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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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原理-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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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而供给本身又受比较生产成本的制约。用货币计算的生产成本是指劳动和利润的价值”(参阅鲍纳博士所编的《通信集》,第173—176页)。他又在第二封信中说,“我既不争辩需求对谷物的价格的影响,也不争辩需求对其他一切东西的价格的影响,但是,供给紧跟在需求后面,并且很快就握有调节价格之权,而在调节价格的时候,供给是为生产成本所决定的。”

  当杰文斯著书的时候,这些信还没有发表,但是,在李嘉图的《原理》中,也有类似的见解。穆勒在讨论货币的价值(第三篇,第九章,第三节)时,也提到公认对一切商品适用的供求规律,在货币的场合和在大多数其他东西的场合下一样,是受生产成本规律的支配的,而不是把它置之一边的,因为生产成本如对供给没有影响,则对价值也不会有影响。在总结他的价值理论时(第三篇,第十六章,第一节),他又说:“由此看来,供给和需求似乎支配着各种场合下的价格变动和一切商品的永久价值,而这些商品的供给除了由自由竞争是不能由其他媒介决定的。但是,在自由竞争的制度下,商品大抵是按能给各生产者阶级提供相等利益的价值和价格而相互交换和出售的;而这只有在商品按各自的成本相互交换时才是可能的”。在第二页,提到具有连带生产成本的商品时,他又说,“因为在这里我们没有生产成本,所以,我们必须诉诸存在于生产成本以前的价值规律,更本质的是供求规律。”

  杰文斯(第215页)提到上一段的时候,谈到“穆勒思想中所存在的一个错误,即他又回到一个先在的价值规律,亦即供求规律中,事实是在引用生产成本原理时,他始终没有离开供求规律。生产成本只是支配供给的一个条件,从而,只是间接地影响价值。”

  虽然这个批评的最后一部分的措辞有可议之处,但它似乎含有一个重要的真理。如果这个批评发表在穆勒活的时期,则他也许会接受它的;也许因不能表达他的原意而会撤销“先在”一词。“生产成本原理”和“最后效用”原理无疑是支配一切的那个供求规律的组成部分;每个原理都可以比作一把剪刀的一叶刃片。当一叶不动而裁剪是由另一叶的移动实现时,我们可以粗率地说,进行裁剪的是第二叶;但这种说法不能作为正式的表述,也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辩护词。

  如果杰文斯没有养成一种习惯,谈论实际上只在需求价格和价值之间存在的那些关系,仿佛李嘉图和穆勒认为在效用和价值之间的关系,如果他像古尔诺一样强调(数学形式的运用可能使他这样做)供求与价值所保持的一般关系的基本对称,而这种对称是和那些关系在细节上的显著差别共存的,则他对他们的攻击也许会小些。我们决不应该忘记,在他著书的时候,人们对价值理论的需求一方却多所忽略,他因提醒人们注意它并发展它而作出了极大的贡献。思想家中,值得我们像对杰文斯那样热诚感激的极少。但是这种感激决不应该使我们草率地接受他对他以前那些伟大经济学家的批评。

  为了回答而选择杰文斯的攻击似乎是作得对的。因为,尤其是在英国,这种攻击比任何其他攻击更加引人注意。许多别的学者对李嘉图的价值理论也曾有过类似的攻击。其中特别要提到的是麦克里奥先生,他在1870年前的著作中,先于其他现代批评家而在形式和内容上对价值和成本的关系的古典理论提出了批评,而这些批评家有的是和杰文斯同时的,如瓦拉斯和门格教授,有的却在杰文斯之后,如庞巴维克和维塞尔教授。

  李嘉图对时间因素的疏忽,曾为他的批评家所效法,从而,成为二重误解的源泉。因为他们企图借助于以价值的暂时改变或短期变动的原因为基础的论点来否认关于生产成本和价值之间的关系的最后趋势或原因之原因的学说。无疑地当表述他们自己的见解时,差不多他们所说的一切,按照他们所指的意义解释,都是对的。其中有些是新的,而有好些在形式上却有所改进。但是,他们在建立和旧学说截然不同或和旧学说的发展、引伸有所区别的崭新的价值理论方面,似乎是没有多大进展的。

  这里,仅就李嘉图的第一章中关于支配各种商品的相对交换价值的原因进行了讨论,因为它对后来思想的主要影响是在这个方面。但是,它原来和劳动价格作为尺度货币的一般购买力的标准究竟相宜到什么程度的争论是有关的。在这方面,它的兴趣主要是历史的。但是可以参阅霍兰德尔教授在1904年《经济学季刊》上所发表的那篇著名的论文。







经济学原理……附录十 工资基金学说



附录十 工资基金学说

  第一节 一世纪以前,资本的缺乏使经济学家过分强调资本的供给在工资决定方面所起的作用。

  十九世纪初期,英国人民虽然很穷,欧洲各国人民则更穷。大多数国家的人口都很稀少,因此,粮价低廉;但是,即使如此,他们还食不果腹,且不能自筹军饷。法国在最初几次胜利后,靠勒索他国度日。而中欧各国如无英国的帮助,就不能维持自己的军队。就连年轻力壮而拥有国家资源的美国也并不富裕;她不能补助大陆上的军队。

  当时的经济学家们寻求解释:并且认为主要是由于英国的积累资本,而以现在的标准判断这种资本虽为数很少,但在当时,英国的积累资本比起任何别的国家来都多得多。其他各国都很羡慕英国,想效仿英国;但是,它们力不从心,部分是由于别的原因,而主要是由于它们没有足够的资本。它们的年收入都用于直接消费。在这些国家中,没有大批的人,他们存有大量财富,无须立即消费,并把这些财富用于制造机器和能辅助劳动的其他东西上,使劳动能够生产大量物资以供未来消费之用。由于到处(甚至包括英国在内)缺乏资本,由于劳动日益依靠机器的辅助,由于卢梭信徒们的那一套傻话(他们告诉工人阶级,如果他们完全没有资本,他们的生活会大大改善),使他们的说法具有一种特殊的色调。

  因此,当时经济学家极端强调的是,首先,劳动需要资本维持即需要已经生产出来的新衣服等等的给养;其次,劳动需要采取工厂、原料贮藏等形式的资本的辅助。当然,工人也许会供给自己资本,但实际上他只有几件衣服和家具,也许还有自己的少数简单工具。而在其他方面他都是依靠别人的储蓄的。劳动者领到的是现成的衣服,可食用的面包,或用以购买这些的货币。资本家得到的是,毛纺成毛线,毛线织成毛布,或土地的耕耘,而只有在少数场合下,才得到供直接使用的商品,供现穿的衣服,或供食用的面包。诚然有一些重要的例外,但雇主和雇工之间一般的交易是,后者所得到的东西是供直接使用的东西,而前者所得到的东西是有助于制造以后行将使用的东西。经济学家们把这些事实表述成:一切劳动都需要资本的维持,不论这种资本属于自己或属于别人;此外,当任何一个人受雇于人时,他的工资照例是从资本家的资本中预付给他的——所谓预付,指的是不等到工人所从事制造的东西可供直接使用的时候。这些简单命题受到很多批评,但是,它们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所否认,只要他按照它们的原意来理解。

  不过,较老的经济学家继续说,工资数量是受资本数量的限制的。

  而这个命题是不能成立的;充其量它只不过是一种粗枝大叶的说法而已。它曾给人这样一种想法:一个国家在比方说一年中所能支付的工资数量是一个固定的数量。如果一群工人用罢工的威胁或其他方法而提高了工资,人们会告诉他们,其他工人群众因此会受到损失,而损失的总额恰等于他们的工资增加额。说这种话的那些人也许想到一年只收获一次的农产物。如果一次收获的小麦在次年收获以前势必吃光,如果本国不输入小麦,那末的确,任何人食用的小麦份额如果增加,则其他人恰将减少同样的份额。但是,这点并不能作为一国应付工资数量由该国资本所规定这一命题的口实,这个命题是被称为“庸俗形式的工资基金理论”的一种学说。

  第二节 这种夸大可以从穆勒的《价值论》前的第二篇《工资论》中看出来;但在第四篇《分配论》中,却不再有这种扩大。资本和劳动,以及生产和劳动之间相互关系的部分对称。

  前面已经指出(第一篇,第四章,第7节),穆勒晚年在孔德和社会主义者及民心的一般趋向的交错影响下,从事强调经济学中和机械因素相对立的人的因素。他欲使人注意那些习俗和社会不断的变迁以及人性的不断改变对于人类行为的影响;他和孔德一致认为从前的经济学家对人性之易变作了过低的估计。正是这种愿望推动他晚年从事于经济研究工作,而这种工作和他写《关于未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文集》时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也正是这个愿望诱引他把分配和交换区别开来,并主张分配规律取决于“特定的人类制度”,并随着人类的情感、思想和行动从一种状态转入另一种状态而往往变化不绝。从而,他把分配规律和他认为建立在一成不变的自然基础上的生产规律,以及和他认为与数学的普遍性十分相似的交换规律都对立起来。的确,他有时说,仿佛经济科学主要讨论的是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因此,似乎是暗指他把交换理论视作分配理论的一部分。但实际上他把这两种理论区分开了;他在《原理》的第二篇和第四篇讨论《分配》,而在第三篇讨论《交换的机器》(参考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二篇第一章的第一节和第十六章的第六节)。

  这样做的时候,他让经济学更合乎人情的那种热诚战胜他的判断,并且促使他工作而没有完全的分析。因为他把主要的工资理论放在供求的说明以前,这样就使他失去满意地讨论工资理论的一切机会;而事实上他竭力主张(《原理》第二篇第十一章,第一节),“工资主要取决于人口和资本的比例”;甚或像他后来解释的,取决于“雇佣劳动阶级的人数”和“由用来雇佣劳动的那部分流动资本构成的所谓工资基金总额的比例。”

  事实是,分配和交换的理论密切联系得略多于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都有机械准确性和普遍性的因素,每个方面都有取决于“特定的人类制度并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或行将不同的因素。如果穆勒认识到这个伟大的真理,他也许不会像他在第二篇中那样力求用工资问题的提出来代替它的解决,而也许会把他在第二篇中的描述和分析同第四篇中关于决定国民收入的因素的精湛的研究结合起来;这样,也许会大大促进经济学的发展。

  实际上当他的朋友桑顿跟在郎格、克利夫·莱斯里、杰文斯和其他学者之后,使他相信他在第二篇中的措辞不当时,他完全接受了这个意见,并夸大叙述了他自己的过去错误和他不得不向他的敌人所作的让步。他说(《论文集》,第4卷,第46页),“没有这样的自然规律,它生来就使工资不可能上涨到这一点,在这点,它不仅吞尽他(雇主)企图用在营业上的基金,而且还吞尽他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所留下的全部私人用费。这种上涨的真正限界是,对他有多大的损害或迫使他歇业的实际考虑,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工资基金限界。”他并没有说明,他所指的是直接结果还是最后结果,指的是短期还是长期,但不论在哪种场合下,这种说法似乎都是站不住脚的。

  就长时起来说,限界定得太高,工资不能长期上涨得几乎吞尽像这里所指的那样多的国民收入。就短时起来说,限界又定得不够高:因为当危急之际一次组织得很好的罢工在短时间内可以向雇主强索一种超过支付该时期原料以后的全部产值,从而,使他在当时的毛利成为负数。的确,不论较旧或较新形式的工资理论都和劳动市场上的任何特定斗争问题没有直接的关系。它取决于斗争双方的力量对比。但是,工资理论对劳资关系的一般政策却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它表明那些政策本身含有或不含有它们最终失败的因素;哪些政策可通过适当的组织加以维持;哪些政策最后将使劳资双方都两败俱伤,虽然他们组织得十分完善。

  不久凯恩斯在他的《基本原理》中力图用一种他自认为可以避免攻击的叙述形式来恢复工资基金学说。虽然在他的大部分叙述中他避免了从前的陷阱,但是,他之所以能这样做,只是由于他把这个学说的特征都给解释掉了,从而,所剩下的很少名副其实。不过,他说(第203页),“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工资率和劳动的供给成反比例的变化”。就劳动供给的急剧增加的直接结果来说,他的论点是对的。但是,在人口增长的一般过程中,不仅资本的供给有某些增加,而且同时劳动的分工也愈细,效率愈高。他使用“成反比例的变化”一语是错误的。他应当说“在短时间内至少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化”。他进而得出一个“出于意料的结果”,即劳动供给的增加(如系和固定资本与原料一同使用的那种劳动)会使工资基金“随着领工资的人数的增加而减少”。但这只是在工资总额不受生产总额的影响的条件下才会产生的结果;而实际上生产总额是所有影响工资的那些因素中最强有力的因素。

  第三节 续前。

  不妨指出,工资基金的极端形式把工资说成是完全由需求决定的,虽然需求被粗浅地表达为取决于资本的数量。但有些经济学的通俗注释者似乎同时主张工资基金学说和工资铁律(认为工资严格受人的培育费的决定)。当然他们可以把这两种理论都加以改造,并造成一个多少和谐的整体,如凯恩斯后来所作的那样。但似乎他们并没有这样做。

  工业受资本的限制这一命题,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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