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情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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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情十四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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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
我又抹汗,自从沈括这小子学会使用手机中的语言键功能,整天就像个白痴一样对着手机叫唤个没完,他那款手机的语音识别功能又不够强大,每次我都要眼睁睁看他呼唤一万遍才能接通。可他就是改不了一贯的得瑟作风,能得瑟处且得瑟,不能得瑟也得瑟。如若不是项枝朱这只霸王龙在旁边,我真想一脚把他从咖啡馆里踹上天。
第二次还是没接通,沈括脸上有些下不来台了,只见他使出浑身解数,张着河马一样的大嘴,呼出一口气似地唤道:
“李——嘉——”
这次总算通了,对方接电话也挺神速,沈括的手机里立即传来一阵喧闹声。以这嘈杂无比喧闹声为背景,一个清脆的女声从手机里传来:
“你好,我是李嘉,请问你是哪位?”
“靠——,李大小姐,你怎么还没把我的手机号存到手机里,每次都要问我是谁!”
电话里随即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沈括把手机从左耳移至右耳,起身离开座位,站在角落里继续着通话:
“李大小姐,你真没意思啊,第一次约你出来就放我们鸽子……这事能替吗?你看上去清清爽爽、聪明伶俐一小妞,怎么关键时侯犯浑,要不是有我,我这哥们早怒发冲冠了……明天?明天黄花菜都凉了,我郑重地向你发出最后通牒,限你二十分钟内立马出现在阅读时光咖啡馆,否则后果自负……喂,喂,喂!”
沈括合上手机,轻叹口气,走了回来说:
“她今天脱不开身,只有明天有空了。”
项枝朱又哈哈大笑,笑得令我毛骨悚然。沈括也没管项枝朱,面朝我说:
“往后推一天也没关系,明天让她赔罪,请咱们消费。”
我没意见,我能说什么。
我们和项枝朱在阅读时光咖啡馆坐到七点来钟才离开。因为下了课就等在咖啡馆,也没正经吃饭,离开咖啡馆后,我和沈括又去学校后门的一家火锅店吃火锅。
火锅店的电视上正在直播中国国家足球队的比赛,解说员依旧是亘古不变的刘建宏,火锅店里人声鼎沸,并随着刘建宏的解说节奏不时发出亢奋和唏嘘声。我和沈括点了一锅麻辣火锅,点了肉片、鱼丸子、海带、土豆片、豆腐皮和青菜若干种,我们一边涮火锅,一边又扯起淡来。
“你知道吗,这足球里也有哲学。”沈括嚼着刚塞进嘴里的肉片,神经兮兮地说。
我唔了一声。
“你知道其中有什么哲学吗?”沈括老毛病又犯了。
“说!”
“追妞就像一场球赛,只要能上场就有机会,不要急着射门。急功近利,操之过急,射也射不进,还浪费破门良机。”
这时,随着刘建宏的一声长啸,火锅店里立即十分应景地响起一阵唏嘘和叫骂声,中国队果然又射偏了。
“不要说足球,这火锅里也有哲学。“沈括又神经兮兮地说。
我又唔了一声。
“你知道这火锅里有什么哲学吗?”
“靠,你他妈再卖关子,我抽你!”
“好,好,我说。”他连忙做了个息怒的手式,“你看,这是白菜叶,在火锅里轻轻一涮就能吃,甚至不用涮也能吃,项枝朱这类女孩就是白菜叶,涮一下就可以捞,涮也行不涮也行,白菜叶便宜可不好吃,而李嘉是什么,你知道吗?”沈括直视着我说。
“什么?”我问。
“李嘉是鱼丸,你得涮久点才能下嘴,正所谓好事多磨,心急吃不上热豆腐。”
“切!”我不屑地回道,“我心急什么,过了这一天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倒是你两头都没落好,值得同情。”
沈括自嘲地一笑,用筷子从沸腾的火锅里夹出一个涮得黄澄澄的鱼丸,在眼前故作把玩似的欣赏起来。
突然,那个黄澄澄的鱼丸从沈括的筷子间掉落在地,两只不知埋伏在哪个黑暗角落的小狗一跃而起,发挥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一霎那间就窜到沈括脚边,你争我抢一番,随即逃得无影无踪。
沈括一愣神,战斗就已结束,他呆呆地看着两只小狗消失的方向,又看了看我,然后又神经兮兮地对我说:
“这狗身上也有哲学。”


、再度造访(2)

我一怔。不过,沈括这小子这回倒没卖关子,只听他故作深有城府地说:
“鱼丸涮的时间再长,还不是被狗叼走了呀。”
他话言刚落,一根筷子已然敲在他脑门上。
“你骂谁是狗!”我冲他大吼一声。
吃完火锅分手时,沈括一再嘱咐我说明天同一时间还在阅读时光咖啡馆继续这个未完成的约会,还说不见不散什么的。我跨上自行车,有气无力地敷衍道:
“别再提那个约会了。”
沈括讪讪地说:
“既然已经答应人家了,人家也答应赔罪了,爽约不好吧。”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你不就是面子上下不来吗?我答应去就是了,我再不给别人面子,能不给你面子吗?”
我的话立刻像给沈括这小子吃了一粒定心丸,他笑着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兄弟!”他又说:
“不回宿舍坐一会儿,哥几个都挺想你。”
“这话说的,好像我已经永别了一样。”我笑道。
“是啊,你的黑白大照片挂在宿舍里,都落满灰尘了。”沈括也开玩笑说;”不回去瞻仰一下自己的大照片?”
“改天吧,我今晚回去还有事呢。”我跨上自行车说。
沈括一愣神,狐疑地望着我,心里似乎在揣测我大半夜还会有什么非得赶回家的急事。我当然不能告诉他今晚还会有一只狐妖来找我,于是也不多解释;做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表情,趁着沈括一愣神的空当,蹬上车扬长而去。
骑至街口;身后突然传来沈括仿佛顿悟般的喊声:
“张昊;要保重身体——!”
我一个趔趄,险些从自行车上栽下来。
距离公寓楼越近,沈括、项枝朱的声形面貌就越远,长发美女的身影就越清晰。我们今晚约定再见面,可我不知道她什么时侯会来。传说中的狐妖都是夜猫子,专在夜深人静时岀来吓人,可我明天还要上课,我不想在我已经熄灯睡下后,她方才姗姗来迟。
如果要等很晚,我究竟等不等她?
我在马路上孤寂路灯掩映下,慢悠悠蹬着自行车,思忖着这个问题,没多久就看见公寓楼微弱的门廊灯出现在我眼前。车至门前,才发现门廊灯下竟然伫立着一个伟岸的身影。面无表情!目光炯炯!威风凛凛!我全身一抖,定睛看去,原来是——
小黄……
小黄舔了舔爪子,忘情的样子活像是在舔火炬冰激凌似的,它见我推车走近,喵叫一声,很知趣地让道跑开了。在公寓门廊下锁好宝贝自行车,我匆匆赶回我的房间,打开门,按亮灯。
我一脚刚迈进大门,一脚还停留在房间外,下巴已然惊讶地险些砸在脚面上,一愣神间还以为走错了房间。我转身看了看门上的房间号,又回身仔细打量屋内。一天未归,我的房间就沧海变桑田——床铺拾掇过,书桌整理过,地板拖过,垃圾倒过,就连天花板上和我融洽共处良久的八脚小蜘蛛也被扫地岀门。
清醒过来后的第一个问题:这是谁干的?
我的目光开始在屋内寻找线索,整齐的书桌上没有线索,平展的床铺上没有线索,干净的地板上没有线索,洁明亮的窗户上没有线索。
线索在哪里?
我抹汗,看来我这辈子没有当侦探的机会了。我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电源,本想上网等侯长发美女大驾光临,没想到键盘下压着一张纸条。
看到纸条,我当场仰面栽倒昏厥。妈的,刚才瞅了半天,竟然没发现在书桌的键盘下压着一张纸条。我扒开键盘,郑重地把那张纸条举到面前,只见那张不知从哪个便笺薄上匆匆撕下的一页纸上,用娟秀的字体写着:
“吾来久矣,汝可楼下寻之。”
我靠,还是文言文!我复又仰面栽倒昏厥。举着那张纸条,我正欲如滔滔江水般感慨一番,突然意识到什么,屏息静听,楼下果然传来黄小民禽兽般亢奋的叫喊:
“姐姐,再杀两个怪兽,你就能升一级了!”
我飞奔至楼下,一脚踹开黄小民的房门,拉上正端坐在电脑屏幕前的长发美女,转身就走。我也顾不得身后黄小民的呼喊,把长发美女拉回自己房间,随手锁好房门,郑重其事地嘱咐长发美女道:
“以后少跟楼下的二小子玩,他长着一张单纯可爱的娃娃脸,其实就是一个小流氓!”
这时,我才注意到长发美女一脸的窘态,于是赶忙解释说:
“不好意思,我把话说重了,我只是提醒你而已。”
“不是的。”她兀自红着脸说。
“不是的?”
“你还拉着我的手呢。”她终于说。
我也大窘,立刻缩回那只丢人现眼的咸猪手,为了缓解尴尬的局面,我慌忙转身去给她倒水,同时也给自己倒一杯。
“不用了,我喝这个。”她低头打开手包。
我上次没见过这个手包,也许她上次来去过于仓促,没有随身携带它,而这次她显得从容许多。我好奇地盯着她的手包,我不知道狐妖会喝什么与众不同的饮料,也许是什么纯天然圣水,喝了之后法力大增,性格迥变,或干脆现出原形。我心绪复杂,就在她的手伸进手包里里,我还真他妈的有点不知所措了。
不过等我看清她掏出来的东西时,差点一脚跌倒,原来是一罐可口可乐!
狐妖也喝可乐?我哑然。《《聊斋志异》曾经唤起的美好的狐妖形象瞬间崩塌。
“你喝不喝?”长发美女见我呆呆地望着她,把可乐举到我面前说。
“妖精界也挺与时俱进?”我坐下边呷水边试探着问。
“人类有的,我们都有。”她说。
这句话听上去很古怪,我与她的距离仿佛被拉开好远,但恰恰是这句话让我对她的狐妖身份确信无疑。冒牌狐妖装的再像,恐怕也很难如此自然地将这句话脱口而出。为了把我们重新拉回到我可以想入非非的距离,我开始进入正题,我的第一个问题当然是——
“你叫什么?”
长发美女拉开可乐罐的拉环,小心翼翼呷了一口,低低地说:
“我叫胡悦悦。”


、再度造访(3)

她的神情局促,眼光矜持,眼睛一直盯在可乐罐上没有离开。
靠,狐妖还真是一个自我认同率相当高的职业,连姓氏都是胡!我低头抹汗。
“我的房间刚才是你帮我收拾的?”我手指房间问。
“是啊,你的房间太乱了,反正等你也是等,就下手拾掇了一番。怎么,搞坏你的什么东西了吗?”长发美女胡悦悦慌忙说。
“没有。”我再次低头抹汗说,“你是怎么进来的?”
古典型美女选手胡悦悦抬头瞅了我一眼,莞尔一笑说:
“这有什么难的,我是一只狐妖嘛。”。
哎呀,狐狸精不愧是狐狸精,即使故意内敛低调如胡悦悦者,笑起来依旧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关键是这个“媚”,千回百转,九曲回环!
和昨天相比,胡悦悦似乎已然脱离险境,神情也自然轻松许多,因为轻松,她的表达也清晰起来。我自然被“媚”到了,望着她失神片刻,半晌恍过神来。
“我、我们以前认识?”我急忙继续下一个话题。
“是啊,我认识你的时侯,你还很小呢。”胡悦悦又呷了一小口可乐,看着我浅浅一笑说。
我想起昨晚她一开口就称呼我为张昊小朋友。但是我怎么没有丝毫印象?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你昨天也没说清楚?”我探问道。
“你还记得小时侯住的部队大院吗?”胡悦悦问。
部队大院?我一拍脑门,好像有点想起来了!
当年我爸还是连队指导员的时候,我便随父母住在部队大院里,我的童年都是在部队大院中渡过,当年的部队大院在郊区,大院连着一片防护林,防护林后面就是连绵的山脉。部队大院里经常会跑进来一些迷路的小动物,我记的有一天放学后我在回家的土路上看到过一只迷路的小红狐狸,我见它趴在路边眼巴巴望着我,楚楚可怜。当时尚未脱离小正太形象的我同情心如洪水般爆发,我打开书包,取岀饭盒,打开饭盒,取岀午饭剩下的小半个馒头,丢在它面前,它倒也不含糊,叼起馒头便跃身而去……
这事我在童年时代干了不下一千回,因为童年时这些傻的不透气的事情,我被老妈暴吵,被同学取笑,长大后仍然不能释怀。但是这个世界上真有因果报应吗?莫非我十几年前积累了傻事一箩筐,最终感动了天地之灵?莫非远隔十几年后,这只小红狐狸幻化为长发美女胡悦悦前来报恩,人情债身体还,演绎出一段漂亮狐妖穷书生的聊斋志异当代版?
我看着面前这位长发美女胡悦悦,心里顿生疑窦,如果换算成人类的年龄,面前这位狐狸精得多大岁数了?几百岁?
不过转念一想,狐狸都成“精”了,汲取天地间的钟灵毓秀,哪还会有年龄的限制?狐狸精美女的保质期是永远!
“我想起来了,你是那只小红狐狸,对吧?这么多年了,你还记的这事啊,我都快忘了。”我讪讪地说。
胡悦悦抿嘴一笑,笑容里有对我终于想起此事的释然之意。接着,胡悦悦说:
“今天再次光临是来答谢,感谢昨日的搭救之恩。”
“客气,客气。”我客气地说。
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我的思路立刻跳到一个关键的频道上,我紧接着问:
“昨天追踪你的人是谁?他们为什么追你?”
悦悦呷了一口可乐,眼睛望向窗外,咽下可乐,又把目光收回到我脸上,凝视着我。我以为她接下来的回答会像她的这一系列举动一样繁复,熟料凝视着我的胡悦悦用舌尖抿了一下嘴唇,说:
“他们是坏人。”
靠,太简洁了!简直比昨晚的回答还潦草!我仰面倒下再在地上打上十万个滚的心都有了……
“他们是什么样的坏人?”我试图引导她说。
胡悦悦想了想说:
“他们是家保安公司的特勤人员,这家保安公司名叫深水公司。深水公司不是一般的保安公司,他们执行的任务也不是一般的特勤任务……”
“他们执行的是什么任务?”我紧张地问。
“驱魔除妖。”胡悦悦平淡地说。
驱魔除妖?我双眼睁大成金鱼泡,下巴重重砸在地上。
靠,这是二十一世纪吗?我怎么感到自己穿越回到了古代,古代他妈的也算不上,而是穿越回到了古代志怪小说,又掺杂着卡夫卡式的现代派特色,是中国传统志怪小说与西方现代主义的超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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