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冬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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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冬樱-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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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答应了一声,握了握那张纸钞,我终于下定决心将钞票塞回了对面那个男人的手里:“你的钱,我不要了!”

  说完,我转身奔到了丁书琪的身侧。裁上他递过来的头盔,跳上摩托车,我熟门熟路地搂住了他的腰。

  “喂,女士!女士!”

  那个慈善男拎着两个大红筒在后面追我们。

  带着黑头盔的丁书琪回头问我:“他追你干什么?”

  我连忙大声答道:“他要代表上帝感谢我,快跑!”

  头盔透明的玻璃罩下,丁书琪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加大了油门。

  坐在他身后,我心里越来越恼火,却不知自己到底在烦什么。

  驶过了十条长街,我才终于想通了——我白芷今天居然一冲动做了赔本的生意!

  一路上,某女越想越气结,要不是怕耽误我们乙方的追女友行动,我真恨不得让丁书琪立刻掉转车头回去收账。

  风驰电掣中,攀着车手的身体,我大叫:“丁书琪,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他微微转过脸来,用同样的音量回答我:“医院!”

  咦?

  “你哪里不舒服么?“我的语气有些焦灼。

  他没回头,声波却被劲风带到了我的耳边:“我是要送你去医院!”

  呆愣了一下,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忙大声拒绝道:“不用!我的胳膊没事,还是去找维多利亚要紧!”

  他也大声喊道:“你别废话了!现在你的手臂更要紧!搂住我,我要加速了!”

  咬咬嘴唇,我听话地用左臂搂紧他的腰。

  在令人眩晕的速度感中,我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风之冬樱_Winter 62 腕,就是用来割的!

   



  从急诊楼走出来,我神不守舍地站在楼前的浓荫里望天观云,边眯着眼睛审视天色,边用左手给自己烧得滚烫的面颊扇风,可是怎么扇也扇不去心里的那股子烦躁劲儿。

  都已经是秋天了,为什么这个城市还是那么闷热?

  天有异象,必出妖孽——古人诚不欺我!

  眯着眼睛瞧瞧站在不远处的那只妖孽,我不得不叹服着古人的无边智慧。

  正午的日头毒,在摩托车边上讲手机的丁书琪脱了来时穿着的那件银灰色短外套,只剩一件黑色的紧身背心勾出上身性感的轮廓。

  小麦色的左臂举着一只白色的手机贴近耳朵,他完美的身材和俊朗的五官惹得过路的洋妞美女频频顿足回头。

  下至十五岁,上至五十岁,这个国家的女性怎么这么不知检点?

  我咬牙切齿地举着刚被印度大夫裹得跟个粽子似的右臂继续望天,望闻问切了半天,我才记起来看云识天气其实并非我白某人的强项。

  就在我决定扬长避短蹭到摩托车附近偷听一两句对白的时候,一只过路的海鸥“啪”地一声很慷慨地送了我一份大礼,要不是白某人警惕性高兼且轻功了得,那摊又青又白的排泄物现在肯定是在我头上而不是鞋尖。见我中招,那只坏心眼的海鸥兴奋地高叫着振翅而飞,嚣张的模样气得我真想捡块石子送它一程。

  不是我不淡定,天干物燥,人就爱上火,否则一向很有伸士风度的丁书琪也不会在一片静谧中突然对着手机用英文怒吼:“andy你这个混蛋,你给我等着!”

  收了线,他余怒未消地翻身上车、扭开发动机。

  事有蹊跷,我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给!这些钱你拿着,自己坐出租车回家!我还有点事情,要晚点回去!”用腿撑着不断咆哮的摩托车,丁书琪从钱包里掏出来几张大钞递向我。

  黑睫低垂,却掩不住他眼底汹涌而出的怒色。

  认识他这么久,从没见过他真正生气的样子,此时看见他的怒容,站在大太阳底下的我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

  andy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见过,不知怎么搞的,听见这个名字,我心里就有种不好的预感——

  大着胆子,我把钱推回他手里:“我跟你一起去。”

  他终于肯偏头看我,那双桃花眼里除了怒色更多了几许红红的血丝:“没你的事儿,你去干什么?”

  后退一步,压迫感稍弱。

  深吸口气,我抓抓头发小声问:“你是不是知道了维多利亚的下落?”

  对方的脸颊倏地变得铁青。胳膊赤裸在外,上臂的肌肉线条变得无比僵硬。

  眯起那双桃花眼对着我,他口气凌厉:“你!现在——回家!没你的事儿,你少管!”

  我想自己真是吃了雅心豹子胆了,否则我绝不会这么胆大包天地跟财神爷对着干。

  咬咬唇,白某人一反常态地视死如归:“带上我!”

  “你有病吧?”目光清冷,丁书琪说话的口气里满是嘲讽,“真把自己当成我什么人了?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

  这话听得我一乐。

  直直地看着他,我也翘起有些哆嗦的唇角:“我胳膊刚脱臼,的确不是什么正常人!我是不大聪明,但还记得自己的身份  本姑娘我姓白名芷,二十天后我要嫁给一个叫做nicholas~dean的男人,三百六十二天后,他将成为我的前夫!但在他成为我前夫之前,他是我的饭碗,他是我的钱袋儿!我总觉着自己的饭碗得自己端好,自己的钱袋儿得自己栓牢!你现在可以不带我去,反正咱自己有脚……”

  他蔑视地瞅着我,笑容毫无热度,此男现在怎么瞧怎么像冰雕:“怎么?你还准备靠你那小短腿儿走遍这么大一座城市找到我?”

  我撇嘴一乐,挥挥尚算完好的左手:“我当然希望自己能在半夜十二点之前找到你,不过,你不晓得一咱毕竟是个外来客初来乍到,身上既没地图又没银子,找到明天早上也不是不可能滴!但是,早点出发就能早点找到!不跟你废话了,咱们现在就各自出发吧!白白,白白!”

  说着话,摆着手,我健步如飞地向医院正门出口走去。

  “你知道我到底要去哪个方向啊?你自说自话拨腿就走!”某个男人站在原地冲我的背影怒喝。

  没回头,我边走边高举起左手晃晃:“唉!人活着不就是撞大运吗?今天晚上撞不到你,还能撞不到个流氓?您就别瞎操心了,反正闲不着我,您该忙啥忙啥去!”

  风生水起地行至医院大门的丁字路口,我想也不想直接转右  白某人平时的自我评价其实挺高,唯有一件事让我对自己不大满意,那就是我有选择恐惧症的这个问题。

  碰上要选择的东西,不想还好,一想就挠头,所以有时候给我太多选择还不如让我一条道走到黑。

  呀才我已经下定决心了,今天只要见到丁字路口,我就转右,转哪儿算哪儿,反正打从踏上这个国家的泥土那刻起,我就已经是天生天养活了!

  独行于空旷无人的红砖人行道上,身后蓦地响起一阵摩托车愤怒的轰隆声,只是那声音——

  越来越小!

  过了几秒,轰鸣声再也听不见了,世界重归安静。

  嘿嘿一乐,吊着右胳膊的我走得越发虎虎生风兴高采烈  现在终于轮到咱白某人来论证“地球其实是圆的”这个理论了。

  早知道今天要“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转右转右继续转右地寻找丁书琪”,我当年打工时就应该忍痛买它一双好鞋!至少鞋底儿要像“小心眼(肖新岩)”同学的眼镜那么厚,省得像我现在似的,踩个小石手都能被络得左右乱晃龇牙刷嘴,这未免有点太影响我中华礼仪的英雅形象了。

  不过幸好,栽赃嫁祸一向是我强项!我当即下定了决心,今天在这路上谁要是敢跟我搭话,我上来就是一句“坑你气哇”!

  天空此时终于有了变化,北边的一堆堆云层慢慢朝我头顶压过来,不用看气象预报那种比算命准不到哪去的东西,我也十分确定今晚将会有一场大雨林头。

  来吧,不就是淋雨么?咱又不是没淋!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休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边走边絮叨,渐渐地,一股子阴嗖嗖的凉气在四肢百骸中奔行不定。

  武侠小说里通常用“真气逆行”来形容这种状态,显得既深奥又有层次,但白某人一向言简意垓地称之为——

  KAO!岔气儿!

  我止住脚步捂着肚子哎哎叫,却诧异地见到天边有一朵黑云滚滚而来,那云方才还在百米开外,不到两秒居然就杀到了我身前。

  黑云“吱嘎”一声急刹,一道疾风卷着飞花乱叶打着旋儿、呼啸着划出个半圆,我忙用左手遮在脸前,挡住了争先恐后往我脸上贴的几片树叶。

  待得黑风停歇,张开五指指缝,我看见了一顶闪着寒光的黑色头盔。

  嘿嘿一笑,我得意道:“哇!乙方,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你了!”

  阴晴不定地看着我嬉皮笑脸的模样半晌,裸着双臂的男人叹口气,回身从后座下面翻出一顶头盔递给我,态度也终于冷静了下来:“我这辈手就没见过像你这么固执的女人!我知道,如果不回来找你,你绝对会在大街上走一整夜!”

  我“嗯”了一声,边在他的帮助下往头盔里塞脑袋,边教育他:“那还是因为你见过的人太少!要是你见了我妈……咳,维多利亚到底在哪儿啊?你那么气急攻心的,小心走火入魔!”

  听我讲话只讲一半,他侧也没怎么惊讶,帮我阖紧头盔上的防风面罩,他的声音清冷如泉:“她在PUB和andy在一起。”

  面罩下的我咬咬嘴唇,无言以对。

  穿过透明的面罩,他的目光投在我剔意躲闪的眼睛上:“andy~dean——我堂兄。他祖父是我祖父的亲弟弟!”

  左臂搂上他的腰,我猛地想起来一件事,遂向他当面求证:“听说马奇伯爵的爵位只能由家族的长子世袭吧?既然你的祖父已经世袭了爵位,那他弟弟就不可能做伯爵了!”

  说完这话,我分明感到身前那个男人的腹部肌肉一紧,还没想明白个所以然,摩托车早像头失了控的野兽似的窜了出去。

  将身体紧贴在他背上,享受着那让人心跳加速口干舌燥的速度感,某些毫无意义的胡思乱想也就被我抛到了脑后。

  PUB外面好歹还算朗朗乾坤,我真是没想到此时此剔居然会有这么多的年轻人不读书不工作,只是一个劲儿地跟个白痴似的摇着脑袋在这个空气异常污浊的密闭空间里乱蹦乱跳。

  瞧他们那脸色惨白两眼凹陷神志不清的模样,我估计他们已经有阵手没睡过觉了。

  维多利亚该不会也想变成这副鬼德行吧?

  在震耳欲聋的凹舞曲中,左手捂着耳朵跟在丁书琪身后,借着乱七八糟的锤射光闪出来的光亮,我们在塞满人群的舞池里到处寻找一个鬈发女孩的身影。

  舞池中被丁书琪撞到的人都是骂骂咧咧、比比划划,可他们在讲什么,我却完全听不到,看那口型料来是一个以F字母为开头的单词。

  看看!缺乏睡眠的人就连骂人的词汇都变得缺少花样,“听”得人毫无新鲜感。

  在这个单词被第个傻蛋无声地重复第N+N遍后,丁书琪蓦地止住了脚步,被人伴得踉踉跄跄的白某人差点一鼻子撞到他的黑背心上。

  为想把脑袋往旁边偏偏,探明前面的敌情,旁边一位自以为是迈克尔杰克逊的大哥突然玩了个高难度手肘动作,结果肘尖正撞到我鼻根处——

  那股又酸又痛的感觉差点把我的眼泪给激出来。

  搔着鼻根,我斜睨了那位自我感觉过好的先生一眼,谁知道那位满脸胡茬的舞星不但不道歉,反倒晃着脑袋打量起我来。看他那副眼神直勾勾的模样,我估计他是瞌药瞌傻了。

  瞧着前面站得跟截儿木头桩子似的丁书琪,我费力地拨开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人群,好不容易才挤到了他身侧。

  钠射灯光恰在此时打到我们所站的舞池中央,炫目的黄光光束中,我一眼认出了正与鬈发女孩面对面跳着热舞的那个年轻男人——

  想起一茶吐着舌头的卷毛小狗和被小狗翻得乱糟糟的食品袋,我匆忙将额前的头发拨乱,用几缕碎发挡住了脸颊。

  别对我说他是andy,别对我说他是andy!

  “andy,我要带维多利亚回去!”我身侧的丁书琪在大分贝的舞曲中用更大的分贝吼着英文。

  对面的鬈发女孩正随着节奏像蛇一样扭动着身体,她的右手攥着个酒瓶子,标签被她握在掌心,我看不出那酒有多烈,反正那不是香槟,这点倒是可以肯定。

  听见丁书琪的喊叫,一头金发的andy半眯着狭长的碧眼偏过脸来勾起了唇。在黄色的灯光中,他俊美的面容因这邪气十足的笑容而变得有些妖魅,看得我心里有说不出来的不舒服。

  定定地看着丁书琪的黑眸,他伸出长长的手臂挑衅式地搂上了维多利亚的细腰。

  鬈发女孩娇笑着继续狂野地扭动着身体,几颗大大的汗珠顺着她的鬓角滚落下来。

  站在我身侧的黑发男人紧闭着双唇走了过去,伸出赤裸的右臂一把拽住鬈发女孩挥不断舞着的手腕

  女孩睁开迷萦的眼睛,看了半天终于认出来人,却出人意料地用空着的左手一把推开了丁书琪。

  “跟我走,维多利亚!”手悬在空中,背影一僵。被欢快的舞曲一树,黑发男人的声音显得有些黯淡。

  “我还没跳够呢,你给我走开!”维多利亚闭着眼睛吼,手里半空的酒瓶也被光柱染成了晕黄一片。

  “维多利亚,你不要这样!我们出去再说!”再也看不下去的我走到她身旁用中文对着她的耳朵大声说。

  “这里不是中国,你给我讲英文!”因为醉酒而变得失态的鬈发女孩恶狠狠地睁开眼睛瞅着我嘶吼。

  我紧闭双唇,想举起被包成粽手的右手挡住andy投向我的好奇目光,却苦于有心无力。

  眼角余光看到andy若有所思地举起手指点向我,在他张开嘴之前,我连忙用左臂拽住维多利亚的右腕:“我们找你一天了,你听我们跟你解释!”

  “窝们?!”鬈发女孩重复了一遍我讲的中文:“哈哈哈!窝们!”

  她边笑边使劲挥舞手臂,想故技重施挣脱我的手腕,我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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