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解读『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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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解读『搜神记』-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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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

夏侯弘找到谢尚,把经过一说,问:“有这事儿吗?”

谢尚猛醒,面有愧色:“确有此事,看来这是报应啊。”

20、一寸相思一寸灰

老话说,丑妻近地家中宝。媳妇难看,别人不惦记,能踏踏实实地过日子;田地离家近,方便照看,省时省力。讲究的是方便、实用、稳妥。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小农意识,可普通百姓,无权无势,还能奢求什么?

话再说回来。人毕竟是欲望的动物。除了几个特殊的,哪个不希望大富大贵,哪个不盼望娶个漂亮媳妇?都是人之常情。只是,娶潘金莲就要忍受西门庆的骚扰,娶黄月英就要有诸葛亮的胸怀,你要罩得住才行。

宋国,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街上传来劈里啪啦的鞭炮声,一个叫韩凭的小伙子身披红花,骑着高头大马,在人群的簇拥下,缓缓前行,满脸的喜悦。在他身后,是一顶漂亮的花轿。坐在里面的,是他的未婚妻何氏。何氏是远近闻名的大美女,此时,她坐在轿内,沉浸在无限的幸福和憧憬之中。

经常看肥皂剧的朋友,应该会有这样的体会,如果一个电视剧以婚礼开始,那么后面肯定一堆滥事儿等着。这次也不例外。

两口子婚后,夫唱妇随,恩恩爱爱,那是相当甜蜜。不料,一个男人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这个男人不是普通的男人,他是宋康王,整个国家的主人。韩凭呢,是他的门客,不客气地说,是他养的一条狗。一个偶然的机会,宋康王见到了何氏。只一眼,他就像碰到了6万伏的高压线,被彻底电倒了。如此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人,竟然成了韩凭的老婆,真是可惜了这朵鲜花。

一个有权有势的人,再配上卑鄙的品质,就是一个千足金的畜牲。国王要当第三者,那是方便多了,一不用藏着掖着,二不用和人家丈夫商量,一切正大光明。宋康王在这件事上显示出了极高的工作效率,马上命人将何氏抢到宫里,做了他的妃子。

韩凭气疯了。

你贵为一国之君,后宫演员、车模、主持人、女大学生什么样的妃子没有,为什么非要抢我的女人?还讲不讲道理了?

这就是我的道理,而且,还不是全部。有美女不献给国王而自己享用,用心何其险恶。还有,上次你在皇宫内打了一个呵欠我没和你计较,这次二罪归一,但念你初犯,从轻发落,发配边疆劳教,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好端端的一对儿小夫妻,从此天各一方。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夺走别人的幸福,这是最大的无耻。

再说何氏。自从进宫后,她悲痛欲绝,天天以泪洗面。本想一死了之,可是又没有机会。后来,她打听到了韩凭的地址,写了一封短信,托人送去。时间匆匆,信上只写了十二个字: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当心。

宋康王早就知道何氏一直惦记着前夫,所以在她身边安排了许多耳目。信一发出,就到了他的手里。宋康王把信打开,看了半天,憋出了三个字——“啥意思?”

侍从拿过来一看:好像是天气预报……

大臣苏贺又接了过去。这苏贺本科毕业,有点学问:“陛下,信上的意思是说,她的忧愁和思念,好像是绵绵的春雨,而两人相隔遥远,无法相见,她向太阳发誓,一定回到丈夫的身边,大概是要殉情吧。”

看来,还是惦记那个姓韩的呀!想死也轮不到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就不相信,一个小小的女人我还搞不定。

不久,边疆传来消息:韩凭自杀了。

这下你该死心了吧?

果然,听到丈夫的死讯,何氏异常平静。这天,她对宋康王说:“每天呆在宫里,太闷了。听说宋国的风景不错,我想出去看看。”宋康王大喜,说走咱就走啊,我陪你好好逛逛。两个人来到高台上。何氏眼望边塞,无限悲戚。

丈夫,你的阴魂别散,为妻来也!

何氏纵身一跃,跳下高台,一个纤弱的身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在她的衣带上,人们找到了一封遗书,这是写给宋康王的信:“大王,我知道您希望我活着,可是我更愿意死去。我没有别的请求,只希望您能将我的尸骨和韩凭的合葬在一起。”

人死为大,不管生前所作所为是对是错,不管留给生者的是恩是怨,都不应该再计较了。可宋康王不这么想,他的回答是:不可以。

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活着的时候如此,死后亦然。宋康王下令,将两个人的坟墓葬在一处,间隔100米——你俩不是爱得深嘛,有本事,就自己走到一起吧。

第二天,奇迹出现了。在两个人的坟墓上,各自长出了一棵大梓树。两棵树越长越粗,慢慢靠近,不到半个月,树枝和树根紧紧地交错在一起,互相缠绕。一对鸳鸯住在树上,相依相偎,形影不离。从此,人们将这两棵树称为“相思树”。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那个畜牲宋康王呢?历史倒没有忘记他:公元前286年,宋国发生内乱,齐国举兵灭宋。宋康王出逃,惨死魏国。

21、稀里糊涂一家人

世界上的事,千奇百怪,有些实在超出我们的想象。明明荒唐得离谱,可是就有人那么想、那么做,而且做得一本正经、理直气壮。这些人,无任何脑部创伤,没被驴踢过,也没门掩过,都是一个保一个的正常人。

就说下面要讲的邓元义一家吧,要什么有什么,本来应该是和和美美的,可就是好日子不爱过,最后硬是妻离子散。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打死我也没想明白。

邓元义是后汉人,出身官宦世家,他的父亲叫邓伯考,官至尚书仆射(相当于宰相)。一次,邓元义回老家办事,留下妻子惠芳(化名,为行文方便,原文无名)侍奉年迈的母亲,一场闹剧就此开始。

不知道是更年期还是心理变态,这个老太太就是看不上儿媳妇,说什么都是错,做什么都不对,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把她关进空房子里饿着,有时候是一天一宿,有时候是两天两宿,反正就是让你吃不饱睡不好。如果儿媳妇不守妇道,这还容易理解,可是恰恰相反,惠芳又贤惠又孝顺,知书达礼,任劳任怨,放到哪都是三八红旗手式的女人,婆婆对她这样惨无人道,她甚至没说过一句埋怨的话。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啥人也经不住这样的折磨啊,没过多久,好端端的一个人就变成了一副皮包骨,走路都得扶着墙。

邓伯考看到儿媳妇这个样子,感到非常奇怪:这是减肥啊还是行为艺术啊?要不,是病了?那赶紧找大夫啊。

儿媳妇没说话,小孙子邓朗沉不住气了:“我妈不是病了,是饿的,她都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邓伯考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感到十分震惊,想不到如此孝顺的儿媳妇竟然遭受这样的虐待。这怎么行!邓元义回来后,爷俩儿一商量,想出一个好办法——把惠芳休回了娘家。

既然婆婆对你不好,你就别当她的儿媳妇了。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公公和老公不给作主,还将人家扫地出门。要知道,在古代,被婆家休回去是很没面子的事。可以想象,惠芳心里是多大的委屈。回娘家不久,惠芳就嫁给了应华仲。

这应华仲也不是一般人,他担任将作大匠之职(相当于现在的建设部部长),修宫建殿什么的都他说了算,油水多得很。惠芳过门后,锦衣玉食,算是跳出了火坑。

大家都在京里混,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时候邓元义在街上看到惠芳的轿子,就会对人家说:“看着没?这就是我原来的老婆,人特别好,只是我妈太残忍了,把人家欺负走了。我早就看出她有富贵之相,现在果然应验了。”

你还有脸说。

不靠谱的,还有邓朗。惠芳虽然嫁给了应家,但十分惦记自己的儿子,隔三差五的去封信,问问学习生活情况,有时候还送去几件新衣服。邓朗呢,信也不看,衣服也不穿,统统扔到炉子里,化成灰烬。惠芳并没有因此责怪他,总觉得孩子还小,有些事可能不懂。后来,邓朗长大了,而且做了官,惠芳就想见儿子一面。

费了很大的劲,邓朗总算来了。见到母亲,他磕了两个头,哭了一会儿,一句说没说,走人了。老实人也是有脾气的,惠芳怒了,她追上儿子,对他说:“当时我在邓家差点饿死,后来又被抛弃,这些你都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你却这样对待我!”

从此,母子再也没有相见。

惠芳是对的。她什么也没有做错,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受害者。要怪,只能怪她错嫁给了邓家——稀里糊涂的一家人。

还有一点我没弄明白:这里面没有神,没有鬼,也没有妖,为什么干宝要把这个故事选入《搜神记》?难道是他认为,不靠谱的人比鬼比妖还可怕?

也许。

22、一场特别的婚礼

关于人和神的婚姻,志怪小说中有很多记载,比如牛郎和织牛、董永和七仙女、白蛇和许仙等等,都是比较经典的段子。这种人神跨界的恋情,听着新鲜,最容易吸引人的眼球,要是当时有报纸,绝对是头版头条。不过要提到结局,十之八九都是以悲剧收场,过程也是大同小异:一见钟情》一拍即合》一波三折》一枕黄粱。

总之,人和神要想生活在一起,那是相当困难。毕竟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各有各的规矩,就是神仙也没有办法。

闲话少说,让我们把镜头切换到吴郡余杭县。

余杭县的南边,有一个大湖,湖的中央筑有堤坝。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骑着白马,缓缓走来,他就是本文的主人公——白马柱子(化名,为行文方便,原文无名)。

柱子今天主要的工作是看戏,一大早就带着三四个马仔出门了。看完戏,几个人又在岑村暴喝一顿,直到日头偏西,才晃晃当当的往家走。天挺热,来到湖边,酒劲上来了。柱子下了马,找了一块大石头,四脚朝天一躺:睡会儿再走吧。

马不这么想。一看没人管了,人家先回了。马不能不要啊,在古代,那可是重要的交通工具,相当于现在的轿车。几个马仔赶紧去追马。

柱子一觉醒来,发现马和马仔都不见了,正在纳闷,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走了过来,关切地对他说:“帅哥,这么晚了,你怎么一个人躺在这儿?多危险呀!”

危险?你要是强盗就好了。要钱给钱,要色给色,谁反抗谁是孙子……柱子正在胡思乱想,一辆崭新的车子向他驶来,车后面跟着二十几个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坐在车上,对他说:“上来呀,我爸想见见你。”

不记得这有熟人儿啊,柱子坐着车子,和少年来到了一座官府模样的宅子前。在门口,柱子看到一面信旗,上面写着三个字:河伯信。意思就是,这里是河伯的住宅。

要说河伯,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位仁兄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著名的黄河水神,受天帝之命管理河川,在许多故事中都有他的身影,出镜率是相当之高。不过作为普通人,平时也就是看看画儿,想见真人门儿都没有。现在被请到这里,到底是凶是吉呀,柱子心里乱七八糟的。

进了门,河伯带着许多侍从,亲自迎接。柱子一看,河伯大概三十来岁,英俊潇洒,真和画上的形象差不多。虽说人家是那么大的一位神仙,可一点儿架子也没有,还给他准备了丰盛的酒菜。柱子蒙了:这是唱的哪出戏啊?

河伯也看出了柱子的不安,他笑了笑,说:“别紧张,放松点儿。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女儿,聪明伶俐,打算送给你做妻子,你觉着怎么样?”

柱子更迷糊了:“真的假的?河先生,不是耍我吧?”

河伯一乐:“我是谁?能说瞎话吗?你就说同意不同意吧。”

河伯为女儿求婚,还敢不同意,柱子再傻,也知道个轻重啊。别管是谁的女儿,娶媳妇总比被人扔到水里喂王八强。我没什么意见,落槌儿吧!

成交!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了。神界的办事效率就是高,不一会儿,一切婚礼用品都准备好了。柱子一看,每样东西都巧夺天工、精美无比,就连睡衣都是闪着光的。再看新娘,也就十八九岁,貌美如花。柱子乐坏了,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这不是在做梦吧?

直到入了洞房,这小子才回过神儿来。(此处省去一千字)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转眼,柱子已经当了三天的上门女婿。第四天,老丈人说话了:“按习俗,三天回门,你该走了。”

妻子万分不舍,一个劲儿给柱子往皮箱里装东西,什么黄金酒具啦、什么麝香袋啦,另外还有十万铜钱和三卷药方,告诉他这些可以帮助百姓……

“不是,您等会儿。”柱子走过来,对妻子说,“不是回门吗?什么时候改成扫地出门了?你不和我走啊?”

妻子双眼含泪:“十年,十年之后我去接你……”

什么?这神仙的事儿真是不好理解,用本山大叔的话说就是:一杆子支到3000年去了。都说小别胜新婚,可十年也太长了。只怕到那个时候,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唉,上门女婿不好当啊,最终解释权都得归人家。虽然心里不痛快,但不能赖这儿不走啊,柱子辞别河伯一家,回到家里。

也许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重返人间的柱子在家呆了几天,就辞别父母,出家做了道士。没事儿的时候,就研读妻子给的三卷药方。这三卷药方,一卷是脉经,一卷是汤剂单方,一卷是丸药单方。靠着这三卷神奇的药方,柱子成了著名的中医,从此云游四方,救治了不少病人。

后来呢?

后来,柱子的母亲老了,哥哥死了,柱子还俗回家,和别人结了婚。顺便说一句,这就是最后的结局。

是不是有点儿虎头蛇尾的感觉?不过没办法,原书中就是这样写的,我也不能瞎编,不过对于诸多的疑问,还是可以猜测一下。

按惯例,一切不好解释的姻缘都可以用两个字搞定:缘份。柱子被接到河伯家里,和他的女儿闪婚,大概就是命中注定该有这么一段,要不人家那么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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