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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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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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笞(chī吃):笞刑。用竹板或荆条打脊背或臀腿。以上事参见《史记·曹相国世家》。

  (7)淮阳:郡名,国名。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置淮阳国,为同姓九国之一,都于陈(今淮阳),惠帝后时为郡,时为国。成帝时辖境相当于今河南淮阳、扶沟等县地。东汉章和二年(公元88年),改为陈国。

  (8)汲黯:参见40·4注(2)。太守:本为战国时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时,改郡守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

  (9)以上事参见《史记·汲郑列传》。

  【译文】

  有人说:“齐桓公知道管仲贤良,所以委任他;如果不是管仲,上天也将要谴责告诫齐桓公的。如果上天遇到尧、舜这样的君王,必定不会出现谴责告诫的灾变。”我说:天能够谴责告诫君王,那么也能够有意识地任命圣明的君王,选择才智像尧、舜这样的人物,授予他君王之权,委任他行君王之事,也不再参与过问人间的政事了。现在却不是这样,生出昏庸无道的君王,不行天道抛弃道德,天随后又谴责告诫他,天为何如此不怕麻烦呢?曹参任汉代的丞相,放纵饮酒,欢歌取乐,不过问政治,他的儿子规劝他,他却打了儿子二百板。当时天下并没有因此发生扰乱的事变。淮阳地方铸造假钱,官吏无法禁止,汲黯任淮阳太守,不毁坏一座铸钱炉,不惩罚一个铸造假钱的人,每天高枕安卧,而淮阳的社会却很安定。

  【原文】

  54·7夫曹参为相,若不为相;汲黯为太守,若郡无人,然而汉朝无事,淮阳刑错者(1),参德优而黯威重也。计天之威德,孰与曹参、汲黯?而谓天与王政,随而谴告之,是谓天德不若曹参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蘧伯玉治卫(2),子贡使人问之(3);“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4)。”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

  【注释】

  (1)错:通“措”。废置,搁置。刑错:刑罚废置不再使用。

  (2)蘧伯玉:参见28·51注(1)。卫:春秋时卫国,在今河南北部滑县一带。(3)子贡:参见1·5注(8)。

  (4)以上事参见《淮南子·主述训》。“治卫”作“为相”,“问之”作“往观之”。

  【译文】

  曹参任丞相,好像没有担任丞相一样;汲黯当太守,好像淮阳郡没有这个人一样,即使这样,汉朝没有发生什么事变,淮阳废弃刑罚不用,是因为曹参的道德好而汲黯的威望高的缘故。衡量天的威望与道德,跟曹参、汲黯的相比,哪个高呢?而认为天参与了君王的政治,随后又谴责告诫君王,这是说天的道德不如曹参的好,而威望不及汲黯的高了。蘧伯玉治理卫国,子贡让人问他:“用什么方法治理卫国?”蘧伯玉回答说:“用不治的方法去治理它。”这种不治而治的方法,就是无为的道理。

  【原文】

  54·8或曰:“太平之应,河出图(1),洛出书(2)。不画不就,不为不成,天地出之,有为之验也。张良游泗水之上(3),遇黄石公授太公书(4),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5),复为有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笔墨而为图书乎?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生(6),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宋仲子生(7),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三者在母之时,文字成矣。而谓天为文字(8),在母之时,天使神持锥笔墨刻其身乎?

  【注释】

  (1)河出图:参见16·16注(3)“河不出图”条。

  (2)洛出书:参见19·12注(4)。

  (3)张良:参见7·4注(4)。泗(sì四)水:泗,当作“汜”。《水经注》:“沂水于下邳县北,西流分为二,一水于城北,西南入泗水;一水迳城东,屈从县南,亦注泗,谓之小沂水,水上有桥,徐泗间以为圯。昔张子房遇黄石公于圯上,即此处。是张良会黄石公于小沂水,非于泗水。小沂水别沂水而复注泗,故曰汜水。”

  (4)遇黄石公授太公书:传说张良早年在汜水的一座桥上遇到一位自称黄石公的老人,送给他一部《太公兵法》。参见本书《纪妖篇》。

  (5)神石:指“黄石公”,传说他是一块黄石变的。鬼书:指黄石公授与张良的《太公兵法》。

  (6)晋唐叔虞:周武王的儿子,名虞,封于唐,后因唐改为晋,所以称晋唐叔虞。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他生下来,手上就有“虞”的字样。鲁成季友:春秋时鲁国君鲁桓公的小儿子,名友,字成季。据《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他生下来,手上就有“友”的字样。

  (7)宋仲子:参见23·19注(4)。

  (8)而:如。

  【译文】

  有人说:“太平盛世的瑞应,是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图不画不成,书不写不成,天地出示了河图、洛书,这是上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张良游荡在泗水旁,遇到黄石公授与太公书,大约是上天辅佐汉朝灭亡秦朝,有意命令神石写成兵书授与张良,这又是上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我说: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上天怎么会用笔墨来写成图书呢?天道自身如此,所以图书自己生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出生之时,有文字在他们的手上,所以叔的名字叫“虞”,季的名字叫“友”。宋仲子出生之时,有文字在她的手上,文字是“为鲁夫人”。这三个人在母体里的时候,手上的文字就已经形成了。如果说这些字是天写成的,难道是他们还在母体里的时候,上天命令神拿锥子笔墨把文字刻写在他们身上的吗?

  【原文】

  54·9自然之化,固疑难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是以太史公记黄石事(1),疑而不能实也。赵简子梦上天(2),见一男子在帝之侧(3)。后出,见人当道(4),则前所梦见在帝侧者也(5)。论之以为赵国且昌之状也(6)。黄石授书,亦汉且兴之象也。妖气为鬼(7),鬼象人形,自然之道,非或为之也。

  【注释】

  (1)太史公:指司马迁。参见3·4注(18)。

  (2)赵简子:参见10·10注(4)。

  (3)帝:天帝。

  (4)当:挡。当道:拦在路上。

  (5)以上事参见本书《纪妖篇》。

  (6)论之:议论这件事的人。这里实际上就是王充本人。他认为国家将兴或将亡,必有吉或凶的征兆出现,它们不是天有意识降下的,而是由气自然形成的。参见本书《订鬼篇》。“状”当作“妖”,“妖”或作“祆”,与“状”形近,又涉下文“象”而误。

  (7)妖气为鬼:王充认为,人死后精神不能为鬼,但他并不否定鬼神的存在,他认为鬼神也是由气自然形成的,是吉凶的一种征兆。参见本书《订鬼篇》。

  【译文】

  自然的变化,本来就难以断定难以弄清,在外像是有意识的,在内实际上是自然而然的。因此太史公记载黄石这件事时,也感到疑惑而不能证实。赵简子做梦到了天上,看见一位男子在天帝的旁边。后来赵简子外出,看见有人拦在路上,就是前面所梦见的在天帝旁边的那个人。议论这件事的人认为这是赵国将要兴起而出现的妖象。黄石公授兵书给张良,也是汉朝将要兴盛的征兆。妖气形成鬼,鬼像人的形状,这是自然的道理,不是谁有意识地把它创造出来的。

  【原文】

  54·10草木之生,华叶青葱(1),皆有曲折,象类文章(2)。谓天为文字,复为华叶乎?宋人或刻木为楮叶者(3),三年乃成。孔子曰(4):“使地三年乃成一叶(5),则万物之有叶者寡矣(6)。”如孔子之言(7),万物之叶自为生也。自为生也,故能并成。如天为之,其迟当若宋人刻楮叶矣。观鸟兽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为乎(8)?鸟鲁未能尽实。

  【注释】

  (1)华(huā花):同“花”。

  (2)文章:错综华美的色彩或花纹。

  (3)宋:春秋时宋国。参见16·26注(5)。楮(chǔ楚):楮树,树皮纤维为造纸原料。楮字下有原本校语“一本作约”。

  (4)孔子:《列子·说符篇》、《韩非子·喻老篇》、《淮南子·泰族训》并作“列子”。又“地”上当有“天”字。《列子》、《韩非子》、《淮南子》并作“天地”。上文“谓天为文字,复为华叶乎”,可证。列子:即列御寇,亦作圄寇、圉寇。相传为战国时道家,郑国人。《庄子》中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道家尊他为前辈。相传他著有《列子》一书。原书早佚,今本《列子》可能是晋代人假托的著作。

  (5)“地”字上应补“天”字。见上注(4)。

  (6)引文参见《韩非子·喻老》。

  (7)孔子:当为“列子”,见上注(4)。

  (8)通:“通”字不辞,当作“遏”。通“曷”。

  【译文】

  草木的生长,花叶苍翠茂盛,都有曲折的纹脉,像文字图案一样,要说那些人手上的文字是天写成的,那么花叶又该是天造的吗?宋国有人用木头刻成楮树叶,三年才刻成功。列子说:“如果天地三年才生成一片叶子,那么万物中有叶子的就太少了。”正如列子所说的,万物的叶子是自然而然地生出来的。因为是自己生出来的,所以才能同时长出许多叶子。如果说是天有意识创造的,那么叶子的生长就会像宋人刻楮叶那样缓慢了。观察鸟兽的毛羽,毛羽上的各种彩色,难道可以有意识地创造出来吗?只用鸟兽作比喻,还不能完全证实这个道理。

  【原文】

  54·11春观万物之生,秋观其成,天地为之乎?物自然也?如谓天地为之,为之宜用手,天地安得万万千千手,并为万万千千物乎?诸物在天地之间也,犹子在母腹中也。母怀子气,十月而生,鼻口耳目,发肤毛理(1),血脉脂腴(2),骨节爪齿,自然成腹中乎?母为之也?偶人千万(3),不名为人者,何也?鼻口耳目,非性自然也(4)。

  【注释】

  (1)理:皮肤的纹理。

  (2)血:血液。脉:脉络。脂:脂肪。腴(yú鱼):肥肉。

  (3)偶人:木人、泥人之类的假人。

  (4)性:天生的。

  【译文】

  春天观看万物的生长,秋天观看万物的成熟,是天地有意识地制造出来的呢?还是万物自然生成的呢?如果认为是天地制造的,制造应当用手,天地怎么会有千千万万只手,同时制造出千千万万的东西呢?各种东西在天地之间,如同子女在母亲的腹中。母亲怀上了产生子女的气,足十个月就生下孩子,孩子的鼻口耳目,头发皮肤汗毛纹理,血液脉络脂肪肥肉,骨骼关节指甲牙齿,是在母腹中自然长成的呢?还是母亲有意制造的呢?木人、泥人虽然成千上万,不能称之为人,为什么呢?因为它们的鼻口耳目,并不是天生自然如此的。

  【原文】

  54·12武帝幸王夫人(1),王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方术作夫人形(2),形成,出入宫门,武帝大惊,立而迎之,忽不复见。盖非自然之真,方士巧妄之伪(3),故一见恍忽(4),消散灭亡。有为之化,其不可久行,犹王夫人形不可久见也。道家论自然,不知引物事以验其言行,故自然之说未见信也(5)。

  【注释】

  (1)武帝幸王夫人:“王夫人”当是“李夫人”之误。本书《乱龙篇》纪此事正作李夫人。《汉书·外戚传》:“李夫人死,方士少翁致其神。”王充据此而言。惟《史记·封禅书》作王夫人事,后学经据《史记》,改本文为“王夫人”。

  (2)道士:参见47·4注(20)。方术:法术。

  (3)方士:即道士。汉代著作中两词通用不别,指好求神仙方术的人。如秦始皇时“入海求仙”的徐福;汉文帝时“望气取鼎”的新垣平;汉武帝时自言能“致鬼”见李夫人的李少翁等皆是。

  (4)恍忽:同“恍惚”。不清楚,不真切。

  (5)见:被。

  【译文】

  汉武帝庞爱李夫人,李夫人死后,汉武帝想看到她的形体,道士用法术作出了李夫人的形象,形象作成后,在宫门内外出入,汉武帝很惊异,站起来去迎接她,忽然形象不再出现。因为这不是自然产生的真实形象,而是道士弄虚作假搞出来的假象,所以一出现就不清楚,很快就消散灭亡了。人为的变化,它是不能长久存在的,如同李夫人的形象不可能长时间出现一样。道家论述自然的道理,不知道引用具体的事物来证明自己的言行,因而他们的自然之说没有被人们所相信。

  【原文】

  54·13然虽自然,亦须有为辅助。耒耜耕耘(1),因春播种者(2),人为之也。及谷入地,日夜长夫(3),人不能为也。或为之者,败之道也。宋人有闵其苗之不长者(4),就而揠之(5),明日枯死(6)。夫欲为自然者,宋人之徒也(7)。

  【注释】

  (1)耒耜(lěi sì垒四):古代一种翻土的农具。耘(yǔn云):除草。

  (2)因:顺应,趁着。

  (3)夫:据递修本应作“大”。

  (4)闵(mǐn敏):忧虑,担心。

  (5)揠(yà亚):拔。

  (6)以上事参见《孟子·公孙丑上》。

  (7)徒:类。

  【译文】

  然而万物虽说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但也还需要人的有意识的行动给予辅助。使用耒耜耕地除草,顺应春时节令播种,这就是人有意识的行动。等到谷种播入地中,一天天长大,人就不能改变它了。如果有人想改变它的生长,那只能是一种损害它的做法。宋国有个人担忧他的庄稼长得不快,就到地里去拔高它,第二天庄稼全枯死了。那些想要代行自然职能的人,就同宋人这种人一样。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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