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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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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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的,甚至往往是统治集团中的党派更起作用。
在 1127 年北宋灭亡之后的几年中,金兵一再试图攻取长江南部的战略要
地(见地图 16),迫使宋放弃了 1129 年一度成为临时国都的建康(南京),
撤退到浙江省的绍兴,但金兵的铁蹄甚至也踏进了浙江地区。不过,长江以
北的中国地区所呈现的混乱无序状态,使金无法将其永久地并入自己的国
土。整个中原变成金兵、宋朝遗民及互不统属的义军之间你争我夺的大战场,
但谁也占不了明显的上风。金朝再次尝试建立一个缓冲国,想以此来解决这
一难题,其目的不仅是为了防宋,同时也想将更多的宋朝文臣武将吸引到这
个名义上由汉人统治的政权中来。试图在中国北方创建一个新国家还有一个
原因,即女真人缺乏受过训练的可以为他们的利益而开发利用这一地区的人
才。
他们最终选择了刘豫(1073—1143 年?),他是河北本地人,曾于 1100
 



年前后考取进士,在宋的许多地区和中央做过官,1128 年在济南(山东)做
地方官时改变立场投金,颇受太宗和一些女真将领的赏识。终至 1129 年末,
他被指派为大齐国的皇帝,这个国家的国都最初位于河北大名,但是刘豫却
选择了东平(山东)作为东都并居住在那里,然后 1132 年,他又迁到前宋的
国都开封。他十分艰难地试图把他治下的中国北方建成一套可资

运转的政府体系并恢复萧条的经济生活,结果却将强制性的征兵和沉重的赋
税强加在百姓头上。他派军队与女真人一起攻宋,甚至还取得了为数不多的
几场胜利,例如 1135 年攻陷战略要地襄阳等等。
但是,岳飞统率下的宋军于 1134—1135 年发起了反攻,收复了大部分失
地。形势的逆转使得刘豫对于女真人的军事价值大大下降。1135 年,一向庇
护刘豫的金太宗驾崩,继承人是阿骨打的孙子,庙号熙宗(1119—1149 年),
他对刘豫显然没有什么好感。1137 年齐国被废,刘豫从皇帝降为王,据说他
曾经与岳飞举行过秘密谈判被人察觉。刘豫先被送到河北,然后又送到东北
地区西北的临潢,过着被监视的隐居生活,后又被命自尽。由女真的征服者
组织;汉族阵官出面建立一个汉人傀儡政权的做法就这样归于失败,金朝被
迫面临选择,或努力创造一个与宋并存的局面,或继续他们的侵略政策并最
终灭宋,二者必居其一。
很难说金朝是何时才最终意识到,他们是不可能征服宋帝国的。早在
1132 年就已经有过一场流产的和谈,而最终促使女真人下决心与宋和谈的因
素之一,很可能是 1135 年宋朝废帝徽宗之死。徽宗死于松花江畔的五国城,
他和他的前宫廷人员曾被关押在这里。
金朝政府认识到,控制在自己手里的皇室人员是具有头等价值的外交资
本,于是便相对提高了对他们的待遇。他们的命运开始逐步改善,这在金的
史料中都有记载(宋朝史料则对此保持沉默)。1127 年初,徽宗和钦宗被降
为庶人,1128 年又曾被迫在阿骨打的陵寝向他的牌位鞠躬并为他穿孝——这
是强迫所谓罪犯所做的赎罪仪式。此后二名前皇帝被正式封为昏德侯与重昏
侯,这头衔分明带有侮辱性。六名宋朝的王妃被分别赐给完颜家族的成员为
妻。1137 年,宋廷正式收到徽宗死亡的讣告,当和约签订在望之时(1141
年),徽宗还被追封为天水郡王;他的还在世的儿子钦宗则被封为天水郡公,
即使是金,也是重视辈份的。
要注意他们这块名义上的新封地位于一个中立地区,他们的封号也不像
原先那样带侮辱性。天水在今天甘肃省东部的渭河上游。几个月以后,钦宗
得到了与他那“公”的爵位相符的俸禄。和议缔结之后,被掳到金的宋皇族
的男性成员也都得到了俸禄,到 1150 年又惠及于皇族中的妇女。换句话说,
金是将这些俘虏作为人质对待的,他们总是能够利用他们对宋施加压力。不
过,随着 1156 年钦宗故去,金丧失了最重要的人质,再也无法用他来阻止宋
对和议的违背了。
订立于 1142 年的、协调宋金关系几乎 20 年的这一和议,是一场拖沓冗
长的谈判的结果。金的优势在于能够用归还宋徽宗及其皇后、皇太后的灵柩
作为交易的筹码。他们还持续不断地派兵侵入黄河以南地区来向宋施加军事
压力。1140 年,他们再次攻占了整个河南和陕西,这两地早在 1139 年当和
谈获得初步成果之后就已被归还给宋了。但是尽管如此,只要在杭州——1138
年定为南宋国都——的抗金势力仍然当权,和议的缔结就是不可能的。只是
 



在最有战绩最孚众望的宋朝将领岳飞被他的对手秦桧除掉之后,签订和议的
道路才最终被打开。1141 年,岳飞在狱中被屈辱地害死,这一卑鄙的行为使
和议的倡导者秦桧在中国历史上遗臭万年。
宋金之间的和谈几乎就是在此时开始的。这是一场纠葛甚多且旷日持久
的谈判。似乎是从金这方面,通过都元帅完颜宗弼给宋国传递过去一个信息,
即只要宋同意将淮河作为两国的国界,和平就可以实现,这是 1141 年 10 月
的事。完颜宗弼是阿骨打的第四子,曾受命总管中国中部的事务。两个月以
后,宋对此表示了原则上的同意。宋朝的史料记载了双方国书的提要,日期
是从 1141 年 10 月到 1142 年 10 月,但和约的具体条文,或者更准确地说,
是金与宋的誓书,却没有保留下来。我们如今能够见到的,只是 1141 年末宋
朝接受条件的誓书的片断。和平的条件是苛刻的,宋同意以淮水中流作为边
界,这意味着整个中原都被送给了侵略者;还有,后来在 1206 年战争中起过
重要作用的战略要地唐、邓二州(位于今湖北[译者注:应为河南]),也割
属金朝。从 1142 年起,每年一度贡银绢 25 万两匹,于每年春季的最后一个
月由宋派人送到位于淮北金朝边境的泗州镇交纳。此外,还有关于沿边安全
措施的条款,如不得追赶从宋逃到北边的人,宋不得在边境各州驻扎重兵;
宋还答应不隐匿北边的逃人,而是将其引渡给金。
宋朝的表辞极尽谦卑之能事,对宋朝新的藩方地位表示承认,称金为“上
国”而自称为“弊邑”,这种谦卑还表现在将岁币称之为“贡”。但是最丢
脸的还是,金不再把宋当作一个拥有主权的国家来对待,而只是将其看作侍
从,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宋朝的史料中丝毫未曾保存有金朝册封高宗赵构为
宋帝的册文了。与此相反,这一册文却被载于《金史》的宗弼传中,该传中
还附有宋主遣人送给金国的誓表①。这显然是记载宋朝皇帝一生经历的文献中
最难堪的一件。至于他自称为“臣构”,其自我否定显然也达到了极端。
将这份册封高宗的册文记载下来的金朝使臣是一个汉人,曾在辽朝做过
官,然后又被金廷雇用。他被高宗接受来作为一个正式见证,时值 1142 年
10 月 11 日,显然应该把这个时间作为敌对行为结束而一个新的共存时期开
始的标志。金撤回了军队,同意将徽宗及其皇后的灵柩退还给宋。不过,现
存的有关二国间磋商的文件和高宗誓文的片断都未提及两国间贸易的恢复,
这是很令人奇怪的,这肯定应归结为史料的缺漏,因为事实上,合法的边境
榷场已经建立,最重要的一个是泗州。贸易很快就再度繁荣起来。
南部边界的稳定和对中原的最后征服,导致了金朝政治和经济中心自北
向南的逐渐转移(见地图 17)。越来越多的女真人定居在中国北方,使金朝
最终成为这样一个国家,无论在伦理上和经济上,都在很大程度上汉化了。
而从宋的一方来说,因和约签订所带来的并存局面也颇为可贵,尽管不得不
正式接受藩属国的地位,但高宗毕竟得以稳定了局面,尤其是因为终于掩埋
了徽宗遗体,使他得以尽孝道,也使他母亲获得赦免。虽然金朝拒绝将钦宗
放回,但这一拒绝未必不是正中高宗下怀,因为如果他的哥哥回来,他作为
皇帝的地位如何,就颇为微妙了。






① '646'《金史》,卷 77,第 1755—1756 页。关于宋金和议的论述,见'144'傅海波《宋金条约》一文。
 



1142 年后的金朝政治史

看来就是这样,1142 年以后,一个和平的共处时期已经实现在望。此后
70 年间有过两次干扰,一次由金引起,一次则是由宋引起。由此可以证明抗
金派的势力并没有随着 1142 年和议的签订而消亡,宋廷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论
仍在持续。不过,和议还是即刻就为两国带来了此后数年的和平。金已经把
自己看成是中国正统的王朝,并且不断地向汉化的政治实体转变。这种从残
存很多部落的、封建领地因素的社会向一个官僚政治组织的转变,不可能不
伴随着女真贵族中保守势力的反抗。熙宗(1135—1150 年在位)幼龄践位,
在他执政期间所发生的外交和军事事件中,他从未起过主要的作用,所有军
国大政,他都委之以宗室大臣。在这位继承人身上,缺少从太祖和太宗身上
所体现出的强烈的领袖气质,再者,他也不是个很有才能的人,甚至常常耽
溺于杯中,比通常以豪饮著称的女真人更甚。不过,金朝此时既然

并未处于任何危急的环境,一个像他这样的统治者就很可以被那些更有眼光
的宗室大臣所容忍,而且实际上也没有更多的事来妨碍他对个人享乐的追
求。的确,在西北草原上一些桀骜难驯者与金朝之间也曾爆发过边境战争,
但金朝如今也学会像宋那样采取姑息政策了。
蒙古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主要角色登台了。这似乎已是 12 世纪中
叶,他们的部落已经相当巩固,足以使金朝将其作为潜在伙伴并与其签订协
议了,宋朝一方的汉文史料对此的记载是在 1145—1147 年,蒙古国被“安抚”
而且——

册其酋长熬罗勃极烈为朦辅国主,至是始和,岁遗甚厚。于是熬罗
勃极烈自称祖元皇帝,改元天兴。大金用兵连年,卒不能讨,但遣精兵
分据要害而还。文中的熬罗勃极烈指的是哪一个蒙古酋长,至今尚不清
楚,这个头衔是一个混称;后一半“勃极烈”(bogile)是女真词,意为首
领、酋长,而前一半“熬罗”(a’urn {gh})可能是蒙古词的“主帐”。一
位现代日本学者提出,熬罗勃极烈(Ao-lo Po-chi-lieh)应该是指合不勒汗,
即成吉思汗的祖父,《蒙古秘史》告诉我们,他确实曾经“统治全体蒙古人”。

这就是说,在 1146 年到 1147 年前后,蒙古的酋长已经成为金朝的“外
臣”,并且还有与这一身份相符的特定封号。《蒙古秘史》和《元史》对此
都缄口不言,这并没有什么可使我们奇怪的。而《金史》也对此事缺载,很
可能是因为此书编纂于蒙元时期,因而对于蒙古在成吉思汗祖先的年代所曾
具有的臣属地位,基本上都忽略过去。因此,一个同样值得注意的现象是,
所有我们今天所知的有关早期蒙古与金关系的材料,都来自宋人的记载,宋
人是不必理睬蒙古统治者所强加于人的那些禁令的。
不管怎么说,事实是在 1146 年以后,蒙古人已经成为草原上的主要势
力。对于他们,辽朝时的政权就已经感到很难控制了。如今这种政治格局,


① 与蒙古的这个协约不见于《金史》,但见于'597'宇文懋昭《大金国志》,卷 12,第 99—100 页;'585'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 19,第 591 页。
② '485'田村实造:《蒙古族起源的传说和蒙古人迁徙的有关问题》,第 12 页。
 



多少与前代的情况相似,那个时候,是女真人自己曾做过辽朝东边的臣属,
而且在竭力从他们的主子那里争取形式上和事实上的独立。同样在 1146 年,
金朝还想把西辽争取到自己一方来,西辽即哈剌契丹,是由耶律大石在中亚
建立的一个帝国。但是金朝在外交上的这一主动之举却以失败告终,主要使
节在前往遥远的西方途中被杀。就是这位使节,在 1144 年曾成功地与西夏以
西的回鹘人建立了联系。与宋、高丽和西夏等国不同,不管怎样,回鹘不是
每年正旦和皇帝寿辰时定期派遣使节到金廷朝贺,而只是不定期地送一些当
地特产给金廷,以表示敬意而已。
在东亚这种复杂纷乱的局面之中,金的地位却如此坚固地建立起来。要
说还有什么引起不安的因素的话,那就是金朝皇帝个人的原因了。除了他上
述那些行为之外,他似乎总为狂躁所扰,接连不断地以各种微不足道的借口
来杀害大臣甚至本氏族的成员。必然的结果是,朝内结成了反对他的集团,
并于 1150 年 1 月 9 日动手将熙宗杀掉。这个集团的主谋,是熙宗的表兄弟迪
古乃,汉名完颜亮(1122—1161 年)。他理所当然地登基称帝,但《金史》
并不承认他为皇帝,提到他的时候,总是称为海陵王。1180 年,在他已死去
多年之后,甚至被降为庶人。

海陵王的插曲

在中国暴君的位置上,海陵王有幸占得一席之地。宋朝与金朝的史料异
口同声地将他说成是一个嗜血的怪物。从这个角度说他确实远比熙宗更坏,
对他来说,杀掉对手简直就是在履行一道手续,哪怕这个对手是本族的宗室
成员也在所不惜。他把被杀害的兄弟的妻妾拿来充实自己的后宫,在中国历
史学家的笔下,他的荒淫被描绘得比嗜杀更甚,以致在后来的几百年中,他
竟至成为流行的黄色书籍中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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