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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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味记- 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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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你可有兴趣,多做两道菜来让我瞧瞧你的本事?”

“……行。”

花小麦犹豫了一下,也便痛痛快快地点头答应了,用手一指角落中的菜筐:“自打得知汪师傅的父亲乃是名满天下的神厨,我便一直盼着能得您指点一二。今日您既有兴致,我便在您跟前班门弄斧一回,您想让我做什么?”

“找个僻静地方,咱俩慢慢说!”汪同鹤笑哈哈一挥手,好似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

为了不影响做买卖,这日下午,花小麦便与汪同鹤在园子里寻了一个僻静处,现砌了一眼灶,做一回菜,又议论个两句,越说越觉得投契。

花小麦的厨艺是在从前生活的那个年代学的,虽然为厨之事是一脉相承,但经历了千百年,到底有不少改良之处,更为合理。汪同鹤在旁看得啧啧称奇,却果然没再问她的来历,因瞧见了不少新鲜的烹饪法子,兴致高涨,也上灶张罗了两道菜,色香味皆登峰造极,唬得花小麦半晌合不拢嘴。

怨不得这老者如此被推崇,就他这手厨艺,莫说是在眼下这个时代,纵是去了几百年之后,也铁定是要成为行业翘楚的!

两人从下午一直说到晚上,其间除了孟老娘抱着小核桃来找过一回,骂骂咧咧两句之外,再没有其余人来打扰,直到打烊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汪同鹤出现在火刀村稻香园的消息,很快不胫而走,一拨接一拨的人闻风而来,想要一睹神厨真容。

一开始,还只是芙泽县里的人源源不断地往这边赶,没过多久,居然省城里都收到了消息,不仅是老百姓趋之若鹜,连开着酒楼食肆的同行们也纷纷跑了来,好奇惊诧之余,不免在心里嘀咕,这稻香园究竟有何不同之处,竟引得多年不露面的汪老爷子也出了山。

花小麦算是尝到了汪同鹤所带来的好处。托他的福,稻香园的生意在几天之内又上了一个台阶,霎时间成为了整个桐安府最火热的食肆,每日里车来人往,没个消停时候,简直门槛都要被踏破。

不几日,城中便起了传言,说那稻香园的女东家,厨艺之所以如此精绝,皆因她乃是汪同鹤唯一的亲传弟子。

第三百二十四话 学不学

传言这种东西,没有脚却向来跑得最快,且随着不断地被传播,就似个雪球般越滚越大,添加各种边角料,愈加丰富精彩,由不得你不信。

本来就是嘛,那火刀村里夫家姓孟的小媳妇,年纪轻轻便是一身好厨艺,办过名士宴,开了稻香园,听说就连那平日里不怎么亲手打理的酱园子,出的酱料都比别处要强——普天之下,除了汪同鹤以外,还有谁能教出这样的徒弟?

人人心中都做这等想法,与他人议论时,便添了两分笃定,仿佛自己说的话,决计不会错,不过三五天,便嚷嚷得满城皆闻。

一开始,花小麦并不曾将此事放在心上,只想着等众人说个够本,失去兴趣之后,自然会渐渐将这话题丢开,闲来无事还与汪同鹤开玩笑,乐呵呵地说“外头传得有鼻子有眼睛,不如您干脆教我一招半式,咱把这事儿坐实得了”。

那时候她只将此事当个笑话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却发现,这传言不但没有消散,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日傍晚,花小麦正在厨房张罗晚饭,孟老娘则抱着小核桃在院子里逗着玩,孟郁槐牵着老黑匆匆回来了,一进院门,不似往常那般第一时间搂住儿子就不撒手,反而径直迈进厨房里,将花小麦手腕一拉,劈头就道:“你该不会真是汪同鹤的徒弟?”

花小麦手里兀自捏着锅铲,被他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逗得发笑,腾出手来触一下他额头:“你犯傻了?外头传的瞎话而已,怎么连你也当了真?最近汪老爷子没少在咱们铺子上出入,你也听见的,是他自个儿说没有教徒弟的兴趣,这辈子除了汪展瑞之外,再没将自己的厨艺传授给任何人,这会子怎地又来问我?”

“这话我自然记得。”

孟郁槐皱着眉点一下头:“方才回来之前。我去了一趟稻香园,汪老爷子正在雅间品茶,我又问了他一回,他也的确是说。在此之前从未曾见过你。但……如今整个芙泽县乃至桐安府的人,仿佛都认定了你就是他的亲传徒弟,将那话传得沸沸扬扬……”

“那又如何?”花小麦撇撇嘴,混没在意地挣开他的手,将锅中菜翻了两翻,“嘴长在人家身上,他们非要这样说,我还能捂住他们的嘴不成?反正我又没有借着汪老爷子的名儿在外招摇撞骗,只管本分做生意便罢。这等无根无据的事,他们说多了自会觉得无趣。到那时……”

孟郁槐一脸肃然,将她扯过去,单手摁住她肩膀,沉声道:“赵老爷今日欢天喜地地来镖局寻我,说是汪老爷子多年未曾露面。如今突然在芙泽县出现,于饮食行当来说,是天大的喜事。他已牵头,将芙泽县所有的厨子都聚集在一处,商量着三天之后在春风楼摆宴,请汪同鹤和你务必赏光。”

“啊?”花小麦不由得一愣,半晌才傻乎乎地道:“连我也一块儿请?”

“不然呢?”孟郁槐轻轻在她脑瓜顶上敲了一下。“人家认定了你是汪同鹤的徒弟,往后还要和你一块儿在这芙泽县的饮食界谋生,怎能单请师傅,却将徒弟略过去?反正那请柬,我是已给汪老爷子送去了,至于你……”

花小麦哪里有心思闲心思听他说完?脑子里立马就迸出一个念头来——这事儿闹大了啊!

话说那赵老爷等人。都不肯用脑子仔细想一想吗?她若真个是汪同鹤之徒,当初只要将自己师傅那如雷贯耳的大名响亮报出来,自然会有无数酒楼抢破了头地请她去掌勺当大厨,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挣着不少钱,又何必风里雨里地劳累。在河边摆摊攒钱开饭馆儿?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眼下可好,人家赵老爷他们连请柬都发出来了,她若是不去呢,难免使人觉得她托大,不给面子,可她如果真大喇喇跟着汪同鹤一块儿前去赴宴……

她脸皮虽厚,却也还没厚到这种地步好吗?!

这事儿真是……越想越觉得发烦,她索性将孟郁槐一把推开,接下身上围裙便扑出门去,扯住孟老娘一叠声道:“娘,我得马上去找汪老爷子一趟,厨房里的菜说话就好了,劳您老看着点火,我马上就回来啊?”

说罢,也不理孟老娘答不答应,自顾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奔了出去。

她这一路走得很急,先去了稻香园,听汪展瑞说,汪同鹤接到那请柬就立刻回了酱园子,便又急吼吼地往珍味园赶,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嗓子里干得似要冒火。

彼时,正是珍味园放工的时候,伙计们急着回家,三三两两说笑着往门外走,抽冷子瞧见花小麦,便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直勾勾望着她。

“我不找你们,赶紧都回家吧!”花小麦冲众人挥了挥手,一径跑去汪同鹤住的房门口,一面喘着气,一面胡乱在门板上拍了两拍。

门吱呀一声开了,汪同鹤从里头探出个脑袋来,先朝她身后张了张,确定没人跟着,才冲她一招手,压低了喉咙道:“丫头,你怎么跑来了?”

……这鬼鬼祟祟的,是唱哪出?

花小麦狐疑地看了看他的脸,目光不经意间朝屋内一扫,一眼就瞧见床榻上乱七八糟堆了许多衣物,旁边还有个靛蓝色的包袱皮,便不由得把眉尖一拧:“您这是……要走?”

“废话,我不走,还等着那群麻烦鬼找上门啊?”

汪同鹤显得很苦恼,皱巴着脸使劲抓了抓头,嘀嘀咕咕道:“我这辈子最怕的就是和人往来周旋,要不然,我又何必跑去山中当茶农?你瞧瞧,请柬都送上门来了,我若再不快点离开,铁定被他们逮个正着!你是不知道,那些个厨子,一见了我的面便是满口的‘讨教’、‘求您指点一二’,烦死个人!嗐。你这丫头是个省心的,也有点真本事,原本我还想多留几日,与你好生说说这为厨之事。如今看来,我还是趁早脚底抹油溜了的好!”

说到这里,他忽然灵机一动,很郑重地拍了拍花小麦的肩膀:“丫头,我瞧你挺机灵,要不这事儿,你就手帮我解决了,如何?”

他这会子生生像个老顽童一般,哪有半分厨神风采,花小麦哭笑不得。抹去额上汗水道:“我……我怎么帮您解决啊?实不相瞒,我也正是来找您说这事儿的。给您送请柬的那赵老爷一行人,让我也与您一同赴宴,话里话外,分明是将我当成了您的徒弟。这如何使得?平日里咱们开玩笑,自然怎么说都行,但倘若这事儿被他们当了真,那我……岂不成了欺世盗名?”

知道您老不愿应付赵老爷他们,可……遇上事儿您就只管一个人跑了,好像有点不讲义气吧?

“啊呀,甚么欺世盗名。你这丫头脑子里哪来这么多迂腐想法?”

汪同鹤很不耐烦地使劲挥了挥手:“我都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怎地,莫非你还瞧不上我,觉得有我这么个师傅,是辱没你了?”

“我哪有那个意思?”花小麦跺了跺脚,“您根本就没收过徒。我怎能冒认?其实要我说,这事儿也简单,汪师傅正经是您的亲儿子,您若不想赴宴,只消让他代为走一遭……”

她不说这个还好。一提起汪展瑞,汪同鹤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得了吧,他不中用!”老头翻着眼皮撇撇嘴,“那臭小子,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我今儿跟他磨破了嘴皮,你猜他说什么?人家口口声声只道不愿顶着我的名声在外招摇,要凭着真本事在饮食界给自己谋得一席之地!你说生个儿子有啥用,压根儿就指望不上嚜!”

“那……那您也不能就这么走了啊,我怎么办?”花小麦苦着脸道。

如今人人认定她是汪同鹤的徒弟,这老爷子一旦离开,她可就浑身长嘴也说不清了。

于她而言,这当然是个自抬身价的好机会,可如此名不正言不顺的机会,即便能够带来再多益处,也是不会让人心中觉得舒服的。

“你……”

汪同鹤皱着眉瞟她一眼,霎时间眼睛就亮了:“丫头,你看这么着行不行?我教你做道菜,包管是你没见过的,一方面感谢你替我应付那群难缠的家伙,另一方面,如此一来,你也就算是的的确确得了我真传了,即便被人当成我的徒弟,你也不至于心中忐忑,如何?”

花小麦霍然睁大了眼。

好吧,她承认,汪同鹤开出来的这个条件,实在太有诱惑力了。

灶头上的功夫是永远没有止境的,为厨者,哪怕终其一生也无法保证,自己将这世上所有的菜式都琢磨得通通透透,何况是她这样的年轻人?

汪同鹤的本领自不必多言,见识与经验,更是她拍马也赶不上的,若真能从他那里学来一招半式……

受用无穷啊!

“您……要教我做菜?”她咬了一下嘴唇,一时之间,还有点不敢相信。

“心动了吧?”汪同鹤嘿嘿一笑,将声音压得更低,“丫头,别瞎耽误工夫了,我跟展瑞已打过招呼,最迟明天一早,便要离开你们这火刀村,无论你肯不肯帮我的忙,我都非走不可,你若不应,到时那烂摊子就唯有你自个儿收拾——痛快点,学不学一句话!”

您真当我傻?

花小麦想也没想,立刻使劲点了点头:“学,我当然学!”

第三百二十五话 赚到了

珍味园里的厨房,是一惯备着些食材的。

雷安媳妇家常菜做得不错,平日里虽有周芸儿将饭食做好了送过来,闲来无事时,她却也爱去灶间忙活一回,给伙计们添两道菜,因此,那常用的蔬果肉类向来不缺,只是无论数量抑或种类,自然万万无法和正经的食肆相比。

眼下珍味园里正忙,汪同鹤那老头又不肯跟着花小麦回孟家院子,两人便索性绕到前院儿,同雷安媳妇打了声招呼,钻进酱园子的厨房里。

房梁上挂着几条火腿腊肉,是腊月里在芙泽县老字号买回来的,蒸饭前切两片塞在瓮底,开锅时,阵阵肉香飘出来,一粒粒米被油汁浸得亮汪汪,吃起来愈加有滋有味。

墙角的菜筐里搁着一把韭黄两颗白菘,水盆里泡着油豆皮和百叶,此外还有几只新鲜剥洗干净的鹌鹑,想是晚饭时余下的,窗台上则放了几块熏好晒透的笋脯,表面抹了一层蜜,黑里透光,稍凑近一点,那烟熏过的香味便直往鼻子里钻。

汪同鹤背着手在厨房里转悠了好两圈,看看这个,又摸摸那个,仿佛很挑剔似的,最后站在屋子当间儿叹了口气,捏住一块火腿:“得了,就是这个吧,丫头跟我过来瞧。”

“您既说了要教我,好歹上点心,别随便做道菜糊弄人,我可没那么好打发的。”花小麦半开玩笑道,脚下却是半点不耽搁,飞快地跟了过去。

汪同鹤笑骂:“肯教你就不错了,别挑挑拣拣的。”话音未落,已是将那火腿取了下来,又拣一块笋脯,半把韭黄,立刻就在砧板上切剁起来。

花小麦是看过汪同鹤做菜的。

这老头不像有些名厨那样喜欢讲究“花活儿”,速度也并不十分快。反而举手投足间非常大开大合。火腿放稳在砧板上,貌似不经意地切下去,却是刀刀稳准狠,肉片的厚薄、大小几乎完全相同。

在锅中烹饪时也是一样。那些个花哨的颠勺翻锅动作一概不用,一下下稳扎稳打,有一种洗尽铅华的朴实感,同时使人不由自主地觉得,他做的菜,绝对不可能不好吃。

“我看你做菜时动作虽快,却也不爱讲究那些个花巧功夫,这就对了。”

汪同鹤一边忙碌着,一边拨个空回头对花小麦道:“不管菜蔬肉类还是海味,在锅中烹煮时。哪怕只是多停留片刻,也会对味道造成影响。漂亮的动作固然好看,但用得多了,难免就会耽误时间,如此做出来的菜必然有瑕疵。要我说,你可莫要染上那坏习气才好。”

“多谢您提点,晚辈记住了。”花小麦眯着眼冲他笑了笑,立即将目光又转回他手中。

肥膘肉、火腿、笋脯、韭黄全部切粒,拌上麻油绍酒和盐团成馅料,并不用上锅蒸熟,只以热油淋过。便摆在一边待用。

浸过水的油豆皮十分柔软,切成三角形,上面铺一张同样切成三角形的薄百叶,将馅料放在中央,包成三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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