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问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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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问情-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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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们大多伤势不算严重,最厉害的也不过是腿脚骨折,见到林奕秋来给自己治病上药,无不感恩戴德、三念其好,弄得林奕秋老脸通红,都不好意思起来。

只一个上午的时间,便统统搞定了,之后,林奕秋又给族长留下了几粒八卦凝香丹,以防不测。族长虽不是修炼之人,但“丹药为贵”这个常识还是知道的,当下感动地欲俯身跪拜。

林奕秋伸手挡住,又道:“对了,我看村民们也没有迁徙之心,但这乱世之中如昨日般的情形定还会出现。”

“那有什么,林大哥你留在村里嘛,那我们就不怕啦。”夜莺笑笑说道。

族长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道:“夜莺不要胡闹,林大侠是高修之人,定要大事要做,怎会留在我们这穷乡僻壤。”

那族长口上说不,眼神中却又充满期待。

林奕秋苦笑道:“我哪里是什么‘高修之人’,哎,只是现在有事在身,不能停留。林某不才,想在这村的外围设一个防御阵法,不知族长意下如何?”

族长大喜道:“那是再好没有,林大侠对本族的大恩大德,老夫没齿难忘。”

林奕秋若有所思地沉吟了下,含笑道:“族长多礼了,我刚刚研究了一下这里的地形,做个中型防御阵法不是问题,只是,一旦阵法启动后,村民进出就会不太方便了,恐怕要辛苦族长。”

族长长揖到底,恭声道:“现在乱世,族人很少外出,就是种菜之类亦只在周围不远,哪里会有什么不方便,反是要劳烦林大侠拨冗设立了。唉,怕只怕即使有阵法,我们这些俗人也不会使用啊。”

林奕秋粲然一笑,宽慰道:“族长不必多虑哩,我设的阵法就是专门供普通人使用的,你只需掌握几个点就行了,我会给你留些灵石,你每年按时更换便成。以后寻常流兵是不会再来打扰了,至于高级的军队怕也不会如此费神去对付一座小村的。”

原来这阵法的原型是八卦门里的“迷幻防御阵”,专门用于保护城墙的,由官兵操控。在完整状态下,即使敌方用魔晶炮轰城,亦能抵挡住。当然,此阵受到的攻击越强,所消耗的灵石必然也越多了,如果双方交战之时,对方魔晶炮的能量多过你手中所有的灵石,那么最后还是会被攻破。好在魔晶炮所需的魔晶石同灵石一样珍贵稀少,很少有哪个国家奢侈到能不间断发射炮火的。

现在大陆上普遍使用的“迷幻防御阵”工程极大,一般只有大型城镇才能用之。

而林奕秋准备为小村布置的“迷幻防御阵”,经过郭丰万年来不断研究改良后,不旦防御能力增强,连灵石消耗都大幅减少,且已经能大能小,即使在马车大小的方寸之间都能布置,完全不似前者般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灵石、器材,精细高明之处可见一斑。

这就好比第一台计算机问世时足有50英尺长,30英尺宽,重达30多吨,不但功能少,吃电更是厉害,而后随着科技发展,外表逐渐缩小缩小再缩小,内部功能却强大强大再强大。

这种新版“迷幻防御阵”此前一直随着郭丰隐于世外,此番可谓是第一次正式面世。

族长当然不会知道这么多,但他仍是感动地双目闪出隐隐泪光,只觉眼前这相貌平平(林奕秋依然带着人皮面具)的小伙子形象是如此光辉、情操是如此高尚,一时之间喉头哽住,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这时夜莺欢快插入道:“林大哥,这么说以后我们村里就很安全啦?呵呵,太好了!太好了!林大哥你好厉害啊!”

林奕秋微笑着伸手欲去揉她头发,恍然醒悟她毕竟不是CICI,又将手硬生生从半空中收了回来,道:“既然族长同意了,那我便动手去布阵了,您去忙您的吧,不用陪我,村里出了这么多事,想必您也很忙。”

“嗯,既然林大侠要去布阵,老夫便不多打扰了。”说完又是深深抱拳鞠了一躬,随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夜莺一眼,轻声道:“你陪着林大侠看看地形吧。”说完此话便匆匆离开了两人。

“是!族长爷爷,呵呵。”夜莺嬉笑着朝着族长离去的方向施了一礼,仰头望着林奕秋道:“林大哥,莺莺陪你吧?”

林奕秋笑了笑,点头道:“呵呵,好的哦,走吧,小莺莺。”语气中竟不知不觉地带上宠溺的味道。

******

“恩公,您不要走啊。”

“林大侠,您留下来吧。”

“恩公,恩公……”

在村口处,密密麻麻地站着一群自发前来为林奕秋送行的村民,一时之间挽留之声不绝于耳。

“林大哥,你真的要走了啊?我不舍得你呢。”夜莺站在一旁泪眼汪汪地望着整装待发的林奕秋。

林奕秋伸手刮了她一下鼻子,亦有些不舍道:“林大哥有事情要办,不能再留在这里了。莺莺乖,不哭。”

又对着村民大声道:“乡亲们自管放心吧,这里以后不会有流寇了,我要走了,你们别送了,这就要出阵了。”

“恩公,恩公,别走,囡囡喜欢你,囡囡把糕糕给你吃好不好?”人群之中,一个只有四、五岁左右说话还十分奶声奶气的小女孩走了出来,扯住林奕秋的衣服,小手高高的举着一块已经软地有些变形的糕点,显然是藏了许久都不舍得吃。

如影随形

 林奕秋心里某个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一下,一开始,他出手帮这村庄完全是因为热血沸腾、冲昏了头脑,交手后发现对手不是一般的强,差点没命,也有一瞬间的后悔,可是现在,看到村民们如此感恩戴德的模样,终于深切体会到“能力越大,责任也越大”的含义。

他蹲在身来,轻拂了一下小女孩的脑袋,轻声道:“囡囡真乖,哥哥不要吃,囡囡自己吃吧,哥哥给你个玩具,你到妈妈那里去好不好?”

小女孩捧着糕点,偏着脑袋,奶声奶气道:“给哥哥吃,给哥哥吃,哥哥别走,囡囡不要玩具。”

“恩公,恩公,不要走……”

“留下来吧,恩公。”

“林大侠再留几天吧……”

村民们又齐声挽留了起来。

“林大哥、林大哥,别走嘛!”夜莺撒娇般地插入道。

林奕秋面带笑容地抬头看了夜莺一眼,又望着小女孩道:“囡囡乖,看哥哥给你变个戏法。”

话音刚落,手一翻,一个纯金制成的小金人即出现在手,他递到小女孩面前,道:“好不好看?囡囡喜欢么?给你好不好?”

小女孩一瞬间被提起了兴趣,好奇的伸手去拿,太重了小手抓不稳,又掉到了地上,忙撅着屁股蹲了身去捡,表情动作无不可爱至极。

众人都为林奕秋的大方吃惊不已!

小女孩的妈妈忙走了出来捡起小金人递还给林奕秋,连连道:“使不得,使不得,恩公已对我们有莫大恩情,小儿无知,恩公莫怪。”

林奕秋洒然一笑,道:“身外之物,没什么打紧,送给囡囡把玩吧。”

“这怎么行呢,不行的、不行的。”女子连连摇手,欲把小金人还回去。

这时族长从远处赶了过来,大声对着众人道:“各位族人,别在为难林大侠了,想必他有大事要做,我们就送林大侠到这里,让他开开心心地走吧。”

又转头对着林奕秋道:“林大侠,此次大恩,村民无以为报,只准备了一份普普通通的干粮,您拿去路上充饥吧。”话毕即将手里一个灰布包递给林奕秋。

林奕秋还未来得及推辞,人群走突又匆匆穿出一位看上去老实憨厚的中年庄稼汉,在他身旁还站着一个瘦不拉几的小男孩,他一手端着一碗茶叶蛋,食指上还挂着一只叫花鸡,一手摸了后脑勺,憨憨地笑道:“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这几个鸡蛋和一只老母鸡,咱家婆娘早上弄的,都入味了,您拿去路上吃吧。那个,昨天,多亏了您救咱家小娃,娃,跟恩公道个谢。”他用身体推了推那小男孩。

小男孩显然昨天被吓得不清,睁着大眼睛躲在他身后,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林奕秋,就是不发一言。

原来他是被林奕秋救下的小孩的爹爹,因为感恩,把家里仅有的食物——10个鸡蛋和一只母鸡都煮了,拿来给林奕秋。战乱中的小村,鸡蛋和烤鸡是多么奢侈的食品啊!

林奕秋有些感慨,动容道:“族长,大叔,你们别客气了,村里食物不多,都留着吧,我们修炼之人不怎么需要进食。好了,天色已不早,我要动身了,各位乡亲止步吧!族长,莺莺只身一人,以后还请多多照顾了。”

族长忙不迭地答应。

林奕秋面露灿烂笑容,朝着众人挥一挥手,在众人泪眼盈盈的目光中转身离去。

“林大哥,林大哥!等等我,等等我!”满脸挂满泪珠的夜莺突然掏出林奕秋早上给她的一包金币和钻石飞快地往族长手里一塞,随后奔跑着朝已经快消失在路口的林奕秋追去,完全不顾身后大声喊她的众人。

*****

“傻丫头,你怎么追过来了?看看你,疼死了吧!”林奕秋正半蹲着给夜莺鲜血直流的膝盖上药包扎,虽然是责怪,可是语气里却又满溢着宠溺。

原来夜莺因为追的太急,在路上大摔了一跤,膝盖被石头磕破,她不顾疼痛,爬起来又追,林奕秋望着一瘸一拐跑来的她,顿时又好气又心疼。

夜莺望着林奕秋专注神情,心里简直比吃了蜜还甜,两个小辫子晃啊晃的,脸上还挂着泪珠,嘴角却已经露出了笑意,喜孜孜的道:“一点都不疼,呵呵。”

林奕秋哂道:“刚刚也不知道是谁,疼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

夜莺得意洋洋地反问道:“谁啊?谁那么丢脸哭鼻子啊?我可不知道,反正不是我这只聪明伶俐温柔可爱的小夜莺。”

林奕秋望着她“厚颜”的模样,饶有兴趣地问道:“那小莺莺你说说,到底是谁呢?莫不是那个从村里跑出来的野丫头吧?”

夜莺“噗哧”一声娇笑,横他一眼道:“林大哥真坏,拐着弯骂我是吧?小心我不理你喽!”话毕即别过俏脸,佯装生气。

此时林奕秋刚好帮她包扎完毕,站起身来,轻轻敲了敲她的小脑袋,哑然失笑道:“真是活脱脱一个野蛮小妮子!还说不是呢。好啦,这几粒八卦凝香丸拿着,回家3天吃一粒,别忘了知道么?不然伤口发炎了你可要大吃苦头。来,送你回去。”

夜莺一把推开了林奕秋伸过来的手,昂着小小的头颅,坚决道:“不,我才不回去了,我以后要跟着林大哥。”

林奕秋眉头微皱,断然否决道:“不行,不要任性,你必须回村,我不会带你走的。”

夜莺小嘴一撅,哼道:“不要不要不要!我就要跟着林大哥,反正奶奶已经不在了,我就要跟着你,我就要跟着你嘛!”

林奕秋苦笑道:“莺莺别闹了,外面的危险你无法想象,你林大哥实力还不够强,不能保你万全,赶紧乖乖的,跟我回去,好不好?”话毕也不管夜莺同意不同意,一把抓起她负在背上,大步朝着村庄走去。

夜莺在他背上倒也不闹,老老实实地抱着他的脖子,林奕秋心里还纳闷呢,突然间发觉颈间凉凉的,扭头一看,这小妮子正哭地梨花带雨,好不伤心。

林奕秋最怕女人哭了,一时心软,停下脚步道:“好了,别哭了,别哭了,等我把事情办完了,再回来看你,好不好?”

这个说风就是雨的少女,抽抽噎噎道:“林大哥……你……你讨厌我对不对?呜呜……我知道,我一定不讨人喜欢……爹爹娘亲……不……不要我,呜呜……林大哥也不要我。”

林奕秋见她现在的表情实在是像极了CICI装可怜时的小模样,不禁心头一软,松口道:“好啦,好啦,别哭了,乖,我带着你便是,但以后你一定要听我话,不可任性,知道么?”

夜莺闻言马上破涕为笑道:“真的?林大哥你太好!呵呵,爱死你了!你是全天下最好最好最好的人,呵呵!林大哥你放心吧,我以后一定三从四德、千依百顺、小鸟依人,绝不任性妄为、胡作非为给林大哥添乱,嘻嘻,我要是不听话啊,你就把我半路给扔了好了。”

林奕秋被她连珠似炮、鬼神鬼样的成语弄得啼笑皆非,道:“那你可要牢牢记住哩,现在我要飞行前进了,你怕不怕?”

夜莺嬉笑着靠在他的肩头,美美道:“只要有林大哥在,我什么都不怕。呵呵。”

“真是败给你了。”林奕秋无奈地摇了摇头。

兵器奇才

 “嗯?林大哥,怎么停了?到了么?”夜莺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疑惑地问道。

“嘘!别说话!莺莺你把这件衣服穿里面。快。”林奕秋递给夜莺一件泛着金光的背心,赫然就是当年右相送给他的金丝甲。

那时赖子麒曾告诫他不要轻易使用,他一直闹不明白是为了什么原因。后来在谷底的时候,一次无聊,他给郭丰看了,郭丰研究后,对这件物品的评价就两个字:鸡肋!

原来,这是一件受过光明教“天使之语”开光的金丝甲,水火不侵、刀枪不入,还能抵御一定的灵魂攻击,整个大陆只有大约十件而已。

按道理,这应该是块瑰宝,但事实上这件金丝甲的使用者却必须以灵魂为代价,使用时间越久,被光明教同化得越厉害,一段时间后,便会完全忠于光明教大主教,届时,恐怕就是大主教叫使用者去死,那人也会照办。

当然,圣级以上的强者使用它是不会引起什么副作用的,但圣级强者,本身就拥有着比此更强大的防御力,完全不需要它,所以才说,这十足是块“鸡肋”产品。

例外的是,光明教的信徒都非常疯狂,因此,他们倒并不认为这金丝甲有什么阴诡之处,相反,还以能得到它为荣。

虽然“金丝甲”以灵魂为祭品这件事情是件绝密,只有光明教的死忠信徒才知道,但赖子麒向来就很神秘,知道也不奇怪。

右相当初为什么要送这么一件礼物给林奕秋,已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了,林奕秋对着郭丰耸了耸肩,道:“既然这样,权当一件收藏品算了,我可不想当什么教的信徒,我的灵魂我自己做主,呵呵。”

郭丰抚了抚雪白的胡须,得意地笑道:“小家伙,你遇到我,真是撞大运咧,我一直致力于研究这些亦正亦邪的东西,嘿嘿,看我怎么把你的‘鸡肋’变‘瑰宝’!”

在郭丰的改造下,这件“金丝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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