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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家到处都贴着符,那时候是用糨糊贴,特别牢,粘上之后真的撕不下来。有时候半夜上厕所,看见黄符,能把我吓个半死。
那家总说我救不活的769医院,后来被改了名字,叫长坂坡医院。但是他们这帮莫名其妙的人,为了盖楼,居然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我奶奶家门口的太子桥给拆了,换成了一座碑。
又是一座碑。
我奶奶说,我喜欢的一切最后都会变成一座碑。她说得好抽象,我没太懂。但是我奶奶去世后,真的变成了一座碑。
长大后我还懂了一则小百科,以前我让我妈捡的那玩意根本不是豆豉,是羊屎,是后来我看到家里兔子拉屎后觉得似曾相识,就跑去问我妈,她才告诉我的。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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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发现自己无法从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中体悟人生变成文豪之后,我就一心想当官。尤其是我小学三年级当了一学期的路队长,便从此一发不可收。
路队长就是放学后举着小黄旗带路的,我带的那条队伍都是住在子龙路上的孩子,人员结构很简单,因为子龙路是爬上熊家山唯一的路,山脚下是市政府,山顶是武装部,再往里就是卷烟厂。
放学后大家在教室门口站成一队,清点人数后就出发。路队长负责带头过马路,等红绿灯,谁先到家,谁就先离队。我经常走到人多的地方就故意停下来整整队伍,立正稍息立正,大家都听我的,感觉很威风。
一般队伍到山脚下,就只剩烟厂的孩子了。我们互相都很熟,便立刻一窝蜂钻进山脚下的大铁门,从山上抄小路。小时候觉得什么都很好玩,队伍里的男生经常会给我们女生表演吃蚂蚁,对,就是抓一只蚂蚁放进嘴里咽下去。真蠢。
每次吃完蚂蚁一定会砸马蜂窝,砸完就背着书包拼命跑,我一般都是提前跑出很远看他们砸。终于有一天,他们扔出去的石头砸到了大树深处别人家的玻璃,再后来马蜂窝就不见了。
我从小就看格林童话,所以坚定地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某个角落会有一大笔宝藏。有一次我和一个姑娘捡了两把钥匙,我和她高度一致地认为钥匙可以开启某处暗藏的金银珠宝,于是我俩就背着队伍里的其他人,偷偷把钥匙包起来,埋在了以前挂着马蜂窝的大树下。我们挖了个坑,约好找到地图后再回来拿钥匙,不然拿回家怕被别人发现。这是真的。
可能是小孩子忘性比较大,厂里有了统一的班车后,我们第一小分队就解散了,我俩也没去找地图。大家都坐班车回家,很少再从小路爬熊家山。
后来我稍微长大了一些,和我表姐有一次路过那棵大树,我说你信不信,这棵树下有两把钥匙,是我埋的。她不信,我说我挖给你看。那两把挖出来的钥匙一直被我小心翼翼地收在铅笔盒里,最后被我妈在卖废品的时候卖了。
当路队长的时候,还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敢说,怕我妈知道了骂我,所以憋了很多年。那会儿我们队伍里有个男生姓毛,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毛毛虫,我特别喜欢让他单独表演吃蚂蚁给大家看。那半学期他老老实实吃了很多只。我还回家跟我妈说你知道那谁谁谁吗他居然吃蚂蚁。我妈说是吗,他脑子是不是有病啊。我说没有啊,他数学成绩很好的。
小时候我以为自己只不过是很喜欢当官,颐指气使,爱欺负人,长大后我懂了,原来那种感觉叫喜欢。那时候长坂坡上有赵子龙和他的骏马,阿斗还在英雄的怀里酣睡,我们都还不到九岁。我就说吧,长坂坡上神人多,我和毛毛虫也是其中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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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真的非常不喜欢坐烟厂的班车上学,因为班车上混杂着高年级的学生,轮不到我当老大,加上那会儿我个子矮、脑袋大、家里没爸,有个男生就很喜欢欺负我,抢我的座位,揪我的辫子。他欺负人的时候,别人都不敢说话,大家都很怕他。
当时我经常放学回家就跟我妈哭,说那谁谁今天又怎么怎么了。然后我妈一打听,发现他爸他妈和我妈志同道合,就立刻约了一桌麻将。他妈脸上有块很大的胎记,看一眼就忘不了。我妈边摸牌边说:回去跟你儿子说,以后不要在班车上欺负我的女儿,他爸妈说:行,没问题。
扯吧就,他根本不听爸妈的话,变本加厉地欺负我。后来他爸妈和我妈变成了亲密的麻友,我妈还把他叫到家里炖鸡给他吃,想尽各种办法也改变不了他欺负幼小的恶劣本性。他终于上初中不再坐班车的那天,我简直如获新生。但是这依然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重创,他的名字我记了二十年了,觉得自己再记二十年没问题。印象里曾经听我妈说过他后来的样子,好像打架还是吸毒,又好像是打他妈,总之没有变成一个善良的人。
长大后我懂了,恶人自有恶人磨,轮不到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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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厂的班车队有好几个师傅,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姓王,车开得好,人也很好,慈眉善目,笑起来眼睛像弯月亮。有时候放学我妈没下班,家里没人,我就会跟着王爷爷去车队大院里写作业,等我妈。
不开车的时候,王爷爷一般都在院子里洗洗车,擦擦座位,然后就戴上手套开始编花篮和簸箕,编好的篮子拿去卖,还带好看的图案,很精致。那是篾匠干的活儿,我还跟他学过,但是那东西太锋利,很容易划伤手,我也就看看。我家买菜的篮子就是王爷爷送的。
我妈说王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照顾过我,我没印象,记不住,但就觉得跟他很亲。
那个大院离我妈的车间只有一墙之隔,有时候我妈上夜班,我会翻墙过去,在车间里乱窜,最开始是卷烟机,再后来是PS板,还有大型铡刀和印烟盒子的海德堡。
领导来检查,我妈就把我藏在车间的废纸盒子里。纸盒子很大,我个子小,躺在里面,上面盖着铜版纸根本看不出来。经常领导走了,我妈跟别人聊天忘了喊我,我就躺在盒子里睡着了。我长得挺好看的一个小姑娘,从小就沾满了烟草味。
不过那味道确实好闻,满车间都是金灿灿的烟丝,和点燃后的味道不一样。因为很早就在车间混,厂里很多叔叔阿姨都认识我,他们给我讲各种奇怪的故事,印错的铜版纸会帮我用铡刀切好,装订成册,让我拿回去当草稿纸。别的同学草稿纸是买来的,字都写得特别小,特别整齐;我的草稿纸则乱写乱画,不经意间翻到背面,可能还能看见他们爸爸抽的烟。当时我觉得特别有优越感,恨不得抄篇课文都打打草稿。
卷烟车间都是三班倒,我妈以前是小工,后来代班当了班长,就会明目张胆地装一包散烟,让我翻墙出去拿给王爷爷。后来厂里效益不好,班车都取消了,我就很少看见王爷爷。再后来我上初中,我妈有一天跟我说:你还记不记得王爷爷?我说:哪个王爷爷?
她说我忘恩负义,王爷爷就是哪个哪个。
我说:哦,想起来了,记得记得。
她说:王爷爷得肝癌死了。我挺疑惑,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得肝癌?
我妈也没说话。
我在心里默默地算着,长坂坡上,又少了一位神人。篾匠王爷爷编的花篮比姑娘还美,他有一颗温柔的匠心,死后却没有人给他在长坂坡的尽头立座碑。
因为他是外地人,他的碑立到他老家去了。
长大后我懂了,吸烟真的有害健康。
阴阳 / 阿四
卡在你的生命里
文 / 张晓晗 作家 编剧 @张晓晗Ol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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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没想到时隔两年后见到N是这个场景。
急诊室的走廊总是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横几张病床,一些住不进病房的急诊病人,拎着吊瓶绝望地半躺在那里,偶尔呻吟两声。护士们拿着各种单据和药品忙碌地穿梭,脸上带着看惯大场面而滋生的惯性冷漠。各种嘈杂的声音中,所有人忙着自己的事,自己的痛苦,自己的歇斯底里和悲伤。
没人喜欢医院,S却钟情这样的场面:谁都没空多看擦肩而过的人一眼,急躁,狼狈,不快乐,却很真实。随便拍两个镜头,就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报道。
但她从来没想过,会在这个杂乱无章的场景里再次见到N。他坐在绿色的塑料椅子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神放空看着地面,眼前的一切和自己无关,灵魂酷炫地躲在另外一个空间。不过,S却一眼看透了他的焦虑,他每次手足无措的时候都会盯着她的眼睛,只用五秒钟,脑子里已经过了整个故事的起承转合,思绪在无奈结尾时戛然而止,咬着嘴唇随意一笑,说这都不算事。他每次笑,都是扬起右边的嘴角,故作一副玩世不恭之态,把人生的无奈轻而易举涵盖在从鼻子里发出的那声“哼”里。从二十岁到三十岁,从来没变过。
S调侃过他,你为什么永远要摆出藐视人生的姿态?干什么事,演得尽兴,心里永远跑过一行滚动的LED灯,赫然闪着:我是道明寺少爷。
趁着他还没抬头,S躲进护士台。她敲敲桌子,指指N,问小护士怎么回事。小护士正在忙着填单子,探出头看了一眼,云淡风轻“哦”了一声:太太怀孕,大出血,正抢救着。S再看了一眼N,没再出声。小护士反应过来,再次抬头,扬起眉毛,熟人?需要关照?
她摇头,不认识,觉得挺帅的。小护士“哼哧”一笑,低头继续填单子,说S嘴里没正经话,和她镜头前三八红旗手的作风一点也不像。
她没听小护士再说点什么,抱着电脑,走进医生的休息室里,门虚掩着,正好可以看见N的鞋子。一双脏兮兮的球鞋,看得出他来得仓促。之前S跟N说过,我不喜欢你穿皮鞋的样子,穿球鞋的才是你,拒绝长大的少年。
说这话的时候,她帮他系着领带,浅灰色,缎面。他忙着穿鞋,忍不住跟S炫耀,说是去米兰订制回来的,如果男人到了三十岁,还没学会穿皮鞋,要么说明混得太牛B,跟乔布斯一样,要么就是混得太傻×。
S心里笑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永远都能把一些根本没逻辑的话,当成大道理对姑娘们讲出来。更可怕的是,姑娘们还深信不疑,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那些无辜的好男生。
N在镜子前站定,又是一副无懈可击的冠冕堂皇,他离开房间去楼下开会。S看着床对面的落地玻璃,外面是交错的高架路。2010年,S 二十八岁,事业上关键的一年,那一年她学会穿着高跟鞋追车两里地不带大喘气的,也是她出差最频繁的一年。她每次从柔软的高档大床上爬起来甚至记不起来,窗外的是哪一座城市。她和N没放过任何一个出差私会的机会。
凌晨五点,N一嘴轩尼诗味,吻着S做长长的爱,把她整个抱起来,把她的后背贴在玻璃窗户上,天亮起来,人却没到位,整个陌生的城市像是被完好地抛弃了。他对她说,你回头看。S气喘吁吁地回头看。
你看,这个世界只有我们两个人。
这句话是有温度的,在窗上形成了一小块雾。她盯着高速路一会儿,果然,没有一辆车经过,再回头看N,两个人一瞬间不知怎么的,红了眼圈。
S摸摸被揉搓在一起的被子,从被子上小心捏起一根N的头发,像收集一个不真实的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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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S大学毕业,她学新闻专业,整个大学四年就是把理想抱负和斗志消磨干净。毕业那会儿晃晃悠悠,无处可去让她更显迷茫。不断地参加各种聚会,每一次喝酒都喝得泪流满面,就着廉价的扎啤背诵好几首壮志凌云的诗,搞得好像明天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再也不见似的,其实天一亮,在一堆烟头和酒瓶中站起来,一群宿醉的人谁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于是晚上又零零散散地约局去唱歌,打牌,吃夜宵。
学校宿舍被收回,几人凑钱去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开始还买菜做饭,怀着要把生活过得生龙活虎的雄心,充满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的抱负,没出一个礼拜,这间房子几乎变成一间廉价的招待所。每天凌晨回来睡一觉,睁眼之后就跑出去,先去麦当劳里坐着蹭Wi…Fi,投递一堆无用的简历,一边投简历一边跟同学打电话,看看今天谁有什么好消息,之后怂恿那个幸运的倒霉鬼请大家吃饭。无论在外面干什么,哪怕是站在小卖部门前看大爷下棋,也没有人愿意在房间里多待一秒,丝毫的闲置,都让人觉得灰心丧气。
青黄不接的那段时间,S在一次饭局中遇到N。她到的时候,看N正站在门口的路灯下,深情款款地盯着她一个大学同学,N的头发烫成那年最流行的粟米烫,风一吹,一把方便面在空中飞。
他靠在一辆银灰色的车上,嘴里说个不停,女生看着他傻笑,也不说话。S故意凑近一听,听到他在背圆周率。S经过他们的时候忍着,走到电梯里憋不住大笑出来。以前中学的时候,有段时间男生流行用小刀把女孩的名字刻在胳膊上,晃着血淋淋的胳膊,两只腿撑着自行车跟在女生身后背情书,但是这样靠在车上堵着女生背数字的倒是第一次见。
他们几乎已经狼吞虎咽地把桌上的菜吃掉了一半,N才牵着那个姑娘的手进来,把钱包阔气地扔在桌子上,说随便吃。S这才看清N的脸,旁边一个同学跟S耳语了几句。她点点头,又瞥了N一眼。原来就是他。
N曾是学校里的传奇,状元身份入校,上学时无恶不作,最后在校长宣读对他的处分时,他站在三楼,直接打开窗户对着下面撒尿,校长直接对着话筒咆哮“开除”。
被开除后他出去混着,用他纯情少年背圆周率的本事,搞定了几个款姐,圈了点钱,经营一家小广告公司。两年时间,大家毕业,他有了一点成绩,自然成了同龄人中最阔绰的一个,天天开着他那辆银灰色的敞篷小跑车到学校门口去泡师妹。
饭局里,大家介绍到S的时候,她正忙着吃一块红烧肉,没站起来,举了举酒杯算意思过。没想到N一拍桌子,瞪着S说她没大没小,问她今晚谁买单。大家吓得筷子都掉桌上了,没想到S丝毫不恼怒,把嘴里那块红烧肉咽进去,拿着酒杯倒上白酒,毕恭毕敬地在N面前一仰头干了,说:你买单。然后红着脸,继续把剩下的肉吃完。
后来N问起过S:你当时是不是故意在吸引我的注意?S说:是啊,想通过你的关系找份工作。N再问:不是因为一见钟情吗?S大笑起来:谁会喜欢一个泡妞背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