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袖,哪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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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袖,哪里跑-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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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秦璋本着不可坐以待毙的原则,强烈建议我俩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去一趟停尸间,再验一验尸。

小花表示非常苟同秦璋的建议。在二比一的绝对劣势下,我只能少数服从多数,夜探停尸间。

官府停尸间的守卫并不森严,至少以我跟秦璋的身手,并没惊动任何人。

停尸间里充满了让人闻过之后三年内不再想吃肉的腐烂气味,于是我踹了秦璋一脚,以表示我的愤慨。

秦璋笑弯了一双眸子,他掏出一方丝绢堵在我的口鼻上,丝绢上的青草气立刻将腐尸的臭味盖了过去。

我与秦璋借着窗外晦暗的月光勉强找到了那三具无脸尸,可尸体在夏季的高温作用下,已经高度腐烂,几乎辨认不出伤口所在。

秦璋蹙紧了眉头用小木棒去翻了翻尸体,然后就要我低头去看。

朦胧的月华下,死者的伤口狰狞着向外翻卷,里面的皮肉呈以暗紫色,可见在临死前曾服用过剧毒。

“阿歌,你可看明白了?”秦璋贴在我耳边压低了声音道。

我点点头表示明白,同时也暗自佩服他在此处居然敢开口说话的大无畏精神。

秦璋的意思我大概猜得出,他是要我知道,这三人其实在我听到惨叫声前就已然丧命。

这是一个套,敞开了口请君入瓮。

三更的时候,我与秦璋回了棺材铺,那时小花正坐在屋顶上喝闷酒。

我只得打发了秦璋,再搬来梯子爬上去,撞撞小花的手臂问他:“你是怎么上来的?”

小花鄙视地望了我一眼,“这世上有一种专门用来上房翻墙的功夫,叫做轻功。”

我闻言胆寒不已,慌忙往回撤了两步,“花花,你千万别动,你屁股下面的银针一动就要射出来了。”

小花听了我的话,果然将屁股挪了一挪。

念起我房顶上的机关,那实在是个巧合。

只因彼时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于是在分析了暴雨梨花针这个物件的工作原理后,我就在屋顶上弄了个类似的。

而我的暴雨梨花针又不同于以往各种,它通常只在运用轻功的人士登上我的屋顶后被发动。

然而这整件事情中最为诡异的地方就在于,自打我安装了暴雨梨花针后,小花是第一个中招的人。

小花此时正耷拉着脑袋在床上趴着,奄奄一息。可就在方才,他还激动不已地指着我的鼻子说我差点让他花家绝后,并表示从此与我沈凤歌割袍断义,恩断义绝。

闻风而来的秦璋甚风雅地侧坐在床边,慢条斯理地将银针一根根从小花的屁股上拔下来,几乎让我有种他在采花的错觉。

“花花,你为什么要爬到那个危险的房顶上去?你是想看看嫦娥姑娘?”我蹲在小花的床前,态度甚谦虚甚和煦,因为我依稀记得小花在儿时曾对嫦娥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热爱。

小花咬牙切齿,“沈凤歌,你给我滚得远一点。”

我忽然惊觉,“花花,你是不是听见街坊邻里的风言风语了?”

小花:“……”

“其实是这样的,牛二和虎子他们俩不知道从哪儿听说我铺子里来了个远房堂姐,便偷偷来瞧了,结果你长得太惊为天人,他俩一见就倾心了,发誓非你不娶。其他街坊对他二人坚决的态度都表示质疑,于是就组团来围观你,然后导致许多未婚或已婚男子纷纷决定娶你为妻或纳你为妾。并且有一部分人表示,可以接受一妻多夫这种新形式。而且……”

“阿歌。”

“怎么了?狐狸。”我看着难得一脸严肃的秦璋,有些惊恐。

“小花一口气没提上来,晕了。”

我满意地点点头,“啧,我就知道他听了会兴奋的。”

经过几乎无眠的一夜,秦璋一向体面的绸袍早就皱巴巴地褶在一处,失了不少风度。

他临走时打着哈欠漫不经心地对我说:“早些歇息,过几日要出趟远门。”

我看看他朦胧的背影,发觉秦璋果然是个逻辑混乱的男人,他出远门为何要我好生歇息。

我房里的紫檀木大床格外宽大柔软,所以我这一觉也睡得格外酣畅淋漓。秦璋曾说,按照我这样的深度睡眠状态,必然会在某天睡死于床榻之上。

我头一次听到这样的理论,不免觉得诧异。按照秦璋的说法,正常人应该是跑着死跳着死坐着死,反正就是不能躺着死。对此,我深表敬佩。

“秦璋,你别碰我!嗷!”

小花的惨叫声忽然从隔壁传来,堪堪打断了我半梦半醒间的回忆。

不得不说,小花的叫声里处处透着诡异。基本上我在瞬间就理解为,秦璋忽然变成了一个断袖,并且是个饥渴又禽兽的断袖。

为了搭救小花,我迫不得已只穿着中衣就冲了出去,边跑边喊:“狐狸,你慢一点慢一点,我从来没瞧见过活的断袖,你且等等!”

“啪!”小花的房门被我从外面一脚踹开,此时,屋里小花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衣襟半解,秦璋手上拎着原本该在小花身上的薄被。

“狐狸,你们……这是在做甚?”我比划着一根手指在秦璋跟前晃了半晌,感觉兴奋非常。

秦璋轻飘飘瞟了我一眼,然后三两下就用他手上的薄被把我裹了,反手一提,将我搁在了一旁的太师椅上,道:“不过是为他上个伤药罢了,”他惆怅地揉揉额角,俯首对我继续说:“你是个姑娘家,怎么随随便便就穿着中衣跑出来。你——为什么又不穿鞋?果真将它煮来吃了?”

我窝在太师椅上,耷拉着脑袋看看他,咕哝道:“我不就是来凑个热闹,干嘛发脾气。”

那厢,小花正怒气腾腾地瞪着我俩,半日才狠狠逸出一句,“沈凤歌,枉顾我从小就为你背了无数黑锅,你居然暗算我,我真是恨死你了!”

我摸摸自个儿干巴巴的脸,道了句:“你是始作俑者,你不背谁背?”

小花闻言,气得险些要昏过去。

秦璋看着小花挑了挑眉,掸掸袍子不紧不慢道:“你可知当日在乱葬岗杀人的凶手,目标并非那被剥去脸皮的三人,而是你。”

“什么?”小花瞪大了眼睛抖着一根手指指着我,“凭什么就我一个?她不也是众矢之的?”

我很是同情地对他摇摇头,“我不是。”

秦璋在我左旁的太师椅上坐下,呷了口茶才慢条斯理道:“江湖上无人不知你狂人小花乃天一教门下,而天一教关于传国玉玺之事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又是个公然的秘密。在此事上,她不过是引蛇出洞的一个幌子罢了,若论起来,正主儿必然是你。只是那凶手当日恐怕也没想到,你竟然会误打误撞来了瑶镇。”

小花一脸茫然地看看我,“可我当真不知道传国玉玺之事。”

我在一旁好心地为小花解释:“其实你知不知道真的不重要,重要的你是天一教的男人。尽管外人都以为你是个女人,但你真的是个男人,凶手也一定知道你是个男人,所以这个地方一点都不矛盾。”

小花听了我的话,已经倚在床上苟延残喘了。

秦璋淡然地拿了桌上的已凉的半杯子,喝一口接着道:“他们既然抛出了传国玉玺这个饵,那我们也不妨上钩去搏一搏,鹿死谁手,也未可知。”

我推推秦璋搁在我手边的手臂,道:“狐狸,不如我们去江南瞧瞧?”

秦璋思量一瞬后,与我一拍即合,“从江南开始也是不错的。”

小花缩在墙角抽筋地笑笑,“我听闻江南女子温柔如水,气候又四季如春,这一趟去江南也甚好。”

秦璋似是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要一道去江南倒也不是不可以,可天一教一旦后院起火,你可就仔细天机老人将你……”

“我这就回大漠,”小花皱着眉冲着秦璋摆摆手,“别提我师父的名字,脑子眼儿疼。”

我同情地看看小花,果然,他又败在了秦璋手下。

这厢提及的传国玉玺此事,也确实有关于朝廷与江湖的一段秘辛。而小花对于这其中的是非曲直之所以会全然不知,则是因为那时师父将它当做睡前故事絮叨时,他每每都会睡得酣畅淋漓,于是就有了今日局面。

现如今在江湖耸人听闻的魔教天一教,实则在二百多年前乃是太祖皇帝打天下时的一柄利剑。可但凡是皇帝,大都有诛杀开国元勋的嗜好,太祖皇帝也不例外。

彼时,传国玉玺是收于天一教第四十四任教主手中,而太祖皇帝则是在乱世下揭竿而起的英雄豪杰。并且凑巧的是,太祖皇帝手中有着开启传国玉玺的图纸。

古往今来,无数英雄侠士抑或奸佞小人都妄图通过传国玉玺中所藏的秘术来夺取天下,可这批人终究都铩羽而归,千年来能够成功的人就只有太祖皇帝一个。

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太祖皇帝是顺应天意的王者。

太祖皇帝借助传国玉玺踏平了前朝的军队,因而天一教也曾红极一时,众多有志青年都以投身天一教为荣。

可惜好景不长,太祖皇帝一直视为珍宝的传国玉玺图纸忽然不翼而飞,于是天一教就成了特大嫌疑犯。

太祖皇帝下令灭教,一千余名教众在短短两日内皆身首异处,唯剩下教主与三、四名弟子拼着一死逃进大漠,这才保住了传国玉玺,也留下了天一教一脉香火。

至于天一教对外所言关于传国玉玺之事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在我看来则全然为了增加它的神秘度,进而吸纳各地男儿踊跃入教。在实际运用中,这套传男不传女的理论我确然从未见识过。

在秦璋的循循善诱下,小花毅然决然在屁股上的伤尚未痊愈前便离开了瑶镇。

三日后,秦璋将拈花茶楼布置妥当,便与我一道带着两车细软浩浩荡荡地踏上了南下的路。

对于秦璋坚持要将春夏秋冬的衣物都置备齐全这一事,我颇有微词。我认为他身为一个男人,不应该拘泥在穿这件小事上,他应该着眼于天下,筹划于未来。

但秦璋有言,他此番是携夫人出游,不可太疏忽,这是作为男人的责任。

我听得夫人二字,觉得很是惊悚,便自此闭了口。但随即又念起多年来的一桩心事,于是就问了秦璋。

我问他:“狐狸,你为何自我三岁那年起就以我的夫婿自居?”

他思量了一番,答得很慎重,“彼时逍遥散人与天机老人打赌,结果逍遥散人输得底掉,于是天机老人就要他的女徒儿来挑夫婿。不凑巧的是,逍遥散人就只有一位徒弟。天机老人为了打压逍遥散人,就令他的女徒儿在逍遥散人的徒弟和自个儿的男徒弟中挑。可也不知怎的,那傻姑娘遥遥一指,便将我挑了出来。”

我指指自个儿的鼻子,“我?指了你出来的?”

秦璋满意地顺顺我打结的长发,“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看着秦璋一脸无害的笑,我忽然惊觉我曾经对封奕的种种,其实都算是红杏出墙的表现。而我面前的男人在面对那顶葱绿无比又硕大无比的帽子时,一度是泰然处之。我苦思一遭,终于得出结论,秦璋此人若非断袖,那便是另结新欢。

4第三章 狐狸的新欢

古人有言,烟花三月下扬州,自是可知扬州此地是个绝妙的去处。旁的不提,单是扬州遍地的青楼、勾栏院,那就是世间取向正常以及不正常的男儿多年向往之地。

所以,我与秦璋将第一站定在扬州,便是各自别有企图。

日薄西山的时候,我与秦璋乘着马车不紧不慢地进了扬州城。

扬州是个秀气的城,它虽不及京城的巍峨,也不抵宣城的粗犷,但却自有一番雅致,倒不似感性理解里那般脂粉气浓重。

我与秦璋在风来云去客栈住下,卸行李的时候,我见到了九宝,秦璋的书童。

九宝仍然是一副傲然的姿态,瞧见我时只是掀了掀眼皮,懒散地打声招呼,就算了事。

于是我就想起来年幼时头一次见到九宝的情景。那时我还是个活泼的姑娘,一般情况下见到年龄相仿的人就会表现出格外的热情。但我的热情在九宝那儿遭到了鄙视,他彻底地无视了我。以至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释怀九宝这个名字。

晚膳之后,秦璋不知去向,唯留下九宝与我四目相对,枯坐房中。

我酝酿一番后,决定打破沉默,“九宝,你何时到了扬州?”

“昨日。”他目不转睛,声音不做起伏,甚冷淡。

我舔舔干燥的嘴唇,再接再厉,“听说扬州的夜市热闹非常,不如你我去逛逛?”

九宝扫了我一眼,“没兴趣。”

我悻悻闭了口,不再试图撺掇他陪我去逛夜市,转而打算一个人去青楼开开眼界。

扬州这个地界我不甚熟悉,因此为了出门方便,我便从包袱里摸出套月白的男子常服换上。换完衣服我又照照镜子,唔,隐约找回点往日做男人的感觉。

**

醉清风是扬州城里顶有名的青楼,据说楼里的姑娘个顶个地如花似玉,常年有外来人士在醉清风里一掷千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我自问没有挥金如雨去讨同性欢心的兴致,但这醉清风的名头实在是撩人,于是我便摆出过去做将军的架势,有模有样地踱进了这座销金窟。

前些年我在朝为将时,总有些机会能去青楼逛逛。只是那时老太爷与二叔都健在,所以我所有的机会都变成了泡影,也就坐实了我断袖将军的威名。

如今沈家已被湮没在历史红尘中,而老太爷与二叔也已魂归太虚,纵使我再为非作歹,他们也不可能再来将我数落一番。每每我一念及此,就会感慨命运之无常,可见人生如戏。

在我个人看来,醉清风的姑娘们应该属于比较高端的。因为在我进门后,并没有看见一堆人挥舞着小手绢挥来挥去的场面,所以搞得我对青楼的概念一时间有些混淆。

“公子,您点哪位姑娘,小的替您去请。”一个小倌凑上来,低眉顺眼地对我道。

“这个……”我抬头望一眼略显清净的中庭,思量着我并不能当真去寻个姑娘一夜春宵,于是慎重道:“我内急,不如你先引我去趟茅房,然后我再挑姑娘?”

小倌愣了一愣后,欣然应允,“公子请。”

清凉的月华映着醉清风院里错落有致的紫藤花架子,白得透彻,紫得纯粹,颇是有些诗意。清雅的花香缠绕着迷醉的酒气蔓延在温热的空气中,很是慵懒很是情迷。

只是我从没想过,我会在青楼里碰见熟人,并且是非常熟的一个人。

当我发觉回荡在院里那清泉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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