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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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与夜歌-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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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的结果是希望渺茫,几近于零。

我们都鞠了一躬,慢慢退出大殿。很多事我们是来到美菲亚城之后才知道,从前风精与地精之间并不和睦相处,肤色的不同造成了两族的不断摩擦,但自从两族的势力遭到人类的排挤,被迫进入索兰尼斯森林,并在千年之中不断与森林相融合,现在风精与地精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倾向于通过商讨来解决了。这满眼的苍翠之色,难道真的拥有消磨战意的神气效果吗?

如果人类有一天也能够迁入森林里,那么所有的争端、利害冲突,或许都会成为尘封的历史了!

我们回到旅馆,姐姐差人把我的猎弓送到女王那里。我并不知道女王陛下为何想看看我的弓,精灵之中有不少优秀的猎人,弓箭在这里应该是很常见的物品呀!或许是因为我身份的关系吧!

猜测归猜测,这美菲亚城对我们来说实在充满了新奇。偌大一个城市,人口则只有四千多,不论白天还是晚上,这里到处都显得比较安静祥和;市民数量少有一大优点——对城市的污染减少了很多,喧嚣也减少了很多,加上精灵们天生喜爱清洁的特性,越发地使这个城市成为圣洁之地。我们漫步在洁净的道路上,双眼向四周张望,欣赏着与我们人类城市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

矮人的城市我没见过,我身边的姐姐和众女侍们也没见过。据说身藏于席罗斯山脉的矮人一族,在建筑、手工艺方面都当之无愧是世间第一的;现在看来,风精一族的手艺也非常好,至少他们精心建造的美菲亚城就能给我这样的感觉。拥有尖耳朵、纤细身材的精灵们,在绘画、建筑、雕刻方面体现出来的风格十分适合他们一族。壁画精美细致,内容多取材于本族的历史,森林中宁静的生活,少有反映规模宏大的战斗场面。

“你们想不想去北边的依格丽亚大神殿?”薇丝忽然问。

“当然了,那是风精族属地之内最大的神殿吧?”

薇丝点点头,示意我们朝她的右胸看。今天她穿着一件青灰色的便装,但是在胸部别着一个天蓝的徽章。在觐见女王陛下之前,不知她是没有将徽章别起来,还是我们因为紧张没有注意,总之我们没有看见这枚徽章。

“呶,这就是依格丽亚圣使的标志了,拥有这个徽章,每次出入大神殿,别人都会对你恭敬三分的!”薇丝显出很自豪的模样。这个圣使,应该是很高的职位了,大约相当于依斯塔圣教中的司教一职吧。接着薇丝向我们大家介绍了精灵族的信仰。

与我们人类不同,精灵族虽然也承认诸神的存在以及地位,也接受了前人所制定的神谱;可是,精灵们似乎一直都保持着对神灵不够尊敬的态度,因而并不像人那样万分虔诚地每日祈祷和大规模去朝拜。在精灵的信仰中,神与人类、精灵、龙族、魔族……诸多智慧种族,以及大地上富有生命的万物,都拥有同一个本源——至于这个本源究竟是什么,因为不是一句两句就说得清楚,薇丝虽然简略地向我们大家解释,可我们仍旧像是满头雾水,没弄明白,听了与没听一个样——由此导致神灵们在精灵族心目中那并不高高在上的地位。

众神之中,风精族尤其崇拜的是风之守护神依格丽亚,尽管在神谱中她只是一个中位神。没有大规模的朝圣,没有每天饭前的祷告,但白精灵们时常到依格丽亚的各个神殿里进行一些平常的宗教活动。

我们昨天就已经在“晨露”旅馆中见到了依格丽亚的全身像。那是一个非常端庄美丽的女性半精灵,兼有人与精灵的优点。手握一根嵌有魔法水晶的权杖,头上戴着的魔法王冠两侧有一对十分精巧的翅膀,这便是依格丽亚给于我们的形象——确切地说是精灵族思想中,风之女神给予我们的形象,她与依斯塔圣教中的依格丽亚全身像有所不同。

(半精灵的含义是人与精灵的结合体,在古代精灵的思想中,保留有与人类和平共处的概念与精神。而依斯塔圣教将神像全部予以人类化,则显示出人的唯我独尊与霸道意识!)

第三天薇丝一大早就进了宫城,回来时带着一位精灵女官。

她带回来一把猎弓,但不是我的那把。

我自然不好意思开口向薇丝索要我的武器,尽管我们在这里打搅了几天,已经有离开的意思了。

薇丝也知道我们快要离开,当大家都聚在一楼喝茶时,她将那把弓递给我。

“呶,这把弓是女王陛下送给你的!而你原来用的那把猎弓,陛下说她想留作纪念。”

那只是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猎弓了,美菲亚城的武器库里,应该有几百把的,为什么陛下就偏偏看中了我的猎弓呢?一定是个借口!陛下想送一把更好的弓给我!

这的确是一把非常精制的猎弓,握在手里产生的触感令我的心情激动无比,正如一个名画家,抓到了上等的画笔——虽然这把弓看上去尽显沧桑,从年龄上来估计,或许比我曾祖父更老。岁月并没有让一把好的猎弓失去原来的威力,抚摩着弓上的黄金环,我非常感激地说:“真是一把好弓!陛下要将这么贵重的礼物送给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才好!”

“陛下太客气了,我们不过是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陛下就将如此一件名贵礼物送给我弟弟,我们受之有愧啊!”姐姐抢过话题。

薇丝笑了笑:“陛下早就预料你们会有这样的反应了!她要我跟你们说,其实这件礼物也算是物归原主,因为它本来是你们的曾曾祖父送给风精女王的一件贺礼啊!”

“这把猎弓本来是我们曾曾祖父使用过的武器?”

“对,陛下说,这把猎弓名叫‘风翼之弓’!”

总算又回到了湖风之镇。因为在那结界中来回穿行了两次,时间流逝的速度在我们的感觉中不知道是变快了还是变慢了,总之我们必须找一个人来询问,才能弄清楚今天到底是几号。更奇怪的是,薇丝一直送着我们来到镇内,而且没有离去的打算!

“你不是森林的向导吗?现在来到湖风之镇,似乎超出你的服务范围了。”

姐姐笑着对薇丝说道。感谢的话她就不罗嗦了,对方冰雪聪明,心里应该能够体会到吧!

不只是姐姐,我们大家都很奇怪,为何薇丝会走出索兰尼斯森林。照理说,她的向导工作,仅仅限于在森林里而已,来到外界之后,我们比她更熟悉周遭的状况呢!

“我要买一套人类佣兵的服装,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不知这镇上那一间裁缝铺手艺最好呢——妮洛丝陛下说了,以后我就在美塞娅殿下的身边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是古魔法使,对魔法还算有研究,另外我也懂一些剑术,勉强可以自卫。希望我在您的身边不算是个累赘!”

薇丝格格地笑,对姐姐说。

噢……

尽管嘴里表明了立场,最终妮洛丝陛下还是帮助了我们,先是送给我一把上好的猎弓“风翼”,而后派来了古魔法使、依格丽亚神殿的圣使薇丝!说不定今后还会暗地里继续提供其它的援助呢!

看上去正儿八经的女王,居然也干起了唬人的玩笑来!

 第十六章 诅咒

亚曼历四一九年,又一个金色的秋天。

正像美塞娅万分关心克伊尼亚与荷里底亚的形势那样,身为克伊尼亚国王的克里斯,也无时不刻在寻找着美塞娅一伙人的踪迹,无时不刻不想把这个棘手的敌人除掉。

相对于深藏于暗地里的阴谋,更大的躁动则一直在平民中间潜藏,似有一触即发之势。

这个充满了不安气氛的秋天!

乌法尔东北部的沿海地区,遭受了强台风的袭击,至少三十艘渔船被强风吹翻,被巨浪卷走,丧命于台风之中的平民之数暂时还无法统计;南方法伦拉特地区是已第二年被成群的蝗虫袭击了,损失远比去年严重。灾害波及了依斯塔境内的好几个教区,为帮助依斯塔的灾民度过这一年的后半段,大量的赎罪券继续向乌法尔投放,拆掉东墙的砖,用来修补西墙。此为依斯塔圣教一贯的做法,再怎么说乌法尔也是依国的属地,乌法尔的黎民百姓总要比依国平民低一个等级,所以优先受到剥削的当然是乌法尔了!

这一天莫兰斯坐在操场的边上,眼前是数百名全副武装、正在认真操练的骑兵。在姐姐美塞娅的不懈努力下,周边的几个村落都已经建立的战士团,美塞娅也拥有了直属于自己的骑兵分队。本来,组建大量的部队很容易遭到教会的怀疑和反对,但乌法尔的山贼们总是打也打不完,灭也灭不尽,加上美塞娅、艾尔法又想尽办法拍司教的马屁,大把的金币往对方的小金库里塞,那些家伙看到金子便眉开眼笑起来,哪里顾得上去琢磨推敲送礼人的用意。

“总之,克伊尼亚的小王子莫兰斯在襁褓中缓慢地成长,而其王姐美塞娅的势力,则在华史·缪伦等人的协助下,飞快地膨胀,冥冥中似乎已经注定,这个拥有非凡才能的女强人要在乌法尔的舞台上尽情扮演帝王的角色……”

后世的某些历史学家,在评价四一九年的景况时,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

而莫兰斯·梅隆·迪南多,这个拥有皇室血统的十六岁男孩,因为身边有一个几近万能的姐姐,又有数名得力助手,好像自己要走的路早已经决定好了一样,只要按部就班稳稳当当走下去就行。他每天上午练习骑射,下午或者跟着薇丝学习基础魔法,或者抽空和艾宓尔外出游玩,日子过得倒也舒坦,完全没有体会到外界大风起云涌的时局。

男孩大约认真地看了半个小时,远处传来薇丝老师的叫唤声,于是他站起来,因为已到了魔法课的时间。

几乎在同一时刻,美塞娅公主收到了从克伊尼亚寄过来的信件。公主在克伊尼亚领的境内——包括荷里底亚、克伊尼亚、萨尔兰以及其余一些村镇——都安插了一些眼线,时刻监视着克里斯王的动向。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信件交到公主手里,汇报近期内各地的情况。

其实克里斯王早已经发现了美塞娅的藏身之地,也要就有讨伐美塞娅及莫兰斯的打算。然而这乌法尔毕竟不是他一个人的天下,讨伐军若要到达湖风教区,首先必须通过法伦拉特的国境,这就需要与对方交涉一下;另外依斯塔方面更规定,所有的军事行动都必须事先经过教会负责人的首肯。正因为这两道障碍,才使得克里斯的讨伐军迟迟无法奔赴战场。

终于在四一九年的九月十三日,克里斯得到准许,组织起三百名骑士,九百余侍从,外加一千二百名步兵,开赴朗布利埃捉拿叛党。因为这次行动事先已经让美塞娅了解得一清二楚,并且准备充分,结果讨伐军大败而归。不得已,克里斯只好将希望寄托于那些他从前根本不会相信的咒术师们的身上。

一名身着黑色长袍的中年男人,坐在山路一侧的榕树下休息。下午的阳光从西侧斜射而来,透过树叶,几点光斑留在他的身上。他撩开长袍的一角,别在腰带上的几个灰色小布包和一把匕首隐然可见。男子很瘦,有营养不良的嫌疑,一双蜡干似的手在行囊里摸索着。

中年人的旁边还有两名约莫二十来岁的剑士,身着灰色熟皮甲,别着战斗用的标准长剑。他们的体力明显得要比中年人好得多,所以看到对方没走多远又停下来休息,便一脸很不耐烦的样子。其中一人说:“老兄,麻烦你抓紧时间好不好!依照我们现在的速度,今天晚上是别想进入朗布利埃村了!”

“我也麻烦你和你的同伴,请叫我古利巴司老师,我可是乌法尔境内最优秀的咒术师之一!”

“好的好的,老师!天色已经不早了,您今天也在路上休息了好几次,我想现在我们是否可以重新上路了?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我们三个人可是一个克罗泽也拿不到了!”另一个年轻剑士说。

咒术师拿起水囊,喝了几口凉水:“别担心,时间还很充足,要找到莫兰斯也并不困难。我可以保证,大家的佣金一个子儿也不会少的!——你们喝不喝水?”

“谢了!”剑士接过水囊。

古利巴司回想起自己接到的这项任务来。

十天以前他被克里斯王请入克伊尼亚城。年轻的国王请他帮忙用诅咒杀死莫兰斯,或者将其变成植物人也好。

为什么不去陷害美塞娅,而要向莫兰斯下手呢?原来,克伊尼亚的王位向来都不能传给公主,因此克里斯认为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不是美塞娅而是莫兰斯,况且那个王弟是公主的命根子,他死了公主一定会遭受巨大的打击,或许从此消沉下去,不会再有作为。

“可是,陛下,尽管我是最出色的咒术师,我也无法用诅咒将一个人杀死!我的诅咒只能将对方变得痴呆,或是长期卧床不起,若要杀死对方,我奉劝您还是找职业杀手比较好。”

古利巴司倒是非常诚实。

克里斯嚷起来:“能够杀掉那个小子当然最好了!但是你不知道,莫兰斯的身边有大把厉害的家伙,用杀手根本无法成功,所以我才会有求于你。你开个价吧,给多少钱你才会把莫兰斯弄成一个废人?”

这咒术师倒也不是什么好人,凭靠自己的一身咒术挣钱,每陷害一个人,通常收取从一百到三千枚金币不等的价钱,可以说只有富人才请得起他,请得动他。

“不二价,金币五千枚!”

古利巴司摊开手掌,粗糙的掌心向着克里斯王。从那古铜的肉色可以看出,这只手不知碰过了多少种药物,使用过多少次咒语。

“太贵了吧!”克里斯几乎要跳起来。要知道,五千枚金币相对于现在的克伊尼亚几乎是天文数字了!自从荷里底亚成为兰森。布鲁姆的私城,那里的收入便无法进入克伊尼亚的国库中。相反的,为了讨好教会的人,他还需要掏自己的腰包,金子银子大把大把地往外洒,现在国库空虚,别说是五千枚金币,就是一千枚也难找!

你嫌贵?

中年咒术师露出一脸不屑的神情。

“对付什么样的人,就开什么样的价钱,我做生意向来都讲公平合作。你要我去对付的不是普通的人,难度很高,所以价钱自然也高。你若是心疼那些钱,尽可以拒绝并将我赶走,然后再请另外一个人来。”

这样说好像捏住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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