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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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属于我-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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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西猛然从噩梦中惊醒。
 梦中他被披著黑雾的魔怪追赶著,那魔怪无比巨大,它的披风大得铺天盖地。他的手臂不小心碰到了黑色披风的一角,整条手臂都被吞噬掉了,而自己一点痛感都没有。
 “早安,乔西。”一个声音在旁边响起。
 “早安,菲尼斯。”乔西下意识回应。
 菲尼斯正在一旁的椅子上,研究乔西几乎丢掉半条命带回来的东西。那个东西被封印在一个小小的水晶球里,那是个戒指……至少光看表面构造那确实是个戒指,黑色的、连个花纹都没有、毫不起眼的戒指。乔西看了一眼菲尼斯著迷地欣赏著的戒指,露出厌恶的表情。
 他不喜欢那个东西,那东西通体透著一股黑暗阴冷的气息,虽然同为黑暗阵营,但这不足以妨碍他讨厌它。亡灵大法师埃塞尔像保护多麽贵重的宝贝似的守著它,乔西躲过了亡灵大法师的亡灵兵,阴森险恶的埃塞尔古堡,偷得了这个东西,却差点儿栽在这玩意上,只是差点儿。他想不透菲尼斯一个光明之子需要这个东西干嘛,但也只在脑子里疑惑一下,菲尼斯的行径他总是想不透,已经到了懒得问的地步。
 “你没有让我失望,乔西。”菲尼斯的声音很轻快,透露出他的愉悦,“好好休息,接下来会有不少事情等著我们。”
 “埃塞尔没有死,他的脑袋挨了一箭,但还活蹦乱跳的。”
 “我知道了。”菲尼斯不是很在意地回应,他现在全部的心神都放在那个戒指上面。
 乔西闭上嘴和眼睛,他确实需要好好的休息,暴怒的埃塞尔一定会找上门来,他得为此做好准备,披著灰袍的家夥没有一个好对付的。
 
 即使被封印在纯净的水晶球里,戒指依然在不停地往外散发著黑暗。那黑暗如此邪恶、纯净,围绕著透明的水晶球缓缓游动,然後消失。水晶球已经被污染了,这玩意可花了他不少心思,菲尼斯能清晰地看到黑色的轻烟的运行轨迹,他伸出空著的手,手指头轻轻拨弄黑暗,瞬间感到一股彻骨的寒冷。
 乔西醒来的时候,菲尼斯还在兴致盈然地……那表情应该说是逗弄,他在逗弄那戒指。真奇怪不是吗,身为光明之子,对黑暗的东西却有一股病态的爱好。
 “它不喜欢我。”菲尼斯说,知道房里的另一个人已经清醒了。
 “任何代表黑暗的东西都不会喜欢一个浑身上下都透著光明神圣力量的精灵。”乔西站了起来,已经完全恢复。
 “别说得那麽恶心。”
 看来那个戒指确实是个天大的宝物,菲尼斯对它感兴趣极了。
 乔西检查了存放的箭支,他的弓箭在和埃塞尔战斗的时候被摧毁了,箭筒也丢了,现在他只有一把有缺口的破烂剑,和留在这个屋子里的一些箭支。他需要重新做一把结实的弓箭,而剑还可以再用一段时间,如果他近段时间无法去城市买剑的话。
 他走到菲尼斯的面前,那个沈醉在戒指黑暗力量里的法师没有将注意力转移哪怕一瞬间。法师总是这样,很多时候你没法和一个法师正常打交道,他们总是容易将全部心神放到书本、魔法,和莫名其妙的魔法物件身上。
 乔西抬起菲尼斯的头,让看看向自己。他的手在菲尼斯的脸上抚摸,精灵金色的眼睛冷冷地看著他,里头没什麽感情。精灵的脸漂亮极了,乔西时常在心里赞叹,如果菲尼斯想做点什麽,没有人能逃脱这张脸的蛊惑。
 “不要打断我的思绪,暗精灵。”菲尼斯拨开他的双手。
 “你专注的样子像在勾引人。”乔西说。
 “没人敢这样对我说话。”菲尼斯握紧手中的水晶球,站了起来。他比乔西矮了半个头,但气势上却丝毫不显得低人一等;他穿著代表和平友善的白袍,拥有独特尖耳朵和并非所有精灵都会有的纯净的金色眼眸和卷曲的长发。精灵的美总所周知,而这些因素让他看起来格外地与众不同。
 “是的,人们喜欢膜拜你,把你当成光明之神的宠儿、神圣不可侵犯的老处女。”乔西的手又不老实的摸上了菲尼斯的脸,捏著法师的下巴,他低头吻住对方的嘴唇。
 乔西野蛮地、肆无忌惮地品尝精灵柔软并且有些微凉的唇,对方身上的光明气息让他有些不舒服,除此之外给他更多的是渴望污染这个内心明明已经黑地彻底、却还能堂而皇之使用光明魔法的贤者。乔西曾设想过黑发黑眸的菲尼斯会是副什麽样子,那想象令他更疯狂地迷恋菲尼斯。
 “我研究过暗精灵。”在对方松口的空暇间,菲尼斯喘了一口气,说,“关於性这一方面,暗精灵和精灵的看法和对待方式应该是一致的。”没有哪一族的精灵会像眼前这个一样,对性有种近乎病态的喜爱。某些人称呼精灵为禁欲者,某些……同样对性很有兴趣的家夥。
 “我这不叫滥交,菲尼斯。”乔西说,“关於这个问题,你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菲尼斯耸了耸肩,这个话题他们已经讨论了好几遍,他不明白自己一个光明贤者到底哪里会造成他“举手投足都在引诱”的错觉,要知道在正常精灵眼里,他代表了神圣不可侵犯、不可窥视,说娘们点就是冰清玉洁。
 “好了,我们还有不少事要做。”菲尼斯推开黏在身上的暗精灵,忽略对方眼中的欲火,走向自己放置魔法物品和材料的房间。他翻找了半天,又走出来,来到乔西面前。菲尼斯已经为封印著戒指的水晶球连上了一圈黑色的线,他将水晶球当做项链,挂在了乔西的脖子上。
 “我不喜欢它。”乔西看著胸口上的水晶球,皱著眉头说。
 “这世上没几个人喜欢它,它的力量太暴躁,具有太高的吞噬性,埃塞尔那个老家夥一直不敢佩戴它。“菲尼斯说,”当佩戴者的心被诅咒之舌引诱,他的所有力量将成为诅咒之舌的‘食物’,整个人将成为诅咒之舌的‘俘虏’,他会为它神魂颠倒,不惜任何代价保护它,直到死去。”
 “听起来真是深情。”乔西不愉快地嘀咕。
 “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暗精灵。”菲尼斯将水晶球塞进暗精灵的衣领里。

作家的话:
忠犬攻,奇幻






 乔西紧紧盯著大贤者,虽然很不喜欢胸前的东西,但只要是眼前这个精灵的命令,他就都会去实行。“是的,贤者大人。”他说,“如果这是你的意愿。”虽然看起来是个不怎麽结实的封印,但水晶球至少将诅咒之舌的大部分黑暗包裹住了,让他不像一开始那样,碰到这个东西就恶心地想吐。那是种……你永远不想去再次感受的恶寒,那种黑暗的气息不仅仅牵扯到你的身体、力量,它会在你松懈的时候潜入内心,谁知道被潜入後这家夥会怎麽样,也许是让你越发暴躁、嗜血,或者是变成一个神经兮兮的傻蛋,而自己却还不知道自己的处境,具有这种蛊惑性质的东西通常都很难搞定。
 “一开始就直接戴在手上,你会被它迷惑的。”菲尼斯说,“所以我加了封印,但封印会逐渐瓦解,那时间应该足够。”
 “了解。”
 这个光明大贤者究竟想做什麽?乔西总是很难猜对菲尼斯的心思,虽然知道眼前这个漂亮的家夥并不像表面上一样,显得多麽神圣、纯洁、善良和光明,但能被奉为贤者,他不应该对黑暗力量这麽感兴趣才对。那些信仰光明的同胞们怎麽说的来著?一旦失去信仰,神会抛弃他的子民,那个人会失去所有一切的力量,坠入永恒的黑夜……他们老爱说些对神的信仰至高无上的话题,活像没有信仰,就真的会失去所有。他了解菲尼斯,那个精灵向来以自我为中心,自己就是自己的信仰,可这家夥却能将光明力量使用得炉火纯青。
 我还是太不了解光明力量,乔西想,可有哪个黑暗生物会喜欢去了解这种毕生死敌的属性,一被那玩意碰上,我若是力量不够,身体的一部分就会被消融,花好长时间才能再长出来。事实上光从毁灭这方面上看,光明力量更杀气腾腾,而黑暗的力量顶多算邪恶一点而已。
 “平原和海洋,选一样。”菲尼斯说。
 “平原,我们需要补给。”乔西干脆地说。看来这将是他们的下一站,虽然他水性很好,可对於一个在森林里生活习惯了的暗精灵来说,海洋的未知比平原的凶险更可怕。
 “去最近的人类城市。”
 
 人类这种生物,乔西的印象中记得比较清楚的就是繁衍和开垦能力,像勤奋的老鼠,哪都能看见他们的身影,活的、死的,或者是留下来的踪迹。关於人类再深入一点的资讯就不清楚了,似乎一百多年前,精灵和人类感情似乎还不错,他离群太久了。
 乔西带著自己的剑和箭支,菲尼斯拿著长长的法杖和一本厚厚的魔法书,他们这一对搭配格外显眼,暗精灵和精灵贤者是两个极端的存在,再怎麽样这两个也不应该走在一起,气氛还挺和睦。城门的守卫握起了枪杆,犹豫不决地盯著闯入了不该闯入的地方的暗精灵。
 “维克莱斯欢迎任何一位光明的信仰者。”守卫长恭谨而又警惕地对菲尼斯说,精灵身上的白袍代表了自己的光明阵营立场,“但是你。”他转而面向乔西,竖起手中的长枪,“走开!黑暗之神的侍奉者,你来这里是有什麽目的?!”
 乔西茫然地看著他,“我来买东西。”他老实地回答,可面前的人似乎对他的答案并不满意,那散发著寒光的枪尖,在他眼前示威著晃动。
 “不用紧张,守卫。”菲尼斯的法杖轻轻抵在枪尖上,将不礼貌的枪尖抵开方向,他的声音略有些清冷,“这只是一位不慎迷路的同类,请放心,他在我身边,就对你们造不成任何伤害。”
 “很遗憾,精灵牧师,即使他是您的随从,也不被允许进入维克莱斯。”事实上,他没有立即冲上去捉住这个暗精灵已经够客气的了。
 菲尼斯皱起了眉头。“我已经离开喧闹太长时间,我记得人族包容著光明、中立、黑暗三个阵营,已经改了吗?”他上一次去人族的地盘,那里三个阵营的人相处地挺和睦的,不像精灵,毫无转圜余地地排斥所以暗精灵。
 “艾尔西维斯王国从不接受黑暗阵营,你说的是克林特和莱索斯顿,精灵牧师,请带著你的黑暗随从离开这里。”
 他连敬语都不用了。
 “好的,守卫。”菲尼斯很干脆地离开了城门。
 傍晚,两个从头到脚被白袍遮盖的人来到了街上的武器店,那里的武器繁多,而且有不少模样花哨的武器。乔西看了两眼,和菲尼斯离开了那里。武器店的那些货色太平常,还不如他自己动手在森林里取材做一把,破损的长剑可以请矮人帮忙修复。只可惜难得到人类的世界来一趟,进门就遭到阻拦,到里边来发现东西还都不怎麽样。
 “我们到这里来做什麽?”乔西问。身上披著的白袍加持了光明魔法阵,散发的遮盖自己黑暗气息的光明之力让他不舒服,想打喷嚏。
 “我们脱离社会太久了,乔西,我们所到过的所有地方,那里的种族都说人族最有趣。”菲尼斯说,他们此时正进入一家佣兵工会,外面看起来只是个建造规模有些大的酒馆,从里面看也只是个酒馆,周围是大口喝酒和一副神经兮兮模样的佣兵,隔不久就有一两个醉汉被扔出去。
 这里可真吵。
 菲尼斯听到旁边乔西嘀咕了一声“野蛮人”,他在心里赞同地点头,眼前的一切看起来和野蛮人营地没什麽两样,除了人们比野蛮人瘦小一点。“有空的话,我可得好好体会人族的风情。”菲尼斯说,“乔西,这里是花钱找人帮自己执行一些麻烦的事情的地方。”
 “你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说这样的话。”乔西说,“你总是有空,然後将空闲花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埋头研究魔法,或者是拉著他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寻找材料,要不就是面对星空或者沧海,维持一个表情几天几夜,时间就是这麽给花掉的。身为战士,乔西从不明白魔法这种玩意,在他看来缩在一个堆满书和诡异材料的房间里几年不出门这叫荒废人生,而法师们总喜欢跟个神经病一样,称这是在修习法术的奥秘。
 “我就快要有空了。”菲尼斯期待地说,乔西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思考这句话背後的含义。
 两名白袍来到了佣兵工会,这引来了不少关注。菲尼斯径直走到吧台前,仿佛看不见那些意义不明的眼光。身为主人,专心自己的事就够了,乔西想,我会搞定一切危险,不论它潜藏地多深。
 他情不自禁,舔了舔嘴唇。






 吧台的用处不仅仅是拿酒,但好像也不是用来接受委托的。调酒师说任务委托有其他的通道,在这种明晃晃的地方他没法谈论委托的事宜,因为很多因素会对委托人不利,而且他又不是负责这种事情的。然後调酒师就在吧台前旁若无人地捧著调酒杯耍起了惯用的花样,看来并不将两个“牧师”放在眼里。
 牧师从来都和这种粗鲁的地方沾不上边,两个牧师会希望有人帮助他做什麽呢,救人吗?还是步道?
 “看来你们需要帮助,牧师们。”一个清脆的声音忽然响起,“有什麽需要效劳的吗?”声音的主人是个很年轻的男人,一脑袋金棕色的微卷短发,在昏暗的酒吧里也显得格外亮眼,眼睛是蓝色的,像晶莹的蓝宝石。他腰上佩戴著一把剑,上面缀满了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宝石,看到它的所有人脑子里不约而同浮现出“有钱人、华而不实”几个字。
 “是的。”菲尼斯说,“我们得去遥远的地方拿点儿东西,需要有强壮的人陪同,也许你乐意帮助我们,我会付给你可观的报酬。”
 我以为只是来看新鲜的,乔西在心里说。
 “能为牧师们效劳,是我的荣幸。”年轻人行了个礼。
 他们去武器店随便买了个弓,又去商人那里买了三匹马,然後连夜出了城,倒不是多麽急,只是不习惯在木板床上睡觉,乔西也受够了身上的白袍。艾尔──就是那个拥有宝石剑但身无分文的年轻人──鉴於自己已经算是两个牧师的佣兵,便跟著大半夜出了城。他看起来底气不足,这样一个拿著把华而不实的剑的人,一看就不是经常在佣兵工会那种地方大打拼的硬汉,他更像个奶油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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