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女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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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书商-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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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简竹的本事:进攻是最好的防御。一串问题可以把一个问题打回去。

胖悟慧愣住,一跺大脚:“妈蛋!——阿弥陀佛!嗐!我已是方外之人!”迈开脚,摇摇摆摆、撒着两只手去了。僧衣没系上,在他身后飘来打去,似灰色的翅膀。

悟宁跟在他身后。

宝刀蹲下来,把先前被她碰倒的草药,一撮一撮再拣回去。有盘曲的植物根须、有晒到半干的嫩叶子,有的沾了灰、有的混在一起,宝刀把沾灰的拍干净,混在一起的择开。

一双麻编双耳僧鞋,静静地走回来,离宝刀五步远,站住。是悟宁。狭长凤目若有所思地垂着,问她:“太麻烦吧?”

“是啊!可是谁叫我碰翻的?”追打闹着玩是一回事,自己闯的摊子还是要自己蹲下来收拾。这种担当,宝刀有。

悟宁又道:“其实悟慧也没要求你一定得整理得这么干净。”

“咦,我做什么事,为什么要他要求?”宝刀看看整洁的药匾,满意地把它们抬回到架子上,拍拍手,“这样都干净了就好了。它们被摘下来,已经不能再去长叶子开花了,如果脏兮兮的在地上,我不理,万一你们也不理,回头把它们丢掉,它们就太可怜了。”

悟宁瞄了她一眼,眼眸里闪过一丝笑意。

他双目生得狭长,眼皮天然的垂下来,搁在别人脸上可能像羞涩,搁在他这儿只能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偶尔一抬,眸中晶光四溢,连笑意都带着威仪。

他走到宝刀身边,抬起她的手腕。

她还没顾得上问什么事儿,他已经把手指按在她腕脉上,眉睫低垂,纹丝不动,良久,从“寸”部换移向“关”部取脉。也许是他体温比她高?宝刀觉得从他的指尖,有暖意流到她身体里,让她全身暖洋洋的,舒服得多了。她笑着,忍不住想跟他讲:“你真像刘大夫。”说出口来,不知怎么却变成了:“你真像兼思。”

这次悟宁修长的眉毛,终于动了动:“兼思?”

“嗯。朱兼思。”宝刀解释她有这么个朋友,“不过他走啦!”

卷款潜逃什么的,宝刀从来不相信,所以根本就不提。她记着的,只有他以前她看不见时,悄悄投给她的关心视线,还有他呵在她手心的暖。

“朱兼思”三字出口,悟宁顿了顿,神色顿时很奇怪,像是平静了很久的树木,忽然被人搔了痒,树皮忍不住皱起来,要流露人类的感情。宝刀简直不知道他是要哭、还是要笑。

“朱兼思。嗯哼,朱兼思……”悟宁哼了两声,掩饰地把自己的脸埋进双手里。

终于重新抬起头来,悟宁脸色又平静无波了,问宝刀:“那么他是否知道——”

宝刀等着他问下去,悟宁又自己止了话头,抿抿嘴角:“当然他不知道。”为了赶紧把这个话题遮掩过去,他抛出另一个问题:“那么——”

就像悟慧的口头禅是“妈蛋!——阿弥陀佛”,悟宁的开场白总是“那么”,以至于宝刀一听,就忍不住想笑。

“小施主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悟宁双手合十。那合拢的手掌,似乎要抵御她笑容的晶莹光芒。

“没有!”宝刀摇摇头,“我没什么报酬可以付给你啦!”

悟宁道:“这次不用报酬。”

“真的?”

“小僧许了个愿,小施主正巧赶到愿心上。小施主有什么困难,贫僧无偿相助。”

“哦,那么……”宝刀想想,失笑,“还是想不出什么要你帮忙的。”

她已经不担心饿肚子、晚上也有地方睡,还需要什么呢?造纸,印书,总不可能要个和尚帮忙。

悟宁举步往禅林走,示意她跟上,一边提建议:“钱财?”

“不用了……”虽然十两银子是紧巴巴一点,但这是游戏啊!简竹给的钱,就好像最开始分的筹码一样。怎么可以叫别人赞助?那样赢了都不算啦!

“功夫?”

“不用了……”她在爹那里学得很好了,还有什么好学的。

“琴棋书画?”

“不、不要,谢谢!”听起来都很难的样子。

悟宁步子为难的放缓了:“那……饮食?”

“好!”宝刀双目放光。

步子重新轻快了,穿过禅林,林子的一边本来是一座高塔,名为镇妖塔,塔门口还有一块石碑,上刻“彰善”二字。那还是狐君神秘去世后没多久,老城君命各地寺庙作法事镇妖气,或立宝塔、或树海灯,诵经声通宵达旦,累月不绝。同时,老城君还命人收缴妖书。但凡语涉狐君、或者仅仅是怪力乱神的竹简、帛书,全部付之一炬。张邑的书,就是在镇妖塔焚化。是一位年少有为的杨将军亲自主持。

当今城君即位不多久,杨将军家里染了瘟疫,全家病逝。他的地位,当时也算灿然高贵,一死之后,冰消雪融,什么都没有了。人世间的荣华,不过如此。相国、将军、元帅、丞辅,说上台就上台,说过去也就过去。

只有十二城,十二君姓,一代代传承,绵延永远。

石头照理说比人类坚持得久。可是,安城的城君,才变更了一代,去年秋天,张邑天果寺这座石头镇妖塔,哗啦就塌了。事前也没个征兆,塌得很彻底,修是没法修了,势必从头建起。现在也还在建。寺里住持为此向香客们募化到不少善款。倒塌的塔下,“彰善”碑被砸成了几块,翻整时拖了出来,客客气气搭个小木屋,和几件还算完好的佛像、法器什么的供在一起,现在还有香客去顶礼唏嘘。

比起来,林子另一边的塔就非常寂寞了。那塔既低矮,门口也没石碑,里面也没妖魔。塔里头堆得满满,无非都是些佛经书籍。佛教有这么多书?未必,不过信徒认为抄书也是功德,同一部经用朱砂、金粉、甚至鲜血抄了一遍又一遍,全奉在寺院里,毁之不敬,于是越堆越多。这塔被誉为“藏经塔”。

“没什么人肯来这里翻经书看的,这里最清静了。”悟宁告诉宝刀,顺便从角落里翻出一只砂锅,砂锅里还有没吃完的五花肉。

“那个,你是和尚……听说和尚戒荦?”宝刀口水横流之际,还有残存的理性。

“杀了一只动物,我也很认真的吃完。杀了一只萝卜,我也很认真的吃完。”悟宁道,“我不觉得两者有什么区别,也不觉得它们给我不同影响。你觉得呢?”宝刀点头,已经在帮忙搬柴火。

藏经塔里的肉香,又逐渐烧浓……

第四十二章 华城来客

麦田无垠地铺展开去。风吹起一片又一片的麦浪。野花簇簇,有些斗胆开得往大道上斜了些,奔来的马蹄毫不客气把它践碎。才绽放出芳菲心事的花儿,顷刻间成了泥,也没有人多望它一眼。

这是华城的南部。也就是华城跟安城接壤的地方。

十二城中,华城最大,大到什么程度呢?风从这里吹起,带了春小麦的清香,两个月之后,这清香才能吹送到最北部边界。

华城的最北部,是一座山。

高耸入云、连天向天横的冰山。

这山最底下,倒也没有冰雪,无非石头的骨、泥土的面子,长着密草与林木,藏着小动物、飞着蝴蝶,也其他山也没什么区别,仰面往上看,密林的上头,大约已有千来米高的地方,开始出现冰,那冰色竟是青翠的,大约是冰下苔类植物的颜色,映着阳光,丽彩夺目,几十上百个小峰,就如同青玉锥似的耸立在那里,簇拥着主峰和几座高大些的从峰。青翠冰层大概延续几百米,再往上,冰色便纯白,大约最贱骨的苔类都冻得生长不了了,到这个高度,有连绵云朵叆叆的围了一圈,冰山顶峰就藏在云朵后面,仰酸了脖子也望不见。这层云,就是所谓的天云海了。听说谁敢进去,就会被它吃了,连骨头都吐不出来。

马蹄才踏入华城南部边界,就见到了远远冰山的影子。

它就有这么高。

它以城为名,就称为“华山”,但因为它太高了,所以人们都习惯叫它“天华山”,只有官方的正式文献里,譬如说,封爵位的文书,提及此山时,必须去掉那俚俗的“天”字。

历代的华城城君,都会将身边最得力、最忠诚的亲眷,封为“华山公”。这是华城最尊贵的爵位。

事实上,这些华山公们,从来没有真的住到冰山上去过。这所谓“华山公”,只是个尊号。他们仍然住在京邑中,城君的身边。最多在天华山脚下建个别墅,让城君、诸位尊贵公媛们,夏天去那里消暑。很多外城的达官贵人,也喜欢到天华山下消暑。

直到这一代。

这一代的华城君,登位之后,将助他登位的兄长封为华山公,然后告诉新公爵:“你去封地吧。”又补一句:“别墅不算在封地上,你说呢?”

这位华山公没有第二句话,直接去了冰山。大家都说,他去了那么遥远、荒凉、寒冷的地方以后,新城君总算睡得着觉了。

有一匹马踏入华城,往北去。

这不算稀奇,华城是座很热闹的城市,有很多马往北、很多马往南、很多马往西、很多马往东。

华城也是座尚武的城市,所以这些马啊、人啊跑着跑着,忽然有两个骑士忽然会从马背上跳起来,眼力差点的人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他们飞在空中就像两片乌云,“叮叮”轻响,各自落回自己的坐骑,沉声说一句:“朋友好俊功夫!”抖开马缰又各走各路,走着走着,忽然一个人吐出一口血,而另一个人的脑袋干脆从脖子上掉了下来,把他坐着的马吓了一大跳。马失惊跑出一段路,结果踩到蛇身上。失惊的马其势如疯,才不怕蛇呢!一般来说,它可以扬起铁路直接把那些蛇都踏死,哪怕它们有一千条——

哇,真的有一千条蛇爬出来,纠结在草原上!

惊马踏了过去。

它确实踏破了第一条、踏烂了第二条,但第三条蛇居然昂起头,在这样闪电般惊马的蹄前,把牙咬向马腿。马仍然踏断了它的身子。它的毒牙也确实从马腿上擦过。

马奔出一步,还是好的,第二步,就踏歪了,第三步,腿直接跪在地上,整匹马翻了一个身。这个身还没翻完,它就死了。

毒蛇们爬满它的身子。

一个戴着大斗笠的人镇静地抬起手臂,臂上一只鹰,振翅飞起,高入云霄,蓦地收拢双翅,向下冲。目标是蛇。

连惊马都能毒死的蛇,在鹰喙面前,纷纷电蹿,却逃不开。鹰爪准确地抓住一条蛇七寸。旁边的蛇拼死将毒牙咬向鹰翅。

鹰高高拔起。蛇比奔马快。鹰速比蛇更快。

毒牙咬空。

鹰在空中把这条蛇像吃面条一样吃了下去,立刻扑向地上吃另一条蛇。

这个斗笠人驱集千条毒蛇,竟是喂鹰的。

鹰唏里呼噜连啖近百条蛇,这才吃饱。斗笠人将手臂一举,巨鹰落回他手臂上。斗笠人嘬起唇,发出一声人耳很难听清的口哨,那些毒蛇这才如蒙大赦,各自散去。

银星忽然破空飞来。

比毒蛇更快的鹰,试图躲,竟然躲不过,翅尖毕竟被扫中,立刻垂下来,痛得嘶啸。斗笠人怒极啸叫,比鹰啸更尖锐,冲着银星袭来的方向扑去,顷刻间失去了踪影。

路上的行人还在来来去去,有的朝那边看一眼,有的看都懒得看。

——华城就是这样的城市。它的“武”,就发展到这样的地步。

所以,你可以理解,尽管城君向他的亲卫队吩咐,要小心一些人。尽管这些亲卫兵在华城也是顶尖的好手。他们仍然无法盯住进入华城的每一个人。

有这么一个人,他的怀中,揣着兼思的白玉佩,往天华山方向去。

但这个人不是星姑娘。

简来方告诉简竹,星姑娘已经出发。从安城到天华山,至少要两个多月,所以星姑娘回来应该是夏天了。

可是这个揣着白玉佩而去的骑士,是个男人。就是冒充外地来的大佬,跟且再川陈雍签了麻纸合同的人。

跟陈雍签合同时,他穿一身不新也不旧的家织左右纱衣,说话不紧也不慢,五绺长髻,青纱束发,看起来就像个资深的商人。如今进入华城,他穿了一件打了补丁的衣服,补丁的针脚缀得很干净,骑着一匹不好也不坏的马,跑得不慢也不快,看起来就是个很普通的行脚客。他是星姑娘手下最靠得住的人,武功却并不如星姑娘。

星姑娘本人,到底去了哪里?

第四十三章 伙计卷逃

宝刀红光满面、心满意足踏着夕阳回来时,慕飞已经恭候她很久了,脸黑得只好去跟乌鸦比美:“白、宝、刀,你回来了?”一个字一个字从牙齿缝里挤出来。

“我回来了……不不,我没走开过啦。”宝刀心虚,显然她离去的时候比她原来预期的要长,“我一直都好乖,刚刚,晃开一下下……”

“于是人家都卷逃了!”慕飞吼叫。趁宝刀不在,那几个新招的伙计,居然带着机械逃跑了!

“啊?那、那如果我在这里的话,他们说不定打我一顿再逃呢,我又不一定拦得住。”宝刀急着替自己辩解,“而且——”

慕飞蹲下来,哭了。

很不想在这丫头面前栽份子,可是……可是他有多想早早学到大本领、赚到大钱、找到办法让家人重新团聚。他有多想在简竹面前立功、证明自己的能力。偏偏什么都不按他的想法发展。困难、障碍,这么多这么多,他真的要撑不住了。

宝刀也傻了。用力的想想,她真的从来没看到过慕飞哭的样子。慕飞霸道、慕飞不讲理,慕飞……慕飞会哭?

“糟糕了!我一定做了很坏的事,才把这么坏的慕飞都惹哭吧。”宝刀想着,也哭起来了,转身一路跑回去,找到悟宁,扎到他的怀里,提出愿望:“我想要帮忙了!你说给我的愿心还算吗?我想要把东西都拿回来!”

“可以的。”悟宁听完她的哭诉后,正色道,“请向佛祖求告吧。”

“呃……”不应该是用他热乎乎的手拉起她的手,说一句“这种小事有什么大不了?看我的!”然后就大踏步替她鬼挡杀鬼、佛挡杀佛吗,像白顶天做的一样?宝刀打个格愣:“我不知道怎么像佛祖求告耶……”

“诚心恳求就可以。”

“是吗?”

“是。”

不知道是不是宝刀给佛像叩的那几个头真的起了作用。当天夜里,那几个伙计就拉着东西回来了,说什么不但没变卖出去,还被过路神灵教训了一番。他们再也不敢逃了,求“简老板”收留。

简来方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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