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中国美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闲说中国美食- 第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有各自的美食传奇。

    云潇说她去南京拍戏间隙,一定要抽空溜到新街口,尝尝寡妇面究竟有怎样的魔力。她带着这样的期待,寡妇面就不会让她失望的。

    我想的却是:什么时候到重庆出差,先不争着办事,而是直奔解放碑,不声不响地排在买酸辣粉的队伍的后面,眼巴巴地等着……等一碗长江水煮出的酸辣粉。

    杏花村的酒家

    二三年清明节前后,去安徽池州参加一个笔会。我先在安庆下火车,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搭乘轮渡过长江,对岸就是池州了。轮船把十几辆汽车载运到对岸,只花了二十分钟。出租车司机跟我聊天,问我是否来过池州。我说没来过。他见我戴副眼镜,像个读书人,大概为了拉近距离,就提了个文雅的问题:“你一定听说过杜牧吧?”

    “是唐朝的那个诗人吗?”我没想到司机也知道杜牧。

    “对呀,就是写‘清明时节雨纷纷’的那个。而且告诉你吧,那首诗就是为咱池州写的。”

    “照你这么说,杏花村在池州?”说实话,在此之前,我还一直以为杏花村在山西呢,因为汾酒里有一种品牌就叫杏花村。

    “杏花村在池州城西。那儿有一口古井,杜牧喝的酒就是这井水酿造的。”司机见我对此很有兴趣,又说,“我拉你去看一眼吧,反正是顺道。”

    我没有表示反对。肚子里的那点文学情怀已经被挑逗起来了。此时正逢清明时节,皖南大地开满一片又一片金灿灿的油菜花,恰巧又刚下过一场春雨,我仿佛成了远道而来的杜牧的化身,而出租车司机,成了当代指路的牧童,他要领我去杏花村呢。那个著名的村落,恐怕正在杏花的掩映下等着我呢。

    我来之前还纳闷这个旅游笔会干嘛要选择偏僻的池州召开呢。听司机这一介绍,全明白了。

    我顾不上先去大九华宾馆投宿,而迳直参观了一番当地人修建的杏花村古井文化园(属于杏花村复建工程的一部分),了解到杜牧确实曾在晚唐会昌四年至六年(844—846年)出任池州刺史,那段时间还写出大量诗篇,其中的《清明》就是这位地方官春游城西杏花村所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杜牧向牧童打听哪儿有酒卖,一首千古绝唱已屏住呼吸隐藏在杏花丛中等着他来摘取。他不仅应该感激牧童,更要感谢美酒。酒是唐朝诗人们灵感的催化剂,浩如烟海的全唐诗,有一大半都散发着酒的香气。唐朝文学艺术的兴旺,似乎应归功于诗与酒的联姻。与李白相比,杜牧至少还算比较清醒的诗人;但他毕竟做过“十年一觉扬州梦”。他来池州,是在梦醒之前,还是梦醒之后呢?他冒着迷细雨走向杏花村,他的名字,就注定将跟李白一样,不仅载入中国的诗史,还将载入酒史。连山西的酒厂都要借助他的诗句打广告呢。

    我喝过山西的杏花村酒,味道确实不错。我也跟许多人一样,误以为杜牧是在山西写下《清明》的。直到今天才知道,杏花村至少有两个,而安徽的这一个,才是最正宗的,它是杜牧那首诗的发源地。

    我在园内找到了那口唐代古井———又称“黄公井”、“香泉井”。杜牧写“清明”时喝的酒,就是一位姓黄的老汉酿造的,他当时是这口井的主人,清光绪时《贵池县志》记载:杏花村香泉井,相传香泉似酒,汲之不竭。我俯身井圈低头看了看,井水至今未枯。可别小瞧了这口不起眼的老井,里面不仅有酒,还有诗啊。杜牧是杏花村的一位伟大的过客。他仅仅留下一首诗,就使一个村庄出名了。

    紧挨着黄公井,现建有一座酿酒坊,使整个院落都弥漫着酒香。旁边还有黄公酒垆,销售新出炉的黄公酒。我踱进去喝了一杯。又买了两小坛,准备带回北方送给一位善饮的诗友。

    唉,酒不醉人人自醉嘛。我通过一杯酒而梦回唐朝,而对唐朝充满遐想。

    杏花村本地也出过名人。清代贵池杏花村人郎遂,历经十一年编辑出《杏花村志》十二卷,是惟一一部被收入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文献《四库全书》的村志。因而杏花村是全国惟一以村建志的村,又被称为“天下第一诗村。”《杏花村志》中不仅对杏花村的历史、风俗、景物进行详尽描绘,还收录自唐至清历代诗人描写杏花村的古诗文千余篇。

    在杏花村,我不仅想这样的问题:究竟酒是诗的媒人,抑或诗是酒的媒人?

    杜牧,是杏花村声名远播的一个大媒人。

    北京的滋味(1)

    邓友梅在北京接待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她是来重温城南旧事的),问这位背井离乡数十年的“小英子”,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林女士的要求很简单:“别的事没有,就想叫你领我去喝豆汁。”邓友梅想这还不好说嘛,立马就领她去了。先品尝其他小吃时,林海音还挺谦逊、挺稳重,可等豆汁一上来,她老人家显出真性情了,一口气喝了六碗还想要,吓得主人赶忙挡驾:“留点明天再喝吧您哪,别吓着我们!”她却意犹未尽地咂咂嘴:“这才算回到北京了!”仿佛没喝豆汁,等于没回北京———至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邓友梅感叹:就凭这

  一点,林家六婶就既是台湾人,又算得地道老北京!

    豆汁真够能勾魂的,使人没齿不忘,似乎比传说中的迷魂汤还要灵验。一个游子,回到数十年不见的故乡,首先想到的居然是此物。必须连喝几大碗,才相信:确实是到家了。可以想象出,在其以前喝不到的时候,是多么难受。这几乎已日积月累地构成灵魂中的一种渴意。

    既然回来了,就喝个够吧。既是出自命运的安排,又算自己对自己所作的一点补偿。

    听说这事后,再读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总能闻见热腾腾的豆汁的气息。那是别的东西无法代替的气息。数十年不散。终生不散。我想,豆汁的滋味,恐怕就是正宗的老北京的滋味吧。林海音老人吸饮豆汁时,是在用舌尖细细地舔拭久别重逢的北京,甚至是在回味自己遥远的青春。豆汁提炼着一座城市的缩影与精髓。那是一个味觉中的北京,却仿佛比眼睛瞧的、手摸的乃至耳朵听的还要真实。或者说,还要直接。

    在台湾岛上不忘豆汁的,大有人在。梁实秋算一个。在《雅舍谈吃》一书里,他纵横评述天下美食,豆汁是不可能缺席的(哪怕只是在想象中存在),那是他对故土的一个斩不断理还乱的念头。他颇自信地说:北平城里人没有不嗜豆汁者,能喝豆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甚至对喝豆汁时的配料,也一一加以回忆:“佐以辣咸菜,即棺材板切细丝,加芹菜梗,辣椒丝或末。有时亦备较高级之酱菜如酱黄瓜之类,但反不如辣咸菜之可口,午后啜三两碗,愈吃愈辣,愈辣愈喝,愈喝愈热,终至大汗淋漓,舌尖麻木而止。”在现实中,豆汁的滋味,离他很近,又很远。那是属于前半生的滋味吧?

    看来喝豆汁真会上瘾的。林海音与梁实秋,皆为豆汁之瘾君子也。可惜梁实秋不如林海音幸运,他后来再也没有机缘回北京喝豆汁了。这不能说不是他生命里的一个小小的遗憾。

    我觉得,与其说他们爱豆汁,莫如说更爱的是原汁原味的老北京。与其说他们嗜好豆汁的滋味,莫如说嗜好的是北京的滋味。这中间肯定有一层“爱屋及乌”的意思,增添了豆汁的魅力。在他们的心目中,豆汁无形中已成为故乡的象征。正如鲁迅先生所言:让幼小时喜欢吃的那些东西,蛊惑我们一辈子吧。与其说这是食物的蛊惑,莫如说是乡情的蛊惑。

    豆汁原本是绿豆磨碎制作粉丝、粉皮的下脚料,经发酵而成。很便宜的。在旧社会,花两枚铜板,管你喝个够。奇怪的是,不仅穷人爱喝,富人也爱喝。“当年东安市场的小店‘豆汁何’名声一点不小于隔壁大饭店‘东来顺’。穿着华贵、坐着私家轿车专程来喝五分钱一碗豆汁的,大有人在。”(邓友梅语)看来食物不问贫贱,全靠的是味道。如今,满汉全席基本上快失传了,可上不了台面的豆汁,依旧脍炙人口。假如说前者代表着贵族化的北京,那么后者代表着的是平民化的北京。很明显,后者比前者更有生命力。豆汁经久不衰及令人难忘的程度,应验了一个真理:大俗才是大雅。要俗就俗到家吧。

    豆汁的地位非其他京味小吃所能代替,在于它独特的滋味,恰巧迎合了北京人的口感。因而成为老北京的一块招牌。邓友梅还讲过一个笑话。说外地有管豆浆叫豆汁的,某山东人进京,误以为豆汁即豆浆,进店要了一碗,喝了一口便面露苦相,勉强咽下去后招手叫来店员很客气地小声提醒:“这豆汁别卖了,基本上酸了。”那伙计笑了:“好说您哪,不是基本上酸了,根本上就是酸的,这豆汁跟您山东的豆汁不是一码事您哪!”邓友梅说:“是不是北京人,测验方法就是叫他喝一口豆汁。若是眉开眼笑,打心里往外满意地吁口长气,就是地道北京人;若是眉头紧皱,嘴角直咧,甭问这是外来户。”所以林海音连喝六碗豆汁的豪爽劲儿(如同置“三碗不过岗”之劝告于不顾的武松),旁边人见了,绝不会真把她当作台湾老太太的。

    豆汁有股怪味,北京人嗜之如命,外地人却敬而远之。这真称得上是一种考验。“不稀不稠”,灰里透一点绿,老远的就能闻到一股酸涩味,不爱喝的,闻一闻,捂鼻子,尝一尝咧嘴,说是活像泔水。可爱喝的,闻见那股味儿就流口水,说是一辈子不喝豆汁儿算白活了。“老北京多爱喝豆汁儿,看一个人是不是老北京,问问他爱不爱喝豆汁儿,就够了。”诗人刘征也持这种观点。他说透过他谈论豆汁的语气,就该猜出他是个老北京。他对豆汁的感情甚至比林海音、梁实秋等游子更纯粹:不是为了怀旧,只是为了解馋。

    对豆汁的好感,不是靠好奇就能培养的。听他们这一说,我连试都不敢试了。豆汁会使一个人记住自己的身分: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是谁?这有点像法国的高更那幅现代派名画的标题。豆汁摊,是北京街头最古老的大排档。北京人与外地人最大的区别,恐怕不仅仅是口音,还在于能否喝得惯豆汁。我借此调侃一下:看来在北京的饮食文化里,豆汁是赞成“血统论”的。

    北京的滋味(2)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对某种特有的食物情有独钟,几乎构成遗传的记忆———豆汁堪称是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人有记性,还是豆汁有记性(乃至鉴别能力)?

    我想在北京的滋味里,肯定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那应该是苍茫的岁月造成的,带有味精的性质,只需掏一点点,就能使人的味觉乃至情绪,产生无穷的变幻。北京的滋味,应当是永恒的,但又是把握不住的。如同人的命运,千差万别,可又万变不离其宗。甚至

  可以说:这滋味里,有很大一部分,是我们的想象造成的,是我们的心情造成的。

    在北京,哪怕喝白开水,我也能喝出别的什么滋味。谁叫我的许多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与这座古老的城市联系在一起了呢?谁叫我这个外乡人,呆得久了,都快要被它的风俗与性格给同化了呢?

    北京的滋味,其实已远远超越了它的饮食文化,而融化在它的历史与现实之中。它的历史与现实,它的民俗与景物,它的风土人情,它的延续与变迁,分明又使这种滋味更加醇厚、更加复杂了。我相信在这浓缩的滋味里,有一整座虚拟化的城市,忽冷忽热,若隐若现……那正是它的精神之所在,灵魂之所在。

    品尝北京的滋味,也正是向它靠拢的一种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个人与一座城市会合的捷径。直到它变得不再陌生,不再神秘,不再缥缈。但在这过程中,你的幻觉已被它的滋味给充分地调动了。彻底认识它的滋味,很困难;想忘却,则更为困难。

    在北京吃西餐(1)

    在北京,吃西餐的机会很多的。

    这并不是说在外地就吃不到西餐了。瞧人家肯德基、麦当劳,几乎已渗透到中国县一级的小城市,可谓无孔不入。这类美式快餐也应算作通俗化的西餐吧?它使西餐的概念深入平民百姓家。唉,流水线生产的“美国大片”,不也比精益求精的“欧洲本土电影”有更高的票房嘛!

    我们小时候,只认得雷锋叔叔。现在的孩子们,却整天念叨着肯德基大叔。那位面色红润的白胡须老汉(塑像),总是笑吟吟地站在快餐店门口,瞄着中国小朋友的腰包。一看就是吃饱了撑的。麦当劳门外长椅上坐着的小丑玩偶,更是一脸得意的“坏笑”。

    我有一个偏颇的观点:所谓的“全球化”,最初就靠肯德基、麦当劳打开的。这些连锁店如此发展下去,快成为地球村的“大食堂”了。汉堡包与可口可乐,确实比炮弹还要厉害。

    听说这“哥俩”也在死掐。凡是有肯德基的地段,附近几乎都有麦当劳。有时候就隔街相望,跟唱对台戏似的。一般都是平分秋色。还真没听说谁被赶下擂台的。被挤垮的全是一些中餐馆。这美国“哥俩”哪像在内部竞争,分明联手跟历史悠久的八大菜系叫板呢。

    北京街头的西式快餐,除了肯德基、麦当劳外,还有罗杰斯、艾德熊,必胜客比萨饼等等。

    罗杰斯的连锁店,我常去的是阜成门和中关村那两家。尤其中关村的罗杰斯,装修风格前卫,带有酒吧的性质,晚上还有摇滚乐队演唱。我并没觉得里面的东西有多么好吃,去那里纯粹为了喝点儿黑啤酒,听一听“重金属”,放松一下紧张了一天的神经。对了,夜场表演时,会熄了电灯,每张餐桌点起小蜡烛,挺适合情人幽会。烛光中情人的面庞带有油画般的明暗反差效果,显得比在别处更美,更适宜收藏进记忆(简直不用额外镶嵌画框了)。门口卖花的小姑娘都快认识我了。若是我孤身前往,她会视而不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