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脉一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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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脉一水间-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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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再往下一步,我就会无路可逃地站在那个真相面前。
那一瞬间的失望,是因为我想到了慕梓。
身边的这个人,怎么不是慕梓。
再也不会是慕梓。

我从来都觉得我不喜欢慕梓,一点也不喜欢,可大家都觉得我一定喜欢他,为了赌这口气,为了好这份强,我怎么也不能喜欢上他。
怎么也不能,承认自己喜欢上他。
转过身来,我总是对自己说,他不是值得我喜欢的人,他只是个不学无术自以为是又被大家宠坏的官二代,假如喜欢上他,我也未免太庸俗太没品味。
那时候我不明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不明白,爱一个人不是能用值不值得去决定的,如果可以由着人的性子,如果可以选择,又哪里还是爱情。
只是青春年少还不懂爱情的时节,一不小心就爱了,像是幼时扎进皮肤里的刺,慢慢地就变成了一根多出来的骨头,或一粒抹不掉的痣,就这么长在了那里,你可能什么都不觉得,也忘了它的存在,可它就在那里,永远也在那里,盘根错节地融在了你的血肉里。
可我守着的只是一段已然死去的记忆,我放掉了曾经唾手可得的幸福,从此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的手机里一直插着两枚卡,上海的号,和原来在省城的那个号。
我告诉自己这样可以省得一个个通知朋友自己换号,也不会错过某人的联络。
其实我自己知道,我所谓的这个某人,只是他,只是慕梓。
我担心他没想到我会保留原来的号码而不去尝试,特意在临走前去找了凌海遥,特意同她保持联络,让她知道我的下落,知道我在上海哪家公司上班,地点在哪里,住在哪里。
我担心他万一打听我,会因为得到的信息不够多而懒于追踪。
我不是一个好的朋友,我想要利用真心实意帮过我的凌海遥,想要保住我已然流逝的爱情。
不知道这个理由,能不能让上天宽恕我?
或许不能吧,所以我的利用没有达到目的,他没有找过我,再也没有。
我相信,永远也不会有了。

任练达不是我的男主角,所以我走了,他没有去找我,也不曾留在原地等我。
慕梓也是一样的。
爱情何等娇嫩易碎,别人苦苦追寻也未必能够得到,若有幸得到也势必悉心呵护苦苦经营,而我不要他做我的男主角,终于也就有这么一天,我亦不再是他的女主角。

到了四月份的时候,有个大学时的学妹联系上我,告诉我她已皈依天主教,将在复活节于徐家汇天主教堂受洗,希望我能去观礼。
礼拜天我横竖也没事,再说也没见过这样的仪式,很乐意应这个邀。

那天早上我起得迟了些,到教堂时里面早已人满,没地方可坐了。我四下里张望一圈,加入了在后面站立的人群,学着每个人的样子,去领一支蜡烛拿在手上。
片刻之后,一队神父护持着圣火鱼贯而入,教堂内霎时间灯光全灭,昏暗的光线里清晰可见那一点微芒。就是这一星烛火,一点一点地传递到每个人手上,如一个鲜活的譬喻,生动地演绎着传播宗教精神的意象。

不久就开始唱圣歌,由一名年长的神父带领。我虽然一个字也听不懂,却也能估摸出他是在用歌唱的方式布道。
心里不由失笑:原来要当神父还不能五音不全呢。

大约因为正值重大的宗教节日,整个仪式颇为隆盛,而这当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唱诗班。圣歌原本就曲调优美如同降自天籁,而教会的专业唱诗班水准一流。这是我第一次欣赏到现场的无伴奏合唱,歌声本身堪比音色最优美的乐器,几个声部彼此烘托映照,妙不可言。我们每个人都拿着乐本,在得到示意时一齐加入演唱,尽管每次都不过一两句,还是忍不住自我感觉良好,仿佛自己是货真价实的歌唱家,如此宏大优美的歌声缺了自己一个就不成。

圣歌足足唱了一个多小时,洗礼才终于开始。此时我已站得有些腿酸,却大为振奋地发现正因为是站在后面,反而获得了观礼的最佳视角,因为圣水在后面的入门处,站在这里倒能最近便地看清整个过程。

大家微笑地注视着那六位受洗者一一上前,他们分别由一位教会中的引领者陪伴,引领者向神父高声宣告他们的教名之后,神父便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将三抔圣水洒在他们的发顶,而后再用纸巾替他们轻轻揩干。受洗之后还有一个简短的确认礼,至此仪式大体结束。
受洗后的教徒一边随引领者向前走一边转过来对我们努力微笑,我们也都笑着向他们挥手表示祝贺。我因为站在人群之前,学妹一回头就看见了我,眼神交汇之间,我忽然想起先前问过她的那个问题。
你是怎么开始信教的?
她告诉我,有一段时间,生活处处迷茫,很不如意,如同站在一组错综复杂的岔路口,无所适从。此时有教友指引她信仰天父,她听了些布道之后,半信半疑,便在心里默默许愿:主啊,如果你真的存在,请给我证明吧。
后来就真的有神迹出现,让她笃信冥冥中的确有上帝存在。

我抬头望向教堂高耸而华丽的穹顶,心里迟疑地重复起学妹的那句话——
主啊,如果你真的存在,请给我证明吧。

我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35

我手忙脚乱地捂着手机夺门而出,迎面遇上教堂工作人员薄责的眼神,低声说着抱歉:“不好意思我忘了关手机!”

不好意思我现在不能把这个电话摁掉。
不好意思我慌乱到忘了可以把铃声关掉。
不好意思,幸好,我忘了关手机。

我站在教堂外的院子里摁下接听键的时候,忽然觉得像是往日的时光訇然复来,仍旧是那串铃声,仍旧是那个名字,就好像我们依然每天朝夕相对,就算有再多的恩怨情仇,也是那个最亲密最近切的人。
我像是站在一个旧梦里,听见自己的声音飘飘渺渺恍恍惚惚,几许依稀的虚幻,没有真实感,可是又充斥了整个世界:“喂?”
他说:“是我。”
“……嗯。”
“你在哪儿?”

我脱口而出“我在教堂”,说了才想起来,我好像应该说“我在上海”吧?

他的声音响了好几度,却又低又粗,轰隆隆打雷般地震得我耳膜发疼:“你在哪儿?!”
我连忙解释:“在上海。今天有朋友受洗,所以来教堂观礼。”
他的声音恢复了原状:“教堂在哪里?”
我忽然醒悟过来:“你在上海吗?”
他“嗯”了一声。

刚才我一直如同在梦境里漂浮一般,仿佛只剩下灵魂,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而此刻一切突然复活,我听见自己胸膛里擂鼓一般的声音一下一下地往喉咙口敲上来:“你……来出差吗?”
他好似没听到这个问题:“教堂在哪里?”
我只好回答:“徐家汇……就是徐家汇的天主教堂。”
他说:“我现在过来。”

我突然之间欣喜若狂,又陡然之间紧张到喘不过气来,蓦地想起自己的地主身份,忙说:“还是我去找你吧,你在哪儿?”
他再度重复:“我现在过来。”说罢就把电话挂了。

我走出院外,因为入院需要去领票,他一定进不来。我在门口眼巴巴地等了一个多小时,教堂外的小广场上陆陆续续来了十好几对拍婚纱照的新人,我望着他们,只觉得心乱如麻,脑子却是空的,似乎想了很多很多,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想,沉下心来,一点思绪都抓不住。

慕梓走过来的时候,我木然地从花坛边的台子上站起来,觉得那样直直地盯着他看很奇怪,也很丢人,可我拗不过那两束霎时间就有了自己的意志的目光。他真的……很帅很帅,一个男人的帅,其实更多是在气质,在我还看不清他的眉眼的时候,他挺拔的身形,美好的轮廓,轩昂的气度……全世界都只剩下了他,之前的那半年,生命仿佛断了篇,直到此刻才重又续上。
我再也想不通,从前如何能够那么成功地假装不爱他,那是怎样的一种如今的我所完全不能理解的生命形态?
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垂下眼睛,看着他手里的拉杆箱:“你……这是刚到?”
“嗯。”
“从机场过来的?”
“嗯。”
“哪个机场?”
“浦东。”
“……”

怪不得这么久。
我没再说什么。已经中午了,我问他:“那……先吃饭还是……你住哪间宾馆?不然我先送你过去,再在那附近找地方吃好了。”
他的语气仍然是半年前那样冷冷的:“不用。”

我有些不知如何是好,顿了一下,又试探着问:“那……你要是午饭没有安排的话,我们就在这儿吃饭也行,这里有挺多饭店都还不错。”
“嗯。”

周末的饭店,但凡还过得去的都人满为患,需要长时间排队。作为地主,我颇感难堪,更难堪的是找饭店、等位、等上菜再加上吃饭,这整个过程被拖得漫漫无期,而我们俩相对只是无言。
最开始我也不是没做过攀谈的尝试,可他对于我寻找的各种话题都表现得毫无兴趣,也不屑于回答这次来上海的目的何在。我最后只得挫败地放弃,各自闷头吃饭。
好不容易,我们重新站在街边等待打车的时候,我再次问他:“你住哪里?我送你过去吧。”
他终于开口说了句完整的话,却还是违逆我的好意:“我送你回你那儿。”

车子一路开过耸立的高楼,若是换作别的亲友,此时我该尽导游之责,将我熟悉的地方一一讲解。但此时身边的人太过冷峻,我没有勇气,唯恐开口就会被他嘲笑:我从三岁开始就常来这儿,比你知道得多了!
直到车子经过我们公司,我才打起精神指给他看:“我就在这里上班。”
他居然很配合地看了一眼,然后瞥了瞥我,回应的内容并无敌意:“这份工作比律所那份更喜欢吗?”
我点头:“嗯,女孩子做法务总是更适合的。比我们高几届的师姐,现在有好几个要结婚生子,都是先辞了律所的工作,在家调养身体,希望之后能换一份法务的工作。”

这原本是很平常的一句话,我跟别人也都是这么说的,可此时再说出口来,却忽而有些局促不安。面对的这个人不一样了,跟他说这个,好像是在暗示自己已经准备好结婚生子一般,居然就有了譬如初初暗恋上一个人的敏感心情,只恨自己口无遮拦。

他目光锐利地盯了我一眼,沉默片刻,低声说:“其实我们一直都以为你当初选择法律这个专业是因为想当律师的,大家都觉得你适合做律师。”
我笑了一下,想起他所说的睚眦必报心狠手辣:“是觉得我争强好胜咄咄逼人么?或许正因为如此,我输不起,索性避开风口浪尖,让有些东西永远不会被打破。”

他似乎有所触动,久久不再说话,再开口时便将话题换了个方向:“法务的收入比律师好吗?”
“不好比。其实如果先在律所工作几年再到公司做法务,起点会高很多。有位成功跳槽的师姐,据说转做法务时只求轻松,所以也没往高里要价,就开了年薪40万。”

他似乎想说什么,却没有出口,自此几乎不再说话。我很不习惯我们俩之间这样和平友好的气氛,只是客套生疏得紧。
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他是……来同我正式告别的吗……
或许事情本来就是如此,只是我当局者迷,又怀有不该有的奢望了。

我抬起头,轻轻吸了口气,又重重地吐了出去。
无论如何,有昨天总是好的,不管是怎样不堪的昨天。
总好过太多太多青春时分单恋过一个人,就此渐行渐远,不了了之,连对方究竟曾有过怎样的心意都不得而知。

车子开到我家楼下,我侧头望他:“我就住这里。要上去坐坐还是我送你去宾馆?我下午没事的,不用客气。”
他答非所问:“嗯。”
但他用行动回答了我的问题,他随我下车,让司机打开后备箱,取出他的行李。

我领他进了电梯,心里几许庆幸。
还好不是只有楼梯可走,否则更加尴尬。

进了门,我傻傻地领他参观了我的住处一圈。其实不过是60平的小公寓,客厅卧室再加上厨房卫生间,再无其他。
幸好我这人东西不多,向来也不算邋遢,不至于招架不住男士的突然袭击。只是这个想法才一冒出来,我就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明明是跟我一起生活过的,还用得着考虑这个吗?
可一起生活过的,已是永远的过去,从此以后,他就是陌生人了。

我心里一阵凄恻,攥了攥拳头,转身道:“你稍坐会儿,我去泡茶,如果不着急,在我这里歇一会儿再回宾馆吧。”
我刚迈开两步,他忽然跟过来,从后面紧紧抱住我,声音哑成了恶狠狠的耳语:“你竟敢离开我!”

我的脑子还是懵的,身体却本能地自动自发,在我反应过来之前,已和他激烈地纠缠在一起。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我不知道他是怎样,于我,只是说不出来。我们急切地找寻着对方的嘴唇、手指、耳朵、脖子、眼睛、锁骨、胸脯……默契得好像生命中过去的每一天都如此合拍地契合在一起一样。我听到彼此细微而沉重的声音,分不清我们是在哭还是在笑,在啜泣还是在叹息。节奏太急,我们步调一致地乱了方寸,他很快决堤,短暂的停顿后,迅速抽身离去,我趴在枕头上抓着床单,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水声,只觉得绝望一般的空虚。
他旋即回来,不待我的惊讶绽放,就再次硬邦邦地挺进,好像刚才那次并没有结束。
只是这次他用耐力替代了冲刺,换成我迅速缴械,求饶地尖叫着败下阵来。他退出去的时候,我的内壁敏感得好似重新变回簇新,娇嫩得连这样也不能忍受,一瞬间浑身痉挛。
他沉着气握住自己,开始绕着我顶端的小舌头打转,一边滑动自己一边拨弄着我,从他身体里再度喷射的液体持续润滑着我,我从未经历过如此间隔短暂又长久不断的高潮,十根指头深深地陷进他的胳膊里,用尽全身力气,不知是要他停止,还是要他不要停止,不知是求他离开,还是求他不要离开。

在那之后,我就陷入昏迷般的沉睡,醒来时天色都开始发暗,我以为自己在做梦,可是微一侧头,梦中那个人依然在我颈侧,婴儿一般酣眠。
听有孩子的同事说,婴儿睡觉的样子,像天使。

我坐起来,穿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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