输了。”“那么你问我。”“男人也不能问这个问题。”“你怕输吗?”“不是,只是男人问这个问题太软弱了。”“我不怕输,你爱我吗?”“已经爱到危险的程度了。”“危险到什么程度?”“正在一点一点的改变自己。”她把一张脸枕在他的背上,他仿佛能够承受她整个人的重量、她的幸福和她的将来。他握着她的手,他从没想过会为一个女人一点一点的改变自己。他载着她穿过繁华的大街与寂寞的小巷,无论再要走多远,他会和她一起走。

第三章

唱一支骊歌(上)

1这天午后,有人揿门铃,方惠枣跑去开门,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外,男人的头发有点白,身上穿一件深蓝色的呢大衣,看得出十分讲究。“请问李澄在不在?”“你是--”“我是他爸爸。”

她看看他的五官和神气,倒是跟李澄很相似。“你一定是阿澄的女朋友方小姐吧,是阿澈把这里的地址告诉我的。”“世伯,你请坐,阿澄出去了。”“是吗?”他有点儿失望。“今天早上说是去踢足球,我看也差不多时候回来了。世伯你要喝些什么?”“有咖啡吗?”“只有即冲的,我去调一杯。”“谢谢你。”她把调好的即冲咖啡端出来。“谢谢你。”“这辆脚踏车好漂亮。”他童心未泯的骑在脚踏车上。“嗯。”“阿澄很喜欢踢足球的。”他说。“是的。”“我一点也不懂足球。小时候他常嚷着要我带他去看球赛,但我经常不在香港。”“世伯你去过很多地方吗?”“你说得出的地方我都去过了,我刚刚就从芬兰回来。”“芬兰是不是很寒冷?”“冷得几乎失去做人的斗志。我在洛凡尼米圣诞老人村跟圣诞老人拍了张照片。”他兴致勃勃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她看。照片中,他和一个约莫二十来岁的中国籍女孩子亲昵地站在圣诞老人的鹿车旁边跟圣诞老人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年轻女孩子肯定不是李澄的妈妈,看来倒象是他爸爸的女朋友。“有机会你也去看看。”他说。“这么遥远的地方,不知道这辈子会不会有机会去。”她笑说。他看看手表,说:“我要走了。”“你不等他吗?”“我约了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门票来,说:“周末晚上有一场球赛,听说很难买到门票,朋友特地让出两张给我,我想和阿澄一起去。我们两父子从没试过一起看球赛。他周末晚上有空吗?”“我看应该可以的。”“那就麻烦你告诉他,开场前二十分钟,我在球场外面等他。”“我会告诉他的。”她接过他手上那张门票。他走了不久,李澄就回来了。“你爸爸刚刚来过。”“他找我有什么事?”

他冷冷的问。“他有周末那场球赛的门票,叫我交给你,他约你开场前二十分钟在球场外面等。”

“他约我看球赛?”他不太相信。小时候,他常嚷着叫他带他去看球赛,他总是叫他自己去,现在他竟然说要和他一起去看球赛,如果要补偿些什么,也都已经太迟。“你会去吗?”“不去。”“这是本年度最精采的一场球赛吗?”“是的。”“那你为什么不去?我看得出他很想你去,他今天等了你很久。”“那他为什么不等我回来?”“他约了人。”“那就是呀。”“你不是很渴望他陪你看球赛的吗?去吧。”她不知道他和他爸爸有什么问题,但她看得出他们彼此都在意对方。他摇头。“答应我吧,好吗?”她抱着他的胳膊说。他没有再拒绝。“那就算是答应了。”她笑说。

2这一天,李澄去看球赛,临行之前,方惠枣塞了一袋咖啡豆给他。“这是什么?”“给你爸爸的,我昨天特地去买的。店里的人说是最好的,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这种味道,那天家里没有好的咖啡招待他,不好意思嘛。就说是我送给他的,让我拿点印象分。”她俏皮地说。“快去!别要他等你。”她催促他快点出门。今天很寒冷,李澄穿了一件呢短大衣,满怀希望在球场外面等爸爸。他一直渴望接近爸爸,但是几乎每一次都弄得很僵,他想,这一次或许不同。球赛已经开始了,球场外面只剩下他一个人站在刺骨寒风中等他的爸爸。他是不会来的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总是在他的家人需要他的时候舍弃他们。李澄把那一包咖啡豆扔进垃圾桶里。

3回来的时候,李澄努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那场球赛精采吗?”她问。“嗯。”他坐下来扫扫乌德的头。“你们谈了些什么?”“请你不要再管我的事!”他向她咆哮。她一脸错愕怔忡。“他根本没来!你为什么要我去?你了解些什么!”“对不起--”“你什么时候才肯放弃占有一个人!”他觉得他受够了,她老是想改变他。她没话说,她还可以说什么呢?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凶,她更从没察觉自己在占有他,她希望他快乐,但为什么会变成他口中的占有?“我出去走走。”他低声说,“乌德,我们走吧。”他害怕面对这种困局。他带着乌德出去,留下她一个人。他漫无目的在街上走着,乌德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他听到一首似曾相识的歌,那是从地窖里的钢琴酒廊传出来的,不久之前,他光顾过那里一次,刚巧也是听到琴师弹这首歌。“乌德,你不能进去的,你在这里等我。”他吩咐它。乌德乖乖地蹲在酒廊外面。李澄独个儿走下梯级,来到酒廊。今夜的人客很少,他随便坐在钢琴前面,那夜看不清楚琴师的容貌,今夜终于看清楚了,叫他错愕的是,弹琴的人是周雅志。她就象那天他见到她在街上走过一样,烫了一头垂肩的曲发,一袭黑色的长裙包裹着她那纤瘦的身体,开得高高的裙衩下面露出两条象白瓷碗那样白的美腿,眉梢眼角多了几分沧桑,兀自沉醉在悲伤的调子里。她抬起头来,发现了他,跟他一样错愕,旋即又低下头,用十只手指头谱出那无奈的调子。弹完了那一曲,她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坐下来,说:“很久不见了。”“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上班?”“钱用完了,要赚点钱过活。”她刻意省略了这其中的故事,淡淡的说。“你为什么一个人来?阿枣呢?”“她在家里。”“你们结婚了?”“还没有。”“是的,你也不象会结婚的人。”她叫了一杯薄荷酒,说:“我一直很奇怪你们会走在一起。”他没搭腔,他不知道她所谓奇怪是指哪一部分。她呷着薄荷酒说:“有一种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就是她的世界,她馀生唯一的盼望就是跟他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仿佛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阿枣就是这种女人,你却是个害怕承诺的人。当一个女人太接近你,就会受到你的打击。”“你好象在解剖我。”“因为我们是同类。”他望着她,她离开他的时候,他着实伤心了一段日子,除了因为被她背叛了,也同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了解他而又愿意放任他的女人。“不过你好象有点改变了。”她说。“嗯?”

他微微怔了一下。“你眼里竟然有点温驯,好象被一个女人照顾得很好似的,你从前不是这样的。”他尴尬地笑了一笑,对男人来说,温驯不是一个好的形容词,她让他觉得他是一头被人豢养的野兽,已经逐渐失去在野外求生的本能。

4李澄从酒廊回来,看到方惠枣躺在床上,她蜷缩着身体,把头埋在枕头里,他几乎看不到她的脸。

她没有睡着,只是这个时候,如果不闭上眼睛假装睡觉,也就没有别的好说。有时候,晚上难过,倒是希望真的会睡着,到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就可以放下一些倔强和固执,当作没事发生一样。他躺在她身边,一只手轻轻抱住她的胳膊,是试探,也是投降。她没有推开他,当他的手触到她的胳膊时,她整个人好象掉进一窝酸梅汤里,好酸,酸里面又有甜。她转过身去,嗅到他呼吸里的酒的气味。“你喝了酒吗?”他没说话,只是抱得她更紧一些。她把头埋在他胸膛里,当女人知道男人为她而喝酒,心里总是有点怜惜,也有点自责,也许还有一点自豪。

5不下雨的日子,方惠枣会骑着她的脚踏车上班,穿过大街小巷,穿过早晨的微光与黄昏的夕阳。

她骑着的,是她的爱情,就象小仙女骑着魔术扫帚一样,仿佛是会飞上云端的。李澄的爸爸后来打过一通电话来,是李澄接的。“对不起,那天我忘记了。”他说。“不要紧,我那天也没有去。”李澄说。李澄又去过那家钢琴酒廊两次,周雅志会跟他聊天或者什么也不说,两个人想的事情也许不一样,她想的是前尘往事,他想的是现在和将来。他一向喜欢听她弹琴,她进步了很多,从指间悠悠流出来的感情是跟从前不同的,他不知道她经历了些什么,但是这一切都变成了神采;而他自己,近来好象枯干了,那本长篇写得好慢好慢,他真害怕太安稳的爱情和太安稳的生活会使他忘记了怎样创作,正如她说,他变得温驯了。是的,他从来就没试过爱一个女人爱得那么久,从来不是他受不了对方,就是对方受不了他。每次来这里,他都是带着乌德一起来的,它会乖乖在外面等他,这样的话,阿枣不会问他去了哪里,她会以为他和乌德去散步。他不会在酒廊里逗留太久,阿枣会担心他的,他不想她担心。他是爱她的,然而,也只有爱,能够将世界变成斗室,连空气也变得稀薄。

6今天是方惠枣的生日,上完最后一课,她匆匆赶回家。家里的灯亮着,李澄出去了,她以为他想给她一点惊喜,他从来就是一个随兴之所至的人。天色已晚,他还没有回来,他竟然忘记了她的生日,她曾经提醒过他的。她骑着脚踏车到球场找他,他果然正在那里跟大伙儿踢足球。他看到了她,带着温暖的笑容跑到她跟前,问她:“你找我有事吗?”“今天是我的生日。”她说。

他这才猛然想起来,看到她生气的样子,他连忙说:“我们现在就去吃饭庆祝。”“不用了。”她骑上脚踏车,拼命往前冲,不听他解释。她是爱他的,但他总是那么不在乎。“阿枣!”他在后面追她。她没有停下来,她什么也不要听。他拼命追上去,用手拉着脚踏车的车尾,企图使她停下来,谁知道这样一拉,本来往前冲的她,突然失去了平衡,整个人和脚踏车一起滚在地上,翻了两个筋斗,手掌和膝盖都擦伤了。他连忙扶起她,紧张地问:“你有没有事?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你看你做了些什么!”她向他怒吼。他看到她的裙子擦破了,膝盖不停淌着鲜血,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他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绢替她抹去膝盖上的鲜血。“对不起。”

他内疚地说。“你看你做了些什么!”她扶起地上的脚踏车,她说的不是她自己,而是他送给她的脚踏车。那辆脚踏车刚好跌在跑道旁边的石礅上,后轮挡泥板给刮上了一道深深的疤痕,她连忙用裙子去擦那道疤痕,可惜已经没用了。“你痛不痛?”他关心的是她。“你别理我!”

她骑上脚踏车,愈走愈远,把他丢在后面。他无可奈何地望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昏黄的灯下。

7方惠枣脱下裙子,坐在浴缸边缘洗伤口。这一袭白色的裙子是她新买的,特地在今天穿上,现在,裙子磨破了,不能再穿,她心痛裙子,心痛膝盖,心痛那辆脚踏车,更心痛他心里没有她。她努力替他找藉口,他从来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是不知道的。他忘记重要的日子,他好象什么都不在乎,他好象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个世界是她不能进入的。他喜欢随兴之所至,她有时候根本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但是,这些重要吗?最重要是他爱她,她知道他是爱她的,否则象他这样一个人,不可能跟她生活,他说过他正在一点一点的失去自己,单凭这一点,她就无法再怪责他。她听到李澄回来的声音,听到他的脚步声,她已经心软。“痛不痛?”他走进浴室看她。“如果说不痛,那是骗你的。”“紧要么?”他蹲下来,看她膝盖上的伤口。他象个犯了错事的孩子,他不是有意伤害她的。她把手软软的支在他的肩膊上。“生日快乐。”他跟她说,“我买了消毒药水和纱布。”“这就是我的生日礼物吗?”她把一条腿搁在他的大腿上,让他替她洗伤口。“喜欢吗?”“喜欢得不得了。”她作势要踢他。他捉住她的腿,替她绑上纱布,抱起她的脚掌,抵住自己那张温热的脸。“你还是危险程度的爱着我吗?”她问他。“嗯。”

8这一天晚上,李澄独个儿来到酒廊,周雅志正在全神贯注地弹琴。她看到了他,朝他看了一眼,然后又专注在黑白的琴键上。天地间还有一种灰色,她和李澄分开了又重逢。那个时候,她爱上另一个男人,她以为自己做对了,她和那个男人在欧洲好几个国家生活了一年,最后一站,她带他回去不来梅。一天晚上,她和他在广场上散步,他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爱你”,她突然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如果他一直不说“我爱你”,她会以为自己是爱他的,可是他一旦说了,她才知道自己不爱他。第二天,她就撇下他,一个人回来香港。她没想过要回到李澄身边,偏偏却又碰到他,她故意省略了离别之后的故事,因为那是一个错误的背叛。再见到李澄,她比从前更怀念他,但他已经是别人的了。她是个挺爱面子的女人,她不会回头,况且她没把握他会回到她身边,她看得出他改变了,如果不是深深地爱着一个女人,他不会改变得那么厉害。

9乌德来找李澄,方惠枣打开门让它进来,她蹲下来跟它说:“阿澄出去了,不如今天晚上我陪你散步。”她带着乌德到街上散步,乌德蹲在酒廊外面,怎样也不肯再走。“不要赖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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