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脉一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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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脉一水间-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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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波可不给他留情面:“得了吧,你小子跑国外当然不是脑子发热,你那成绩能跟咱老大比吗?你让二皮说句实在话,”他点了点慕梓那个一块儿从英国回来的同学,“是不是很多直接去国外上高中和本科的人都挺被瞧不起的,特别是去英国的?国内不分青红皂白,都说他们是纨绔子小混混,去那儿不务正业专销金的!”

我心想:就算别人说他们几句纨绔子小混混又怎么了?他们回来以后还不是一样顺风顺水舒舒服服当着他们的人上人?要我能这样,随便你们说,爱说什么说什么!
想到这里,我不禁又想起我们家的大仇人王恒来了。说起来慕梓跟他又有什么区别?只有比他更厉害的,只不过慕梓还没违法犯罪、也没违法犯罪到我头上来罢了,而我却委身在此与他周旋?
我顿时觉得灰心丧气又自厌自恨。他们说这档子事儿本意当然是想让我对慕梓感激涕零,可我偏偏毫不领情地冷冷抛下一句:“那谁让他要出国的?看我不顺眼转个学不就成了?再不就仗势欺人施加压力让我转学呗。”

陆云波扬高声音“嘿”了一声:“你还真别说,当初哥儿几个就是这么说的,你猜他怎么说?”
张渭适时接上:“他说:转学?转个学顶个屁事,一不小心说不定就在路上遇见了!老子他妈的走得远远的,走到轻易回不来再也不用看见那俩货的地方去!”
陆云波补充:“其实老大本来是想去美国的,可那会儿太晚了,美国学校秋季开学早,没几家还招生了,英国学校秋季开学晚,所以就办了个去英国的。”

本来因为我向来对慕梓很坏、最后还让他狠狠受了次伤害的缘故,他那些哥们儿对我肯定是殊无好感的,我跟张渭和陆云波原来基本上就是陌路人,因为现在和慕梓在一起了才刚刚开始跟他们有所接触,他们见我表现出的态度似乎还是不太好,脾气火爆的张渭就有点冒烟了,当场就刺了我一句:“哎对了,温晴,你后来不是上了名校吗?怎么没继续读什么硕士博士当第三性人啊?还居然跑回到我们这小地方来了,怎么?北京上海待不下?美国佬不给你发奖学金?”

我一噎,脸上不禁有些挂不住,陆云波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往慕梓脸上一扫,飞快地架过来一个台阶:“你这废话吗不是?当然是因为慕梓在这儿,所以抛下花花世界千里寻夫来了呗!”

什么抛下花花世界?这里才是花花世界好吗?!
我心里那股无名火本来就还没过去,张渭的态度更让我气闷,不免就领不下陆云波的好意:“我怎么知道慕梓在这儿?他不是在英国吗?就算回来也未必是来这儿吧。”

其实我这话虽然逻辑缜密,却不太符合事实。慕梓又没多大本事,毕业后不回来还能留在英国那么难留的地方?而既然回国,不回他老子当权的地方靠着大树乘凉,跑到别的地方难道是体验生活?
陆云波显然也很清楚这一点,好脾气地仍是满脸堆笑:“这里是他最可能在的地方嘛。你看,不确定他在不在这儿你都来,这真是……现代望夫石啊,没得说了!”

那天饭局散了之后,时间还不算晚,用慕梓那几个兄弟的话来说就是:“哎呀哎呀,这有了女人就是不一样啊,以前我们吃完饭夜生活才刚开始,现在是吃完饭就赶紧把兄弟给结束掉,跟女人开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端午节快乐!




、13

把他们几个送上车各找各的乐子去了之后,慕梓揽着我沿着石板铺就的小路漫无目的地缓缓踱步。这是市中心拓出的一片幽巷别苑地带,是前些年动的一项大工程,将城中一级文物知州府周围乱七八糟要现代不现代的街道统统拆了,按古籍上的文字与图片记载将极盛时期的建筑复原,从外表看一派古香古色,内里则尽是极尽奢华的高档消费场所,纸醉金迷脂粉甜香从窄窄的窗棂间溢到暗光迷离的巷道内,揉在昏黄的路灯光里,蒸开一片神魂颠倒般的缥缈绰约,恍惚间自己也仿佛化身千百年前某个风流倜傥的才子佳人,正款款行在一段终将埋葬于时光底端的故事里。
晚饭吃了不少,又听了亦说了许多话,两人一时犯懒,久久无人开言,一直穿过了三条街,慕梓才突然轻笑一声:“你呀,还是那么别扭!”
我不太确定他话中所指:“什么?”
“说你的臭脾气呢。人家不过跟你开几句玩笑,你看你就那么当真,长脸毒舌地不给人面子。”

我还没想好该如何回应这句话,他却转了话题,低低问道:“真是为了我才来这儿的?”

我吓了一跳,心想不是吧大哥,这你都信?你当我们在演肥皂剧呢?人家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最低,没人告诉过我恋爱中的男人也可以智商低到这种程度啊!
不过转念间我就想起来了,他之前说过,他就知道我其实一直都喜欢他,所以……看来他果真是这么想的吧……
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是为难。这段时间以来我一天一天数着日子过,真是异常辛苦,不光是因为每天要演戏很费神,还因为我一直在等着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长到我能让他替我家办事的地步,可是这一个一个日子怎么过得这么慢呢?
更尴尬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体会到他对我的真心,就越来越为自己的计划感到歉疚。原来我高估了自己吗?其实我没有那么无耻又冷情,到头来根本做不出利用一个善良男人的事情?那么我搅出这一滩浑水可怎么收场呢?
而且现在我还发现一个难办之处,就是即便我最后将一切计划按部就班地施行,待我提出那个要求的时候,会不会显得更不自然?因为那么大的事,假如要说,就该从一开始就说了呀……

我沉默的时间超出了害羞忸怩所应有的长度,慕梓不由疑惑而不满,捏着我的手拉了拉:“是不是真的?”

我暗暗掐了自己一下,提醒自己无论如何,那些无济于事的思绪先暂时收起来,应付好眼前再说。刚才在饭桌上我一时冲动几欲失态,之后已经万般追悔,深恐得罪了慕梓或让他察觉我的异心,正发愁不知该怎么挽回才一步到位又不着痕迹,此时听他这一问,也就淡淡应了:“嗯。”
这个字应出来倒不费心思,因为我的确是冲着他来省城的,一点儿没撒谎。

他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真的?”

我顿了一下,甜言蜜语说不出来,只能调出一句温晴风格的:“信不信由你。”

这句话十足就是我对待他的惯常套路,他顿时信了,停住脚步,把我拉到怀里。
我们俩在暮春时节湿润而柔暖的夜风里相拥默立了一会儿,他轻轻咬着我的耳朵道:“咱们过一阵就结婚吧,好吗?”

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手一抽,顿时推开了他,全然忘了女孩在此时应该做出羞怯的情状:“你居然打算闪婚?”
他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们怎么能是闪婚呢?我等了你这么久,你喜欢我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

我趁着被噎了一下的功夫紧急开动脑筋思考对策,然后发自内心地道:“可我们才在一起没几天啊,结婚什么的,怎么也得先谈个几年恋爱再考虑吧。”
他问我:“难道结了婚就不能继续恋爱?那你觉得要谈多久恋爱才结婚算合适?”
我想了想:“怎么也得谈个十年八年的吧,要不也不知道有没有充分了解完全适应,要是结婚了才发现有什么问题,又得离婚,多麻烦,还掉价。”
他哭笑不得:“大姐,你要谈十年八年恋爱才肯考虑结婚,那就应该初中就跟我在一起嘛,现在才开始十年八年,等考验完了发现不行了,咱俩也都三十多了,这损失的青春找谁要去?”

我又想了想。排除其他因素客观地说,他此言有理。虽说女人离过婚非常掉价,但是熬到三十多岁还没嫁出去也很掉价,根本说不清到底哪个价掉得更大。”

他重新揽住我的肩膀,以刚才的步调慢慢向前走去:“咱们俩配过那么多戏,你知道哪场让我印象最深刻吗?”
我摇摇头。
他说:“美女与野兽。虽然你当初把它抨击得那么狠,可我最近常常觉得我就是那头野兽,在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居然等到了你来爱我,终于不用那么凄惨地死去了。”

我向来都以为我不喜欢的人对我说再夸张的情话都不能让我感动的,比如当初的沈墨就是这样,可那也许是因为他说过的情话份量都还不够吧,现在慕梓的这句话,居然让我打心眼里萌生出了一点点极其类似于感动的情绪。

他又说:“我打算过两年到美国去读个MBA,咱们在那之前结婚,然后你跟我一起去,嗯?”
我愣愣地问:“你怎么又打算去美国读MBA了?”
他说:“你刚才也听他们说了,我这样从英国读了个本科回来、家里又有点背景的人,别人其实是很看不起的,就算你有真材实料人家也未必认可。我爸总有退下去的一天,我也该为自己好好打算打算了。”

他这段话是我觉得自认识他以来所听他说过的最靠谱的一段话,不由颇为动容,而去美国的可能性一旦突然降临到我头上,我忽然意识到我的确很想去。
作为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我自然对西方法治社会颇有了解,而作为这其中一大代表的美国司法制度更是我专门选修过的一门课的主题。我弟弟的事出了之后,网友们的评论中不乏中外比较,斥责当地的法治落后到无异于不存在,也难免让我在最绝望时生了些无谓的向往与假想——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如果我们现在是在美国……

我的思绪转到这里时,慕梓正好又问了我一遍:“你说好吗?”
于是我不假思索地真诚地脱口而出:“好。”

此时雨季终于走到了尾声,南国穿过暮春迅速向初夏推进,开始一段纯粹的晴天,而当阳光隐没,也还有星月璀璨的夜空,如此花前月下的时节,真正适合经营爱情。
不过对于谈恋爱的人来说,难道细雨蒙蒙就没有别一番风情?就是暴风骤雨,也成全了我和慕梓这一对……在他看来是十足十的佳偶,却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变成怨偶。

省城我之前只小时候来过几次,彼时去的不过是市内几座公园、动物园、以及最高的大厦等地,现在又新辟出了不少可供玩乐旅行的场所,慕梓便带我一一走过。国人旅行往往擦肩而过彼此无视,慕梓却有些西方人的习惯,但也知道与国人打招呼不妥,所以只跟迎面遇上的外宾问声好或搭讪几句。现在国人大多会几句英文,通常老外见我们打招呼也只是礼貌回应一两个套话式的单词,未必多说,但有一次我们遇到一个独自旅行的美国老兵,大约因为寂寞,居然拉住我们聊了很久。老人虽然言辞开朗笑谈爽快,还是让人一听之下便对他内心的孤寂深深了然。他说起曾到什么什么地方旅行,当时是和妻子一起,后来妻子先走了,他便用自己依然健壮的双腿,独自丈量余生。
提及妻子的离世时,他的原话是:I lost my lady。
说这句话时,他脸上的表情,是深深的怀念,并无伤感。

可不知怎的,明明事不关己,我却有些多愁善感,恐怕慕梓也是。和老人告辞别过,他穿过我指间的那只手,默默地紧了又紧。
只是他没说话,我便也无谓去说起什么。

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时,我像往常那样,同他道别之后,正欲上楼。
他忽然又把我拉了回去。
我惊疑而不解,第一反应是:不是已经接过吻了吗?

他拥着我,嘴唇和下巴在我的头顶摩挲,我开口问话,声音被闷在他的胸口,倒是掩过了那几分尴尬的紧张:“怎么了?”
他轻声说:“温晴,前两天有一篇微博,说一个人去参加朋友的婚礼,那个朋友和他的新娘是从14岁开始在一起的,在婚礼上新郎说了一句话,把所有人都感动得快哭了。他说:‘爸爸妈妈,请原谅我们当年一意孤行的坚持,因为那不是叛逆,只是太早就幸运地遇到了一生注定。’”

我低低地啊了一声。
这个是真心的,怎么能不感动?

他贴着我的耳朵,悄声说:“咱们也算成是从14岁开始在一起,好不好?”

此时此刻,他拥着我在楼下的一角阴影里,温热的唇覆上来,我闭着眼睛,心里满腾腾地发着胀,全是令我顶不舒服的愧疚。
对不起,慕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你是我的王子,只是我却不可能是你的公主。

他听到我不由自主低哼出来的歌,慢慢放开我,映着路灯亮色的目光里闪着一抹惊喜。
然后,他俯下来贴在我的耳边,轻轻地唱下去:“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我心里别扭且不忍,勉强听他唱完,尽量自然地轻轻推开他,低头道:“我回去了,很困,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他“嗯”了一下,声音里全是笑意。

我头也不回地上楼,却忍不住在楼梯转角处停下来看他。
只见他慢慢走远的身影融在老巷的黑暗里,被远处投来的灯光拉得很长很长。
我站在那儿,忽而怅然若失。
作者有话要说:




、14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第13章最后我加了一段,亲们可以翻回去看看哈~

一转眼就到了端午节。放假这几天,正好慕梓有个英国同学Bob来中国出差,顺便绕过来看他。慕梓便叫上了张渭和二皮,五个人一起开车去一家山庄玩。临行前我还问了他怎么没叫陆云波,他挥挥手:“那家伙英语不行,我叫他他也不乐意去呀。”

Bob和我想象中那种英国绅士不大一样,为人还挺平易随和的,逮着机会就开上两句自然而然的玩笑,很容易就跟人熟起来。我们互相自我介绍之后,他转向慕梓,问:“这就是……”
慕梓“唔”了一声,耳朵有些发红,那样子似乎不愿多谈,于是Bob又笑咪咪地转过来对我说:“Marina,你好,知道你很久了,虽然一直不知道你的名字……你是在美国生活过吗?”
我有些尴尬:“没有。”
他夸张地张圆了嘴:“你有很漂亮的美式口音!”

慕梓接过话茬——以前常演英语剧,他的口语本就不差,去了英国几年,更是一口浓浓的英式腔调,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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