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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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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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哇。星星居然会削苹果皮!”
星星少年慢慢地吃了削好的苹果,专心致志地,一直干净地吃到核。
最后,剩下五粒黑色种子。
少年轻轻握起种子,把握着的种子贴在耳朵上。
于是……种子里传来苹果的声音:“星星,星星,你把我带到天上去吧!”
少年开心地笑了:“行啊。你在天上成为一棵树才好呢。”
少年向苹果种子喷出温暖的气息。
然后,他走了起来。
他朝着远处的枞树。不,朝着那边的地平线。还有,朝着从那儿延续到天上的眼睛看不见的阶梯……
这晚上发生的事,谁也不知道。一望无际的雪原上,只有红红的苹果皮,细细地卷成螺旋形,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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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灼灼,悲喜自知一个老兵,70年了,他仍清楚地记得自己逃出生天的日子。那是1943年的春天,他和30多位战友一气狂奔两个多小时,累倒在一片荒芜的桃林里。
就在两三个小时前,他还是战俘,被俘之前是陆军88师524团2营l连少尉排长,淞沪血战时,他和战友们在团长谢晋元的率领下,死守四行仓库,获得“四行孤旅,八百壮士”的美名。
被俘期间,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重获自由。机会终于来了,他和战友们周密谋划,收工时打死了押送的鬼子兵,夺枪后一路狂奔,逃出魔爪。
他逃进了一片桃林。晚霞血红,桃花灼灼。他记得自己在桃树下坐了很久,舍不得离开,“因为我自由了,我欣赏桃花,我觉着很好看,坐在那里不想动了”。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那一刻,他心中突然大恸:“太想家了!”
但家在千里之外的湖北随州。他从安徽进河南,再转入湖北,重获自由的游子踏上返乡之途。他凭直觉朝家乡走去,在翻越“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神农架时,行至半夜,他又困又饿,倒地就睡。被冻醒后,眼前竟是白茫茫的一片,下雪了!他翻身起来继续往家乡走。
然而他回不了家,家乡已被鬼子占领。他掉头西进,去往战时陪都重庆。
1944年春,他来到重庆,由于守四行仓库时被打瞎左眼,当局把他送进城郊长寿县第九残废教养院。作为八百壮士之一,无论教养院还是附近的居民,都把他视为英雄。
在这儿,他收获了陪伴一生的爱情。
那年,他30岁,她18岁,是重庆文德女中的学生。暑假里,她去长寿县桃花街姐姐家玩。姐姐开了个小卖部,她打下手。一个炎热的中午,命中注定的邂逅在小卖部发生了。他去买牙膏,她立刻被眼前这个人镇住了:“独眼壮士”身高足有1。8米,长相英俊。而他呢,看到她时心里也扑腾乱跳:“这姑娘眉清目秀,举止斯文。就是她了!”
此后,他一有空就去小卖部,明里是买东西,暗里是为看她。两人的秘密都埋在心底。
姐姐看出来他们的感情并成全了他们:“如果你真心喜欢她,就先订婚吧。”没有旧戏中美女爱英雄的浪漫,一切中规中矩。他对她说:“我俩虽订了婚,但还不能结,因为我是军人,随时可能上战场。等胜利那天我们就结婚。”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他和她第二天就结婚了。教养院的伤残战友凑钱在桃花街(这条街如今拆了)摆了几桌酒,一起见证了婚礼。窗外,偌大重庆彻夜燃放的鞭炮声,成为婚礼最动听的祝福。从那时起,夫妻俩相濡以沫,走过了60余年。
一个坚守阵地的勇士,一个在风雨中收获爱情、在蹉跎中用生命坚守信念的老兵,他的情感生活应该幸福吧?
是的,还算幸福。这从他们钻石婚的庆典上可以看出来。那天,年逾九旬的他,深情地为她唱了《月亮在哪里》——这是一首20世纪30年代流行于上海的歌。像无数次听到这首歌一样,她只是笑。当年他血战上海时,是怎么学会这首歌的呢?她没有问,他也没讲。她知道,只要他还能给自己唱,就足够了。
庆典上的鲜花、掌声和祝福送给他们艰难的爱情。〖Zei8。Com电子书下载:。 〗
之所以艰难,是连他们自己也没料到,结婚后,他又开始了另一种“孤旅”生涯。他被下放、被打成“牛鬼蛇神”,干过搬运工、站过柜台……那段本该彪炳史册的壮举,竟成了不尴不尬的历史问题。异乡的孤独、生活的窘迫、旁人的歧视和冷漠,让他读透人生悲苦。
但他的腰杆一直挺着,因为他是军人,是一个拼过刺刀的血性汉子,“我不能倒下!”他知道,自己不能倒在谤议流言中;他还知道,虽然他们结婚时没有不离不奔的誓言,但誓言早已写在心里。
于是,他坚持着,惨淡度日。风烛残年的老兵早已看破生死,最想念的唯有昔日战友,在梦里与他们金戈铁马,醒来时老泪纵横……“六十年来家国,三千里路奔波”,这是老兵对自己的评价。老兵叫杨养芷,妻子叫赵孝芳。60多年来,他们一直生活在重庆弹子石老街。哪怕贫穷如影相随,老兵始终坚信:“中国不会亡,中国会强大!”
我见到老兵是在一个颁奖活动上。因体衰,他只能坐轮椅。
主持人说:“杨老,请讲几句话吧。”
他接过话筒说:“没啥好讲的,我就唱首歌吧。”有小青年哧哧地笑了。是啊,一个90多岁的老人,还能唱个啥呢?
有人上前说:“杨老,我给您拿话筒吧。”他忽然很生气,用力一推:“不用!”就见他攥紧拳头,激昂地唱起《八百壮士歌》:
“中国不会亡,中国不会亡!你看那民族英雄谢团长,你看那八百壮士,孤军奋斗守四方!四方都是炮火,四方都是豺狼!宁愿死不退让,宁愿死不投降……”
唱罢,全场掌声雷动,有人泪花闪闪。
我曾问他:“你是抗战英雄,却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值吗?”
他沉默良久,一字一顿地回答:“我对得起国家。”
唱罢,是更长久的沉默。
如今,老兵已然辞世。二战名将麦克阿瑟说,老兵不死,只是凋零。准确地说,老兵的肉身是会死亡的,但精神长存。
摘自敦煌文艺出版社《〈读者·原创版〉2013年季度精选集》
错认
[高腾腾]
《阅微草堂笔记》里的事——
雨夜,一书生独坐在自家园亭,忽一女子撩帘而入,她说家在墙外,对君钟情已久,今特冒雨前来相见。
书生纳闷:“什么情况?雨下这么大,你的衣服为何没有异样?”
女子词穷,便据实相告自己是狐。
书生疑惑:“世间这么多优秀男子,你为何独独喜欢我?”
女子道:“前缘。”
书生又疑惑:“此缘谁所记载?谁所管领?谁告诉你的?你前世是何人?我前世又是何人?我们究竟在什么年代结缘于何事?请你对我详细说来。”
女子哑然,徐徐嗫嚅道:“你千百日都不坐此一次,我见过千百人都不喜欢,唯独在今天,看到你坐在这,我自心生欢喜。这难道还不能说明我们之间的缘分吗?”
书生不以为然:“有前缘者必相悦。你站这么长时间了,我在此却漠然心不动,哪有什么缘,请自重吧。”
女子默然,举袖一挥,灭灯而去。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在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叹一声:“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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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是爱情他算不上村里最俊的小伙子,却是村里最壮实的小伙子,各种农具家什使唤得最顺溜的小伙子。在“民以食为天”的年代,这是多么重要的择偶条件啊。村里的姑娘大多喜欢他,也就不足为怪了。
他的村庄在北部的边疆,当时他已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很快就要在那许多中意他的姑娘里挑一个做媳妇,在他看来,她们的条件差不多。
偏偏此时,从南方来了一群知青女孩。她们来自景色秀丽的城市,她们的面容也像花儿一样明艳,把北方的小伙子看呆了。
他有意无意地推迟了娶媳妇的计划,他有意无意地在知青面前显摆他的漂亮身手。她们不是“向贫下中农学习”来的吗,果然对他很仰慕,很佩服,很崇拜。同时,她们十指纤纤,什么也不会,很需要他的帮助。
渐渐地,在漫山遍野的白雪中,在松木清香的小屋里,他和一个知青女孩有了浪漫的爱情故事,惹恼了村里所有的姑娘。
在那个年代,这样的爱情很多,有结果的很少。先是她南方的父母死活不同意,最后,在知青返城大潮中,他们结束了这段无望的恋情。此时他已经老大不小,他的同龄人的孩子都上小学了。村里那些姑娘先后都嫁了人,除了其中一位。也许,她未卜先知,预料会有这一天;也许,她真的很爱他。
知青姑娘回城后上了大学,有了体面的工作,嫁了对她很不错的丈夫。后来丈夫移居澳洲,全家都去了。
新世纪之初,当年的知青都已年逾半百。有人发起,众人响应,一趟一趟的知青专列,载着当年的人群,轰轰烈烈地再次北上,时隔30多年,还是兴奋不已。
她从互联网上得知,特意从澳洲回来,她说要参加,一定要参加。她费了很多工夫,为乡亲们一一购买礼物,房东的,队长的,小姐妹的,当然,还有他的。
场面的热闹可想而知,先是相互指认,然后,抱着,跳着,笑着,哭着……
她没看见当年的恋人,她有一点失望,也仅仅是一点点,她很快被热烈的氛围、热情的乡亲、喷香的麦饼淹没裹挟。同时她想,他一定是有事耽搁着,他一定会来和自己见一面的。
遗憾的是一直到行程结束,他也没有露面,她只好将为他买的一件毛衣托给别人转交。锣鼓喧天,鞭炮脆响,她来了,他怎么会不知道,早好几天就知道了。那会儿,老汉坐在屋里装一锅又一锅旱烟,吧嗒吧嗒地抽;他的老婆,拿个小凳坐在院里拣土豆,她看着他,不许他出门。
他们为此还吵了一架。
这个边疆的小村庄没有什么变化,他们基本还像过去那样吃喝拉撒、喜怒哀乐。
因此,白雪村庄的恋情,对她,早已成为过去;对他,至今仍然不能过去。
过不去。
摘自上海辞书出版社《在无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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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西红柿在我的学生时代,一年当中有两个念想:秋天的时候盼冬天,因为能戴栽绒帽子,戴大白口罩,穿灯芯绒面塑料底的五眼棉鞋;春天的时候盼夏天,因为能敞开了吃西红柿。
我最喜欢吃的是西红柿,洋名叫番茄。记得小的时候,一到夏天,母亲每天都会挑几个没有疤瘌的西红柿放在脸盆里用自来水拔凉,通红的柿子圆圆的,屁股朝上漂在水里,放学回家,挑一个大个的,带着丝丝的凉意,咬一口,然后将酸甜的果汁喝进嘴里,那种感觉别提有多爽了。在我的少年时代,西红柿对我的诱惑力,绝不亚于现在的任何一位超级名模(含苏菲·玛索、舒淇和张曼玉)。在这里我想说一句,比喻时,我先想到了张曼玉,接着又想到了舒淇,她们两个人都能和西红柿的诱人媲美,我费尽了思量,权衡再三,难以割爱,所以毅然做出并列比喻的决定。
西红柿的吃法很多,可以生吃,也可以用它炒鸡蛋。下午游完泳回家,用中午吃剩下的西红柿炒鸡蛋搅和着带锅巴的剩米饭,囫囵吞下去,那种满足感、那种成就感,比现在把我评为“十大杰出青年”之一还称心。每到秋天临近,我就会变得惆怅,原因很简单,西红柿的季节过去了。为了留住西红柿离去的身影,母亲和姐姐费尽了心机。她们会在夏末西红柿还很便宜的时候,把西红柿煮了制成酱,用筷子一点点地塞进啤酒瓶里封起来,到冬天的时候吃。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如果有一天让我当国家主席,我会提出三个条件:第一是,不分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能让我吃上西红柿,每天最少吃五个;第二是,巧克力随便吃;第三是,红薯干管够,而且必须是红薯晒成的干。三个条件都答应我,我就干,有一条不答应,我还就不受那个累。
西红柿的美好印象不仅留在了我的少年时代,在我初长成人的青年时代,它也给我留下了甜蜜的回忆。记得在1985年前后的一段时间,我刚结婚,那时我还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吃过晚饭后,我都会把两个西红柿切成片放在冰桶里,然后提上冰桶,带上妻子,于傍晚时分下楼散步,一是为了消食纳凉,二是顺便到马路对面的冷饮店买上两个冰激凌,放在冰桶里,把西红柿冰凉以后再搅在一起吃,几乎每天如此。
后来冰激凌吃腻了,红薯干和巧克力也渐渐失去了我的宠爱,只有西红柿爱不释口,久经考验,痴情不改。
摘自长江文艺出版社《不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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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盛开年年都要来看这深山里的野桃花。一年一季,只开几天,不能错过。去年来得迟了,一地落红,满山残花,心里疼了很久。今年刚刚好,高处的新蕾欲绽未绽,低处的花朵艳若桃花。这个词用得很不合适,本来它就是桃花,而且一点也不艳。
满山的桃花不是一种色调,有的颜色稍稍深一点,粉红;有的浅一点,淡粉。有的纯粹就是白,有的是几乎透明的粉白。都不艳,轻盈,很清雅的风骨,没有人间烟火的味道。
我相信这深山,是有花神护佑的。花神还种了萱草,等萱草长大,一朵一朵弹开花蕾,等待有缘的人千里之外寻觅而来。缘深缘浅,那就要看上辈子的修行了。
沿着窄窄的小径看花,路边一树一树的花,都在慢慢地拆开。山里的日子,不急。就这样拆啊拆啊,从山脚到山顶,不过十来天,花朵都拆完了,也就凋谢了。花的一辈子也就算过完,不笑春风了。
这花,开得不热闹。尽管满山都是,但每一株桃树,都显得孤寂,清淡,深幽。不聚在一起喧哗,都默默的,不理不睬。枝上花朵都小小的,有点苍凉,有点单薄。但不是孤独,不是落寞,是一种怡然的安静和自在。
有一株,完全是白的,有一点点淡粉的脉痕,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花朵也不是聚集在一起,不是的。它是一粒一粒,零散地挂在枝头,像白纸上,拿指纹一枚一枚随意拓上去的一样,疏朗,又错落有致。花有层次地慢慢盛开,白白的,空旷的。这样的花,开得道行太深,你想也想不明白它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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