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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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脉-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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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询是一个高寿之人,享年八十五岁。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小楷写了《千字文》留给儿子欧阳通。这个作品是精致的,但毕竟人已太老,力度已弱。清代书法家翁方纲在翻刻本的题跋上说:“此《千字文》,及垂老所书,而笔笔晋法,敛入神骨,当为欧帖中无上神品。”这种说法,我完全不同意。如果在欧阳询的毕生法帖中,《千字文》“无上”了,那么置《九成宫》和《化度寺碑》于何处?由此,我对翁方纲本人的书法品位也产生了疑惑。

书法需要经验,也需要精力。小到撇捺,大到布局,都必须由完满充盈的精气神掌控,过于老迈就会力不从心。因此,常有不同年龄的朋友问我学书法从何开始,我在打听他们各自的基础后,总会建议临摹《九成宫》和《化度寺碑》。

比欧阳询小一岁的虞世南,实实在在担任了唐太宗的书法老师。他的小楷《破邪论序》,颇得王羲之小楷《乐毅论》、《黄庭经》神韵,但我更喜爱的则是他的大楷《孔子庙堂碑》。恭敬清雅,舒卷自如,为大楷精品。我特别注意这份大楷中的那些斜钩长捺,这是最不容易写的,他却写得弹挑沉稳,让全局增活。

这种笔触,还牵连着一桩美谈。

说的是,唐太宗跟着虞世南学书法,写来写去觉得最难的是那个“戈”字偏旁,尤其是斜钩,一写就钝。有一次他写一幅字,碰到一个“戬”字,怕写坏,就把右边的“戈”空在那里。虞世南来了,看到这幅字,就顺手把“戈”填上去了。

唐太宗一高兴,就把这幅字拿到了魏徵面前,说:“朕总算把世南学到家了,请你看看。”

魏徵看过后说:“仰观圣作,唯戬字的戈法颇逼真。”也就是说,只有这个偏旁像虞世南。

唐太宗一惊,叹道:“真是好眼力!”

这件趣事,让我们领略了初唐的文化氛围。唐太宗、虞世南、魏徵的心理,都很健康。结果,唐太宗本人也因谦虚勤勉而书法大进。我曾评他为中国历代帝王中的第一书法家。第二是谁?我在宋徽宗赵佶和唐太宗的“儿媳妇”武则天之间犹豫再三,最后选定赵佶,因为他毕竟创造了一种“瘦金体”,而武则天虽然也写得一手好字但缺少创新。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我不喜欢“瘦金体”。

既然说到了武则天,就可以说说受到这位女皇帝欺侮的书法家褚遂良了。褚遂良被唐太宗看重,不仅字写得好。在政治上,褚遂良也喜欢直谏不讳,唐太宗觉得他忠直可信,甚至在临终时把太子也托付给他。谁都知道,在中国朝廷政治中,这种高度信任必然会带来巨大祸害。褚遂良在皇后接续等朝政大事上坚持着自己的观念,结果可想而知:逐出宫门,死于贬所,追夺官爵,儿子被害。

文化人就是文化人,书法家就是书法家,涉政过深,为大不幸。我想,褚遂良像很多文化人一样,一直记忆着唐太宗和虞世南的良好关系,误以为文化和权势可以两相帮衬。其实,权势有自己的逻辑,与文化逻辑至多是偶然重合,基本路线并不相同。

幸好褚遂良还留下了很多优秀的书法作品,这是他的另一生命,逃离了权势互戕而永不死亡的生命。现在到西安大雁塔,还能看到他写的《雁塔圣教序》。那确实写得好,与欧阳询、虞世南的楷书一比,这里居然又融入了一些隶书、行书的笔意,瘦瘦劲劲,又流利飘逸。在写这份《雁塔圣教序》的第二年,他又写了大楷《阴符经》。这份墨迹最让我开颜的,是它的空间张力。所喜的是,这种张力并不威猛,而是通过自由的流动感取得,这在历来大楷中,极为罕见。除了这两个碑外,他写于四十七岁时的那个《孟法师碑》,我也很喜欢。一个中年人的方峻刚劲,加上身处高位时的考究和精到,全都包含在里边了。

褚遂良的这几个帖子,至今仍可以作为书法学者的奠基范本。



唐代书法,最绕不开的,是颜真卿。但对他,我已经写得太多,说得太多、再重复,就不好意思了。

颜真卿的生平,我在为北京大学各系学生开设的中国文化史课程中已经讲述得相当完整,可以参见已出版的课堂记录《四十七堂课》。整部中国文化史,在人格上对我产生全面震撼的是两个人,一是司马迁,二是颜真卿。颜真卿对我更为直接,因为我写过,我的叔叔余志士先生首先让我看到了颜真卿的帖本《祭侄稿》,后来他在“文革”浩劫中死得壮烈,我才真正读懂了这个帖本的悲壮文句和淋漓墨迹。以后,那番墨迹就融入了我的血液。

我在上文曾经提过,平日只要看到王羲之父子的六本法帖,就会产生愉悦,扫除纷扰。但是,人生也会遇到极端险峻、极端危难的时刻,根本容不下王羲之。那当口,泪已吞,声已噤,恨不得拼死一搏,玉石俱焚。而且,打量四周,也无法求助于真相、公义、舆论、法庭、友人。最后企盼的,只是一种美学支撑。就像冰海沉船彻底无救,抬头看一眼乌云奔卷的图景;就像乱刀之下断无生路,低头看一眼鲜血喷洒的印纹。

美学支撑,是最后支撑。

那么,颜真卿《祭侄稿》的那番笔墨,对我而言,就是乌云奔卷的图景,就是鲜血喷洒的印纹。

康德说,美是对功利的删除。但是,删除功利难免痛苦,因此要寻求美的安慰。美的安慰总是收敛在形式中,让人一见就不再挣扎。《祭侄稿》的笔墨把颜真卿的哭声和喊声收敛成了形式,因此也就有能力消除我的哭声和喊声,消解在一千二百五十年之后。删除了,安慰了,收敛了,消解了,也还是美,那就是天下大美。

不知道外国美学家能不能明白,就是那一幅匆忙涂成、纷乱迷离的墨迹,即使不诵文句,也能成为后人的心理兴奋图谱和心理释放图谱,居然千年有效,并且仍可后续。

为此,我曾与一位欧洲艺术家辩论。他说:“中国文化什么都好,就是审美太俗,永远是大红大绿、镶金嵌银。”

我说:“错了。世界上只有一个民族,几千年仅用黑色,勾画它的最高美学曲线。其他色彩,只是附庸。”

说到这里,我想不必再多谈颜真卿了。他的楷书,雄稳饱满、力扛九鼎,但有了《祭侄稿》,那些就都成了昆玉台阶、青铜基座。

顺便也要对不起柳公权了。本来他遒劲的楷书也可以说一说的,何况我小时候曾花两年时间临过他的《玄秘塔碑》。但是,后人常常出于好心把他与颜真卿拉在一起,提出“颜筋柳骨”的说法,这就把他比尴尬了。同是楷书,颜、柳基本属于相近风格,而柳又过于定型化、范式化,缺少人文温度,与颜摆在一起有点相形见绌。文化对比,素来残酷。

柳公权的行书,即便没有与颜真卿做对比,也不太行。例如他比较有名的行书《兰亭诗》就有字无篇,粗细失度,反觉草率。



唐代还须认真留意的,是草书。没有草书,会是唐代的重大缺漏。

我说的是唐代的重大缺漏,而不是研究者的重大缺漏。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就牵涉到书法和时代精神的关系问题了。

伟大的唐代,首先需要的是法度。因此,楷书必然是唐代的第一书体。皇朝的最高统治者与绝大多数楷书大师如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柳公权等等都建立过密切的关系。这种情形,在其他文学门类中并没有出现过,而在其他民族中更不可想象。上上下下,都希望在社会各个层面建立一个方正、端庄、儒雅的“楷书时代”。这时“楷书”已成了一个象征。

但是,伟大必遭凶险,凶险的程度与伟大成正比。这显然出乎朝野意外,于是有了安史之乱的时代大裂谷,有了颜真卿感动天地的行书。颜真卿用自己的血泪之笔,对那个由李渊、李世民、李治他们一心想打造的“楷书时代”作了必要补充。有了这个补充,唐代更真实、更深刻、更厚重了。

这样,唐代是不是完整了呢?还不。

把方正、悲壮加在一起,还不是人们认知的大唐。至少,缺了奔放,缺了酣畅,缺了飞动,缺了癫狂,缺了醉步如舞,缺了云烟迷茫。这一些,在大唐精神里不仅存在,而且地位重要。于是,必然产生了审美对应体,那就是草书。

想想李白,想想舞剑的公孙大娘,想想敦煌壁画里那满天的衣带,想想灞桥、阳关路边的那么多酒杯,我们就能肯定,唐代也是一个“草书时代”。

唐代的草书大家,按年次,先是孙过庭,再是张旭,最后是怀素。但依我品评,等级的排列应是张旭、怀素、孙过庭。

孙过庭出生时,欧阳询刚去世五年,虞世南刚去世八年,因此是一个书法时代的交接。孙过庭的主要成就,是那篇三千多字的《书谱》。既是书法论文,又是书法作品。这种“文、书相映”的互动情景,古代习以为常,而今天想来却是奢侈万分了。

《书谱》的书法,是恭敬地承袭了王羲之、王献之的草书规范。但是,一眼看去,没有拼凑痕迹,而是化作了自己的笔墨。细看又发现,这个帖子几乎把王羲之、王献之以及他们之后的全部“草法”,都汇集了,很不容易。

清代书法家包世臣曾在《艺舟双楫》中,把《书谱》全帖三千多字的书写状态,分作四段来评析:第一段七百多字“遵规矩而弊于拘束”;第二段一千多字“渐会佳境”;第三段七百多字“思逸神飞”;最后一段则“心手双畅,然手敏有余,心闲不足”。这种逐段评析,对于一个书法长卷来说,很有必要,也很中肯。

孙过庭的墓志是陈子昂写的,而比他小三十岁的张旭,则开始逼近李白的时代了。当然,他比李白大,大了二十六岁。

张旭好像是苏州人,但也有一种说法是湖州人。刚入仕途,在江苏常熟做官,有一位老人来告状,事情很小,张旭就随手写了几句判语交给他,以为了结了。没想到,才过几天,那位老人又来告状,事情还是很小。这下张旭有点生气,说:“这么小的事情,怎么屡屡来骚扰公门!”

老人见张旭生气就慌张了,几番支吾终于道出了实情:他告状是假,只想拿到张旭亲笔写的那几句判语,作为书法精品收藏。

原来,那时张旭的书法已经被人看好。老人用这种奇怪的方式来索取,要构思状子,要躬身下跪,要承受责骂,也真是够诚心的了。张旭连忙下座细问,才知老人也出自书法世家,因此有这般眼光。

张旭曾经自述,他的书法根柢还是王羲之、王献之,通过六度传递,到了他手上:

自智永禅师过江,楷法随渡。永禅师乃羲、献之孙,得其家法,以授虞世南,虞传陆柬之,陆传子彦远。彦远,仆之堂舅,以授余。不然,何以知古人之词。

(转引自《临池诀》)

这种传法,听起来蜿蜒曲折,但在古代却是实情。那时虽然已经出现碑石拓印,但传之甚少,真迹更是难见,因此必须通过握笔亲授。而握笔亲授,又难免要依赖亲族血缘关系,“书谱”在一定程度上也呼应着“家谱”。因此,中国古代书法史也就出现了非常特殊的隐秘层次,一天天晨昏交替,一对对白髥童颜,一次次墨池叠手,一卷卷绢缣遗言……不是私塾小学,不是技艺作坊,而是子孙堂舅、家法秘授,维系千年不绝。这种情景,放到世界艺术史上也让人叹为观止。我虽无心写作小说,但知道这里埋藏着一部部壮美史诗,远胜宫廷争斗、市井恩怨。

家族秘传之途,也是振新祖业之途。到张旭,因时代之力和个人才力,又把这份好不容易到手的祖业作了一番醒目的拓展。他也精于楷书,但毕生最耀眼处,是狂草。

狂草与今草的外在区别,在于字与字之间连不连。与孙过庭的今草相比,张旭把满篇文字连动起来了。这不难做到,难的是,必须为这种满篇连动找到充分的内在理由。

这一点,也是狂草成败的最终关键。从明、清乃至当今,都能看到有些草书字字相连,却找不到相连的内在理由,变成了为连而连,如冬日枯藤,如小禽绊草,反觉碍眼。张旭为字字连动创造了最佳理由,那就是发掘人格深处的生命力量,并释放出来。

这种释放出来的力量,孤独而强大,循范又破范,醉意加诗意,近似尼采描写的酒神精神。凭着这种酒神精神,张旭把毛笔当做了踉跄醉步,摇摇晃晃,手舞足蹈,体态潇洒,精力充沛地让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然后掷杯而笑,酣然入梦。

张旭不知道,他的这种醉步,也正是大唐文化的脚步。他让那个时代的酒神精神,用笔墨画了出来,于是,立即引起强烈共鸣。

尤其是,很多唐代诗人从张旭的笔墨中找到了自己,因此心旌摇曳,纷纷亲近。在唐代,如果说,楷书更近朝廷,那么,狂草更近诗人。

你看,李白在为张旭写诗了:

楚人尽道张某奇,心藏风云世莫知。

三吴郡伯皆顾盼,四海雄侠正追随。

李白自己,历来把自己看成是“四海雄侠”中的一员。

杜甫也在诗中说,张旭乃是“草圣”,“挥毫落纸如云烟”。

在张旭去世后才出生的新一代文坛领袖韩愈,也在《送高闲上人序》中,写了长长一段对张旭的评价,结论是:

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以此终其身而名后世。

由此可见,张旭的那笔狂草,真把唐诗的天地搅动了。然后,请酒神作证,结拜金兰。

张旭的作品,我首推《古诗四帖》。四首古诗,两首是庾信的,两首是谢灵运的。读了才发现,他的狂草比那四首诗好多了。形式远超内容,此为一例。原因是,笔墨形式找到了自己更高的美学内容,结果那些古诗只成了一种“运笔借口”。

此外,我又非常喜欢那本介乎狂草和今草之间的《肚痛帖》。才六行,三十字,一张便条,“忽肚痛不可堪……”,竟成笔墨经典。明代文学家王世贞评价此帖“出鬼入神”,可见已经很难用形容词了。我建议,天下学草书者都不妨到西安碑林,去欣赏一下此帖的宋代刻本。

我从《肚痛帖》确信,张旭说他的书法传代谱系起于王羲之、王献之,一点不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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