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中国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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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中国美食-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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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何方特产。我在广西的一家星级饭店吃过,亲眼目睹厨师用小推车推来,当众切片后堆在大瓷盆里。恐怕因为环境的缘故,我没咀嚼出它本身该具备的那份乡野味。印象中跟烤鸭的吃法较接近,蘸酱后用薄面饼裹着吃。这种方式多矫情啊,远远不如在蓝天绿野间狼吞虎咽烤全羊那么激动人心。

    较典型的烧烤应该是东北朝鲜族人的烧烤,基本上跟韩国烧烤同出一辙:特制的炭炉上蒙有一层铁丝网(有些可镶嵌进桌面),将肉片等食物搁置在网上,边用长筷翻拨着边吃,很有情调。北京城南有一家布老虎烧烤馆(据说是来自东北的出版界人士开的,墙角还立有书橱,陈列有全套布老虎丛书),我跟几位搞文学的朋友曾专门打车去拜访过。仍然以烤肉为主,吃腻了之后,还可兼烤土豆块、苹果片、鱼虾蔬菜甚至面包。这使烧烤的内容扩大化了,倒也显得丰富多彩。

    我个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在西双版纳吃傣族的烧烤。在中缅边境游览了一天,本想赶回景洪市(自治州首府)吃晚饭的,途中却见一片坝子上(可能是橄榄坝)布满卖烧烤的小摊,司机先忍不住了,停车下去买了几串烤鱼片和烤鸡腿,回来后车厢里便洋溢着扑鼻的香气。这唤醒了我们饥饿的感觉,要求司机多停一会,纷纷下车去抢购。穿着民族服装卖烧烤的妇女,看着我们一个个垂涎欲滴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抑或因为又来了一笔生意的缘故?逐一品尝,烤鱼最佳。系把剖好的鱼绷开在十字交叉的竹签上(如糊在骨架上的风筝),在炭火上两面翻烤,直至腥味变成了香气。烤麻雀、鹌鹑等也富于野味。最后再吃两根烤得边缘微糊的老玉米,等于给整顿野餐打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在半路上个个都吃饱了,回到市里的宾馆,原订的晚餐只好取消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赶往昆明了。用一顿傣族风味的乡野烧烤,作为我们本次旅行在西双版纳最后的晚餐———多么有纪念意义啊,简直是天意的安排?这些年来,在怀念西双版纳的同时,我总要怀念傣族的烧烤。何日再相逢?

    烩菜

    乘车长途旅行的一项乐趣就是可以沿路品尝、比较各地的饮食。有时上一顿和下一顿完全是截然不同的风味。譬如某杂志社曾准备了专车,搭载我等自呼和浩特至西安,一路走,一路看,一路玩———同时也一路吃。最初两天都在内蒙古草原上跋涉,吃腻了牛羊肉,甚至觉得连说话都带着膻味。终于到了陕蒙交界处,发现公路两旁的乡野饭馆都悬挂着名为“烩菜”的招牌———所谓的招牌很简单,不过用毛笔在白纸上写下这两个斗大的字。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无疑是当地的特色菜———只是名不见经传,令人无法想象其做法与滋味。

    司机挑选了一家稍宽敞点的,招呼大家下车,围着大圆桌坐了。跟老板娘要菜谱,老板娘空着手过来了:“啥叫菜谱呀?这里只做烩菜”。原来这一带的饭馆都只有一道菜。我们也只能入乡随俗了。后面的伙房没拉门帘,能看见灶上的一口大铁锅热气腾腾,打赤膊的厨师边往灶眼里添劈柴,边用铲煤的那种大铁锹在锅里搅拌着。最后,便变戏法似地给每桌客人端来满满一脸盆的烩菜———重重地顿在圆桌中央。大家小心翼翼的往脸盆里看,里面是剁碎的猪肉块、土豆块、蒜头、粗粉条,再没有其它了。伸出筷子挟吃,发现奇香。纷纷自盛一碗糙米饭,不言不语地吃起来,其结果是一脸盆的烩菜被打扫干净。光我一人就连添了三次米饭,在饭量上打破过去的记录。再看看邻桌,也是如此。

    烩菜似乎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而且充满乡野气,却使我们这班城里的文人胃口大开,饭量倍增。大锅杂烩,连肥肉都不显得油腻———至少桌上没有什么丢弃物就是证明。也许因为旅途的劳累与饥饿,使那道朴素的烩菜在我们眼中成为人间美味。也许因为在那特殊的环境里吃这特殊的食物,增加了几分野趣。吃完烩菜,我们感到很暖和,胃似乎也变成了农夫的胃———被轻柔地熨平了。事隔多年,那种温饱而安详的感觉仍未从我记忆里消失。宾馆酒肆的山珍海味我吃过不少,却独独怀念着荒村小店的那道无名的乡野菜———没准我的前生就是农夫的命。

    我南方的故乡也有一道名菜叫大杂烩,与此较类似。据说是旧社会的餐馆把剩菜残羹收集起来,重新回锅后贱卖给穷人,一个铜板一大海碗。后来的大杂烩模仿其风味,却是精心配料的———内有油炸后的肉皮(俗称皮肚)、剁碎的肉骨头等等。偶尔一吃,确实不同凡响。东北菜中也有一道“乱炖”,名字起得挺好。估计与陕蒙边界的烩菜异曲同工。很遗憾我没有品尝过,尚不敢肯定。人类的食物,不见得非要做得很精致(那太像工艺品了),粗糙点,或许对我们麻木的胃反而是有力的刺激与原始的安慰。

    青苔可食

    傣族的传统饮食,最令我惊奇的莫过于吃青苔了。这种风俗我在其它地域都很少听说。所以在云南采风的时候,我赞美傣族不仅是以孔雀、大象为吉祥物的民族,而且也是一个热爱青苔的民族———青苔在他们的信仰中或许另有一层涵义?至少,这是最贴近土地与水源的植物了。

    傣族是西双版纳的主体民族。西双版纳,傣语原意为十二个田赋单位,后演变为十二个

  行政区。“西双”即十二,“版纳”即一千块田(相当于汉语中的千户)。我路过勐腊县勐捧镇的曼哈告,问向导这个地名是什么意思。向导答复:“曼”为寨,“哈”为咬着沙子,“告”为旧,意为“咬着沙子的旧村寨”。封建时代这里是专为召勐捧(勐捧土司)采青苔的奴隶寨。我忙问采青苔作何用?向导说:当然是吃———那时候青苔可是好东西,属于傣家人敬贡贵族和招待客人的上等食品。据说有一次曼哈告的人采摘的青苔没洗干净,土司嚼食时多次咬着沙子,很生气:“你们怎么搞的?青苔都洗不干净,沙子我都咬到了几次。”于是曼哈告这个村寨因而得名。我由这个典故,得知青苔居然是可食用的。

    傣族人家大都傍水而居,偏爱水生藻类植物做成的菜肴,傣语称为“改”和“捣”的两种青苔更为其首选———据说这两种藻类植物营养丰富,口味独特,可从水里捞出洗净后,加工成青苔干片食用。估计就像内陆的汉人吃晒干后的紫菜的方式,嗜好那种清香的海味。而且便于贮藏。

    “改”指附在江河里鹅卵石上的青苔,草绿色,呈丝状。因为只在阳历的一、二、三月间有,所以需及时打捞出来,制成青苔干片以备全年食用。将洗净的青苔丝拉开,压成直径一尺左右的薄圆饼晒干,叫“改义”。吃法有多种。可以用炭火烘烤,然后用手揉碎在砂锅里,加葱花、油盐烩炒,搭糯米饭吃尤其精彩。还可捣碎后和鸡蛋拌匀,加葱、蒜、芫荽、油、盐等作料放入蒸笼里蒸(青苔鸡蛋羹)。当然,还可以煮入肉汤或鸡蛋汤……将洗净的青苔压成薄饼,洒上加盐的姜汤后再晒干,叫“改英”。吃时用剪刀剪成手掌大小的小块,用竹片夹住,抹上猪油,在炭火上稍加烘烤,即可用来下饭;也可直接在锅里油煎……

    “捣”指湖泊、鱼塘里的青苔,估计与江河里的滋味稍有区别———傣家人肯定最清楚。吃法也最有戏剧性。捞出洗净后盛在大海碗里,加姜、葱、蒜、盐等作料,兑上水,随即轻轻放入一块烧红的鹅卵石———伴着汤水沸腾的声音,一股海鲜的香气腾云驾雾。一眨眼青苔就熟了,可用糯米饭团蘸食———此可谓“快餐”也。

    以上皆为根据当地人的讲述所做的记录。青苔的菜肴,我并未亲口尝试过。倒是很想尝鲜,可惜没有口福———遍寻版纳的餐馆,没见到这道特色菜。莫非它已退出了当代的宴席?在我生活的都市里,自称美食家的很多,但品尝过青苔的滋味的———恐怕寥寥无几。我至少还算听说过。听说过这道快失传了的美味。记录下来,聊以备忘也。

    咸肉

    重温生活于江苏老家的那一段童年记忆,最温馨的莫过于和饮食有关的———江苏似乎天生就该是培育美食家的地方。这样自然要想起悬挂在家家户户屋檐下或晒台上的一串串咸肉。江苏的咸肉,远远没有邻近的浙江金华的火腿那样出名,做工上也绝对是两码事;虽然它选择的同样也是上好的猪肉,但不限于腿部,而且系用粗盐在坛坛罐罐里腌制(加少许家常香料),一定时间后取出,穿上线绳后挂在露天里风干。跟其他省份的人讲起吾乡的咸肉,容易造成误会:以为那与湖南的腊肉相似。必须小心地解释,由于没经过那烟熏火燎的系列

  工序,咸肉要显得本色一些,吃起来也没有烟火的味道。

    我是通过跟火腿与腊肉的比较论述咸肉的。不知是否讲解清楚了?咸肉属于盐水腌制的食品,风干后能看见亮晶晶的盐粒凝结在上面———咸味业已深入进其内部了。因而咸肉便于保存。我祖母家每年初冬都要清洗各种坛罐,用来腌制咸肉,足够吃一年的。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窗台上还悬挂有咸肉,接待客人或亲友团聚就不用发愁了。切一块下来,清水泡一泡,可以切片后在饭锅里蒸熟(油汪汪的),更可以炒菜(咸肉丁)或煲汤。吾乡有一道脍炙人口的河蚌咸肉煲,系用新挖出来的河蚌肉加咸肉片炖汤,其汤白得像牛奶一样,喝一汤匙便发现,鲜美得能透人肺腑。而且鲜中有咸,咸中有鲜。广东人是煲汤的好手,我在广东喝过形形色色的汤,可没有哪种能盖住我在老家时喝过的河蚌咸肉煲的余味。我已好多年疏远了此味。想念一道好汤,有时候就像酒鬼难忘某种佳酿似的。这种馋会使人心痒痒的。

    吾乡的咸肉,除了自食,就是馈赠亲友,但似乎不登大雅之堂———至少商店里没有卖的。我父母是读书人,不懂腌制,每年春节给老家的亲友拜年,总能收获几串咸肉。我进而联想,孔子的时代,他门下的弟子敬献的那一串串干肉(作为学费),或许就是这种咸肉吧?实际上咸肉的制作,也是一门平民化的学问呢。这种滋味,在我读好文章时也能找到。忆念中的老家的咸肉,令我咀嚼到某种民间的传统与风俗。

    吾乡人还按腌制咸肉的方法,腌制咸鱼,腌制咸板鸭———南京的咸板鸭是一道名吃,据说明清时就有了。每年初冬清洗坛坛罐罐,小瓦罐用来腌制肉类,而大坛子则用来腌制蔬菜(有的人家甚至用半人高的水缸)。腌制的蔬菜主要是青菜或雪里红,俗称腌菜。炖排骨汤时若能加一两棵腌菜头进去,味道更醇厚了,也不再觉得油腻。用切碎的雪里红炒毛豆,最适宜喝粥时佐餐的了。我想,从是否擅长腌制食品,能管窥出一个地方的人民是否会过日子至少,江苏人以会过日子而闻名。在过去的年代,老家的百姓,一生就是在这祖传的坛坛罐罐中间度过的。那里面浸泡着他们的清贫,也浸泡着他们的富有。

    冰糖葫芦

    我从南方第一次来北京,是八十年代末。当时逛天坛公园,发现鱼贯而入的男女游客均人手一枝串满晶莹剔透的红果的小棒,津津有味地咀嚼着。我猜测那该是大名鼎鼎的冰糖葫芦了。再往周围一看就明白了:公园门前的空地上,站了一溜手持稻草秸捆扎成的“靶子”的摊贩,草靶上一律乱箭穿身般插满了红彤彤的冰糖葫芦(中国式的圣诞树)。当时我想,北京人不怕冷吗,大冬天缩着脖子也敢吃冰糖葫芦?这是冰糖葫芦的名称给我造成的心理错觉。或许也不能算是误会,在零下几度的室外气温中,冰糖葫芦经风一吹,像一张张红扑扑

  的小脸蛋———眼泪汪汪,连外面裹着的糖浆都冻成冰棱的模样。咬一下肯定嘎吱作响。你简直分辨不清咀嚼的究竟是冰抑或是糖。你的腮帮子冻得都快麻木了———恰恰这时候,那冰糖包裹的新鲜山楂透人肺腑的酸味,会给你一个强烈的刺激。你无法拒绝它向你揭示的五味俱全的谜底……

    这毕竟是苍白枯燥的冬季硕果仅存的一份诗意。即使从视觉上的效果来说,颇印证了鲁迅一首散文诗的标题:火的冰。一枝独放的火焰,正炫耀地炽烈着,忽然,仿佛服从冥冥之中的符咒,它被冰封存了、冻僵了,进入一个无声且没有意念的世界。即使在冬眠之中,它仍然保持着火的原型、火的颜色以及性格。你咀嚼着冰的同时实际上在吞食着火。它的双重性格很快把你给感染了……我为什么要做这么多诗化的联想呢?难道最最平民化的冰糖葫芦真的存在什么精神内核?这还得感谢我八年前在北京露天街道上品尝到的第一根冰糖葫芦。是那根用五毛钱购买的冰糖葫芦给了我价值连城的灵感。北京城里的冰糖葫芦哟,从此进入了一位外乡人的视野。

    冰糖葫芦是很有北京特色的一种食品。从某种程度上说:它甚至可能代表某种朴素安祥而又不乏历史感的市井生活。林语堂在一部回忆清末民初北京历史文化的专著里,也未能忽略它的存在,仿佛信笔提及:“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会听到小贩们叫卖甘美圆润的冻柿子的吆喝声,还有孩子们喜欢吃的冰糖葫芦,裹着糖的小果,五六个串成一串,染上红色招徕顾客……”这部书是他后来在大洋彼岸用英文写作的。可见冰糖葫芦的造型,已深深镶嵌进他的记忆里了。冰糖葫芦,仿佛也构成一位读书人对老北京城的回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

    能够代表那种古朴的老北京生活的当然不仅是冰糖葫芦,还包括其它当地小吃:豆汁、油茶、灌肠、卤煮火烧、豌豆黄、艾窝窝、褡裢火烧、炒肝、焦圈、酸梅汤、扒糕、羊头肉、驴打滚……甚至有些估计快失传了。作为一个迟到者,我真恨不得一一品尝它们或记录它们。但在这篇短文中,我只能举冰糖葫芦为例了。

    冰糖葫芦堪称最原始也最传统的糖果了。和后来商店里零售的各种用塑料纸或锡箔包装的水果糖存在着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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