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姓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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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姓看中国-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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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年终,学校里都要慰!司处长们,招待一餐,很丰盛,地点就在学校的宾馆。这一年聚餐时,餐厅有位小姐动了气。小姐说:去年聚餐,20桌就够了;一年工夫,今年30桌都坐不下了,这是怎么回事?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一一小姐才长了一岁没想到处长却多了10桌!小姐每不情愿地长一岁都有迟暮之忧,担心变成老娘,而处长多了10桌却皆大欢喜。想到这么多人都是正处级副处级,房子全占光了,小姐上菜的时候也没有了什么好脸色,一开口就有点像孙二娘了。处长太多,小姐反而像领导了。
  
  莫让捐者悔
  熊识全(贵州赤水)
  两年前,我收到家乡区委寄来的一封信,说为丰富山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区委准备修建一座电视转播台。但因家乡是贫困地区,且又连续三年遭受旱灾,由于资金短缺,恳求家乡在外工作的各界人士捐款相助。
  于是,我和家人分别寄去两笔捐款。然而,款寄去一年多了,既不回信也无收据。写信去区委询问,人家置之不理。
  前些日子,乡一亲友来访,我问起电视转播台一事。他说根本就没建,收到的捐款已被那些“头头脑脑”吃喝了。听后,我十分气愤,他们这种所作所为真是太伤作赠者的心了!
  据报道,这种打捐赠之旗,行作祟之事的肮脏之举在全国已有几宗。有将捐款用一于修办公楼的,有将捐款用工购移动电话的,有将捐款用于买小车的等等。这种善款乱用,极大地伤害了捐赠者的感情,也影响了一些正常募捐活动的开展。有鉴于此,笔者认为,首先,国家应尽快制订《捐赠法》,使捐赠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在捐赠法未出台时,有关部门应对组织开展捐赠活动的主办单位加强管理,严格审计,并通过一些不同的形式向群众公布款项的收支情况,以接受社会的监督,使之做到专款专用,让捐赠者的善行发挥善益,莫做出让捐赠者寒心的事来。
  
  遗骸的意义
  黄波(湖北宜都市)
  媒体上说,美国人又开始在我国大陆边境一带搜寻二战时的美军士兵遗骸了。
  已记不得这是美国人的第几次寻找遗骸行动,只记得当初第一次听说这件事后,我心里曾大不以为然:搜寻遗骸,且如此派专人派随行记者跟踪报道地煞费周折,于生者何益、死者何补?钱多了闹的!现在又长了几岁又侥幸长了些见识才知道当初是多么幼稚!对普通人的个体生命的尊重这难道不是人类进步的文明程度的标尺么?
  很遗憾,我想起了我们自己。重整体轻个人据说是中国人的文化传统之一,我们整个社会心理对个体生命的轻视抑或正是这一传统下的产物?后来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话很堂皇也很正确,但落实到人民的每一分子身上,普通百姓就成了可供驱使堪作工具的“螺丝钉”,远的不说,十年文革对个体生命的卑视、践踏到了何种地步啊
  我敢说,只有尊重、珍爱普通人和个体生命的民族才是一个伟大的民族。
  
  扶贫在扶官
  丁东
  有一个女同事,前年单位派她到山区下乡扶贫。我们那个单位是搞学术研究的,清汤寡水,本来没有多少扶贫的能量。好在这位同事的父亲生前当过那个专区的第一把手,一些老部下身居现职。她下乡后,看到老百姓很苦,于是在专区机关奔波了一番,为村里争取来一笔扶贫款。村干部收到款子,喜出望外,对她说,按我们这儿的规定,给你提成10%,当下就要给她点票子。她心里一惊,这又不是拉广告,怎么好提成呢?于是拒绝。村干部误认为她是嫌少,问她想提成多少?她讲出不该提成的道理,村干部大感意外。
  谁争取到扶贫款谁提成,在当地恐怕已经成为常规。
  不久前,单位里又一位同事和我说起扶贫的事。他刚从乡下回来,气愤地说,村里建了一个水坝,实际造价不过十几万元,却以三十万元承包给一个工程队。工程队偷工减料,不到一年,坝就垮了。又建了一座桥,实际造价二十多万元,又以四十多万元承包出去。桥才建成一年,也出了问题。扶贫资金中的相当一部分就这么流进了各级干部的腰包,真正用到项目上的不足60%。村里的老百姓说,这不是扶贫,而是扶官。同事问我,能不能找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曝光?我想,这种腐败现象,就是找到“焦点访谈”,也不一定排得上队。况且,猫儿腻都是在背后干的,就算你说的是实情,又能拿到多少证据呢?
  相比之下,那些公开提成的,倒显得“光明正大”了
  
  可怜农民心
  雪山(海口)
  再锄一遍草,再浇一遍水,然后灌浆、扬花,再然后地处华中平原的我老家田地里的新麦子就该成熟了。但愿今年的收成好。
  但在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实在有点不踏实。春耕伊始,我看到了一条新闻,就是有关“权威”部门对市场上出售的种子质量做了一次抽样调查,公布出来的结果让人目瞪口呆:
  小麦种子合格率40%;
  玉米种子合格率9。0%
  这些种子通过各级种子经营部门销往全国各地。
  前此大又看了一条新闻,湖北、海南等地的某些化肥厂一为牟暴利生产劣质复合肥,居然已销出4000多吨,而且又是销往全国各地!电视画面上的那个农民站在田地边上,指着秧苗激愤地说,那种劣质化肥上到地里以后,长出来的幼苗“发锈”,弄不好一点粮食也不长!
  除此之外,我还陆续听到和看到有些地方因天气酷旱有可能使粮食绝收的消息
  我不知道这到底是谁的错,但我想问个也许永远都不会有答案的“为什么”:为什么那些劣质种子和化肥在上市之前没有人检验?这一切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
  可是无论由谁来负责,农民种出来的不管是小麦、大米,还是玉米、棉花,一律是按优劣等级收购的,一点都不会马虎。二级的小麦或棉花绝对卖不了一级的价钱。
  再往前翻几张报纸,就能看见在不久之前,各地农民手中拿着的还是用洒了一年的汗水换来的不能吃不能喝的大把“白条”(这真是我们中国人伟大而独特的“发明”)。卖粮食的和卖棉花的没得钱拿,这不就是“庄稼人没口粮,纺织娘没衣穿”吗?为了这个,我们的各级政府还搞厂许多个“了不起”的“争取不给农民打白条”之类的承诺工程。可现在的事实是有些地方“白条”照打,农民负担也在“减负”声中一年年地水涨船高。
  我的亲友们有一大半是种田的农民。我记得有一年暑假去他们种的玉米育种地里帮忙,为了避免公本和母本“串花”,要钻在一人多高的庄稼地里把所有抽出来的玉米雄穗都拔出来,那是要一直踮着脚,伸长着手去拔的。七月里烈日当空,即使早晚也是热气袭人,更不用说玉米叶子划割着皮肤,火辣辣的痛,不消半个钟头就已是腰酸腿痛,干上一个小时就感到头晕脑胀、直想呕吐;半天过去,只想喝水、睡觉,不想吃饭——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在城市里一直努力拼搏并留下来的巨大动力之一。
  可是现在,明年的种子也许就是假的,这真是个巨大的恐惧!
  我的母亲历来就有存粮的习惯,我想她老人家大概是破过去的饥荒时日给吓怕了,直到现在这个习惯还是在慢慢地改;但是且慢,如果今年还是没有人给农民“定心丸”吃的话,我倒是要准备回家乡去给母亲她老家修上一个大人的、又防潮又通风的粮仓,尖顶的那种。
  
  要××,先修路
  继超(河北邯郸)
  据新华社报道,河北省和山西省在修建高速公路时,都违纪大量挪用建设资金,其中,河北省挪用近亿元,以建培训中心为名,盖了高层办公大楼和高级宿舍;山西省则远离高速公路,建了一处集保龄、桑那、游泳等为一体的高级娱乐场所,其挪用资金之多,令人难以想象。至于挪用之外是否还有别的名堂,未得其详。
  面对这两起并不令人吃惊的事件,想起了屡见报端的“要致富,先修路”、“要治穷,路先通”等顺口溜。确实,要想打开闭塞的山区,要想解决城市交通的“瓶颈”,或曰改变某某形象,是有必要修公路的,有道是:公路通,百业兴嘛。但是,老百姓还有另两句顺口溜:“要暴富,修马路”、“要提成,上工程”,同样发人深思。刚一交工便成豆腐渣的云南省昆禄公路,因毁于一旦而引人注目的綦江虹桥,以及上述揭露的边修路边盖楼的事件,使人不得不想想有人为何要修路架桥?
  要政绩,先修路。架桥修路,历来是民间的善举之一,如今成了很多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重要一火。国企改制、找新的增长点、工人再就业,费时劳神最难办;农民致富、农业产业化,忙在基层见效慢。见效最快、最显政绩的莫如修路。于是,列为形象工程和堂政领导几件实事的总离不开修路或架桥;于是,有某城区在一条不长的河上架了三座桥,老百姓说是一个书记一座桥;于是有某市在庄稼地里压出条宽马路,预计到21世纪中叶再通车。
  要暴富,先修路。修一条路,动则百万、千万、上亿的资金,跑立项,搞设计,招投标,进原料,过验收,该有多少环节,该过手多少金钱啊?工程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会有多少“猫腻”呢?按通行的10%回扣率,你不想暴富也不容易啊!綦江县委副书记林世元受贿罪10多万元,实为小菜一碟,其大巫还多有人在,足以让人测测修路表层下的污水有多深。
  要××,先修路。同是修路,区别多多,名堂多多。架桥修路,利国利民,要构筑现代化的交通网络,要扩大内需激发增长,急需大修其路。问题在于,修路的动机何在?是发展真需要,还是为造“政绩”?是为民谋利,还是医己私利(造政绩图私名,实质也是图私利)?修路的钱用于何处?是全部投入工程,还是贪污装进腰包?这实在是泾渭分明、冰炭不同炉的原则问题!
  工程发包,已成为官员贪污受贿的重要环节,也成为检验干部廉洁度的一块试金石。
  
  我也“不满意”
  日月(武汉)
  近日,有消息说某省评出了5个“人民不满意派出所”。这5个“榜上有名”的派出所的主要问题是:领导班子不力,部分民警素质低下,违法违纪严重,辖区治安秩序不好。有的执法违法,非法延长留置,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甚至死亡;有的公然绑架他人,抢劫财物,强奸妇女;有的耍特权,抖威风,欺压殴打群众等——
  读罢这一消息,笔者实在是有点弄不明白了。如此恶行,倘若是一伙不法之徒或流氓恶势力所为,人民群众对治安状况表示“不满意”,倒还情有可原。然而,事实偏偏是一些担负伸张正义、打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的执法者所为,难道也用“不满意”三字就能交代得过去吗?
  不知该省“人民满意派出所”的标准是个啥样子。但我想,早些年人们常说的“遇到困难找警察”,以及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中的警察形象等、怕是“满意”中的基本内涵吧!最近,还常能看到、听到有关“满意”的新解,就是“不要等群众有困难找上门来,而是要主动发现和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如此“满意”与“不满意”,难道就仪是一字之差吗?
  要说这5个派出所的所作所为,用“怒不可遏”、“愤慨万千”等词语表明群众的态度,绝不过分。“不满意”是否有点过于轻描淡写,太有些夸大人民群众的麻木不仁了?看来,有关部门还远未认清这一字之差的巨大危害性,还远未确立从根本上解决“公安形象”的决心。
  
  不敢说实话
  胡平(安徽滁州)
  有一位嘉宾,参加《实话实话》中关于“拾金不昧要个要回报”这一话题的讨论,在现场他说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应当给回报,并主张建立一个相应的机制。没想到该期节目播出后,这位嘉宾不仅被自己单位的人评价为“简直是品质有问题,他的世界观不对”,而且还影响了他的提升。像此类情况还有很多,有因讲了实话回单位评不上职称的,有从此和单位关系闹僵的等等。弄得一贯轻松、幽默的崔永元也不得不说:“上述情况令我们觉得很惭愧。
  如果我们这个社会真的纯净到连一粒灰尘都没有,到么我们根本不会把“拾金不昧要不要回报”这样的问题多到电视上来讨论。这就像在娱乐场所没有出现了一个不良妇女,而我们却要讨论三陪该不该收税一样荒唐。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那个主张对三陪女收税的人,很可能是非常鄙夷妇女出卖青春和色相的,而且他也从不涉足此类场所;那么怎能因为一个人仅仅讨论时说了一句拾金应当给回报的话,就断定他是“品质有问题,世界观不对”呢?相反,我倒是很怀疑另一些人,一边把拾(偷)来的金悄悄地装进口袋里,一边却在众人面前大唱道德的颂歌或是对他人抡起道德的棍棒,这种人不讲也不敢讲实话,其行为例有可能不端。
  因讲实话而被怀疑政治或道德品质不好,这样的事在生活中并不鲜见。因此国人从小就教育孩子,不要“实话实说”。重庆市綦江县的那座彩虹大桥建成后,綦江中山路小学一个姓刘的学生曾写过一篇作文,题目叫《彩虹桥要垮》。这个学生在作文中写道:“桥上的铁棒有裂缝,我看见了好几条。我觉得太危险了,仿佛马上就会落下去,眼前像发生地震一样,我飞快地跑下了大桥”可是,作文尚未拿到教师那里去批阅,这个学生的母亲就毫不犹豫地将这段文字划掉,并郑重地告诉他:“彩虹桥是美丽綦城的标志之一,多用优美的词句去描绘它,不要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不知这位母亲当时是不是这样想过,当她的孩子交上两篇完全不同的作文时,他会得到怎样截然相反的评价?她大概不愿意看到让许多人像审问一个小偷似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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