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花,诱惑了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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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花,诱惑了年华-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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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想,幸好,是这个男人。他们的女儿必定不会如他们一样,她有那个资格得到这个最优秀的男人,并与他一起相伴相守。
“呜呜~混蛋!”冯子悦靠在沈华恺的怀里,把眼泪通通蹭到他的衬衫上,惹来沈华恺一阵无语,“我家宝贝儿子比起你来更浪漫,谁像你,那个时候只有那十条烂船!话都没说一句就强娶!”
听到妻子的埋怨,沈华恺本来就黑的脸就更黑了。
他本来就是个讨厌公众露面的人,谁知道沈明炀一句“我要她在所有人的注视和认同下嫁给我,如果您不肯来也没关系,反正妈也不知道。”
言下之意十分明显,所以当被妻子拉着出门的时候沈华恺心底还是憋着一口气的。
但是在看见儿子眼底的那一抹坚定的时候,沈华恺的气却消了一半。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儿子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一个女人。
不仅如此,第一次反抗,第一次不妥协,第一次狂乱,第一次颓糜,为的都是这个女人。
明明看起来是一个很好驾驭的丫头,怎么就会惹得一向镇定自若的儿子说翻脸就翻脸。
但是思及怀中的妻子,沈华恺认命地叹气——他也没资格说别人。
或许,正因为他们太过复杂,而面对这份难得地简单的时候,心底的压抑就会倾巢而出,将之淹没。
他们的一生太少冲动,甚至于没有,所以注定会有一个人能让他们不再淡定。
想起摆在自己保险柜里面的股份转移书,沈华恺低叹一声。
算了吧,这个儿媳妇看起来也挺讨人喜欢的,关键是能讨她婆婆的喜欢,那就够了。反正从一开始,沈华恺就没有打算过多的干涉,那一晚的犀利全都是试探,这个女人也证明了自己的确有这个资格成为自己儿子的女人。
他给不了沈明炀爱和关注,从小留给他的是最艰难的磨砺与最残忍地争夺,而这些要是一定要说个所以,那就是——他要自己的儿子,能够凭着自己的能力呼风唤雨,无所不能,那之后他想要快意江湖还是策马沙场他都会随着他,他给不了他太多,所以只能教给他自我保护的能力。
而这个女孩,他是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接纳了。
从今以后,她会是自己的儿媳妇,自己的家人。
也会是那个冰山儿子的家人,爱人,和妻子。
等到时光穿梭而过,他会明白自己的苦衷。他不是做不了爱他,而是不愿,因为他愿意是身旁的女人最大的靠山,任她如何娇蛮成性他都为她负责,既然如此,又何来多一份关注和爱给其他的人?
沈华恺不怕沈明炀不知道,因为他们沈家的血统都是一脉相传的,他必定也能和自己一样,以惧内为光荣。
腰间的手狠狠一拧,在那么多人面前沈华恺不能倒吸一口气,只能死死地把一切“疼爱”的话吐进肚子,然后俯□哄着自家被难得忽略的小女人:“好,我们明天就去欧洲度蜜月,我给你补办一个更盛大的……别掐了,看真你我都替你手疼……”
而沈明炀则在如此多人的喊叫下,把一粒被雕刻成花瓣型的戒指坚定地套进顾晓微的无名指,那契合地弧度完整地没有一丝间隙,仿佛是他爱的所有包容。
“我爱你。”见她已经哭得泣不成声,沈明炀笑着拥住她,死紧死紧地抱住,让她知道这一切都不是真的,这一刻开始,她会是他的妻,明媒正娶,千人瞩目下,她到死那一刻都不能反悔。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多,打发了那两千多号人,原来其中有将近一千人都是白陌狸上网请来的路人,虽然是请来的,但是还是有人在特定的地方每个人发一包红包,寓意吉祥。
回来之前顾晓微和父母拥抱,却没有再哭,再多的泪已经流尽,从今以后,那个站在自己身后的男人不会再允许她哭泣。
父母没有说什么,只是以一种慈爱的目光看着她。顾晓微知道自己的两个父母都是经常出国的,行迹很难查清楚,她不知道沈明炀是费了多大的劲儿把他们请过来见证这场求婚,但是她依然为此感动。
“爸、妈,有空的时候能回来看看,我为你们准备好了一张绿卡,你们随时能回来。直接找我们就行。”沈明炀明白她的父母对于她而言是一种失而难得的遗憾,父母离异虽然她不愿,但是无奈两人缘分已尽,不得不散。
但是她幸运,还有一个哥哥,还有一个人始终在那里保护着她。
“哥……谢谢你。”顾晓微走上前拥抱哥哥,顾宸的笑容有些轻快,却也不舍,“傻丫头,不要再傻愣愣的,以后在他身边,要过得好好的,要是他欺负你我就替你用教棍收拾他!”
这个丫头,这个一直在自己身后紧紧依赖着自己的女孩,终于如他担忧的那样,找到了另外一个可以依赖的男人。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沈明炀是真的能带给她好,那样他就别无他言。
他把自己掌心里护着的小公主交给沈明炀,就是要让他知道,这个公主是连自己都舍不得伤一分的,他若是敢,就试试看!
他316师团参谋长的名字可不是说着好听的。
这一晚的开始是沈明炀霸道而热切的亲吻,顾晓微的眼肿肿的,看起来像只不谙世事的小白兔,惹得沈明炀一阵燥热。而今晚顾晓微也是十分地配合,积极主动地让沈明炀几度把持不住,他把她抱着环住自己的腰身在房间内刻意走动,惹来她频频的颤抖和抓挠,沈明炀重重地进入,犹如新婚一般带着野兽般的狂热,想把这个自己爱了那么多年的小女人撕碎吃进肚子里。
最后他把她压在床上,最原始的姿势,生猛而激进的攻击,最后两人重叠着,一起颤了出来……
沈明炀眯着眼看着怀中已经昏睡过去的女人,她白皙的身体还带着刚才到达极端的红润,他十分得意地笑,低下头啃咬她的脖颈,埋在她体内就是不肯退出,享受着这一次“小别胜新婚”的餍足。
午夜的钟声敲响,二十五岁的生日悄然过去,沈明炀借着月光看着床上静静酣睡的她的侧脸,只觉得心底,一阵怅然满足。
这支属于他一个人的蔷薇,终于被他摘下,只是把栽种的地方从花园移到了心上,再无分离。
所以说,不浇灌就能开花的爱情,他从不信。
这支蔷薇,是他经历了那么多才使她终于开花,为自己而开,娇艳怒放。
——以上是正文版完结。
往后会不定期推出温馨向番外,不要问我其他男二神马的,我不知道~~作者有话要说:还是上面那一句,番外是写神马的我还不知道啊~~写婚后沈BOSS如何变态地宠老婆?唔~不错!还是虐虐咱家小BOSS,给诸位过把瘾?亦或者……开个小小BOSS来玩?估计沈BOSS会P了我……
、番外:一见钟情
从沈华恺的书房走出来,沈亦泉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充满嘲讽的意味一点一点地把他扼紧在黑暗里。
他身材高挑修长,无论走在哪里都十分抢眼,因此他不羁,放荡,甚至于玩弄。如今这个身份要提前结束,只因那个人去了美国,他亦要跟去。
想起沈华恺交托给他的话,沈亦泉不禁嗤笑一声,随即走回车上,不知为何地身上竟有几分落寞的味道。
想起了刚才书房内那个强大的男人的儿子,他的眼底有着因有那么一个儿子而产生的骄傲。那个人……远去国外,却依然被人担忧着;明明应该是最无情的家族,偏偏只有他能够得到这样无声的爱。
快速开动汽车,往A大方向驶去。
他接到了要去监督沈明炀的任务,把他的一举一动报告给家里面那个不容许出一丝差错的男人。但是那个人是太小看了他的儿子,不知道沈华恺的儿子必定能比他更优秀,若是他沈明炀有心,不要说监督,他连近他身都做不到。
在A大盛大的花海中,沈亦泉沉默着下车。A大最著名的桃花沿着校道绽放,沈亦泉默默站了一会儿,低下头,却在那一刻愣住。
身穿鹅黄色连衣裙的女孩,她站在一棵桃花树下,精致的脸蛋有仿佛被水洗涤过的痕迹。
几乎是第一眼,沈亦泉就认出了她。
因为她曾出现在一份调查资料上,资料上的照片,那个叫做顾晓微的女孩俏皮地笑着,像一个不谙世事的花骨朵儿,他只需一眼就记了下来。
但是如今,再见已是别的感觉。
她只是那么静静地站着,眼睫低垂,双手背在身后,他却犹如被一只重锤敲在心底,有种闷闷的疼。
这个女孩,有着和自己一样的寂寞。
他知道是为什么。
不自觉地,沈亦泉心底闪过一丝失落。
那个人凭什么,又为什么总能得到他想要的。
他不懂。
最终,沈亦泉只是缓缓离开,与那个女孩的方向背道而驰。
他不能动心,这样的东西于他,实在太危险。
从小他的存在,就被人提醒过无数次,他是为了保护沈家才存在的人,遵照沈家一切命令,他没有反驳的机会,几乎连父母,都是一再地提醒。
对于他的训练是残酷的,沈亦泉小时候就被送到一个地方秘密训练,那里没有父母,没有阳光,常年不见太阳的他,肤色总是恐怖的白色。
他曾哭喊,曾挣扎,如小兽一般,但是结果都一样。
终于有一次他跑回家,面对的却是父亲愤怒的一巴掌。
他被打愣了,怔怔地听着父亲这样斥骂:“不许挣扎!不许低头!更不许逃跑!你是为了沈家而存在的人!”
他被送回那个地狱般的地方,但是这一次,他没有再挣扎。
他开始学会在那个地方笑,开始适应,然后逼迫着自己变得更强。
三年后,年仅十六岁的他是笑着离开的。
仿佛在那一巴掌之后,他的笑就是张面具,拔不下来,除非他自己亲手摘下。
但是他不会再这样做。
永远这样活着,把面具戴在心里。
但是那一天,他的心不知为何久久地颤动。
直至离开,上飞机的那一刻,都不曾停止。
沈亦泉紧紧闭上眼睛,平息呼吸,半响紧握的拳头才松开。
不该,他不该动心。
见到了沈明炀那一日是在中午,烈日炎炎,他笑着眯起双眼站在他的小办公室门口。沈明炀在忙碌的工作中抬起头来,向他点了点头。
没有赶他走,是意料之中,可是让他参与工作,却是意料之外了。
他觉得好奇,有趣,所以和自己所谓的表哥在一起共同工作,撑起了艾薇的地基,在新公司在华尔街开设的那一天,沈明炀没有出现。
他搂着一个事业线十分圆满的女人来到夜店狂欢,完毕了当然是要做一些有益身心的事情,他脱了衣服,由得那个女人如蛇般盘上自己的身体,取悦他。
不知为何,在看到粉红色的房间时,出现的却是一张满目桃花的景。
忽然他一把坐起来,把女人甩到床上,从身后进入。
女人娇媚地低呼,说着地道英语似乎是在求他快一点,沈亦泉轻笑,低哑的声线无比性感。他一手压住了那女人想要转过来的头,压着她狠狠动作着,当身体颤出来的那一刻,那桃花般的颜色道最后都没有散去。
沈亦泉没有在女人身上过夜的习惯,打理好自己扔下支票,他回到家。
虽然说是家,也是和沈明炀一起住,但是两人在家见面的机会很少,沈明炀足不出房,他也终日在外放荡,自然没有什么可见的机会。他知道沈明炀在防着自己,他也不介意,照样没事一般地活在他身边。
想起今晚沈明炀没有出席剪彩活动,思虑一起,沈亦泉脚步一转来到沈明炀的房间门口。
挑眉,他竟然没锁门?门是半掩着的,里面混是酒气。略带诧异地推开门,沈明炀瘫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眼帘微闭,身上充满的是颓然。
今天是沈明炀离开中国的第一年,沈亦泉默然,走进去,看到茶几上的手机正亮着。
那一眼,如第一次初见一般,让他措手不及。
还是那个像花一样的女孩,画面中的她娇艳地笑,身旁的沈明炀无奈却又宠溺地把她环在自己的怀抱里,看起来是满脸不耐,但是他却能从那个男人的眼中读出满足。
一下子,心如针刺。
就算被打趴下浑身是血的那一刻,沈亦泉都没有尝试过心痛的感觉。
忽然手机被一只大手收去,沈明炀的双眼在黑夜中犀利地睁开来,里面一片清明,若不是周围散落的酒瓶和他一身的酒气,沈亦泉不会相信他喝过酒。
“别这样看着我,我怕你酒精中毒。”沈亦泉打趣道。
他揉揉眼角,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屏幕,最后把手机放回胸前的口袋里。
那里,是最接近胸口的地方。
“出去。”沈明炀冷漠的声音响起。
沈亦泉本来就无心逗留,他一下逐客令,他就自觉地关门退出。
只是,空气似乎比刚才更加沉闷。
他无意识握紧的拳头松开,带着一丝急迫,他走回自己的房间。
呵,有谁信?他竟然会对这样一个天真而且毫无城府的女孩动了情。
忽然想起有人说过这样的话——一见钟情,是最致命的毒。
黑夜中,他坐在自己的床上,沉默至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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